身边只有一只猫的中年女作家Lee,因为性格古怪又不注意个人行为被出版商解雇。
生活落魄从变卖书籍到忍痛割爱变卖名人真迹,尝到甜头后开始伪造名人书信。
此时她结识了满嘴胡言浮夸又不靠谱的gay蜜Jack,两个过去心比天高的人,惺惺相惜,成为了互损酒友。
整体故事虽然过于平铺直叙,但夹杂的冷幽默和到位的爵士配乐都非常加分,而且男女主都太会演了,Melissa尤其让人惊喜,她把以前喜剧方面的天赋都收敛起来,把Lee Israel这个人物刻画的生动、有趣、脆弱、敏感,可爱可怜可悲。
影片最后重逢的高光片段,互相调侃中的真情流露简直让人心碎。
“我犯了错,但是我不后悔,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生活的真相就是这样不是吗?
(btw我对片中无处不在的Courier字体毫无抵抗力!
The film has a slow start and a gradually unfolding structure. This is the film that once you start watching it, you would not stop. There is an underlying satirical tone throughout the film. The soundtrack may seem strange at first, and later you would find out that the music is carefully chosen. The screenplay is brilliant and contains a number of ups and downs, twists and turns. The two leads are incredible. McCarthy and Grant both give their best performances in their entire careers.
对不起,《你能原谅我吗?
》 Can You Ever Forgive Me?改编于李·伊斯雷尔Lee Israel的同名自传小说。
在美国真要当个作家不是件容易事。
李(梅丽莎·麦卡西 Melissa McCarthy饰)就是这样一个专写文人传记的作家。
尽管她的著作甚至在“纽约时报”畅销书列上过榜。
可现在她已经过气了,也没有了工作,不单一无所有,还欠几个月的房租,自己宝贝的猫病都没钱治,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
她往往醉醺醺的,再加上个烂脾气到处得罪人,把自己的生路都断了,因此51岁的她只能做得就是不时要耍点无赖,或者乘机小偷小摸。
总的来说,日子过得结结巴巴或者更糟。
最后她不得不把自己珍藏的赫本的亲笔信卖掉了。
又过了两天,她在图书馆的书里看到夹着一封作家范妮·布莱斯的信。
她把信又卖了个好价钱。
当然这不是个长远过日子的办法。
就这样,她开始了山寨名人信件的绝招。
然后再出售给一个个旧书店。
虽然没有致富,但也做到了衣食无忧。
在酒吧里,她还结识了个流浪汉杰克(理查德·E·格兰特 Richard E. Grant饰)。
也是个不靠谱的家伙,不单酗酒,还吸毒,有时候还做点贩毒的生意。
两个人臭味相投,因此谈的都挺投机的,成了好朋友。
当李发现了自己不单被警察钉上了,而且上了书店老板的黑名单后,她安排了杰克去推销这些假信。
当然最后他们两人都被抓起来了。
为了轻判她接受认罪。
判决是监外执行五年。
她把这段经历写成了这本书。
她于2014年74岁去世。
李·伊斯雷本人虽然有“窃书不能算偷”的说法,但李还是被抓了。
不过总的说起来,她还是个雅贼。
为了山寨这些信件,她还买了好几个旧打字机,模仿作家的签字,再凭自己对作家的知识而对信件添油加醋。
判刑后,她还看到自己的假信在市面高价出售。
所以她对自己一手还很骄傲。
在法庭认罪时,她觉得这是她一生最得意的一段时间。
从李的经历来看,在美国当作家不容易。
美国没有什么作家协会。
一旦卖不出作品就要饿肚子。
所以她有段时间靠救济过日子,当然这也不能作为她犯罪的理由。
由此可以得知,作假真是件技术活。
连续剧《古董局中局》,就知道中国也有假古董。
作者马伯庸的微博里提到以前上海藏书家潘明训先生收藏的《黄氏补千家集注杜工部诗》结尾处制版人的名字和制版日期被人删去了,这样一册元版古籍就提升到了宋版。
造假这码事,古今中外雷同。
可以想象到当她刚从大学毕业出来后,意气风发,为作家名人写传记,而且上了“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
只因为一本失败的书而每况愈下,最后穷困潦倒。
一步错,就走向了深渊。
李·伊斯雷尔令我想起另一部电影,《派克夫人的情人》“Mrs. Parker and the Vicious Circle (1994)”,朵诺西·派克也是纽约的犹太女作家,不过她一生要开心多了,她不是同性恋。
结婚后仍然有无数朋友,她在自己文艺圈子几乎天天聚会谈笑风生,接着在好莱坞写剧本而大展身手。
但最后回到纽约时,老友和丈夫都已离去,没有子女,没有广场舞,就剩下她孤身一人,醉醺醺的在街上晃来晃去,同样的令人感叹到她的寂寞。
作为一个知名作家,这部电影也几次提到她。
本片得奥斯卡剧本改编奖提名。
导演玛丽埃尔·海勒 Marielle Heller曾经导过《少女日记》“ The Diary of a Teenage Girl (2015)”(见我的博文“《少女日记》不是《少女之心》”)梅丽莎·麦卡西以本片和《伴娘》“ Bridesmaids (2011)”得奥斯卡提名,以本片和《女间谍》“Spy (2015)”得金球奖提名(见我的博文“《女间谍》”)。
英国演员理查德·E·格兰特以本片得奥斯卡和金球奖提名。
人,都要生活,需要一份工作来赚取一份薪水。
前几天,我跟两个朋友一起吃饭。
我们三个人已经有快大半年没有领到我们的薪水了。
我还好一点,毕竟家里还有存粮,够吃。
另外两个朋友就惨一点。
我在饭桌上问他们这些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他们都笑笑不语。
其实我是知道的。
一个靠老婆的接济,另外一个估计就是光靠银行的贷款,然后信用卡、花呗什么的。
我相信再过一段时间,他们的个人信用是绝对不可能好的。
以前我不能理解这样的生活,在市场上打滚两年后才知道创业的人不都是这样的吗?
我这两位朋友印在名片上的头衔也是某某公司的总经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去查一下,他们一定还都是法定代表人,俗称的老板。
可惜,表面的光鲜掩盖不了口袋里没钱的窘迫。
但是人都要生活下去的。
在没有办法的时候,不免就会做一些犯罪的事。
你要说这些人会因此后悔吗?
我觉得是不会的。
不这么做,他们就会饿死。
为了吃饭,人总是会突破自己的底线!
像朱自清老先生那样饿死不吃美国粮,有骨气的人终究是少数!
芸芸众生,都是凡夫俗子罢了!
说了这么多,那是因为这些感慨都是我看《你能原谅我吗?
》这部电影有感而发。
作家李.伊瑟列尔(lee Israel)算是一个知名传记作家,曾经也有一部作品上过畅销作品排行榜。
可惜,51岁的她,既写不出好的作品,又因为嘴巴坏丢掉了工作。
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
人要吃饭,租来的房子要付房租,连心爱的猫得了病也要治。
这一切的一切都急需要她想办法挣到钱。
读书人,能想什么法子挣钱呢?
NO WAY!可怜她最后把自己的书拿去卖,结果人家书店还不收,对待她这一个知名的作家像对待一个叫花子。
有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把著名作家写给自己的信卖给了书商,并从书商这里得到了一笔不菲的卖价之后,她开始觉得这是一条摆脱现在困境的法子。
于是她就开始伪造那些已经离世的作者的信件,然后把它们卖给愿意为它付费的收藏家。
据说,她先后伪造了四百多封这样的作品。
她用被伪造者的口气写信,冒充他们的签名,刚开始她还有一点担心被发现,后来她甚至喜欢上了这样被代入的生活,仿佛她就是他们,她沉迷于被伪造的人生之中。
LEE israel最后在法庭讲,她并不后悔,这个工作她真心的喜欢!
当然不是指她去卖信的这一段,而是她代入以作者的口气写信这一段。
纸从来包不住火。
时间久了,lee israel的诈骗罪行就曝了光。
她被判处有罪,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最后她的刑期在我看来法官真的是很仁慈,并不太重。
当然在美国那样的社会,一个人的信用破产了,那么因此带来的惩罚将远远比坐牢严重得多!
这个人将失去她所有的朋友,正如lee路过朋友的书店,只能默默地看着,无法再推门而入了。
最后lee把她的故事写成了本人的传记并出版,纽约时报评论她这一本新作是“最卑鄙而又精彩的故事”。
一个作者,甚至是一个算是小有名气的作家,原来也会如此落魄!
这对于有志于写作这一条上的年青人会不会是一大打击呢?
本片中女主角的经历因为容易获得影评人们(所有码字为生的人)共鸣,就像当年《鸟人》引发了很多演员的共鸣,势必会获得很高评价。
原因很简单,大家都喜欢看在生活中挣扎的失败者的故事,这让同样有类似经历的人多少感到欣慰:好在,我并不是一个人在挣扎。
Julian Moore不知道现在是否会感到遗憾,因为原本她要出演本片中的女作家,结果临近开机居然说想法有分歧而退出了。
这才找到 梅丽莎·麦卡西顶替,没想到这个角色还真适合她!
麦卡西是喜剧出身,演过言行粗鲁,外形让人不顺眼的类似角色,因此本片中这个对人不友善,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女作家对她并不陌生。
反而是她给这个角色赋予了令人同情的特质,就算满身缺点,都让人讨厌不起来。
这一点非常难得。
本片女主是个宁愿跟猫生活一辈子也不喜欢与人类亲近的人。
个性孤僻,每天只与猫为伴。
有天发现因为她始终没有名气,没有人再愿意买她写的书,在穷途末路时,开始复制历史名人的信件,最后变成自己写诗歌和信件,用其他名人挂名,居然在交易市场上走俏。
虽然犯了罪,但她的遭遇却如此容易被理解和同情,以至于到影片最后,几乎没有人愿意责怪她。
为何?
因为有无数作家不会社交,不会夸大其词,不会宣传自己而一辈子默默无闻,最终只能等待被淘汰的命运。
而另一些人只因为会吹牛,会搞关系,成为人生赢家。
是不是很同意?
本片虽然主线是关于诈骗,其实藏着无数让人感同身受的人生体验。
此外,收藏者们花大价钱购买不知真假的历史名人遗物也说明了这个世界对于名利的追捧,只要有名才能带来财富。
而很多才华的人因为没有名气,没有卖点只能一辈子被忽视。
影片最后女主意识到这点,利用自己的犯罪史出书,也果然让她成名。
这也讽刺了,无论是好事、坏事,出了名就行,这种现实的社会形态。
本片充满着爵士乐、书店、图书馆、纽约的街道和小酒馆,有时会让你以为在看伍迪艾伦的电影,色调、配乐都与纽约的小资氛围很搭。
这部电影相信会博得很多文艺片爱好者的喜爱。
千万别一看是五大三粗的梅丽莎·麦卡西就以为是恶搞喜剧,本片中的她脱胎换骨,成为了一个孤独、消极又深受打击的人,表演非常有说服力,令人心碎。
有望在奥斯卡上获得最佳女主提名。
女主很难对人信任因此很少交朋友这点,我也非常有共鸣。
往往当你想信任一个人,终于向对方敞开心扉时,对方背叛你或暗自使坏,一下就打翻了刚建立起的信任,并从此让你更加防范别人。
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个loner,做什么都宁愿一个人。
如果有同样状况的人,请举手。。。
我相信不在少数。
建议你们都看看本片,一定感同身受。
那些目前只与猫住在一起的姑娘们,也推荐你们看看 (多伦多电影节)
去油麻地电影中心看这部电影还是10天之前的事情。
说实话,我并不爱这部电影,它的距离感让我甚至有些无能为力,但是我现在要为这部电影写一篇评论,因为截至到2018年12月27日,豆瓣仅有不到300人看过这套戏,只有4篇评论。
是的,这是一个机会,在这部电影被炒热之前,一个增加读者阅读量的机会。
委屈求全地用文字编织一篇评论,这本身只是为了以投机取巧的方式,让更多的人可以读到自己的作品——这种为了名声的妥协,是Lee并不会做的。
那么这篇理应是憋出来的评论,就先从我不喜欢它的理由开始吧。
1)人物扁平化。
在这套电影里,几乎所有的人物都是可以用一个标签钉死的。
无论是刻薄的经纪人Marjorie,还是过於戏剧化且愚蠢的Jack,还是恃才傲物又十分偏执的Lee,为了凸出他们形象的某些特质,影片反而把他们脸谱化,人物的复杂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却丢失了。
不立体的人物,是很难让观众/读者产生共情的。
作家理应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人群之一,他们是生活和人性的观察者,用文字记录并丰富甚至篡改现实。
但是Lee是一个传记作家,她算得上我们在文学研究领域所探讨的,以才华取胜的虚构作家吗?
在Lee和Marjorie的对峙中,我们得知,Lee曾有过作品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单,但她从来不配合出版商,不接受采访,不参与签售,不在乎宣传自己作为作家的名气,以至于一直默默无名。
现在,她又要写并没有太大市场的Fanny Brice的传记。
传记强调的是忠实,所以传记作家的作品,更多像是在记录历史。
读者阅读传记,更多关注的是名人的经历和事件,文字记录通顺有条理即可,作者的文字太具风格,对于传记写作来说,反而不一定是好事情。
Lee甘愿做一名合格的传记作家,隐身于作品之后,她这种对于传记体裁的妥协和谦卑,与她对于自己才华偏执的自信,实际上是有些矛盾的。
或者说,传记写作本身并不能展现作者的才华,倒是可以展现作者的勤恳,而且传记作品也很少具有文学性。
从这个意义上,Lee其实是在不该执着的地方执着,而且执着得毫无根据——如果才华横溢,早就该写非虚构作品了。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Lee却让自己的生活境况潦倒到连房租都付不起,欠着宠物医院几十美元医疗费,为了几美元和书店员工争执。
这样的戏剧冲突显得过于突兀,并不能让观众产生同情——感觉这样低于最基本生活线,没有尊严的生活恶果完全是Lee自找的。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Lee依然趾高气昂地来找Marjorie要1万美金的预付金。
她当然毫无意外地被经纪人怼回去了,让她有了名气的本钱,再过来狗仗人势地批评经纪人。
再说Jack,他简直是铁了心地往坑队友的笨蛋方向发展。
需要他添麻烦,他毫无意外地在每一个可能的地方犯低级的错误。
Lee让他住自己家,Jack就一定会把基佬小男友带过来乱搞;Lee让他喂猫,他就一定会让猫死掉;Lee让他帮着卖赝品书信,他一定会惺惺作态地成功引起买家的怀疑;他也一定会被FBI抓住,然后供出Lee。
这种过于夸张戏剧化和脸谱化的人物,反而对于情节方面的戏剧冲突起到了弱化的作用。
对于一个智商和行动力为负的人,他把事情办砸,那简直是99%的事情。
这样的概率,对于观众来说,就表示着没有悬念;过于简单化,这就是对于真实感的背离,换言之,这些都促进了观众和剧情的距离感。
2)文化的距离感关于伪造进而攫取不正当利益的电影,我想很多人会想起Catch Me If You Can。
小李子精心研究伪造支票的方法,一笔一笔地兑换着巨额财富,甚至逛窑子都可以拿假支票让小姐倒找钱。
是呀,伪造支票才算得上犯罪嘛,才有惊心动魄的刺激感嘛。
Lee做的是什么?
伪造名人的签名信。
冲破道德的底线,顶着法律的风险,伪造签名信能赚多少钱?
50美元、70美元、200美元。
额……对于久经刺激的观众来说,可能我们的犯罪分子也太没有雄心壮志了。
而且,伪造的对象也确保了伪造不需要太高的技术门槛——信不是手写的,而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唯一鉴别真伪的关键就在于最后的签名上。
仿造家长签名,在座的各位都干过吧。
是的,难度仅此而已。
我们再来看看Lee千辛万苦伪造的这些名人的人名吧——Fanny Brice, Noël Coward, Dorothy Parker。
即使我后来认真地一个个搜索了这些名人的维基百科,我依然不能被真情实意地打动。
因为他们距离我太远了,我从没有读过他们的作品,没有看过他们的演出,甚至没有听说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的信件的价值在经过一道文化的隔阂后,在我这里急剧贬值。
而对于我来说,Lee伪造模仿他人的唯一趣味竟然在一个叫做Nora Ephron的女人身上。
Lee模仿她的声音给Marjorie打电话,然后破口大骂自己的经纪人势利眼。
实际上Nora Ephron是电影编剧,她最著名的两套电影我都看过,而且非常i喜欢,它们是《当哈利遇到莎莉》和《西雅图夜未眠》。
出现这样的问题,实际上会让我联想到特定语境下的文学作品对于读者的要求。
我曾经尝试阅读品钦的作品,但面对充斥着每一页,解释各种各样美国文化里特有的商标和名词的脚注的时候,一种让我无能为力的距离感悚然建立了起来。
Lee所珍视的价值,是Jack不能理解的,是我不能理解的。
但在这一刻,她的知音是书店的Anna,是经纪人Marjorie,是威胁她要告发她的Alan Schmidt,甚至是只愿意给她的旧书两美元的刻薄店员。
我只知道她伪造的,是名人的信件,但由于我不知道这些名人是谁,所以我掂量不出来这些信件的分量。
然而片中有一处例外,那是Lee佯称自己有William Faulkner的信件时。
那时,那个信件的分量我是可以掂量得出来的。
对比之下,我才越发地肯定,我对于理解她其他伪造信件的分量无能为力,真的,这是文化的隔阂和缺失带来的无能为力。
回过头来,虽然这部电影不能让我全情投入,不能打动我,但依然可以让我深入思考读者/观众对于作者的重要性。
当作品作为一间商品在市场流通的时候,读者/观众对于它的认可程度直接影响到了作者的生存状态和创作状态。
而读者/观众的认可度又受限于读者/观众本身的知识深度、视野广度。
没人关心Fanny Brice,就不会有人买Lee写的传记,Lee就要穷困潦倒;我不认识这些名人,就不能体会到Lee的成就感和用心良苦;《你能原谅我吗?
》没有在国内上映,在香港排片量少,就不会有很多人知道这部电影,不会有人来写影评。
这样的结果和Lee作为一个传记作家的业务水平无关,和这些名人本身的才华无关,和《你能原谅我吗?
》这部电影的质量无关。
有关系的,是资本主义商品化提供给我们人类建立关系的纽带。
Rows of mansions,cubic office with rigorous work rules,old fashion jazz music.....you can make a decent guess about the location without seeing the actual neiborghood.And yes it's new york, again.From countless films depicting people living in this metropolis,This one is the newly update with similiar background but a memorable twist.New york is the epitome of big cities.In one corner,billionaire is drinking wine in Michelin restraunt,in another,charlatan is stepping on the bench hawking his wares.Everybody is busy surviving in this merciless capitalized junggle.Lee Isreal is this lady so ordinary that get no one's attention but made her own special story.When our protagonist Lee Isreal met her publisher,all she got were bitter words,"you can't success if you dont play the game","you can be an asshole when you're famous".A person have to work his ass off to climb the social ladder in this city or you be knocked out.Lee Isreal,whose books stood on the discount shelf,can hardly make a living after losing her job.But as the implication of her name and her unpopular interst on jewish writer,she would probably contrive some crafty ideas.And here it is.By selling her old letters,she explored a whole market of "originals".Her unfond skill suddenly became an advantage.Piece by piece,she started to make famous writer's letter that escaped the scrutiny of most people.Not everyone could imitate this.That's explain her cherishment of those fake originals and her anger when her friend Jack try to sell her letters arbitarily,"these are literature treasures!!"While revealling Lee's history of counterfeit,the story also shade light on her life and freindship.She is an lonely lady with a sick old cat,an alcholic with a gay drinking buddy, and a book writer with limited recognition.She share her secret fraud with jack and sharing became a bond of genuine freindship but when the bookshop owener want to extend thier freindship,the fraud become an obstacle.Just like she want to write book without concerning sales,she want to be a good neighbor but can't make her own room clean,all these contrary narratives somehow decriminalize her as a fraud but a midlle-aged poor lady who deserve some sympathy.When the final scripts rolls in,we know that her letters that personating other famous writers was so impressive that even some biography included them before knowing it's fake.Even an honest people may show a bit of admiration,at least i do.Another great story,wonderful music.Norah jones song describe new york city as a beautiful disease,this melancholy tone sing well with the story.When the film gives a few shots of new york city,it create not familiarity but a sphere of possibilities,you just don't know if the people walking by is a delicate criminal ,a talented writer or a cat lover,maybe all of them.
自打我有了“滞销作家”的自我认识之后,就陷入了对“落魄文人”的迷恋,所以对于《你能原谅我吗?
》这样的片子必定是不愿错过的。
这么说吧,打从一开头,我就被它迷住了。
已经入不敷出的女作家李坐在那边,一面校对文稿一面喝烈性酒,所有的年轻女同事都坚信“她比我妈年纪还大”,她松垂的面颊因为太久没有好好清洗过,长满了红澄澄的斑痕,圆鼻头宛如迟钝的猎犬,偶尔抽动几下,要干的事情全凭直觉和经验。
随后,就有早看她不顺眼的上司走过来,把她开掉。
李的人生,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变得一塌糊涂,让她努力要逆境求生的——是她养的猫。
为了治好猫的病,付得起下个月的房租,她不得不向旧书店变卖了名人信件,从此食髓知味,开始伪造这些玩意儿。
伪造一个假古董需要技艺,而伪造名人书信却需要写作才能,以及一个码字者最深厚的文学知识,是的,这不是仅仅有“常识”就能做到的事体。
记得前不久,我公开跟人家讲自己对中国现代男诗人存在刻板偏见,而且永远不会消除这种强烈的鄙视。
但是很多年前,有位年轻的男诗人得意洋洋跟我讲过:“我拥有一种技能,想模仿哪个作家的风格都可以。
” 因为这一句,我认为他对自身才能有着特别清楚的认知,便也不太讨厌他,甚至至今还保持着君子之交。
他讲的那种技能,我太懂了,它有界于“耻辱”与“荣耀”之间最微妙的存在感,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内,你都会沉浸于这样的游戏,我曾经也是。
深谙文学营销之道的台湾文人苦苓曾经讲过:“如果才华不能换成钱,它就什么都不是。
” 所以对于“过气传记书作家”李来讲,用一台古董打字机,把信写出来,放进烤箱里将纸张变成陈黄色,接下来的生计就都不用愁了。
相信我,要不是这事儿犯法,我也想这么干来着。
因她的这种技术能换成钱已经不是重点,重点在于骗过所有“行家”的那种快感,这些号称“鉴定专家”的人给她亲手打造的赝品贴上认证书,然后卖给完全不懂的傻逼收藏家们。
这对李来说,是一种安慰,怒刷了存在感的同时,也证明不是她没有能力写出好书,而是太多的读者压根儿外行,无法分辨优劣。
于是乎,出自李之手的上百封假信以精彩绝伦的杜撰内容,近乎诡异的“实在感”流传于坊间,甚至被登上了那些名人的生平史料之中;恐怕到现在还有部分被当成真货到处展示。
也许你觉得奇怪,可这就是一个作家的尊严所在。
法庭上,李坦荡荡跟法官讲:“对于所做的一切,我不会后悔。
” 在这里,不得不怒赞一下李的扮演者梅丽莎.麦卡西,跟很多人一样,我是从肥皂剧《胖子的爱情》里认识她的。
据说《你能原谅我吗?
》最初选的女主角是朱莉安.摩尔,因为对人物的理解与导演相背离,后来换成了麦卡西。
我得说,这决定特别明智。
摩尔扮演李的话,你可以想像她得努力把自己扮丑,假装素颜,拼命往脸上刻几道风霜,以便接近角色。
但麦卡西显然不用,天然丰厚的脂肪和年纪赋予她的沧桑感已然够用,往镜头前一站,脸上就写满了“失意”,那种绝境浑然天成。
说白了,我反感聪明刻意的演技,更喜欢电影表演特有的鲁钝。
李·伊瑟列尔原本是优秀的传记作家,出过好几本书,还有作品登上过权威畅销排行榜,但由于她不愿屈服于市场,不喜欢在作品内外推销自己,以至于作品销售情况不佳,出版商因此不愿再与她合作。
为谋生,她多次改行但因性格孤僻而接连被炒。
生计无着之际,李将自己珍藏的著名影星凯瑟琳·赫本的信件售卖给收购此类藏品的书商。
不久她又意外得到另一封名人信件。
她将这封信架在自己的打字机上,在原文基础上添加了备注之后,把这封信卖出了好价钱。
接下来,她干脆凭借自己当传记作家的优势,开始伪造起她笔下那些传主的信件来。
不知不觉中,她的伪造名人信件之路就此启程,到后来她甚至从档案室和图书馆偷取真实的信件和文件,用她创作的赝品代替。
因为屡屡犯案,她被FBI盯上,回到贫困的原点,却收获了友谊与迟来的成长。
城市里穿梭的人群,总少不了为生活奔波的人,在现实面前,他们甚至要为房租、明天的晚餐找出路,世事并不公平,即便你很努力地活,却依然处于困境。
如果因为性格的原因无法与环境和谐相处,那就尽可能在有能力之时,为自己多积攒些资本,希望在年老的时候,可以过上相对自在的生活。
偶然在电脑上看的电影,原本看名字以为是爱情片,夕阳无限好那种,看到一半胸闷的我抽了一根很久都没碰过的烟。
同样是伪造,为什么猫鼠游戏就没那种感觉呢?
看完闷着回味了三个小时,想不明白心情低落的原因,突然看到了CELIN 2021的大秀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些事。
千禧时代的我还正青春活力呢,可是每天关注着豆瓣离婚帖子,避孕帖子,养老帖子,买房帖子,看着30岁女人分享自己的年龄焦虑,研究着产后恢复的瑜伽到底是怎样练习,爱好如同大爷一样养花看书听歌晒太阳。
不爱出门,不善于交际,拒绝交际。
我生怕会像女主一样被时代的洪流所抛弃。
即使现在我也感觉有点脱离尘世:从不看微博,不玩小红书,不化妆,不看抖音。
关注的话题都是比我还要大个几十岁的人才会讨论的事情,政治热点啊,资本运作啊……我好像精神世界已经很老了。
CELIN的设计师Hedi在上世纪风风火火的引领了潮流,如今却要追随潮流。
虽然我不知道他风格改变的真正原因,我也不好去揣测,但是这种焦虑情绪从电影刚开始就渗透到我的骨头里。
就更别提我看的书和电影都那么的老派……唉。
我真的是把老骨头,而且我厌烦社交的性格已经让我离世界越来越远了。
这电影看起来只是讲了个故事,可是这故事也太心酸了。
曾经大连最风光的琳琳舞厅,当时听着最潮的歌曲的大爷们可能谁都没想到它在几十年后会被电子舞曲和民谣吧取代,如今的蹦迪酒吧KTV可能在十几年后就灰飞烟灭了,可能只有大澡堂洗才是一直活下来的经典。
最近疫情之下书店危机爆发,唱片店早已经濒危和古董古着混搭,我追随的潮流原来已经是过时的节奏,又没有资本坚持自己的爱好,也没资格不去社交就能活着。
那除了荒唐的伪造八卦文书,她还有什么活路。
我还有什么活路。
真希望千禧时代能够一直坚持着,年轻着,活跃着。
不要被柴米油盐所束缚。
让我老的慢一点。
你知道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是怎样吗?像是在一个慵懒的午后,独自坐在街角的破茶馆儿,呷着苦涩的清茗,偶然间听到邻桌在说一个故事,那个故事不算是惊世骇俗,也称得上是离奇曲折。初听似乎是冰冷的悲剧,却如冬日暖阳般温柔;就跟那壶茶一样,初品苦涩,到了后味儿才回甘,沁人心脾。
《刺猬的优雅》姐妹篇。原以为比较枯燥的题材没想到拍出了讽刺喜剧的格调,蛮好看。相对于《宠儿》中的拉拉女王,更希望潦倒的女作家拿奥斯卡影后,虽然前者明显更有拿奖的声势,角色使然,人性如此。
3.7,女主角真的很豆瓣了
卑鄙无耻却精彩无比的一生。
可能文化差异吧,没怎么看懂,但是梅丽莎真的会演
所以,除了迎合创作者的焦虑,最后还剩什么?既然描绘的是一个可恨之人,摆出一副道歉的姿态,又用洋洋自得的姿态消除掉了她的可怜之处,那对不起,这样的故事我没有办法理解,更别说共情了
从女主窘迫辛酸的生活里映照出自身……感同身受;男女主的友谊温暖窝心,来自朋友的陪伴真好啊,有一个能包容自己的朋友真好啊,会让人更喜欢人类和这个世界一点;配乐都很俏皮好听,记住了一句歌词,我会找到你,在早晨的第一缕朝阳
白白浪费了一个多好的题材,剧本在各方面力度不够
两位主演戏很足,Melissa McCarthy也算为喜剧演员争了一口气;无奈剧本太清汤寡水,人物刻画不够深入,行为动机不够充分,有莫名其妙的感觉
一开始竟没认出来是“傻大姐”,感觉演技还挺厉害的。整个剧情没有特别大的起落,就感觉人物和情景设置的挺有趣的,但是好像都点到位置,感觉男女主一对基姬组合是挺来电,但好像也没有特别深入的交流场景,没有本来可能有的火花四溅。主角危机也没有爆发到无法收拾,总觉得差口气起不来。不过毕竟是真事改编作品的改编,还算可以理解吧。虽然故事没多少料,但人物设定和演员表演足够吸引人看完。
好莱坞最被低估的正剧女演员终于决定放弃丈夫的导演棒好好演戏了。角色刻画和叙事节奏上都极上乘,McCarthy特写镜头前不刻意煽情的嗔怒、暗涌、诡算、沾沾自喜,尤其那jazz吧里被美好光鲜吸引挑起的希望之光的灵光一现,直击灵魂。
其实是一部还算有趣的电影,至少观影过程不会让人觉得很无聊,但是本片的故事还是太平淡了,可以拍的更好一些。本片最大的亮点就是麦卡锡和E格兰特的表演,尤其是后者,应该是去年男配最大的遗珠,个人认为奖应该颁给他(毕竟阿里都水过一次了)。麦卡锡也是很成功的一次转型。
担心这成为我的老年写照,孩怕
独身、老年、女性、写作、贫穷、养猫(后来还死了)、社恐、肥胖、酗酒、偷窃、诈骗、嗑药+艾滋的Gay蜜…所有的元素摞在一起,感觉闻到了人生脱轨的灾难气息,但是,能拍得演得这么喜感,辛苦你了啊导演,辛苦你了啊梅丽莎。
一般能达到票房台柱的喜剧演员,演技都不会差,这部戏也证明梅丽莎不演喜剧也是能发挥出精彩的演技。这个故事是讲一落魄女作家跑去违法犯罪各种作死操作的,观看下来并没有太多的恶感,一方面是各个演员出色的表现带给角色更多层次,另外一方面是导演表现手法轻松诙谐再配上合适的音乐使整个作品的提亮不少。总体是不错的的,tiff看的第一部比较触动我神经的作品。
真烂
丧
对传记本身的尊重,以及对质感上的表达欲望,两者在权衡间多少显得有些掣肘。麦卡西这次演得真的很好,褪去了类型片中刻板式表演,个人觉得其实更接近她自己(这么说是不是反而意味着并不是“演”得好?)。格兰特的角色又让我想起长指甲,情感上近乎于角色后传了。
演员好。但拍得好无聊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这个题材明明可以拍得更加吸引人,可为啥我觉得如此冗长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