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这部由约翰·克劳利执导的电影之前,我的一个朋友说这就像是一部不那么轰轰烈烈的巴兹·鲁赫曼的电影(注:巴兹·鲁赫曼是澳洲一位导演,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罗密欧与茱丽叶后现代激情篇》、《红磨坊》)。
这部电影改编自科尔姆·托宾的小说,描绘出了一个完整的、细腻的、真实的世界。
故事主人公是50年代一个移民到纽约的年轻漂亮的爱尔兰女人,这部电影每一个场景都是那么完美,毫无瑕疵。
西尔莎·罗南在这部电影中献出了自己演员生涯中迄今为止最好的表演,她所饰演的艾莉丝是一个腼腆害羞的女人。
在2015年看到罗南出色的转型真是令人愉快。
除了把cardigan穿好看了,《布鲁克林》这部电影其实没有什么其他的太多亮点。
但怀着不同心情走过美国海关的女孩子,不管她是不是爱尔兰裔,应该都能从电影的一些片段里找到共鸣。
我很小的时候,家里就有长辈教我人要保持理想和理念的统一,不能朝秦暮楚方能获得社会的尊重。
这个长辈说对我这些话的时候目光如炬,好像这真理神圣不可侵犯,但是不出15年,我就清楚的看到说这话的人如何在婚姻里面过着伪善的双重的生活。
我现在不想怪他们灌输给我一些他们自己都无法做到的道理,毕竟,如娄烨问记者的:“你们当中有谁没有和除了妻子以外的女人睡过觉呢?
” 人的幸福确实是从那种同一性当中来的,可人没有办法不怀有双重的理想,不去经历双重的人生。
不幸也是生活的主题之一。
《布鲁克林》描述的就是一个刚刚步入青年的女性的双重生活。
如果我们单纯的把其中一种生活理解为新大陆上的幸福生活。
那我们就无法看到那种不幸以及不幸之下的漂亮人格。
事实上,美国也是不幸的第二故乡。
当年出走的中国女大学生,被塑了像的哪一位,多年以后也被写信举报了远志明牧师强奸她的事实。
我相信这件事是真的,因为女人没有故乡,女人是故乡的喻体,而故乡是被用来宣誓主权、使得契约生效的。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爱尔兰牧师对Eilis说,我们需要更多的爱尔兰女孩到纽约来。
Eilis就是在这样的需要下背井离乡的。
这层女人和故乡的隐喻曾经让我非常反感,以至于开始使用交友软件以后的很长时间里,我都不能接受任何中国男生发来消息第一句就问:“中国的?
”好像如果我是中国的,这就为他在我面前更自信而做了背书一样。
而事实上,如果你对一个人有好感,最先失去的难道不应该就是那种对自己的把握、换言之就是自信吗?
因为我是你故乡的人,你就觉得胜券在握,这不是想在故乡身上骑马打仗当土匪、揭竿而起、占山为王吗?
对不起,你不可以在我这里当军阀,也没有做执政党的优先权。
我不是你的故乡行政主权的喻体,我要做就做红河谷。
因为怀着这样的想法,我不觉得Eilis的美国梦,和很多人一样是“美国金梦”,她是移民浪潮里一朵安慰人心的小花,是别人梦的点缀。
她没有辱没使命,给以了很多人安慰,这里面有爱尔兰难民,也有羞赧的意大利裔青年。
在这个青年怯懦时,她给了他机会;在他失去信心时,她用非常严肃的承诺给了他巨大的安慰(婚姻)。
从任何层面上来讲,她都是一个圣女,纯洁的付出着爱 。
女人没有故乡,弗吉尼亚伍尔夫早就这么讲。
可她想不想拥有故乡? Eilis的这种需要、如果不是遇到乡绅的儿子、她大概自己大概都忽略了。
我们也需要纯洁坚韧的故乡男孩作为我们心中故乡的喻体啊。
由于这想象是在太有限,我一时间都无法描述那种画面。
也许比较接近我过去常常提到的那种“brotherhood”:是你在异国深夜宿醉接头时,一个说普通话男孩的关切问候; 也许更深沉一些,像布兰登上校一样,永远等待着帮你收拾劫后的心情。
不要保护我们不受掠夺、不受侵略,像兄弟一样,给我们一点精神上的慰藉吧。
这也是电影并没有表现得当的地方。
爱尔兰的情绪,不够浓烈,比不上它的烈酒。
乡绅的儿子的儿子毕竟不是贾樟柯,不知道怎么在山河故国里,和心爱的姑娘分享一颗大白兔奶糖。
也不知道怎么在新修的大坝前,最后跳一支舞。
最后的最后,只能靠一个恶毒的老女人把女主角逼回纽约,怎么都有一点牵强。
看完这个电影,我有一点想故乡男子。
我们应该像同一篇文章的上下文,念完了,才知道山河万里,我们永远是承前启后首尾呼应似曾相识的一些章句。
一个小镇女孩来到美国纽约,浓浓的乡愁被逐渐到来的新生活所取代,她在这里交到了新朋友和深爱她的男人。
艾莉丝是个幸运的女孩,家乡有爱她的妈妈和姐姐,异乡有匿名捐赠人和不断帮助她的神父,学习对她来说轻松简单,旅途、生活和工作中都遇到了好人相助和好朋友,更幸运的是找到一个好男人。
这一切太顺利,仿佛是姐姐把全部的运气都给了她,姐姐(莫名,神父说大概是生病没告诉别人)去世了,艾莉丝无法回去参加葬礼,因为太遥远的路程。
这是很多离乡人遇到的问题之一,无法参加亲人的葬礼。
但对单身母亲的担心还是让她回到家乡。
母亲自然想让她留下,于是联合艾莉丝的朋友和姐姐工作地方的人给她介绍一个高富帅和一份接替姐姐的会计工作,想必待遇不菲。
艾莉丝几乎要留下了,但是却被一位无关紧要的店铺太太威胁,店铺太太知道她在美国已经和意大利小伙子结婚。
这才使艾莉丝决定离开母亲回到美国,和托尼一起生活。
我知道影片想表现一个小镇女孩追求梦想,怀念家乡的情绪,看到一半我几乎要给不错的分数了,虽然女主角的生活过于顺利,但是后半部分三观尽毁。
艾莉丝太自私了,如果说年轻的时候为了寻找想要的生活离开家无可厚非的话,后来回到家乡表现出来的就是想隐瞒已婚事实和高富帅结婚、安于稳定的理想工作,还可以照看母亲而抛弃深爱她且已经和她结婚的意大利小伙子。
当隐瞒的真相被揭穿时,才毅然决定回到美国。
反正两边的生活都很如意,前程似锦。
朱丽·沃特斯从哈利波特中凶恶的教导主任变成布鲁克林中慈祥的房东。
西尔莎罗南很年轻,不过气质很好。
艾莫里·科恩外貌不错,和席尔莎身高略有不配。
影片没有惊人的阵容,但看着很舒服,配乐、剪辑等都很传统,很英式。
不过鉴于剧情后半部分设计太过狗血,实在无法给过高分数。
豆瓣什么时候才能有负分制?
看到了黑镜某一季的男主,演员演技不突兀,但是这个剧情这个三观,让人如何认同?
你可以说不是来博我的认同的,那我也可以批判这部从头到尾讲一个自私内向在他们小镇里都毫不起眼的女生,在她的姐姐无私拼尽全力的支持(替她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替她打点好美国的工作、替她找到了靠谱的神父帮助)下,到了美国跟一个没有文化的水管工喜结连理的故事。
也许编剧觉得这样不够虐(papi脸),又加进来了小镇乡绅,女主家没什么钱她尚且可以去趟美国,试问乡绅去趟美国有那么遥不可及吗?
好可怜的乡绅,一边吃饭一边吐槽自己从小没离开过爱尔兰,而你,这个小镇女孩你多牛逼啊,我好崇拜你啊,你知道去海滩要戴墨镜,要提前穿好泳衣还见过美国的高楼大厦,好牛逼啊,乡绅我虽然富甲一方家有良田美宅却一辈子都无法企及你,买不起一张船票。
至于已婚妇女为何还要跟乡绅谈恋爱,这实在是大写的黑人问号。
戳破她的面包店老板没错,这种人眼里不揉沙子罢了。
真不好意思,影响了你犯重婚罪,美国一个男人小镇一个男人的响算盘。
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喷女主绿茶的人反被喷,说“你这是上帝视角”,“换做是你也不见得比女主更高尚”,我是不能确定比她高尚,至少我还担心犯法。
一个回乡吊唁探亲参加婚礼期间才分开二十天就能把新婚丈夫抛之脑后、信都懒得拆、想起来丈夫就烦的渣女,说自己比不上她的人确实该认清认清自己是什么品种了。
去年的奥斯卡提名电影中,我最爱这部。
这部电影获得了奥斯卡三个提名,分别是最佳影片、最佳女主角和最佳改编剧本,虽然最终一个奖都没拿到,但完全不妨碍它成为我年度喜爱的前三。
在奥斯卡热门片中,它是烂番茄新鲜度最高的一部——98%,高于《卡罗尔》、《房间》、《聚焦》。
而且一上映就被56个影评人选为他们的年度十佳。
甚至有10个人把它排在了第一名。
《AssociatedPress》评价它:“每一个曾离开家乡,在外面闯出自己的路的人都会在这部电影中得到共鸣。
”《滚石》杂志评价它是“年度最让人陶醉的爱情故事”,虽然在奥斯卡没有奖项斩获,但彼岸的英国人却也深爱这部电影,大概英国人真的要比美国人浪漫一些?
英国电影学院奖将最佳英国影片颁给了它,英国独立电影奖也把最佳女主角给了西尔莎罗南,她是电影中女主角艾莉丝的扮演者。
不过很多人知道她,大概是因为那部口碑绝赞的《布达佩斯大饭店》,她在里边饰演门童Zero的爱人,蛋糕店的职员,阿加莎。
很少女演员能像西尔莎罗南那么美丽,她的美不是那种常规意义的,她不是性感女星,美得也不够有攻击性。
但她站在那里,就会想让人忍不住惊叹,“怎么会有这样一位美人存在于世上”?
她像是21世纪的奥黛丽赫本,有着好莱坞黄金时代女星的优雅,不矫揉造作,饱含文艺女星的气质。
在《布达佩斯大饭店》和《布鲁克林》里,她演着都是那种不太起眼的邻家女孩,美不自知,优雅得恰到好处。
恰好这两部片里的爱情都很浪漫,都是甜蜜美好的初恋,都是最平凡的人创造出的最伟大的爱。
《布达佩斯大酒店》里,西尔莎罗南扮演的阿加莎喜欢门童Zero;《布鲁克林》里,西尔莎罗南扮演的艾莉丝喜欢上了意大利的水管工托尼。
两部电影的男主角也都选的很好,不是汤姆克鲁斯或者瑞恩高斯林那样的大帅哥。
托尼雷沃罗利和艾莫里科恩都算是新人,但演技出色,他们身上没有浓厚的明星光环,就像是我们日常里会爱上的男孩子们一样,简单,平凡,但有颗善良的心。
而两部电影里针对爱情的描写也一反好莱坞传统,没有大起大落和过多的Drama,有的只是因为初恋而心动的男女们,做着所有恋爱中的情侣会做的事,看电影、一起吃饭、一起去游乐园或海边。
《布达佩斯大饭店》里关于爱情描述的镜头甚至更少,但是当Zero提起阿加莎时,镜头给出阿加莎在霓虹灯闪烁背景中的微微浅笑,立刻就将人心里融化。
只有初恋这样的心动,只有一辈子的深爱,才能在老去时再回忆起她时依旧那么动情和温柔,就好像时间可以带走他们的青春和健康,却永远带不走这份心动和爱意。
艾莉丝和托尼的爱也是如此,他们常常就是这么静静坐着,托尼也害羞地不知道可以说些什么。
没有“给宝宝买口红”这样的要求,也没有要去米其林餐厅吃大餐的需要。
就像是我们父辈时候的爱,哪怕只是相约去维港看一场烟火,在没有名气的小餐厅饭后相拥,也都觉得足够甜蜜和幸福,这份从镜头中传达出来的爱意,什么样的口红和大餐都没办法带来。
其实爱好容易,但是我们现在把爱弄得好复杂。
就是这样的电影,常常让人觉得,还是有爱,还是很好。
我喜欢《布达佩斯大饭店》和《布鲁克林》里的爱情,是因为他们还有一个共通点。
这里边的爱,没有花言巧语和胡哨的把戏。
事实上,西尔莎罗南在评价自己在《布鲁克林》的演出时也提到,“有趣的是我认为像《布鲁克林》这样的电影,也很接近默片。
就像你刚刚说到的这个想法,不受舞台艺术表演的限制来表达自己。
我一直都很享受在电影里不说话。
我喜欢对话,但我真的宁愿删减掉其中一些对白或者说‘我们不需要这样说。
’”少掉花言巧语,只是出于爱的相拥,让人觉得这份爱比很多好莱坞电影里的爱都要真实。
华裔导演李安获得最佳导演的电影《断背山》,也同样有异曲同工之妙。
两位男主角在戏中从未谈起过爱。
《断背山》的原著只有几十页,短短一篇文章里只有整个故事的脉络而已。
Diana Ossana和Larry McMurtry最令我叹服的一点,是在这空有躯壳的小说里注入了许多鲜活的灵魂。
电影的前十几分钟,他们上山时,没有什么台词,镜头给了群山、流水和数不尽的羊只很多次特写,伴着Gustavo Santaolalla的吉他,这影像画面实在是美不胜收、令人憧憬。
《断背山》的原著里,关于这份爱情最棒的描写也不在对白中,而是一个拥抱:“让杰克.崔斯特一直念念不忘却又茫然不解的,是那年夏天在断背山上埃尼斯给他的那个拥抱。
当时他走到他身后,把他拉进怀里,充满了无言的、与性爱无关的喜悦。
当日,他们在篝火前静立良久,红彤彤的火焰摇曳着,把他俩的影子投在石头上,浑然一体,宛如石柱。
只听得埃尼斯口袋里的怀表滴答作响,只见火堆里的木头渐渐燃成木炭。
在交相辉映的星光与火光中,埃尼斯的呼吸平静而绵长,嘴里轻轻哼着什么。
杰克靠在他的怀里,听着那稳定有力的心跳。
这心跳仿佛一道微弱的电流,令他似梦非梦,如痴如醉。
直到埃尼斯用从前母亲对自己说话时常用的那种轻柔语调叫醒了他:“我得走了,牛仔。
你站着睡觉的样子好像一匹马。
”说着摇了摇他,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杰克只听到他颤抖着说了声“明儿见”,然后就听到了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和马蹄得得远去之声。
这个慵懒的拥抱凝固为他们分离岁月中的甜蜜回忆,定格为他们艰难生活中的永恒一刻,朴实无华,由衷喜悦。
即使后来,他意识到,埃尼斯不再因为他是杰克就与他深深相拥,这段回忆、这一刻仍然无法抹去。
”这便是心动的印记,语言无法代替。
这样的时候,两个人安静看着对方不说话,两个人安静拥抱无需言语的时候,是人生长河中的闪光碎片,它不常见,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样的时刻;这样的时刻,时间的潮水也不能抹掉半分。
这样的时刻,每时想起,都会在你眼前栩栩生辉。
《布达佩斯大酒店》里的糕点师和门童、《布鲁克林》里的百货公司售货员和水管工,以及《断背山》里的两个牛仔,他们的相遇,都是大千世界里万万千千个相遇中平凡的一个,之所以让他们变得不平凡的,正是这份突如其来的心动,正是这份无需言语紧紧拥抱的心动,正是这份哪怕我们有一天老去再回想起爱人容颜时也忍不住笑意和爱意的心动。
这些心动的相遇,制造了大大小小甜蜜的爱情故事,也最终成就了这些伟大真诚的,温暖人心的电影!
继续补这届奥斯卡的提名影片,这是第三部片。
托片子的福,中途哭了好几次。
这个片子的好处是极其明显的,那就是情感传达非常到位,相信每一个飘泊在外的人,看到这个片子都会有很强烈的代入感。
导演、配乐、表演、美术、摄影等方面搭配得非常一体,导演利用流畅而又有些抒情的叙事方法,让这个故事变得清晰而又美好。
各种细节,比如吃坏肚子,百货公司上班,穿泳装等,都非常具有真实感,触动人心。
这些和原著小说在细节上动人也很有关系。
几乎就成为我这个月看过的最感动的片子,为什么是几乎呢?
主要是因为回故乡那段。
这是一部改编自小说的电影。
小说改电影,有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如何把过强的人物内在冲突显性化,以进行表现,以及把较弱的社会冲突和人际冲突强化。
在这个前提下,还需要考虑改编以后的票房,不能得罪原著党,这是每一个改编剧本的编剧都头痛的点。
重回故乡那段,原著应该是有很多内心戏的,但在当编剧和导演把小说电影化的时候,没有把主角内心冲突很好描述,又或者是电影其实有描述,但没有很好传达,所以显得主角的前后性格不一致。
从片子前半段来看,主角是一个很有主见,很明白自己需要做什么的姑娘,但是到回到故乡的时候,主角却突然变成了一个迷失了的绿茶。
其实如果在去纽约之前,能够再多体现一点对主角对故乡的依赖,这段就会好一点。
当然,如果作者进行关键性改编,让女主回来之前没有结婚,也会好很多。
但是这样,原著粉是不能接受的吧。
而且改变比较大,情绪流也需要重新安排。
全片的配乐非常好。
听了太久流行,好久没听过传统的五声音阶旋律,配合那个年代乐器的演绎,让我们仿佛回到了那个小镇民风的爱尔兰,还有质朴而纯真,有机会,有挑战,有希望的美国。
那是一个没有比基尼泳装的时代,那是一个重视承诺和秩序的时代,那是一个在主流文化中,因为结婚才会住在一起的时代。
那是一个有舞会和电影的时代。
同时,也是一个需要抢下厕所然后和对方谈判的时代,也仍然是一个要从地下室住起的时代。
总之,现代人难以想象,但片子呈现得这么真实。
其实现在很多片看起来让人觉得索然无味的原因,是因为太脱离生活了。
主角随随便便的住进别墅一样的房子,随随便便的就获得了俊男或美女的青睐。
也许这类作品是对生活的逃避和对现实痛苦的缓解。
但那种有力量的,真实的人生故事,不是充满了省力的巧合,也不是充满了拼造的过度戏剧化的冲突,而是来源于对真实生活经历的感性再现,来源于作家心中的长久积淀加上手里的妙笔生花,那才能真正的感动人心。
恩恩,让我们回到电影,一个有优点,有弱点,有自尊,也有感情的女性,穿过大西洋在纽约生活下来,真真实实就如同每一个在外漂泊的朋友们。
虽然看起来,这是一个66年前的大西洋西岸的故事,但是对于看片的我们,可以比较容易的对应到太平洋西案的中国。
同样是一个奔腾的年代。
同样是思乡,奋斗,扎根,也要结婚生子,也要竞争拼搏,最后就留在那里。
真心的推荐给每一个飘泊在外的人。
看了《布鲁克林》。
很多网友推荐这部电影,讲述一个来自爱尔兰小镇的姑娘来到纽约布鲁克林的故事。
遂想看之。
网上查了影讯,到跟前一看,是IMAX影院,惊艳。
电影根据科尔姆•托宾的同名小说改编,女主叫Eilis。
Eilis第一次远行,到达美国海关,心中默念面对海关官员要注意的事项,和我当时怕查出千里迢迢带的一点鸭脖子挺像,连影片中美国海关的布局都和现在的好像。
可是全球化使国与国之间越来越像了,Eilis心中的走出海关大门的景象是一片圣光笼罩,而我当时坐的航班几乎全是中国人,所以在海关排队的也几乎全是中国人,来接我的是中国室友,回来见的是中国室友,晚上吃的中餐馆,完全没有到了美国的感觉。
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着窗外,“我到美国啦”,安静,舒服,一片圣光打进来。
Eilis初到异乡的茫然和无助,对于现在的我感同身受的感觉少了点,只因北漂多年,逐渐成熟。
倒是让我想起刚到北京时的自己。
Eilis在饭桌上听到家里寄来的信恨不得不顾礼仪立即放下碗筷去看信;在她工作的售货台前因为想家面对顾客也忍不住泪眼汪汪;在教会听到同乡唱家乡的歌曲不禁眼睛湿润。
第一次离家,爸爸送我来学校,分别之日,哥哥送我回校,姐姐送爸爸去车站,两路人马迅速转身,快步离去,生怕对方看到自己流泪。
一个月后国庆回家,爸爸说起这幕竟然哽咽。
大一时政治思想课的老师很喜欢聊家乡聊亲情,搞得我上着课就低着头偷偷抹眼泪。
这些已经离我好远,我也可以和初出家门的姑娘谈谈生活和未来了,心里想:不管你信不信,这一切都会过去的。
电影中有几个重复出现的场景,随着时间推进,女主逐渐变化。
例如,家里的饭桌上,Eilis从起初的呆板羞涩到能够加入室友们的话题到成为话题的核心,她的衣服也从开始的正襟严肃到越来越漂亮时尚;再如,Eilis工作的售货台前,从最初的害羞不知应对到能够与顾客交流到大方自信的推销商品。
何其相似。
我从高中时的心情压抑到刚上大学时的不爱说话,可慢慢就变了,变得开朗,愿意社交,愉快玩耍。
教会的牧师对Eilis说你已和那个从爱尔兰小镇出来的姑娘不同了,Eilis说:"It seems like years." Or centuries.当百货部的主管问Eilis怎么像变了个人,Eilis说因为她遇到了一个特别的人。
Eilis在教会认识了一个对她很好很贴心的男票。
她能够向男票滔滔不绝地讲述在夜校学习的会计知识;她和男票家人见面时在饭桌上谈笑风生。
遇到一个让你放心使你欣喜的人,你对他/她打开心扉,做真实的自己,本质上就是个爱笑和喜欢交流的姑娘啊,也逐渐对其他人打开心扉,因为要做更好的自己。
大概是这样,时间有点久,但大概是这样。
大家常说你会遇到越来越好的人。
事实如此。
看电影时有个新想法:原来越来越好的人也遇到越来越好的我啊。
剧情的转折点是Eilis在家乡的最亲爱的姐姐去世了,这是全片唯一让我眼睛湿润的时刻。
我仍然看不了亲情。
于是Eilis回到爱尔兰小镇,这是被广泛吐槽的电影后半部分,观众们不理解为什么她就乐不思蜀了、为什么结局又大反转了,我也不理解。
试图理解。
原著作者科尔姆•托宾谈创作意图时说:“《布鲁克林》源自我十二岁时听到的一则故事,不过只是几句话,讲一个女子离开我长大的那个小镇。
”1950年代的爱尔兰小镇还是个谁和谁谈恋爱、谁比较有成就都人尽皆知的地方。
Eilis已和当初离家的害羞女孩判若两人了,成熟、自信、漂亮、时尚、人见人爱、人见人夸。
她隐瞒了在美国秘密结婚的事实,谈了别人介绍的高大上男朋友,继承了姐姐的、自己也向往的会计白领工作,这些都是去美国前想得到但得不到的,现在却都可以得到了,而且这是拥有童年记忆海滩、拥有宁静舒适生活的家乡啊,似乎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
直到Eilis在美国秘密结婚的真相被人发现,已然自信的Eilis愤怒地对揭穿者说:Because I forgot what my hometown looks like. 可是夺门而出的 Eilis迫于现实立刻买了明天回纽约的票。
她用假想营造的虚空的美梦瞬间破碎了,只能奔向只属于她自己的生活。
我仍然不成熟,仍然说不清人生的无奈选择是为什么。
一、结构与布局1.在小说开始,科尔姆•托宾“详尽”描写了这个爱尔兰小镇的生活,虽然他的写法非常简单( “自由间接问题+对话”),没有过多去描写风土人情,但他细腻的文笔为我们延伸了某些感官,读者好似也曾在那些街道、店铺和居室内留下过身影。
电影省去了这些按理说非常需要的背景,开始便是一个动作:艾丽丝将要去美国,向凯莉小姐辞职。
而在小说中,艾丽丝做出这个决定经过了长时间的纠结。
2.小说开头,有一段非常重要的伏笔,为之后艾丽丝与吉姆的爱恋埋下了伏笔。
艾丽丝陪同女友去参加一次舞会,认定吉姆会邀请他跳舞,但事实上并没有。
这个伏笔对于理解艾丽丝从美国回来,为何会陷入与吉姆的恋情将有巨大作用。
但很可惜,电影将其删去了。
故而,导致在电影最后,观众很难明白艾丽丝既然已经在美国结婚了,为何还与吉姆发展恋情。
3.小说留给艾丽丝再次回归爱尔兰的篇幅其实只有40页,约占1/5;但电影差不多用了1/3的篇幅来讲艾丽丝回到爱尔兰的这段生活。
事实上,不只篇幅延长了,而且加了一个“意图明显”的结尾:再次前往美国的渡轮上,艾丽丝向另一位第一次前往美国的爱尔兰姑娘传授经验。
分析:以上三点改动实可理解。
因为电影需要通过动作来推动剧情发展,尤其是保留那些将带给观众情感冲击力的剧烈动作(如离别),尤为需要。
同时,影像也很难将一种情调、氛围赋予故事,背景的描绘则需要花去很多时间,这是电影所不允许的(而电视剧可以做到)。
至于最后将片段扩展,无非是为了结尾艾丽丝回到托尼身边显得“更动人、更合理”。
二、情感与形象1. 科尔姆•托宾通过“自由间接问题+对话”的写法,使得语调在某种程度上既在人物之外、又在人物之内,这使得小说浸润着一种淡淡的情绪(想想伍尔夫的小说)。
虽然电影要还原这种语感,太难(需要克莱尔•德尼式的感觉影像),但让人诟病的是,《布鲁克林》陷入偶像剧般的过度抒情中:想想艾丽丝在前往美国的渡轮甲板上,影像使用的柔光,让场景看起来很假;还有电影中使用的抒情味很浓的弦乐,旨在感染观众情绪,但其实用一些节奏感明快的鼓点会更好(如很多英剧中使用的,如《卡罗尔》的配乐)。
2. 正因为“自由间接问题+对话”的写法,小说因而产生一个悖论:也即作为女主角的艾丽丝虽然着墨最多,但却是形象最为模糊的一位;相反,围绕在艾丽丝周围的人物虽然只有简单几个动作、几句话,形象却个个鲜明。
(扩展阅读:叙述悖论"http://book.douban.com/review/7701245/")电影中的情形正好相反。
由西尔莎•罗南饰演的女主角形象是鲜明的,电影正是围绕她展开的;但那些周边配角却只能偶尔瞥见身影。
这一方面是电影本身特质所致,同样也反映出导演水准。
3.正如上条所言,小说中的艾丽丝其实是一位内向、情感细腻、又未经太多市面的小女生。
相反,西尔莎•罗南棱角过于鲜明的脸已经破坏了这份想象,虽然电影中的艾丽丝有时也会怕生(初到美国),但基本上是一个外向的人(如一开始的“直接”辞职,小说中则有长段的描写来刻画她的犹豫;对托尼求爱的主动接受、性爱的发起者等)。
这种转变当然可以看成是导演出于自身创作的诉求,但撇开原著不谈,电影所塑造出的这位女性形象其实是淡薄的。
观众需要借助的是一些外在手段(比如别离、死亡等动情时刻+煽情的配乐)来感受角色的情绪,以获致一个完整形象。
4.问题就此而来。
电影中人物的形象,是否可以直接通过表演形成?
一些杰出的电影已经帮我们做出解答。
在法哈蒂与达内兄弟的电影中,人物的象形只有很小一部分是由演员演技完成,更多的已经在故事的情境中形成。
比如法哈蒂的电影中,人物形象往往通过陷入的两难抉择形成。
(扩展阅读:表演悖论"http://movie.douban.com/review/7688226/")三、小说与电影小说与电影有着不同的运作方式,欣赏方式自然也不同。
一个不断将影像比对文字的观众,无法对电影获得真切的体验。
“忠实原著”的说法不仅是对原著小说,也是对电影艺术的侮辱。
电影显然有更大的用武之地。
只有当我们看不见一部电影的创造价值之时,我们才该回过头去将其与原著对比,看看它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而这,应当作为对《布鲁克林》这部电影的正当举动。
不知道你的家乡是怎样的,有没有倚老卖老自以为是的前辈。
总是用刻薄的眼神指责挑剔你的一切。
企图用他们的经验圈住你的思维。
他们一边趋炎附势拜高踩,一边以为自己一抬眼能看死你一辈子。
用他们自身的高度预判你飞翔的能力。
在这里的未来,一眼看到底。
他们是这个城市昨天的空气,他们监视着你把这种千年不变的味道吃下去传下去。
这是家乡让人呆不下去的原因之一。
但是你的家乡也许还是那样的,有熟悉的朋友,有永远默默爱你相信你支持你的人,有牵挂你从未改变的人。
不管世界变得如何面目可憎,他们对你的爱和关怀不会因你年老色衰而逝,也不会因你不再耳聪目明而逝。
虽然那里的生活平静无波,但是那里的空气总是弥漫着熟悉的味道。
你走一步有明了下五十的安稳。
就着这安稳,太多人早早结婚生子买房,平凡也平安。
他们的今天和父辈的昨天一样平淡无奇波澜不惊。
《布鲁尔林》就是这样一部美少女勇走它乡追求新生活的故事。
前两天被毒舌sir安利了这部电影,据说是可以跟《卡罗尔》相媲美的片子。
专业影评人给的赞誉倒是不少,但结果两部片子都在金球奖表现平平。
《布鲁克林》讲的是一个爱尔兰姑娘排除万难终于只身前往纽约,圆了她满腔热血一颗美国梦。
尽管人在异乡,她却有一份得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勤奋好学的她还上夜校进修,最终考取了会记证。
她还有一个体贴的男友,甚至愿意为她造一栋房子。
怎么看都是人生赢家,克服了最初的homesick,在异乡开始新的人生。
就像她在家书里写的:以前我的身体在这里,但生活停留在有家人的爱尔兰现在,在远隔重洋的地方,我开始了新生活。
就在所有弹幕都说,进展太快了的时候姐姐自杀的噩耗传来,主角不得不回到家乡奔丧。
在家里的这几天,她的内心是动摇的——家有老母不远行,这道理她懂;儿时的玩伴成家立业,她有过一丝羡慕;人烟稀少的沙滩,突然让她怀念起这里的好;小城市的简单工作,更是难不倒在纽约工作过的她。
更何况她还遇见了一个完美丈夫的人选。
<图片1>于是,她面临着两难:是爱尔兰的小镇生活,还是纽约的大城美梦?
是温文尔雅的富二代,还是一无所有的水管工男友?
你猜结果怎么着?
她不去看来自纽约的信件;她熟练地工作,日子悠长而简单;她和富二代约会,偶尔去庄园里见个家长;她在熟悉的家乡,过着轻而易举的生活,怎么看都比纽约的水管工和未成形的房子有保障。
直到有一天,有个口舌之妇佯装热情地召唤她,然后拐着弯地问,是不是已经结婚了?
她在回纽约前跟水管工领证了,当时还遇上了一个同乡人,这话就传到了她耳朵里。
女主瞬间就暴走了。
订车票、整行李,富二代也不要了,她的愤怒神情真是熟悉,脸上大写的:呵呵哒,我差点忘了这是什么地方。
<图片3>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很小,小到城东到城西只需要走上一小时,小到你认识我,我认识他,甚至不需要6个人就能翻遍全城上下。
这里很无趣,无趣到只能爬爬山,看看风景;无趣到人生只剩下读书、工作、结婚生子;按着次序有意无意地鞭策你。
这里很怕改变,他们认为自己的生活是最好的,他们认为这样的人生轨迹才是对的,他们活在大面积的优越感里不可自拔。
他们通过电视新闻了解世界,他们通过口耳相传决定一己之见,他们憎恶岛国却不知道那里有最美的樱花,他们羡慕明星日进斗金却始终待他们如戏子。
比起过程,他们只在乎结果。
比起长处,他们更乐意看到短处。
也许是人的本性——自私、刻薄、贪婪,爱搬弄是非。
小城市给了足够的条件施展:住大房子、迅速建立人脉、摇身一变人生赢家。
大城市却压抑着人的本性:蜗居、激烈的竞争环境、永远无法满足的欲望。
但在你做出选择的那一刻,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还记得电影中主角从纽约回到爱尔兰时,她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自卑、不安的小土妞,而是时尚感深入骨髓的时髦女郎,还有作为一个纽约人的自信和优雅。
不是家乡变了,而是你变了。
<图片4>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谁没做过这样一个归隐家乡的梦?
在父母身边,尽孝之道找个门当户对之人,柴米油盐。
为啥要像个丧犬一般回到城市,钢筋水泥世界,现实冷冰冰得可怕。
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能熬到头,但你心里却是明白的:家乡是回不去了……
摄影、配角和女主的眼睛都很美。一个关于美国梦的故事,揉入了爱情、亲情与事业的抉择,故事叙述的很好,结尾有点遗憾,并不像女主拒绝了男二,而是小镇的势利排斥了她。
很一般
前半部对于每一个有着背井离乡经历的人来说都是心有戚戚焉。。。但是,关于女主的态度和选择,我并不认同,她不是选择了爱情,而是逃向了可控的那方。
这也提名最佳?比鸡汤还水。
帝都10号线高峰期上来随便一个人,身上的故事都比这则沉重,50年代爱尔兰中产的美国梦如此保守无趣,充斥着big daddy老干部的审美气息,还是朝阳区的思乡病更动听。
本质还是小妞片吧,我选择留在彼岸,因为你在,哪儿都是家。有新的生活,新的梦想,这个结尾怎么这么主旋律啊
完全不理解!为什么婊了被发现了就若无其事回美国!男主太可爱多给一星!看到睡男主就可以不用继续看了!
故乡男子哪里好?我想是不是要去英伦小说里找,soothing,comforting,参见大表哥,布鲁克林可以establish a young woman,但是她心里的小女孩,怎么办?
非常非常喜欢,也反反复复的在异乡和家乡中辗转,异乡是不安分的理想,家乡是不心甘的安逸,理解女主的犹豫和挣扎,甚至后半段那似有若无的感情,其实是回到了熟悉安全环境后的具象化表现,那不是爱情,那是你对异乡未知的本能逃避。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家乡温暖潮湿的空气,但也还有无处安放的小小抱负
爱尔兰玛丽苏知不知道无所谓的老套乡愁爱情故事,boring~
还行吧,女性电影,最后结局算是happy ending,意大利大战爱尔兰中赢得一分。
终有一天,太阳会升起,此心安处是吾乡。
这是爱情?
片子还不错,但后半段处理得不好,原以为会有内心挣扎,结果靠的还是外力作用,这直接导致对女主没啥好感
无聊又过时 女性觉醒不是觉醒自己已婚吧?
【谷阿莫】这故事是告诉我们,不要承诺太早,不然容易后悔是吗?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5614396
还可以
在看这个电影之前,就有人说“你的故事跟布鲁克林的女主很像”,果不其然,连面临的选择都那么相似,但人生没有错误答案吧,留下还是离开,人生都能各自精彩。有时我也会忘记自己是个固执自私的小镇青年,把他乡活成故乡。
我擦,好想扇死这个bitch,这片三观也太不正了吧!!
#布鲁克林#这片子太扯淡了,可见片荒之年,实在是没东西往上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