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以前没注意过,英文中的God倒过来就是Dog,狗和上帝的关系,在本片中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隐喻。
你可以把它看成一个文字游戏,也可以认为,这是吕克·贝松要说的最重要的一个主题。
上帝创造了人类,那么,上帝也创造了狗吗?
上帝应该爱所有人,也应该爱所有有生命的物种。
我知道,对狗恨之入骨的人不会看这部电影,对狗恐惧多于爱的人也不会看这部电影,但是无论这些人看不看这部电影,狗,都不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像人类,也不会那么轻易灭亡一样。
他们,都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人类和狗,没有谁高级谁低级之分,人类,也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主宰。
人类早应该接受和其他物种一起分享地球的法则,然而,还有大部分人认为,人类是最高级的物种,理应凌驾于所有动物之上,但凡它们侵犯了人类的地盘,都要它们消失甚至死亡。
在电影的一开始,编剧就借男主角之口说出了“狗忠诚、友爱,人类有的优点它们都有,但是人类的恶习它们却没有。
如果要说缺点的话,它们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相信人类。
”电影讲述了男孩道格拉斯因为爱自己家的狗而被父亲和哥哥关进狗笼子里数年的故事,长大后他因为童年的伤痛,发现只有在狗的世界里才能得到最纯粹的爱,在身患残疾、恋爱失败、没有朋友的情况下,渐渐封闭了自我,和几十只狗生活在一起。
乍看之下,这是一个狗治愈人类伤痛的故事,但是吕克贝松的目的,远没有那么简单,他想讲的,要比这深刻得多。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只攻击敌人道格拉斯的父亲是个暴力狂,哥哥是个变态,母亲懦弱又无助,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小道格拉斯显然成了靶子,他和妈妈是这个家里唯一拥有爱的能力的人。
父亲养狗只是为了斗狗赚钱,在父亲眼里,狗是低等生物,它们又脏又臭,怎么能和高贵的人类相提并论,哥哥也沿袭了父亲的这一思想脉络,虽然他们信奉基督耶稣,但对狗的残忍却丝毫感受不到他们心中有爱,他们更像是被上帝抛弃的人类。
然而,却在狗笼子外面挂上一条“以上帝之名”的横幅,可笑至极。
这是导演第一次将God和Dog的概念抛出,从孩子道格拉斯的角度看这条横幅,God正好变成了Dog,另外一个词语是Man。
DogMan,正好是本片的英文片名。
狗和人类,这个概念一直争论不休,每当民间出现狗咬人的新闻,就有一堆人跑出来说“这个地球是人类的,爱狗人士不爱人,只爱狗。
”而狗究竟为什么咬人,有几种可能,第一是这条狗是疯狗(这种几率其实很小),第二,是家养的狗没有拴好,主人没有看好(这种几率比较高),那么,人犯的错为什么要让狗来买单呢?
狗不会无缘无故咬人。
流浪狗咬人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它们基本都是夹着尾巴走路,而一旦有一条狗咬了人,所有的狗都要遭殃,民间又是一股腥风血雨,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狗要命丧黄泉。
只有和狗在一起才能得到的最纯粹的爱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自然不可能去尊重其他的物种。
就像很多人养狗,只是为了看家,养猫,只是为了抓老鼠,对他们来说,动物的功能性、实用性远大于陪伴性,他们不知道,只有当你真正付出爱的时候,才能得到同等的回报。
而道格拉斯,在狗笼子里感受到了人类身上没有的爱,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父爱和从未有过的兄弟之情。
那么,谁更高尚呢?
是狗还是人?
在我看来,没有爱的人比狗都不如!
而片中父亲和哥哥,正是这样的人。
父亲和哥哥作为一部作者性很强的电影,吕克·贝松一以贯之地将他的视听语言、镜头风格为本片打上了烙印,电影从始而终充满了悲剧感,无论是配乐还是男演员Landry Jones的表演,都有一种破碎之美。
而电影中大量引用了莎士比亚的名剧,也为本片的戏剧性、悲剧性打下了基础。
比如男主角在儿童之家的时候遇到的戏剧老师,就鼓励他读莎士比亚、表演其中的角色。
《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剧情均暗含了道格拉斯的悲剧命运,正如男主角说出的那句台词“我能走,但我走的每一步,都是面向死亡”。
他追求的爱情破灭,一步步走向死亡的深渊,孤独如影随形。
深深的孤独感充斥着电影屏幕,这是我在电影院很少感受到的情绪,只有在家庭影院观看一些大师作品的时候才会有的感受,这一次却真实的发生在影院中,这种久违的感觉让我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
而在本片中,吕克贝松也致敬了很多经典人物,比如道格拉斯去歌舞秀表演的第一个节目就是演唱艾迪丝·皮雅芙的歌曲,皮雅芙作为法国女歌唱家一直有“小云雀”的美称,而她悲惨的童年和男主角道格拉斯也有几分相似之处;最后被黑社会追杀的一场戏,道格拉斯正在家中扮演玛丽莲·梦露,相信这一经典造型也是为人所熟知的。
玛丽莲梦露造型
艾迪丝·皮雅芙造型影片的结构并不复杂,从男主人公道格拉斯被抓开始倒叙,在心理医生的追问下,回顾自己悲惨的童年,为什么会变成今天的自己,为什么会和那么多狗生活在一起。
道格拉斯的结局可想而知,因为偷窃、杀人肯定会面临死刑的指控,然而他显得非常平静。
正在观众好奇影片究竟该如何结尾的时候,吕克·贝松再一次展示了他导演的魅力。
当道格拉斯在监狱中把自己的胡子剃干净,穿戴整齐的时候,当夜晚来临的时候,他的狗,他的孩子们,这些爱他爱得那么纯粹的朋友们,早已商量好了对策,它们从不同的地方聚集起来。
他最钟爱的那只小狗,为它偷来了监狱的钥匙。
这个不能走路的人,这个从小没有得到过父爱的,曾一度被抛弃的男人,从轮椅上站了起来,他走出这个监狱,走向正对面的那个教堂,这时候,太阳也升了起来。
“我来了”,这是他对上帝说的话,他站在十字架的最中心,太阳直射着他倒下的地方,所有的狗,都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躺在他的身边。
一个诗意的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暗合了主题、影片的名字,上帝、狗、人,三位一体。
上帝应该爱所有人,也包括所有动物。
心中有爱的人,不应该被上帝抛弃。
道格拉斯的狗
道格拉斯最爱的一只小狗感谢吕克·贝松,又奉献了这样一部好电影,让我不仅潸然泪下,还能拥有奇妙化学体验的电影。
当影片的片尾曲响起的时候,没有一个观众离场,大家安静的就像刚刚坐下来一样。
期待了很久的影片终于上映了,前几天就找不到排片,附近的影院好像都默契的放弃了这部片子。
终于找到一家影院,昨天19:00下班后,在零下十度的天气花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赶到了影院。
一家在地下室不景气的影院,然而这家影院也只有一场。
进入影厅,零散七八个人。
等找到自己位置后,却有一股酒味,也有可能是清理后的呕吐味吧。
可在看《狗神》的过程中,这股地下室混杂着醉酒的味道,却像把你带入到了电影的世界里。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却被主角的遭遇所感染,让你也感受到主角的情绪,难受…怅然若失…溺水挣扎的绝望。
一开始以为是《小丑》,最后发现,其实一直是一个温柔善良的人,在寻找着爱,寻找着天堂。
所以最后,当他倒在了十字架的阴影里,我想,他终于去了那个充满了狗狗的天堂了,那里永远温暖永远光明…
首先,这部充满着宗教和政治色彩的商业片,隐喻相对直白和明显。
看得出来导演为了观众和情节还是做了一些妥协,相比于纯粹的剧情片,雅克·贝松知道如何满足观众在短时间内对电影的审美需求。
反而就是这一些过于“舒适”的镜头,让人产生审美疲劳,隐喻的本质不再是隐喻,是为了艺术而艺术的过度用力。
结尾部分狗神对十支架耶稣形象的回归,也显得有些故作姿态。
总的来说,有些套路化。
值得肯定的是,亮点也不少。
在音乐上对美声,老百汇,爵士的引入,台词上对莎士比亚的敬意,确实提高了品位和戏剧性。
故事内容完整,结构有新意,而且运用了多时间线倒叙,所产生的影片高潮不止一处,足以让观众看到过瘾。
对于美国资本主义乱象的隐喻,早在影片开头,后花园背景里破烂不堪的美国国旗,就表明了导演的态度,类似《小丑》等剧的黑色成分。
从后花园脏乱差给狗神带来的精神牢笼,也能看出资本主义世界里,底层人的生活环境甚至更加破败不堪。
从“父亲”所代表的暴力形象,也能对美国剥削手段层层压制的底层逻辑进行影射。
政府官员催着收回庇护所用来建楼盘,到保险员用尽手段骗回珠宝,终究抵不过最后的质问“说到底,不就是钱的问题吗”。
可狗神显示出了“劫富济贫”的反抗套路,这也是绝大多数美国电影里所呈现的,无论是劫银行还是组建地下组织,都是反抗资本集中的手段,“一个富人的资本,等于几十亿穷人的资本集合”。
狗神带领的狗狗们偷光了富人家的珠宝,而漫长的偷盗镜头,和爵士乐产了特殊的化学反应,爵士乐本是源于毫不起眼的贫民窟,后来又被资本所控制,成了上流人所独裁的娱乐形式,或者说更多出现在白领和高雅的场合,在狗神偷盗这一行为发生的同时,仿佛进行着一场对资本主义的调侃,故作轻松的音乐,更是讽刺意味。
在成为夜场知名演员之后,狗神又被保险员给欺骗,失望的他最终杀了一名资本主义的走狗——“急了会跳墙”的保险员,鲜红的玫瑰,是资本的刺刀,富人的谎言。
有一个根源的问题还未解决,决定美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根本文化问题,那就是美国的宗教信仰。
好的宗教解读可以把一个人变成圣人,帮助他人,成为再分配主义者,但是绝大多数人是“资本”的人,美国的宗教恰好变成了他们掠夺财富和精神控制的工具,就像剧中保险员说的“我来帮你重新再分配”,反抗终究被更强的资本力量平复。
对于狗神家的两位男性,则是愚昧至极的教徒,宗教变成了他们凶暴本性的外衣,是他们烂在根底的借口。
这也呼应了结尾处,狗神用一生“蛮力”换回一句,“i am standing for you”,既是对父亲的痛斥,也是对父亲信仰的上帝的质疑,在狗神眼中,这种信仰发展的动摇,也是他成长的必需品。
他第一次提到信上帝,是在狗狗跑出后院叫来警察的时候,他被某种命运拯救了,第二次是在黑社会头目开枪却恰好没子弹的时候,他轻蔑到,“这次,上帝似乎并没有站在你那一边”。
很明显他的命运让他既质疑上帝,“为何带走我的双腿”,也让他代入到了上帝的圣体视角,所以,从“到底是我不相信上帝,还是上帝不相信我”,到“我相信了上帝,上帝才相信了我”,狗神的信仰甚至将自己变成了上帝。
这隐藏着的导演立场,是对宗教的自省和批驳。
“上帝创造了我们,也创造了自由意志”,是女审问官对狗神触动最大的一句话,自由意志代表着狗神口中的“pain”,是疼痛让他们与资本(虚妄的信徒)的傀儡(就好像线这端的木偶)区分开来,从轮椅上歇斯底里地摔下来怒吼,他违背上帝的意愿站了起来,他开发了自己与众不同的意志。
资本的东西是不会痛的,因为它只是资本,可以还原成资本,而资本之外的东西往往是遭受痛苦的,就像狗神和女审问官,家庭的巨大灾难与内心正义的召唤,也恰恰使他们在面对资本时无动于衷。
像小丑的遭遇一般,狗神内心世界的挣扎也是一条必经之路。
“虚幻的世界,怎么能不吸引我”。
红与蓝的灯光,重复出现的镜像,幕布后的绝望,和变装的习惯,构成了狗神精神的夹层,住在无人的废墟之中,让人很难不这样联想,他是最困难群体的代表,平穷,歧视和残疾。
但总之他站了起来,在黑暗的光束之中颂歌、近乎欢愉,挣扎和颤抖的美声,让主办方和其他演员也留下眼泪。
他带着的是浓厚的妆容,没有这些假面他并没有机会站上舞台,但是他做到了,像极了假面背后的小丑,是血性、破坏和反抗的精神指代。
对于他个人,依旧深处童年的漩涡之中,母亲的缺失和父亲的暴力,并没有直接在他的身上展现出来,却也无一不影响着他的精神结构,顽强地对抗着世界,对待黑社会老大毫不留情,对付保险人员也游刃有余。
“能表演所有的莎士比亚,就能表演所有的角色”这是他从心爱的女人那学来的话,莎士比亚的话成为了他精神汪洋里的中心岛屿,而也正是她为了建立了这样一座岛屿。
莎士比亚的诗歌就是浪漫的岛屿,是纯洁的勇气,幕布后的他,一念之间卸下所有的苦难,唯有莎翁,让他在混乱之中找到诗意,在现实的丑恶之中找到庇护。
总体上来看,God-Man-Dog的三位一体是本影片的特色,不同于以往的狗狗题材电影,这次的狗(dog)与神(god)的关系反而更微妙。
人于世间的寄托不多,宗教好不容易成为了人客观唯心的利器,却在上帝失位的时候感到迷茫,难以自洽,而狗狗的出现之后,弥补了人与神之间的空缺,避免了人与神之间的直接对话,而是借由dog来代指god对man的帮助,是狗狗作为圣洁的化身陪伴在人类的身边,“狗在爱你的时候是不会撒谎的”,那上帝在爱你的时候会撒谎吗?
或许会,或许不会吧。
狗狗是现实版的上帝旨意,而人也可以是意义上的狗神,根据有关耶稣受难的故事可以联想,狗神在结局完成洗礼般行走一段路后,倒在了地上,正中十支架的阴影之上,正如受难的耶稣,在死后,依旧被信徒所维护,人拥护上帝,而狗拥护狗神,亦人。
上帝转世为狗神,而狗神转世为女审问官的孩子,耶稣基督终将存活,继续受难。
1.可能会通过天主教来引导观众神化男主,而这种从上帝视角的审判“善良意志”可能忽视了男主行为不合理甚至残忍的一面,例如:杀害保险员(以及保险员的做法也不符逻辑,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独身私下威胁)。
以及男主的偷窃行为:就算是功利主义幸福最大化,但他口中的“财富再分配”的背后是将珠宝据为己有而不是劫富济贫做更多好事。
2.或许男主应该考虑到单相思告白失败的可能性,而不是表白失败后开始发疯(吓坏狗狗),贬低自己。
3.狗狗们在这部影片除了吃了一些罐罐好像没有得到其他宠爱,反而沦为男主的工具,例如:偷窃、帮助杀人吃肉😢 ,顺带神化狗狗们,更透露出人类中心主义。
(这一点最失望)4.剧情可以说是毫不出人意料,从偷窃被发现到杀害黑帮被抓捕;前座小孩都看困了演技好,歌好
“病人没治好,大夫疯了。
”这个经典笑话,今天成真了。
精神病专家伊芙琳,受邀去警局,给一名“病人”做精神鉴定。
他坐着轮椅,却在几小时前,团灭了本地黑帮;他是个男人,却留着邋遢的长发,酷爱穿女装;他杀人无数,却广受街坊邻居的爱戴;他性格孤僻怪异,却有一大群朋友——都是狗狗。
短短十几分钟,伊芙琳就被这个男人的经历完全打动了。
男人名叫道格拉斯,我们就叫他狗哥吧。
狗哥出生在一个信仰天主教的四口之家。
可讽刺的是,家庭成员的所作所为,大都和天主教的教义背道而驰。
父亲开斗狗场,故意不给狗吃的,用饥饿唤醒野性,用虐待激发斗志。
狗斗得越狠,比赛越激烈,他就赚的越多。
哥哥心理也有点问题。
我看电影的时候,总觉得他对父亲不只是敬畏,还有一种极端的占有欲和保护欲。
和他俩相比,母亲和小儿子狗哥,就正常得不像一家人。
母子俩冒着被父亲暴打的风险,隔三差五就偷偷喂狗。
对于狗哥而言,单纯忠诚的狗狗们,比阴险残暴的人类可爱多了。
所以当他被愤怒的父亲扔进狗笼,狗哥非但没感到悲伤,反而如鱼得水。
要说有什么让他伤心,那大概是母亲离家出走,却没带他一起走吧。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狗哥只能和狗狗聊天解闷。
靠母亲藏起来的女性杂志,构建起脆弱又畸形的世界观。
这些书,让狗哥认识到了女性主义,也对遥远的美国产生向往。
直到有一天,笼子里有只母狗生产。
狗哥本打算隐瞒,却被阴险的哥哥发现。
父亲勃然大怒,因为他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他的惩戒起到了反效果。
盛怒之下,居然将猎枪对准了无辜的狗狗们。
情急之下,狗哥竟然用身体,挡住父亲的子弹。
子弹打断了狗哥的手指,嵌进他的脊柱。
好在狗哥求生欲极强,狗狗们也非常聪明,带着断指找来警察帮忙。
尽管狗哥活了下来,但他“几乎”失去了行走能力。
如果非要站起来,就得承受巨大的痛苦。
每走一步,脊髓液就会外渗一点。
像极了长出双腿的美人鱼,每一步都在走向死亡。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应该付出代价。
父亲和哥哥相继入狱,哥哥被判了几年有期徒刑。
而父亲还没等到审判,就畏罪自杀了。
这个彻头彻尾的懦夫,一直有着强烈的摧毁和自毁倾向。
家暴既是摧毁他人,也是在毁灭自己的生活。
所以当这个行为被迫终止,他就毫不犹豫地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狗哥被送去了儿童福利院,在那里见到了此生挚爱。
阳光、活力四射的老师,兼图书管理员萨尔玛。
在萨尔玛的谆谆教导下,狗哥接触到了戏剧。
也知道演员的最高目标,是演好莎士比亚。
和萨尔玛演话剧,应该是他人生中少有的美好时光。
美好,且短暂。
随着萨尔玛离开福利院,去剧团奔赴梦想,狗哥的人生再次黯淡无光。
他默默关注着萨尔玛的消息,将它们做成一本剪报。
同时努力深造,成为了一名生物学学士,终于鼓起勇气示爱。
可惜造化弄人,萨尔玛已经嫁人了。
故事到了这里,总算是回归正题。
狗哥的生命中,只剩下了狗狗们。
为了照顾它们,狗哥开办了一家救助站。
可随着政府补助的减少,变装歌唱表演赚的钱也只是杯水车薪。
狗哥也逐渐觉醒了女装属性,成为普通人眼里的“异装癖”。
有人觉得片中的“女装大佬”元素有些鸡肋,变装有点突兀。
其实恰恰相反,女装是狗哥人格构成的必然要素,变装也早有铺垫。
母亲做家务的时候,会随着音乐跳舞。
这一幕,构成了狗哥童年最美好的光景。
藏在墙壁里的女性服装杂志,让狗哥对女装产生了兴趣。
最后是他的戏剧和表演经历。
长期反串,加上演唱的歌曲和母亲常听的歌重合,最终让他穿上了女装。
*并非跨性别者,而是女装直男不被人理解也无妨,他还有狗狗们。
每当夜幕降临,狗狗们就会集体出动“劫富济贫”,潜入富人家里偷盗珠宝。
偶尔也会接单,“快狗打人”。
为了保护周边商户,狗哥带领狗狗们,和收取高额保护费的黑帮大佬决一死战。
最终黑帮被团灭,但狗哥也身受重伤,被警察逮捕。
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伊芙琳也是个离异母亲,被狗哥的经历深深感动了,鼓励他勇敢面对命运,彰显自由意志。
于是在狗狗们的帮助下,狗哥艰难地离开警局,来到教堂门口。
“I am standing for you!
”沐浴在朝阳下,笼罩在十字架的阴影里,狗哥完成了最后的升华。
总的来说,这部《狗神》是吕克·贝松导演试图翻身,却没翻过来的平庸之作。
我个人认为,目前豆瓣的8.2分,有一部分是被情节打动,被主演的演技折服。
也有一部分情怀分,再加上院线其他同行的衬托,大家自发地为《狗神》鸣不平。
先说说片名吧。
很多人都质疑《狗神》的译名。
*爱犬男更难听童年不幸的残障人士,靠狗行侠仗义的故事,够不上“神”这个档次。
《狗神》英文片名是《dogman》,硬翻的话应该和亚当桑德罗的《birdman》一样,叫《狗人》。
要么就是《蝙蝠侠》(batman)、《蜘蛛侠》(spider-man),叫《狗侠》。
首先,无论是“狗人”,还是“狗侠”,都不好听。
更关键的是,狗神(DOG GOD)的dog和god的字母镜面颠倒,完美贴合了影片主题。
狗神的行为并没有多神,但他是狗狗们的“神”。
信仰基督教的人,他们的信仰既浮于表面,又落在虚无。
而狗狗的信仰,就显得既纯粹又虔诚,他们信仰狗哥这个“狗神”。
他生长于狗群,生活在狗群,狗是他的朋友家人,也是他最大的依仗。
大结局他宛如刚复活的耶稣,步履蹒跚地出现在十字架的倒影里。
周围自发聚拢的狗群,将他围在中央,构成了一幅宗教意味浓郁的图景。
尽管主角只经历苦难,没有实现人物弧光,转变得也很突兀和强行。
尽管观众很难共情,并认可他的神性。
但片名叫《狗神》,其实翻译得很精妙,没毛病。
演员卡莱伯·兰德里·琼斯的演技,也堪称“神级”。
论外貌,他原本就有一种中性美。
《X战警:第一战》里,琼斯饰演的变种人“海妖”,应该给大家留下过深刻印象。
*真的很像《哈利波特》的罗恩!
2021年,他凭借在真实事件改编的惊悚片《内特拉姆》中的出色表现,获得了戛纳影帝的殊荣。
当时就有人将《内特拉姆》,称为“《小丑》1.50版”。
反倒是吕克·贝松导演,这位在影迷心中早已“封神”的存在,发挥却平平无奇。
演员的演技很亮眼,但只能算在舒适区里正常发挥。
影片的剧情中规中矩,结构四平八稳。
边缘人物报复社会的故事框架,“童年阴影”、“男人化妆”等要素,很容易让人想起大获成功的《小丑》。
吕克·贝松,这位个人特色极其强烈的大导演。
为啥要拍这么一部,在他生涯中相对平庸的电影呢?
我大胆猜测,应该和他2018年被指控强奸有关。
女演员桑德·范·罗伊向警方报案,指控吕克·贝松在她的饮品中下药。
并在她昏迷后,实施了性侵。
经过9个月的调查后,巴黎法院因为证据不足,驳回了针对这项性侵指控,案件已被撤销。
*罗伊后背纹着“让我们停止对女性的暴力行为”吕克·贝松否认对他的强奸指控,认为和桑德·范·罗伊的关系,是 “自愿的性关系”。
但是承认其多次出轨行为。
也许是这场风波,让吕克·贝松对女性的看法,有了新的改变。
《第五元素》里直接展示女性裸体的“老白男”审美趣味,到了《狗神》几乎完全收敛了。
经过长达4年的拉扯,案件已经被撤销。
但是对吕克·贝松本人的事业,造成了严重影响。
和其他法国导演不同,他走的一直是国际化路线。
因为强奸指控,他逐渐被西方影视圈排除在外。
《狗神》也许是他陷入低谷,企图翻身的试水之作。
你可以在片中,看到很多的“BUFF”。
晚上加班去看精神病的、黑人、离异、女性、知识分子、精神病专家;童年受创、残疾人、女装癖、杀过人的爱狗人士;他们挑战的,是父权制、异性恋的规范和资本主义社会秩序。
不是说吕克·贝松靠叠buff得奖,以他的能力根本用不着。
但是他的处境尴尬,在西方的创作语境下,buff多一点的《狗神》更容易入围三大电影节。
今年8月,《狗神》果然入围了威尼斯电影节主竞赛单元。
也是吕克·贝松的作品,第一次入围三大电影节的主竞赛单元。
没错,真的是第一次。
他甚至当过戛纳电影节的评委会主席,但他的电影从没入围过。
入围主竞赛,下一步就该去其他电影节卖片了。
果不其然,9月在法国上映后,吕克·贝松带着《狗神》转战了平遥电影节。
显然是打算来中国市场,碰碰运气。
内地电影市场潜力巨大,有《这个杀手不太冷》和《超体》等作品打底,吕克·贝松在内地的粉丝基础也挺庞大。
但是《狗神》,真的适合现在的中国市场吗?
我们可以看到,今年票房最高的电影,前十名全是国产片。
而票房最高的外语片,则是口碑烂大街的《速激10》,消费完情怀,也就只值9.8亿。
内地观众已经受够了粗制滥造的剧本,和敷衍的特效,对欧美大片不感冒了。
但是《狗神》的定位,也很尴尬。
艺术性没有走到极致,商业性又不符合商业规律。
要大场面。
抵不上《第五元素》和《千星之城》的万分之一。
当然,按照如今的市场行情,如果吕克·贝松再拍一部《第五元素》之类的视效大片。
那结局,多半是血本无归。
要看《这个杀手不太冷》那样的真挚情感。
主角狗哥和人类的交流,还不如和狗多。
要狗狗。
片中的狗狗更像是一种“超能力”,基本看不到它们自我展示的一面。
要跌宕起伏、娱乐性强的故事。
《狗神》会被各种《XX侠》吊打。
要明星。
卡莱伯·兰德里·琼斯是戛纳影帝,但是普通观众谁认识他?
要立意。
你谈宗教、聊性别、讲救赎……普通观众谁在乎这个啊?
可以说《狗神》在商业性上,要啥没啥。
宣发也在努力了,试图再各个层面破圈。
就连吕克·贝松的一件军大衣,都能当作营销点。
也从侧面证明,《狗神》和内地普通观众的联系有多么遥远。
目前《狗神》的内地票房,才160万(美元)出头,排片也非常低。
我看到网上有很多为《狗神》惋惜的声音。
确实值得惋惜,但这是必然的结局。
对于吕克·贝松本人,以及影片的出品方,更应该思考一个问题:这次是否走错了赛道,没有按照市场规律,没有找到自己真正的受众?
好在,这位64岁的导演,依然保持着旺盛的创作热情。
还有很多试错机会,总能找到兼顾艺术和市场的路。
今天就说到这里,咱们明天见。
拜了个拜本文图片来自网络编辑:大力
Man以一己之身贡献了多个流行文化符号的吕克·贝松,在《狗神》的刚开场,就迫不及待地致敬了另一个流行文化经典,《教父》:“狗神”道格拉斯收下一只流浪狗,作为替人出头的报酬。
他端坐着,抚摸狗,露出维托·科里昂式的微笑,仿佛区别只在于后者抚摸的是猫。
紧接着,就是一段《教父》的经典配乐。
这是吕克·贝松的老毛病了——他老怕你看不出彩蛋。
在映后他就坦承“配乐是本片的第二台词”,因此不惜给每句歌词都配了中文字幕。
Godfather,Dogfather,当然是文字游戏。
但这种对照并未贯穿《狗神》始终——这样的委托,狗神全片中只接到了一次。
因为比起暗示狗神就是教父,吕克·贝松更想先声夺人地揭穿他和教父之间的距离:狗神并不是那个能随意和人“讲讲道理”的黑帮老大。
正如你无法忽视他的优雅,你也无法忽视他的怪:他剃着寸头,但敷了厚厚的底妆;柔软有质感的丝质睡袍下,穿了一件“平地起惊雷”的鱼骨胸衣;他保持坐姿,是因为他无法站立,只有调整了螺丝,才能勉强挪动;容纳着轮椅和数百只狗的陋室,取代了教父庄园那间盖不住血雨腥风的会客厅。
不是教父,是怪人。
正如其自述,他的“怪”来源于他的过去:被父兄囚禁在狗笼里、被枪轰掉一截手指并致残、流落孤儿院、孤独、失业……但另一方面,他的“怪”也是他精心补缝、对抗创痛的盔甲:他和数百只狗共生,因为狗爱人,唯一的缺点是太爱人;他沉迷戏剧和变装:“我一直喜欢伪装。
如果你不真正了解自己是谁,你就会这么做。
装扮自己,编造一个过去,来忘记自己的过去。
”所以,如果剥离了带有超英色彩的狗的段落,《狗神》其实更像一部聚焦边缘人物的新现实主义电影,除了用了太多配乐和蒙太奇。
也无怪乎道格让人想到小丑,因为其实上一部有类似评价的电影,就是华金·菲尼克斯的《小丑》:同样是开局小人物,同样是被生活的凌虐转变为浓妆面具下、大开杀戒的畸零人。
然而,当文化坐标从教父换成小丑,却仍然是对《狗神》的误读。
为什么是误读?
其实,两个角色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小丑演绎的是“沉沦”,狗神却是“起伏”:受家人虐待致残是为伏,受老师点拨戏剧启蒙是为起;流浪狗收容所被迫关闭是为伏,登上舞台发出自己的声音是为起;为黑帮追杀入狱是为伏,对咨询师敞开心扉是为起……而《狗神》拍的最传神的部分,并不在于“伏”,即经受生活、命运乃至神祇的打压。
而恰恰在于“起”——为那仅有的爱、艺术和自由意志所打捞。
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变装俱乐部相关的剧情。
这一片段对中国观众尤其意义深刻的一点是:它很可能是大多数观众第一次有机会在院线银幕上,深入这个被神秘化、污名化的“不存在的空间”(很希望不是最后一次)。
道格获得一个驻演的面试机会。
虽然这里演的不是高雅的莎士比亚,但他仍旧唱得淋漓尽致,遥遥致意35年前的《第五元素》里,外星歌姬演唱的那首Lucia di Lammermoor。
变装俱乐部,是以成为本片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随着同伴落泪,平生唯一一次,道格成为了某个人类群体的成员,即使是十分短暂的:每周一次,每次一首歌的时间。
在那台上的,是怎样一个怪人!
妆容粗劣、假发突兀、舞步举步维艰。
他又是如此地无惧于自己的怪,甚至把怪作为一种糟糕的武器,以自卫、以宣誓、以挑衅。
这正是所谓坎普美学的精髓:热烈、伧俗、粗野、过度。
如苏珊·桑塔格所言:坎普的最终生命:它之所以是好的,是因为它是可怕的。
当然是“可怕”的。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影片还尚未在国内公映,但我很期待它受到的回应,并可以预想到有被冒犯的声音:又是残疾,又是变装,吕克·贝松是不是在玩什么政治正确,是不是在叠buff?
或许起初,你也会觉得这是一种生硬的议题嫁接。
然而最后,你会发现,所谓残疾或变装,共同指向的,都是个体被主流社会排异的孤独。
正如学者罗伯特·麦克鲁尔(Robert McRuer)指出的,残疾者和酷儿个体存在某种交叉性,这来源于他们因不符合社会对于“正常性”的认知而处在的边缘处境。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可以把《狗神》所展示的,认作一种激进的身体政治:虽然道格的残疾是飞来横祸,但变装策略不仅帮助他重塑自我认知,也同时打破了关于身体和性别的常规预期——既然给予我这样多舛的命途,我就把它痛快打碎重组了给你看。
正是从这次表演开始,道格习惯女装。
除了冒犯和挑衅,女装给予他的,还是一种和生活的有意间离。
在幼时女老师的引导下,亦是在别无选择之中,他只能希冀伪装和表演,让他逃遁去一个比现实更美好的世界。
做“女明星”是一种角色扮演,其实扮“教父”和“珠宝大盗”也是。
道格的行为,总是形式大于实质,大概因为人生已经如此凋敝,所谓“实质”早就对他失去意义,所以他偷了宝石却只是在陋室中孤芳自赏、从不求变现,且每次都为他人“总是为了钱”的动机而感到失望。
我因此觉得《狗神》的海报特别切中题意:化妆镜中折射出道格的面容,隔着距离远远看去,点点烛火衬出一个金发美人。
但视觉中心以外、更大的阴影里,蛰伏着道格的轮椅和他背部的伤疤。
他久久注视着镜子,不愿挪开眼去。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想,会发现更有意思的事:镜子之于道格,何尝不是电影之于我们?
当我们凝视银幕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在期待着被带到一个精彩得“忘我”的地方去?
但正如好的电影总应该与现实发生回响,道格也无法无止境地活在幻境之中。
吕克·贝松因此没有讳言道格的残疾,没有粉饰他背后的伤疤。
他最终走出了自己的房间。
生而为人,道格要接受他最后的审判。
Dog说到这里,才要讲本片的核心元素——狗。
首先抛出一个观点,狗对于《狗神》来说,还真的没那么重要。
所以其实很怀疑,冲着狗来看《狗神》的爱狗人士,会不会多少有点失望?
狗和狗神的关系,很明显是以狗写人。
狗只有在和道格的关系中才存在意义。
比起现实生活中的生灵,吕克·贝松描绘的狗,更像是一种美好和爱的象征物。
类似的角色,我们甚至可以联想到《第五元素》中的女主角莉露——一个从天而降的红发美人,武力值max,能够拯救世界,却可怜巴巴地缩在男主角的车后排请求援助。
同样缺乏主体性,同样作为美好的象征物,可能唯一区别在于狗比Leeloo获得的刻画还要少。
看完电影,我还和朋友打趣:吕克·贝松拍了几百只狗,里面竟没有一只是比格。
因为比格是出了名的不服训导。
其实,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吕克·贝松并不想突出塑造某只或某几只狗的个性。
所以,看完《忠犬八公》以后,你痛哭流涕地会记住八公的名字,但看完《狗神》以后你几乎记不住任何一只狗的名字。
它们大多也没有名字。
狗以群像的形式呈现,实际上,就是强调狗是概念化的和象征化的——对于道格来说,狗就是神谕。
再看看吕克·贝松的文字游戏:幼时,道格被关在狗笼里,狗笼外被钉上一行字:IN THE NAME OF GOD(以上帝之名)。
然而,从狗笼里,道格看见的是几个被遮蔽后又重组的字母:DOGMAN。
这就是道格所获得的神谕:被“上帝”抛弃了、被当作“恶魔”对待,他遇见了狗。
这么一群指哪儿打哪儿的生力军,为道格做了一系列难以想象的事:为道格舔舐伤口、为道格偷盗杀人、和道格一起亡命天涯……
狗和道格的相互吸引,是一拍即合。
片中从未出现任何训练镜头,宛如神迹。
这一点,吕克·贝松也通过道格的一个表情暗示了:当狗为道格一分不差地衔来食物和调料后,道格有一瞬间的怔忡,然后是感动。
这是一个信徒听到神明回应了他的请求以后的神情。
那些被家庭和社会排异的时光、那枚没有被上帝关照而送入他脊柱的子弹,在这一刻开始,终于变得不那么重要。
虽然肉身仍然难以移动,但狗已经化作了他的“身外身”。
把DOG和MAN之间的空格删去,《狗神》原片名DOGMAN一词,直观体现的,就是一种“人狗合一”的状态。
和DOGMAN遥遥相对,在《敞开:人与动物》中,意大利哲学家吉奥乔·阿甘本提到过一种奇异的生物——古希腊神话中的“人马”:对于人马,很难从分类学上给予归类,尽管是一种虚构的造物,但人马不是神灵,因为它不能归于奥林匹斯众神和泰坦神的后代。
同时人马也不能归于人类,相对于人,人马更为残暴,也更具肉欲。
当然,人马也不是动物,尽管人马拥有马的身躯,但是人马却拥有与人一样的智慧,尤其是人马在某些技能和智慧上胜人一筹。
利用这种非人非马的的动物,阿甘本指出了“人类”在分类学上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人并不存在一种实质性的界定,他是位于“绝对超越的神性”和“绝对世俗的动物性之间的第三项”。
简单来说,就是人要在神和动物之间,找到自己的位置。
因此,关于人的定义和分类,并非是天然就有的,也不是颠扑不破的。
从古至今,有一系列封闭性的论调,它们总是试图界定生命的本质,以及生命和非生命、人与动物之间的严格分界。
这种分界在允许一些人群物种成为至高者的同时,自然也导致某些生命形式被排除在外:当然,这就包括道格和关在铁笼里无法自决命运的流浪狗——一组道格瘫倒在地面上,而狗笼上贴着“ADOPT ME”(领养我)字条的蒙太奇镜头,就暗示了这种边缘生命的共通性。
因此,DOGMAN几乎象征着一种阿甘本式的“敞开”,鼓舞我们重新定义生命,重新思考那些原本封闭的、关于人和动物的本体论与人为划界。
流浪狗基地关闭,道格没有上诉,带着所有的狗走了。
小屋里,狗不再生活在笼中,他们正式开始作为一个家庭来生活。
也是在这个小屋里,边界开始消融,而网络开始搭建,他们开始享有同样的意识,因此根本不需要多余的训练和解释。
狗和人之间的那个空格,倏忽消失了。
God如果用超级英雄范式来理解《狗神》,那么《狗神》中最大的反派,显然是与狗(DOG)逆序的神(GOD)。
道格所经历的,是不被上帝眷顾的一生。
如果说父兄可能只是神意的错误实践者,那么此后漫长的余生中所经历的波折,也足以让他明白他并不是神的孩子。
他对神的怨怼,转化成吕克·贝松的镜头语言:手持摄像机里摇晃着、带来不祥意味的哥哥脖子上的十字架。
在另一个道格的主观镜头里,狗笼外有一面美国国旗,歪斜着。
作为神在世俗意义上的对照,国家的概念也在他的心中凋敝了。
在神之界和世俗之界,他都注定是一个没有位置的弃子。
在吕克·贝松的过往作品中,就不乏关于神与人的讨论。
《第五元素》里,莉露是拯救人类的神使,而《超体》的女主角露西通过100%地开发了大脑,获得了可与神匹敌的能力——掌控物质、意志,甚至时间。
除了利用这些女神形象去提供商业电影所需的视觉刺激以外,吕克·贝松更着重塑造她们对于人类,那种带有距离感的好奇和审视:莉露作为外星人,要从头开始建立对人类的认知;而露西随着大脑的开发进度,逐渐丧失人性。
给母亲的那通电话是她留在世界上最后的具有温度的表达。
莉露和露西同样有“量子阅读”的名场面,即盯着屏幕光速吸取海量的人类知识。
有一处经典剧情:在拯救世界的关头,莉露对人类历史的理解终于到了近现代。
面对战争中自相残杀的画面,她流泪了也犹豫了,不知道还该不该伸出援手。
这种颇具现代精神的反思,应该是这部老商业片,如今仍能带给观众的唯一惊喜:神俯瞰着一无是处的人类,实在不知拿他们如何是好,而吕克·贝松总选择再救人类一次。
所以有了莉露最后的一吻,和露西递出的代表未来的“U盘”。
从这个角度来说,《狗神》的确是吕克·贝松作品中比较特别的一部。
因为在人与神之间,故事采用了人类的视角。
不再是神的纠结,而是人的命运。
后者自然比前者更微观,但也无疑比前者更沉痛。
《狗神》的表达,更类似《这个杀手不太冷》的那段经典台词:“人生是一直这么痛苦,还是只有是小孩子的时候才这样?
”“一直如此。
”因此,如果我们纯把《狗神》里那些“十一罗汉”式的偷盗和“小鬼当家”式的反击当成爽片看,就忽略了道格身上那道始终挥之不去的阴翳。
在映后,吕克·贝松特意强调,道格不是杀手。
他的杀戮,本质上都是必要的防卫和反抗,不是纵情自洽的发泄。
他坦诚自己以狗杀人,嘲弄遵循着字面意思的“狗咬狗”的世界,本质上,这并不带来解脱,而仍然是一种对社会规则抗拒着的无奈认同。
道格的最终救赎,来源于心理咨询师提到的一个词:“自由意志”。
此前,道格一直相信,因为脊柱里的子弹,自己走的每一步都是走向死亡。
在命运的确定轨道上,注定没有什么个人意志的空间。
女心理师的“点化”看似刻意,但如果联系到道格此前经历的几次转变,又显得情有可原:狗、狗笼里的女性杂志、莎士比亚、变装俱乐部……或许萍水相逢,它们都在不同的时刻给过他一些上浮的动力。
而他仿佛一直就是这样,撕开一条缝,就要争一点光。
所以,与其说是女心理师拯救了道格、另一种“神旨”拯救了道格,都不如说他是又一次选择了自我救赎,而这种自我救赎,就是对于神旨的终极反叛。
连女心理师都没太寄希望于开解他,所以也没有太费口舌,而他虽然嘴上嘲讽着“现在改变我是不是太晚了”,却还是在那一个凌晨让狗打开了牢房的门。
必须强调,这并不是一个温暖、祥和的结局。
正如道格蹒跚的步履、扭曲的表情、沉重下落的身体所暗示的,这很可能是他的生命所能负担的最后行动。
当十字架的影子叠映在他的身体上,而他的狗环绕着他,道格以沉默面对着神明,和过往加诸他身的所有伤痕:控诉、质问、挑战……或者,是一种最深的平静。
一种不再希求,也不再怨怼的平静。
最终,他和它——他的命运——是平等的了,以亲手把自己悬挂上十字架的姿态。
如果你把《狗神》当作一种超级英雄电影,或许也不奇怪。
毕竟,吕克·贝松的确把狗神的能力,理所应当地渲染成了一种超能力。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都知道杜拉斯说过:“爱,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历经打压后一次次握住渺茫的稻草、将自己向生命的复杂性和脆弱性彻底敞开、勇敢地凝视那备受摧残的命运。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英雄主义呢?
2024大年初一的凌晨,我选了一部不恰当的电影,在最后一首插曲Non Je Ne Regrette Rien响起的时候,我的眼泪还是憋不住了。
Non Rien de rien不,我一点也不后悔Non Je ne regrette rien不,我不后悔Ni le bien qu'on m'a fait即不后悔我的善心Ni le mal tout ça m'est bien égal也不后悔我的恶行,我不在乎吕克贝松在多年前(这个杀手不太冷)的时候,狠狠的割了我一把。
时隔多年,这次又刺了我一刀。
老头算你狠。
GogMan里的每一首插曲都很好哭。
我忍的好辛苦。
另一首男主变装站在舞台上唱的,《La Foule》(人海)是一首著名的法语歌曲,描写的是一个女子在群体舞会中遇见了一见钟情的他,被人潮拥在一起,她体会了片刻的目眩神迷与肌肤相触的瞬间,又被人海带走那一刻的情感。
由米歇尔•里夫格(Michel Rivgauche)作曲,于1957年由著名的法语歌手爱迪•琵雅芙 (Edith Piaf) 演唱。
歌曲改编自《Que nadie sepa mi sufrir》(别让别人知道我的心痛)。
《Que nadie sepa mi sufrir》,又名〈我的挚爱〉(Amor de mis amores)主角表演唱这首歌是有寓意的。
我忍住眼泪。
也是有原因的……
看完《狗神》以后对精神科医生这个角色一直抱有很多疑问,尤其是医生问男主为什么告诉我这些故事,男主回答"因为我觉得你的内心也充满痛苦",而电影里既没有展现男主道格拉斯有多么了解医生的生活,也没有展现医生有多么痛苦(相较男主而言,单亲妈妈之痛苦实在太过"平常")。
据说也有人在活动现场向导演吕克贝松提过这个问题,导演的回答是道格拉斯也想给这位精神科医生一些安慰。
看似说了等于没说,但其实老头是说了一半,藏了一半。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电影里道格拉斯的人生:1 被疯批父兄关进狗笼,被吓破胆的妈妈抛弃,生命里只剩下一沓杂志和一群狗,道格拉斯始却惊人地保持了和世界的连接,以及爱。
2 好不容易逃出生天,结果被老爹一枪导致瘫痪(和阉割),被送到人情冷漠的孤儿院。
而道格拉斯做到了什么呢?
他爱上了戏剧、爱上了老师小姐姐,他拿到了生物学位,甚至还考上了公共事业单位😂3 结果爱的人没可能、狗勾收留所还被关闭,连人带狗再一次被社会扔到边缘无家可归。
看到道格拉斯愤怒嘶吼的时候还以为他要黑化了,结果他还是接受了这一切,不但接受了,还靠仅剩的"五分钟站立"这最后一点儿可能,在变装舞台演出。
(这里让人想到安迪沃荷说的每个人都有五分钟的舞台,对于狗神来说,这真的是他生命的极限时间了。
)不仅如此,他还曾向医生强调"抱歉,我的房间一贯是很整洁的"。
他的房间干净、功能齐全,小床松软舒适,上面还放了好几个漂亮的靠垫。
他会自己做饭、甚至做美味的蛋糕……他那么热爱生活,直到有一天,他和修狗们的"社会资源再分配"被保险调查员发现。
(这里也是刻意设计的,显然狗勾们已经偷了不少东西,而最后打破一个残疾人用尽全力维系的生活的人,不是维护秩序的警察,而是维护资本家财产的保险调查员。
)(其实狗神碰到的警察们都还挺不错的🌝)4 后来的事我们都知道了,小男孩帮助狗神修理了被调查员一枪打坏的管道,后来又请求他为洗衣房老太太伸张正义,再后来黑帮就上门了……最后,狗神终于与精神科医生相遇。
这里需要提出的一个问题是:狗神需要精神科医生吗?
我们一开始也像警察一样,被道格拉斯的外表吓坏了,理所当然地觉得一个变装癖、社会边缘人,自然需要一个精神科医生去给他鉴定鉴定。
可纵观道格拉斯的人生,他在每一个阶段都倾尽全力,即使他手里只有那几张少得可怜的牌,即使他逐渐清楚这是一场必输的牌局,他还是选择打完。
杂志、狗群、戏剧、爱情、行侠仗义、五分钟的变装演出、五分钟的战斗搏命……当他终于打完手上的最后一张牌,直面黑洞洞的枪口时,他坦然地说:那就交给神来决定。
这样活着的道格拉斯,分明比他生命里出现的绝大多数人正常得多,坚强得多,正义得多。
是的,狗神根本不需要精神科医生,这个角色从功能性上来说,是因为观众需要通过医生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去了解狗神的一生。
也就是说:精神科医生=观众。
你现在能理解"充满痛苦"的她了吗?
一个毫无新意的典型的单亲妈妈的角色,像不像我们这些毫无新意的在生活中挣扎的普通人?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吕克贝松的回答了:道格拉斯为什么要跟医生说自己的故事?
因为他想给医生一些安慰。
因为他想给我们这些内心充满痛苦的普通人一些安慰。
神给每个人都提出了不同的问题,道格拉斯抽到的题目尤其困难,但最后他坦坦荡荡地走到神的面前,用自己的一生做出了回答。
如题,主角共情边缘人士怎么成为了你打差评的理由?
这不是没骨头硬挑吗?
对,提问者是一名正在做变装演出的边缘人士。
遭遇过类似主角的家暴,受过社会和圈子的排挤,以及体会过校园到职场的霸凌。
怎么,被害者自身有错的言论立刻就想扣上来吗?
社会边缘人士怎么你了?
你活得多骄傲多优越啊?
轻轻抬一下下巴就划出一条条漂亮的界线来,阶层、性向、心理缺陷、生理缺陷……与你不同便是异教,跟你不同就是对立。
而你又何曾想过对方有时候是否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
你多厉害啊,你是除了你之外其他人的人生模版,边缘人士看见你后立刻抱头鼠窜,你是阳光,他们只配活在下水道,他们甚至不配被一个电影主角共情。
不好意思,那些高高在上的言论。
即便遭遇上述这些我也从不觉得自己是受害者。
因为在我的认知里,错的不是我。
我从未逃避信仰和神。
时候到了,我自会接受属于自己的审判。
这是一部被严重高估的热门作品《leon》看了无数遍,包括导评,所以对这部很期待,结果剧情逻辑混乱,主打一个不真实,不符合逻辑。
很多场景看的到他曾经作品的影子比如男主第一次攻击完大佬 回到家摘掉假发时 那头型发型俨然成人变性版的杀手不太冷中的玛蒂尔达做完任务后受伤洗澡 leon中也有同样的镜头画面男扮女装舞台上唱歌 蓝色调的光线 像极了第五元素里那个舞台上歌唱的女外星人大佬又和leon里的一样 又笨又胖 身材几乎一样安装摄像头的小哥来找男主时紧张的等待打开大门 想起了当时leon里描写玛蒂尔达在走廊等待leon救她是一样的手法说不上是怀旧还是守旧 这些本可以是对自己作品所谓的闪回、自我致敬?
标志性视听语言风格的确立?
但基础和前提是故事得说的通,得有点逻辑才能让观众感动。
艺术生命是有长度的,结束了,不期待了。
电影行业算是完了
“电影还没死” 要是电影院都是这种水平的电影我还看什么电视机。
“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不知道为什么看完电影会想起这个……爱狗之人必看,宗教含量很高,但也只是还不错地完成了一部商业作品,包含主题很多,但都浅尝辄止,我还期待一个叙述者诡计,但这结尾……只能说人类不值得
狗狗教万岁。Caleb的表演远高于电影本身的水平。
在氛围渲染这点,吕克贝松无论是嘈杂还是过分的安静,总能让人感受到神秘,带动全场观众的脑神经,跟着男主体会他悲惨痛苦的一生。
…我甚至能忍受低智烂片也不能忍受这种刻奇无聊的电影,每一个走向都俗套无比、每一个符号都毫无意义。吕克贝松有多真诚也不管用。
3-,和《小丑》最大的区别在于,给拖德·菲利普斯一个心理咨询,只有一句“我脑子里只有负面念头。”给吕克·贝松一个采访,他能让角色把前世今生全部抖出来,还额外赠送千字名人名言。一种莎翁式评书。
不为所动,不明所以。。。画面演员情绪都不能接受。。。
没有新意!爱狗人士+变装皇后+种族平等……太那个了
最后那个镜头隐喻太直白了。角色在不断的受难中,剥离掉情爱,剥离掉性别,剥离掉一切可以被定义的东西,最后升华为真正的主,而那些狗则是它的信徒
一只狗也没死,非常好。
Jesus Christ walks every step to his death, dies in the shadow of a cross, with dogs beneath his feet worshipping. 最后是什么,小狗当家吗,救命啊……
大導趕時髦,緊跟熱點。先說片名《狗神》,起這麼大的名字拔高影片這麼多,但是實際完全誇大其詞。電影標籤貼的不少,但是沒看出哪一個出自真心,感覺全都是商業屬性,而不是藝術屬性。把人和狗關一起100年也沒本事讓狗給我偷項鏈吧?這到底是愛狗,還只是讓狗為自己服務?這個就算了。男主為什麼要變LGBT?他喜歡女人,變裝應該只是他賺錢的手段吧?這種內心轉變毫無來由。結尾就更扯了,這是什麼過審版結局嗎?為什麼一開始要開著卡車帶著一車狗跑?最後明明可以出去了,為什麼又選擇質疑上帝?契機是什麼?為什麼求死?你死了,狗怎麼辦?這麼多狗?你真的愛他們嗎?整部電影就是硬加很多設定,全是為了蹭熱點,緊跟潮流,看不出這些設定是真心為了劇情服務,我只看到商人的精明。男主,演的很努力,和角色契合度卻不高。女主強加悲劇背景。
这个电影我有很多地方不理解,父亲的暴躁来源是什么?道格拉斯的演绎天赋和战斗力源于何处?道格拉斯的善良和的犯罪行为有明显冲突?导演到底信不信上帝?医生有什么痛苦?道格拉斯和医生为什么会感同身受?莫非我中途上了趟厕所就错过了许多许多?
太难看太鸡贼了
看个吕克贝松,被平遥的凳子硌得屁股疼,感觉要肿了……
小丑被狗狗拯救成为教父的故事 政治正确buff值满点(被家暴残疾跨性别爱狗)但是不招人烦 剧情单薄的不合理 但架不住故事精彩 加上男主的神级表演 该他得奖 Dog倒过来是God 果真狗狗就是上帝在人间的影子👏🏻
为了证明自己也能拍一部超英电影倾尽所有,《小丑》得个金狮,你…得个金鸡?对drag元素的使用刻板且功利,极度拉低观感。
吕克·贝松版的“Doker”,痛苦的人生哪有过的完的,不如f**k it,做自己的神吧!
消费其他人的痛苦,教父借弱势群体的尸回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