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很差的说,像好莱坞的青春片,完全感觉不到 什么rock and roll的精神吗?!!
尤其在看完the doors之后。
不明白这部片子为什么当年海报贴的满大街都是,这个kate同学 气质像周迅,不喜欢
如果说,[上帝之城],是那种看一眼就能让你震撼到不行的电影的话,那么,这部[Almost Famous], 对我这位"资深"的六七十年代摇滚乐的乐迷来说,却有无比的亲切感,那里面是温暖而又略带苦涩的滋味,看着电影,仿佛就像自己在亲身经历着一般。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部充满青春气息的摇滚乐电影,仿佛就像是为我而拍一样。
70年代,当性、毒品,和摇滚乐一同解放之际,一名来自保守家庭的15岁少年威廉(Patrick Fugit),不顾保守母亲的反对,担任摇滚乐圣经「Rolling Stone」的记者,随着一个新崛起的当红摇滚乐团「Stillwater」在美国巡回演出。
在巡回的过程中,威廉一方面要和乐团的成员发展友谊,一方面又得维持报导的中立性。
藉由和资深摇滚乐迷潘妮连恩(Kate Hudson饰)以及乐团灵魂吉他手罗素(Billy Crudup饰)之间的相处,他目睹了摇滚乐手对音乐的执着,对成名的渴求,对自我的陷溺,对性和毒品的疯狂。
也目睹了整个年轻一代的挣扎和迷失,希望从音乐中得到救赎。
这个旅程成了他的心灵之旅,他看清了世界,也找到了自己。
【成名在望】是大导演卡麦隆克罗花费四年半自传性的作品,70年代初他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就曾追随新崛起Yes乐队,为摇滚乐杂志写稿,这部电影显然是他献给自己那难以忘怀的青春岁月而作。
虽然Stillwater本身是一支虚构的乐队,但是影片却具有强烈的真实性,包括那个时代的背景,摇滚乐队里主唱和吉他手为乐团领导地位而起的矛盾,也包括那些为乐队痴迷俗称"骨肉皮"(Groupie)的女乐迷,甚至在电影里不时地教导威廉写乐评要「诚实且不留情面]的,正是被称为历史上摇滚乐第一乐评的Lester Bangs。
这部电影是七十年代摇滚黄金时代的回顾,伴随这电影中"Stillwater"乐队的巡回演唱,我们见到了七十年代那种边缘的嬉皮生活,叛逆、追求爱与纯真有时却堕入了自己追求的反面。
那是一个颠覆一切的年代,也是充满了激动的年代,而摇滚乐,代表着那个年代的灵魂。
在电影中,那些伟大的名字Bob Dylan, Jimi Hendrix, The Who, Yes, Black Sabbath(Stillwater首先是作为黑色安息日的暖场乐队出现)……,贯穿了整个电影,仿佛就像在我们身边一样。
还有那些Stillwater的演出歌曲,由卡麦隆克罗的妻子Nancy Wilson(70年代著名的女子摇滚乐队Hearts的核心团员)所写,也充满了70年代所特有的温暖气息。
然而在威廉的旅行中,所经历的还有摇滚乐所展示出来种种丑陋的一面,性,毒品,爱慕虚名...。
就象莱斯特(Lester Bangs)所说的, 摇滚乐正如其它许多伟大艺术特点一样,在自相矛盾激发了音乐表现的潜力,这也是70年代摇滚乐所无法摆脱的宿命。
这是一部杰出的摇滚乐电影,没有错,可是,对我来说,这更是一部伟大的成长电影,充满了温湿的青春气息。
我们都曾如此年轻,当年在学校里,我们为摇滚乐也是如此的痴狂,摇滚乐伴随着我们的成长,我们因为摇滚乐而结识,我们都从大量的聆听中,感受青春, 发现美,和找到我们自己。
这是一部如此迷人的电影,以至于,我所听到的和看到的电影里的声音和影像,都是如此的让人难忘,包括那些优美动人的歌曲,威廉羞涩而真诚的面容,Kate Hudson所扮演的Penny Lane甜美迷人(真的是美丽!!!)的笑容,吉他手Russell长发披肩的经典摇滚乐手造型(据说Cameron Crowe曾想找Brad Pitt来饰演这个角色,然而Billy Crudup的气质让我觉得,这已经是最佳人选),还有太多难以忘怀的场景... 如果说这部[Almost Famous],对我来说,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影片要结束的时候,我还恋恋不舍地不想从影片中抽身,只是希望,电影还可以再长一些,故事还可以再继续下去。
Experience it. Enjoy it. Just don't fall for it. 但是对于曾经热爱过摇滚乐,或者仍然在热爱着摇滚乐的我们来说,这是一部为我们而作的伟大电影。
我想我愛上了Almost Famous,無論戲裡戲外。
导演卡梅伦在其成名大片《花心情圣》后取得巨大的創作空间,拍了半自傳式的《几近成名》,5千万美元的票房雖不至於惨不忍睹,但距离6千万的制作成本仍算是赤字,与接近3億票房的《花心情圣》相比更是栽了一截。
但《几近成名》仍是叫好之作,戲中的主角米威廉也更是卡梅伦的影子。
卡梅伦也是十五歲獲滚石雜誌賞識,跟着Poco, The Allman Brothers Band, Led Zeppelin, The Eagles等名乐隊巡迴演出作報導,那年正是73年也就是《几近成名》戲中的年份。
卡梅伦甚至拿《几近成名》的毛片给Led Zeppelin成員看,並獲Led Zeppelin亲自授权使用部份音乐。
卡梅伦本身就是音乐評論人出身、后才晉身至电影評論人,继而於83年首次参与电影制作,但寫評論是卡梅伦从少就瘋狂愛上的,所以可从米威廉身上窺探卡梅伦对評論人身份的寄望。
我甚至相信《几近成名》用乐与怒作背景,米威廉的故事也可在电影或其他評論界中發生。
不竟只要有群众生活就有評論發生,食評、書評、旅遊、商业報導都是精英文字者对文本的再演绎,筆下見高低。
大众点評、豆瓣、論壇只是應運而生,给处在傳统媒体以外的各路人馬各顯神通。
評論界殘酷之处在於要求寫作的人必須身处其中,但要比别人清醒,所以米威廉永遠是最后才唱、最后才發言的人,在瘋狂演唱会中如此、在鬥争中大巴上如此、在死亡边缘的飞机上也如此。
當Band-Aides女生在大麻中吃喝時,米威廉躲在廁所中用Post-it作筆記;當主音结他手罗素与自己所愛的彭莉寧亲熱時,米威廉在房外等候訪问继而大哭。
即使米威廉不曾成功錄音,他拿着錄音机的鏡頭是不能錯過的,那副小机器使他在迷幻音乐、偶象、毒品与性面前仍有一絲清醒,因为他常有一个观察報導者的身份。
没有異象民就放肆。
任何激動人心的文化現象都有三類人:缔造者、跟从者和文字者。
這三者往往同在一巴士上同行,卻又如此不同。
卡梅伦是深愛文字的,即使他后積極地成为电影缔造者。
米威廉的母亲一直强調他兒子是資優兒童,長大后要當律师,别忘了律师界是出偉大的文字人,基督教新教集大成者加爾文即为律师,她自己也是大学教授。
卡梅伦把米威廉和他的母亲塑造成極开明但绝非对庸俗的妥協者。
主音歌手說他擅长激動情绪所以Stillwater最重要是他、但乐迷更爱智慧型的主音结他手罗素。
但罗素在缔造神話時也必迷失在自我澎脹中,吸食迷幻藥一幕在屋頂上他大声宣告: I am the glory god. 跟从者更不用說了,同一幕在罗素的遺言中没有人喜爱他的音乐宣言,卻大声回答为毒品至死的叫賣。
卡梅伦放在米威廉身上的厚望是如此明显。
在米威廉的發掘者和Mentor, Creem雜誌编輯Bangs的身上,我们看見了卡梅伦自己,忠實和不留情面,這是每位文字从业者的氣質。
米威廉在所有迷失关頭都是Bangs在指引避开犯难。
可說他母亲是代表家庭教育,Bangs則是行业中的啟蒙老師。
米威廉視罗素为偶象、深爱彭莉寧,也天天与他们在演出路上,但决擇時卻是依靠代表誡命的母亲和代表智慧的Bangs,和他们的價值系统。
米威廉是不成熟的文字評論者,卻是真理和盼望的出口。
今天中国没有七十年代的Rock and Roll,卻有同樣瘋狂的商业夢幻缔造者和跟从者。
媒体、律師、教授可成为今天締造者的工具,在同一商业大巴上背書那些可耻的行徑,也可从米威廉這原型中找到文字工作者該有的專业態度:忠實和不留情面。
电影名称:《几近成名》Almost Famous电影时长:2:41:29导演:卡梅伦·克罗主演: 派屈克·福吉特、凯特·哈德森、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等观影理由:喜欢音乐喜欢摇滚,且在曾经的奥斯卡获奖名单中有所耳闻Almost Famous:一曲摇滚时代的挽歌电影名称:《几近成名》Almost Famous电影时长:2:41:29导演:卡梅伦·克罗主演: 派屈克·福吉特、凯特·哈德森、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等观影理由:喜欢音乐喜欢摇滚,且在曾经的奥斯卡获奖名单中有所耳闻阅读注意事项:篇幅较长,有剧透,慎点一部长达一百六十余分钟的关于摇滚的电影。
我一直认为上世纪鲜活的摇滚时代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所谓摇滚绝不仅仅是才华与艺术、呐喊与理想,更包含着深厚的属于那一代迷惘的人破碎过后对摇滚二字托付灵魂的信任,而这是我在现在愈发商业化的摇滚中所不曾感受到的。
我很高兴看到这样一部不以欣赏音乐或展现个人成长为目的的电影,更多地,自导自演的导演卡梅伦·克罗在追忆重塑自己的往昔的同时,真正探索着那复杂的“摇滚精神”,以及最重要的,留下了热爱摇滚的人们最真实的“疯”。
《几近成名》海报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
一个男孩成为滚石杂志的记者,跟随Stillwater乐队开启了一段有酒有毒、有笑有泪、有生死的交锋与信念的崩塌,从而追寻自我的旅途。
叙事:从叙事上来说,这部电影对观众来说并不能算是非常友好:首先是在于,除非是对摇滚圈有一定了解的观众,否则很难真正感受到这部电影所想表达的种种。
例如当镜头聚焦在那些摇滚歌星面对记者提问时毫无逻辑甚至带有些许所谓“青春疼痛”色彩的言语、他们不符合常人清醒状态的看似幼稚无聊的举动,以及那些歌迷或狂热粉丝以各种方式尝试接近自己喜欢的乐队成员、潘妮作为一个歌迷却始终在强调自己已经“退休”的事实,这种种的剧情细节都会对未接触过摇滚的观众留下完全不知所云的印象。
但如果这一代摇滚人的迷惘与疯狂能够被理解,也许还存在第二个问题:用将近三小时的时间来讲述一个细节众多的故事显得过于冗长。
当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寥寥无几的弹幕中出现了很多这样的字眼:“无聊”、“节奏太慢了”、“怎么这么长”等等,伴随卡梅伦·克罗对剧情起伏冲突日常化的处理,似乎让那些本该深刻留在关众心中的信息与感觉都在进度条的游走之间慢慢黯淡下去。
对于这一点,我想为《几近成名》正一正名:剧情本身并不琐碎寡淡,而充满丰富的、多角度多角色间的矛盾冲突,包括主角威廉的姐姐与母亲之间存在的现代新观念与旧有刻板价值观的碰撞所激化出的矛盾、威廉对看似因爱而“迷失自我”的歌迷潘妮所产生的不解与迷恋、威廉与Stillwater乐队吉他手罗素之间因对潘妮的感情、被利用的情节与价值观的冲突而产生的隐而未发的矛盾,以及罗素与其余以主唱杰弗里为首的乐队成员之间因思想深度的差距而产生的隔阂,这一点始终贯穿着电影始终,从大大小小的争吵、聊不到一处的话题到最终飞机几近遇难时所有矛盾都在此碰撞,这一系列的矛盾冲突都是相互交错中兀自有序着并层层推进的。
剧本另一点让我非常欣赏的,是在于它的叙事是有记忆点的——这就帮助这部冗长的电影在处理它碎片化还有些许反复意味的剧情时,能够仍然保持观众观影的兴趣与思绪上可以追寻回味的点。
对于这部电影来说,我认为它的记忆点是那看似不起眼的元素——飞机。
第一次出现这个元素,是在威廉的姐姐与母亲决裂后选择独自远走高飞之后选择的职业:空姐。
离开后的她为威廉埋下了热爱摇滚的种子,于是当十五岁的威廉也踏上自己的旅途后,“飞机”这个元素再次出现了,只是它出现在了那位成熟美丽的摇滚“老粉”口中:机长已经亮起禁止吸烟的告示灯,麻烦请各位熄烟、将椅背竖直、餐桌收好。
”这句话本应该是飞机上乘务员的工作用语,而它现在出现在潘妮带着威廉却以寻找罗素追求所爱为目的的派对上,潘妮一句微醺状态下的打趣的话以得到大家的关注;也就从这句话开始,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潘妮与罗素之间的情愫、威廉深埋的爱、对未来的想象与暗藏的失落与对追寻自我的坚定决心等,也就从潘妮的这句话开始,整个剧情便开始随着远走高飞的威廉的足迹开始“起飞”。
当发生了一系列的精彩、争吵、背叛、利用、崩塌、生死之后,也正是我们好不容易把这个故事的大概啃下来之后,“飞机”这个元素再次适时出现,把混乱的思绪归一——是在返程的遭遇风雨险些坠落的飞机上,所有人都面对生死这样残酷而又猝不及防的事实敞开心扉,除潘妮以外的所有人都在那狭小震荡的空间里大声说着自己生前的遗憾或那些未曾说出口的实话,那些实话包含着错综的人物关系中各种带有锋芒的七嘴八舌的态度,于是所有混乱的矛盾冲突都得到了联结与收束,将剧情推上真正的高潮,展现着在“远走高飞”的行径中掀起的浪潮是如何吞噬或打磨着人内心的坚守的。
最后一次出现飞机的元素,是对于潘妮来说一切真的风平浪静、她可以放下并平静地审视自己的一切后踏上飞机,轻声伴随着广播里空姐的声音玩笑般重复的那句:“机长已经亮起禁止吸烟的告示灯,麻烦请各位熄烟、将椅背竖直、餐桌收好。
”及其收敛的状态与先前这句话出现在她口中的情形形成了强烈反差,却也让这狂野心绪的飞机在出发与返程之际拥有了耐人寻味的张力。
真实与精妙。
这是这长达三小时的剧情在我脑中留下印记后我最为直观的感受,好像摇滚时代末期本该是这样的,好像对于我的热爱来说有一块由我的认知来完成的期待被一种极具美感的方式填满了。
这样一种真实的疯的刻画,真实的丰富的人物的刻画,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以下几个元素:1. 导演:这部电影能够如此真切地展现一个有逻辑、贴近现实的故事,与导演卡梅伦·克罗有着分不开的联系。
自编自导、自传式,与威廉相似的人生轨迹(也曾担任滚石的记者并感受到了摇滚圈逐渐走向虚荣的氛围),这些都成为卡梅伦能够表达自己真切态度决定性的因素。
在整部电影的剧情中,我们能够很明显地感受到卡梅伦刻意地做了贴近真实的处理——所谓真实,即还原与保留,没有过多的夸大或掩盖。
他保留了现代人或许会认为毫无意义毫无逻辑的对话,保留了摇滚音乐人染毒的情节与对性的渴望,他保留了无聊的争吵:例如乐队成员因一件定制T恤上各成员的显眼程度而发生的口角。
他不带色彩地保留了很多对剧情推进没有显著作用的细节,却在这些细节一一的呈现与堆积后不动声色地表达了自己对摇滚界初心的改变的深深痛心与讽刺,以及对保持自我的珍视,最后以一个平凡和缓的结局留给人温暖的深思余地。
这样的影子几乎存在于他的每一部作品,例如《伊丽莎白镇》中的主角本身平凡美好的生活中遭遇挫折,险些放弃生命后最终在伊丽莎白镇这个陌生的世界中重新找寻自我,以及《香草天空》中的曾风度翩翩的主角历经毁容与爱情的创伤后对自我的价值产生了深切怀疑、历经曲折后才选择摘下面具探寻真我,我们可以发现在卡梅伦执导的作品中,大量出现着“追寻自我”的主题,而这也是每个生活中的个体所必然要经历的一个历程。
也许是受到个人经历的影响,卡梅伦很喜欢聚焦在个人精神层面的蜕变上,选择最贴近生活与角度的故事用最平凡的方式讲述出来,还原一种人人都能有一定程度上共情的真实。
但《几近成名》这部电影优于他的另外这两部电影的点便在于,《几近成名》在反思自我及一个环境的基础上,更对一个时代、一种形态、一种变化、一种价值观进行了反思。
另外,卡梅伦的电影中有一个共通的细节,是在于他喜欢在电影的镜头中借助一些打印出的照片来借助他的叙事,这一点在以上提及的卡梅伦的三部电影与他的其他电影中都有所涉及,只是在《香草天空》与《伊丽莎白镇》中,照片更多地作为一个打开回忆的钥匙来展开一种情绪的展现或一段往事的叙述。
而在《几近成名》中,威廉作为记者跟随Stillwater乐队外出演出,沿途拍下了人与事物,照片成为了他对记忆的一种记录、一种对所包含的情感的封锁,从而让这个十五岁的男孩也有了可挖掘之处,成为了一个愈加真实的存在。
《几近成名》中照片的运用2. 表演:饰演已“退休”却仍怀热忱的资深摇滚歌迷潘妮·连恩的女演员凯特·哈德森,让《几近成名》这部电影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的提名。
如果说这单单是一个美艳魅惑、带着一点狂热与矜持的女性角色,那么我认为仅仅加上一些台词上声调的处理、肢体与整个状态微微的疯癫与不清醒的加成,这对于一个天生丽质的金发演员来说并不算是一个非常有挑战性非常有里程碑意义的角色;但随着剧情深入、对潘妮这一角色更加透彻的理解,我真切体会到了凯特·哈德森的惊艳之处——作为一个金发女郎,她所表现出的,既有Courtney Love那种极度在摇滚中依赖感性宣泄的老成的疯与癫狂,更有如同一位缪斯一般的纯洁与本真。
对于这非常复杂矛盾、很容易被处理成纯戏剧性的两点,凯特·哈德森却非常擅长运用动作与表情,让这个戏剧性的人物变得“真”了起来。
首先是动作,大体上来讲,无论是走路的步伐还是平日的行动,凯特·哈德森都采用了极其活泼灵动的处理,随意的摆臂、轻盈的四处留下足迹的步伐,展现出潘妮本真一面的同时也给人一种捉摸不透、抓不住的感觉。
这一点在大巴上潘妮争夺威廉手中她与罗素合影的那张照片时体现尤为明显,从在座位上躬身去抢,到灵活踩上两边椅子边缘、跳下地奔跑,随即一跃卧在一旁的座位上双腿屈膝,抢过照片看了几秒后立刻用那几根手指将照片弹开,整个环节既需要连贯性又需要情感充沛,可以说是很有挑战性的,而这整个过程才构成电影中不足五秒、让人容易忽视却能体现出潘妮角色形象的小细节,也不难看出凯特的构想与处理之精。
凯特·哈德森在每次说出一些期待得到对方回复的话语时都会习惯性地做出背、颈、头以舒服的姿态微微后仰的动作,这同样也可以体现出潘妮这个形象从躯体上的情感表达就极为丰富的那种微微疯癫的状态。
潘妮·连恩争夺照片另一点则是在于表情,这一点的处理让我觉得凯特是个天生的表演艺术家:她能够在短时间内用五官的配合作出各式各样的微表情,并且衔接极为流畅自然,随着话语的改变有或微小或巨大的程度变化。
非常让我惊艳的一个片段是当威廉独自坐在椅子上,而罗素与潘妮将两个脑袋凑近他的眼睛对他进行随行克利夫兰的游说时,镜头聚焦在凯特的面部表情上,她的口中是较为低沉沙哑的嗓音轻轻地对罗素的劝说话语所进行的一些附和与重复。
从她初一现身时那双刻意睁大的双眼眼神中传达出的期待,一个迅速的抿唇的微笑后语速极快且坚定的“来克利夫兰吧”,到看见威廉的不情愿后,几经嘴角与眉毛的变化开始挤眉弄眼、嘴唇十分刻意地微笑或撅圆地第二次一字一字地重复来——克——利——夫——兰——吧——以及第三遍,率先张大的瞳孔,张得夸张的嘴、甚至配合上了魔女施咒一般的手势进行了更进一步“盛情”的邀约。
而当这三遍邀约以威廉的喊叫抗拒告终之后,那热情夸张而带有迷惑性的表情并没有即刻转换成一种截然相反的情绪,而是极其灵活地以一种极其潘妮的近乎耍赖的形式将嘴撮起眉头微蹙,眨了几下眼后才渐渐加深眉头皱起的程度、眼睛眨动的频率以及这种“邀约被拒的苦恼”;而当罗素提到“摇滚圣地”这样的字眼,她先前的表情又慢慢放松到正常的状态,而后露出单纯的笑意,随着最后威廉无奈沉默妥协的样子而轻轻眯起眼睛、嘴唇玩味地一撇一撇。
这一分钟由情感与剧情代入而引发的一连串的细节都绝无法通过精密的设计而完成,但凯特对于这一角色的投入和即兴微表情的表现能力都极其让人敬佩。
凯特·哈德森的微表情最后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段凯特的演绎:即在威廉与潘妮发生冲突之后潘妮从威廉口中得知了自己被心爱的罗素所利用,凯特的神情由先前眯起眼睛笑着对威廉、满是对他的天真与诚实的感叹与惋惜,一瞬之间在一个回头的转换之后变成了满眼的受伤与单纯的惶恐,垂头之后便留下的轻而无声的眼泪,但单纯的悲伤并没有维持几秒,从抿唇到微笑、咧嘴笑,以及经过数秒后才想起“要问”的问题:是(拿我换了)什么样子的啤酒?
这样一个荒唐而无奈的问题过后却是听似更为释然快乐的笑,而她的眼中则流下控制极好的一滴滴清晰可见缓慢流落的泪珠,将这复杂又执著的潘妮的爱与自嘲刻画得淋漓尽致,且丝毫不觉得生硬不自然。
她真真切切地将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心灵住进了这个复杂的女孩的灵魂中。
凯特·哈德森的笑与泪反观其他角色的演绎便没有凯特这样惊艳。
例如威廉·米勒的扮演者屈克·福吉特在表演的过程中便能够明显感觉到他的表演痕迹与动作神情设计的痕迹,但由于他15岁青涩的人物设定让这样略显呆板的处理也显得合理,同样构成了一种十分真实的感官。
3. 摄影:这部电影的摄影师为约翰·托尔,一个与卡梅伦·克罗导演合作过很多次的摄影师。
这部电影本身的摄影算不上是尤其出彩,但有几个令人印象深刻的镜头让电影整体的表达效果大大提高。
首先,仍旧是先前提到的潘妮得知自己被心爱的人利用后流泪时,几个特写镜头:当潘妮尚处在与威廉的争辩状态时,她的面容完全处在一种背光状态下,某种程度上暗示着潘妮被蒙在鼓里、用热忱将世界的复杂包裹起来的事实;直到她以为的“爱”被戳穿是一种廉价的被利用的关系,她的面部及颈部轮廓才微微被阳光勾勒下来,形成侧逆光的效果,而她的面部五官仍然是处在阴影当中的,这样的处理使得她缓慢流下的泪珠得到了一定的掩盖,同凯特对于这一角色的演绎一样,她在用一如既往的随性试图将这悲伤的苦水抑回,如此形式的打光则帮助抒发了这样一种无奈又坚韧的情绪。
并且整个画面的色调以暖光、黄与绿为主,背景虚化的效果,演员金发白裙的装扮,使得画面富有一种被神化的美感。
另一处打光比较惊艳的是在飞机事故中争吵的画面,整个机舱空间内的光线是极为昏暗的,为了表现闪电的效果,摄影时他们选择了冷白色的强光从坐着的演员们的下方与旁侧打出,且一亮一灭、位置略微有所变换和交替,让冷白色的线条或光线闪烁在演员的侧脸、额下、面容及颈部,构造出一个真实的雷电交加的场面,更烘托了危险的氛围,让这一场生死前的争吵在视觉上更有冲击力从而牵动情感上的冲击。
飞机片段打光4. 声音(原声带音乐):不知道是否有为摇滚乐去标签化的意图,这部电影中出现的许多原声ost都不是传统认知中那种嘶吼的、喧嚣的风格,而是安静的、直击心灵的,甚至比较偏向其他风格或者另类的摇滚。
例如The Beach Boys的《Feel Flows》作为一首迷幻摇滚的插曲,朦胧的蒙在气泡里的温柔的歌声、民谣般的旋律、欢快有序的鼓点、迷离悠扬的管乐加成、和缓的和弦与梦幻的合成器音效,这一系列的音乐元素相结合完全打破了一般人眼中的“摇滚”;而这样的插曲却在极大程度上推进着这个疯狂的故事的走向,只是以一种对浪漫情怀的另样诠释,让迷茫的少年、人性作祟的乐队与那失意或期待着的女人对于未来的向着更多城市的路拥有了更多不确定性与随波逐流的无奈。
其他的一些以摇滚为题材的音乐电影,比如《摇滚学校》,同样以个人成长、自我探索为主题,它的原声带却从始至终展现了同一风格的比较吵闹比较欢快比较大众的摇滚乐(类似于Pop Rock的风格),当然这一定程度上与它是由舞台剧改编这一事实有关,因为现场有带动气氛的需要,但这样的摇滚乐在电影中的呈现就成为了展现个人才能的工具、纯粹是一种才艺。
但在《几近成名》中,风格多样的、轻柔或带有故事情节的摇滚成为了一种思想本身的展现:在摇滚中,我们托付自己的未来;在摇滚中,我们与之共情,拥有迷惘或失落、欣喜或期许;在摇滚中,我们有得有失,最终找到自我,思考着、前进着……从ost插入的技巧来看,这部电影再次达到了令人惊艳的效果。
最有代表性的是潘妮摄入了喹啉险些去世的片段,当她被抬到一旁的台子上、医生将长长的管子伸入她的口腔及以下时,这一段本应极其挣扎痛苦、充满呻吟与喊叫的片段,很快地在医生反复“Swallow!”的台词中衔接上了一段悠扬的曲调,那些嘈杂的声响都成为了音乐背后的一部分、共同协奏着这一故事的乐章。
毫无违和感的转换让这一片段失去了本应满含的痛感与观影上的不适,反倒拥有了一定浪漫的美感,且能够十分自然地转换到下一情感色彩完全不同的情节当中。
这是现今音乐电影中少有的绝妙处理,让插曲成为了叙事的一部分,依靠听觉上的艺术所带来的感性上的愉悦感影响整个片段的色彩、带来一种新的微妙的视听体验。
很多音乐电影都将音乐视为一种独立的元素,它们的存在要么是陪衬要么就是一段故事的主体,例如在《爱乐之城》众多优美的经典曲目都单独地成为了一段故事的讲述者,却忽略了音乐与电影之间可以拥有的更为巧妙的连结,可以让音乐成为那些歌词中的情感或美感本身。
这些种种都牵引着我们感性上的变化,展现出最真实的当下、晕染着最真实的感知。
但是除了能够精彩地呈现真实之外,同样的,在这样以「记录摇滚时代末期人的真实思想与言行」为外壳的电影中,它所存在的问题也极其明显——角色。
角色:作为主角的威廉·米勒这一角色,从小受到极其保守的家庭教育,独自踏上与乐队同行、远走高飞的路途之后历经了被利用、被背叛,看见了摇滚世界中不堪的种种,却始终选择保持诚实、坚守自我,并且他十分在意不能迷失自我这一点。
也许威廉·米勒的塑造,本身便被赋予着一种在人心发生巨大改变、虚荣与利益围剿着的摇滚时代中一种“纯洁”与不变的象征的意图,但反而一味地对这样一种象征的强调让这个角色本身的鲜活之处被淡化了许多许多。
首先,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开始步入叛逆期的小男孩,发现自己的母亲因为觉得“五年级学的东西完全没用”而擅自决定让他跳级,对他隐瞒了他真实且偏小的年龄后被一些生理上已经发育的同年级的“哥哥”们以及比较mean的“姐姐们”取笑,这样的一件事对于这个孩子来说,理应对他的自我认知产生非常大的冲击,并且会引导他对自我有更进一步的思考。
但在这部电影中,他的家庭与现实环境的冲突所带来的深厚的影响,在这个角色身上我没有看到——除了十一岁的他对母亲的怒吼,以及十五岁的他决定离开这样的家庭环境随乐队远行。
然后,威廉·米勒面对“不要和乐队里的人成为朋友,他们会利用你”的忠告听而不从,以及他说自己十八岁的谎言,这种种的表现配上周围人用语言强调“你太诚实了”的感叹,更让这种“诚实”与“纯真”变得空虚、生硬、假大空,也让这个角色失去了有血有肉的、历经情感上的崩塌与重塑的鲜活感。
但反观另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潘妮·连恩,则比威廉要处理得圆滑很多。
一个世俗却执著的真正热爱摇滚与音乐的美丽歌迷,一个总把“退休”挂在嘴边却仍心怀希望的女孩,她改名换姓流落人间的无奈的随性、她对迷失自我的恐慌和随遇而安的心态、她对摇滚热忱而不含杂秽的痛楚的爱,她是这样一个复杂而矛盾的存在。
她本该如毒品一般不干净的,可她的心意总那样深沉又简单,让这位饱经摇滚世界的磨砺、名利锋芒的摧残的女孩拥有了纯洁的本性,拥有了让人想要企及的魔力。
这个角色便是摇滚的缪斯,她带着她独到的“疯”、对摇滚与爱的人托付所有心绪的投入,以及不变的执著的本真的初心处在变了质的世界中,她是每个摇滚的人在这片翻涌的海浪中都想留住的那份平衡。
这个角色成为了整部电影的灵魂,以她为中心交错的纷繁的人物关系都被升华而拥有了更多意义,她更像是一个自由而失意的奔跑的人,以足迹与复杂的笑与泪编写着一曲被名利沾染的摇滚时代的挽歌。
以及以罗素为首的,整个Stillwater乐队中的角色,他们之间因价值观、性格等等的差异而产生的隔阂与矛盾、对女性的迷恋、缺乏逻辑的通俗的交流方式,这些都是很真实地可能发生在每一个乐队身上的故事。
他们这些角色作为一个集体所象征的,是那个时代下所有摇滚圈的表演者群体。
并且几个人物都各具特色,各自表现着某种真实——例如其中非常出圈的一段,威廉与贝斯手之间采访问答的片段:“赖瑞法洛,你认为你在静水乐队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你对乐队有着什么样的贡献?
”“(点点头愣了几秒后)我是贝斯手。
”“...对。
如果把你从乐队成员中抽出,会对这个乐队有什么影响?
”“嗯...没有贝斯了?
”这个片段后来常被用来打趣乐队中贝斯手的存在感之低,但在这部电影中,这却是一段让我觉得非常痛心的对话。
这样一个跟随乐队表演这么久的角色,并不知道自己一直以来所做的事情是为了什么、意味着什么、能给自己和大家带来什么,换言之,作为一个摇滚圈的表演者,他完全不理解所谓摇滚是什么,只是知道这样的一个职业可以带给他很酷的外壳与养家的根本,甚至不知道自己人生的意义。
卡梅伦给这样一个不起眼的角色两句极其简短却深入人心的台词,却将摇滚圈里许多人迷失自我而迷惘的状态刻画了出来,有一定讽刺之余更让人对摇滚时代注定走向衰变这一事实拥有痛彻心扉的惋惜。
他们忘我地在摇滚中疯着,直到那种曾不需要解释的、与生命共同澎湃着的快乐变成了一个值得欣赏与艳羡的符号。
那么,这部电影留住了那个时代的“疯”,它为我们留住了什么呢?
我想,或许它的价值观并不是明确的。
它并不想刻意地留下一个或好或坏的绝对的立意,而是展现一个事实,从而让我们用反省的思想来定义它所想呈现的价值观。
价值观:喝酒、吸毒、十五岁的叛逆,这些在我们的传统伦理观念内都是不曾被接受的。
很多人错将这些事物视作摇滚的代表,认为它们是自我宣泄中酷的代名词,但实则不然,它们并不是属于摇滚的特性,而是如同摇滚一样,它们是一种逃避现实的不堪、重塑自我灵魂的出口。
至于这些酷的标签,只是一种对摇滚最草率又最让人心安理得的误解。
威廉的姐姐留下那些唱片作为改变威廉人生的事物,当我看见那张字条上所写的:“Listen to Tommy with a candle burning and you will see your entire future.”这句话时,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虔诚,一种愿意把生命的所有时空奉献给那份热情与自由的虔诚。
但威廉与姐姐想要逃离母亲营造的极其刻板压抑的家庭环境、罗素想要逃离青春的平凡与迷惘的痛楚、潘妮想要逃离现有社交圈的世俗与无趣,于是他们将很多很多的自我都倾注在他们耳边的鼓点与旋律中,直到它们为他们开启了新的人生、披上新的皮囊。
他们决定了让摇滚成为他们的人生,却也在不经意间让人生盖过了摇滚,用商业化的谋利思想、人性中种种自私的缺陷让摇滚成为了一个虚荣的工具,这也正是摇滚时代走向末尾最大的原因——摇滚成为了一种借口,他们都走向了新的向往,只有真正热爱的人在守护、在相信、在爱、在等待。
我一直偏执地认为当年的摇滚已经死去了,无论是“热爱音乐”、“追逐梦想”还是更为直白的“想要变酷”、“赖以生存”这些为摇滚寻找的理由,都成为了一种自我的标签化,而没有能够让那份本真的摇滚精神留下来、鲜活在他们的心里。
我曾在想,是否卡梅伦·克罗埋在这部电影的是一种讽刺,但当我看到最后温暖的结尾,我想他更多的是一种惋惜和印刻。
他要让我们记住,那一代摇滚人再也无法找回的生命的疯、那种纯粹的追求鲜活的形式与可以卑微渺小的人生。
他要让我们记住,人是如何张扬的将那些灵魂的声音禁锢在人性的复杂世界中,是如何谱写下一段挽歌、在一个个时代中交替告别的。
最近再次吸艇吸到天昏地暗(间或也吸了点Cream和PF),突然发现想不起来这片子里的罗素是吉他手还是主唱了,结果就又刷了一遍。
回头一想也是二——比利·克鲁德普是黑头发,那就是那谁嘛。
身边从来没遇到过对摇滚乐感兴趣的人。
说囧妹还有在国外的同学知道,要是说六七十年代的老乐队,只能到十几年前的打口店里跟人聊聊——话说他们的生意也早就收摊了。
单位有个85后有时憋不住外放一首顶马或万青,遭到90后集体抗议“难听”。
但总比当年听崔健会被视为流氓强多了。
同好扎堆的地方也好不到哪里去。
多年潜水得出的结论是,在论坛、贴吧、云村这些地方,最好少吱声。
有时真心就是想说说自己的感想,却会被有些人解读为冒犯了他的神。
艇粉突然开始喷平克,虫吹无故怒怼枪花。
这些景象看着像一个可悲的循环:越是自觉孤独,就越是互相打脸。
这部片子里也说到了这部分。
哪怕是一个刚混到暖场的乐队,主唱和吉他也要先搞清楚谁可以比谁更拽。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种事的结果99%是散伙,但就是忍不住。
就像这个圈子里的一切一样,都带着那种自我作死的气质(如果连经纪人也跟着作,那基本也就到头了)。
没人愿意控制自己,从脑袋里的各种疯狂幻想到无限膨胀的自我,再到亢奋不已的下半身,统统爱咋咋地。
即便有短暂的清醒和理性,也会被酒精和药物再次掐灭。
这是个彻底由酒神统治的世界。
它也正像当年古希腊的酒神秘教一样,必然被“正常社会”鄙视、恐惧或唾弃。
有些人确实是像罗素说的“为了变酷”才玩音乐,但那部分其实是音乐工业的活儿。
据威廉·曼彻斯特回忆,最早是在辛屈纳拉的演唱会上发生了女孩晕倒的事件,被大肆报道,于是唱片公司开始雇人来晕倒和尖叫,后来就出现了疯狂的歌迷们。
实际每个听过一两百张碟的乐迷都心中有数,没有过硬的solo、riff和编曲,光凭一头长发和奇装异服,到底能走多远。
事实是地球上根本就没有那样成名的乐队——至少在爱豆这个职业出现之前。
所以很多人对这部片子不满,是因为它太少提到音乐。
三十年后的克劳仍然像一个未成年的娱记,一心盯着八卦和果儿。
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乐队将他们视为“敌人”。
但外界喜欢关注、也能给杂志带来最大销量的消息就是这些。
谁想看他们坐在录音室里一遍又一遍枯燥地练习和排练,如何删改那些靴腿,反复比较小样,不断混音和重录?
他们必须得像他们的前辈——游吟歌手和卖艺人一样,出门去巡演。
哪怕他们中一些人的性格原本腼腆、内向甚至社交恐惧,为了能以音乐为生,也得逼着自己承受这些(不过这种生活的牛人也有,参见《寻找糖人》)。
而即使是为了减轻怯场的压力才求助于酒和药,也没谁会同情你。
男主的前辈警告他,不要跟乐手交朋友。
如果他指的是巡演路上的酒精、毒品和女性共享主义的话,那么这话是对的。
和所有的名利场一样,这里只有互相利用和互相鄙视。
哪怕是真正的意气相投和一片痴情,也没人想让自己陷进去。
为了博得圈子的认可,维系自己的地位,每个人都努力显示自己的冷酷和玩世不恭。
最后就是一场自私、冷漠和非理性指数的大赛。
只有当新的偶像把旧的拍死在了沙滩上,当事人才会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也没什么不得了。
但在那之前,每个人都卯足了劲儿,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去在那幻觉里再多活一秒钟。
骨肉皮们也是如此。
虽然小潘在本片中整体是一个受害者的形象,可她为什么不退出这个圈子?
她真的希望得到某个人的承诺和那种平凡意义上的幸福吗?
或者果儿们存在的意义,就不符合正常观念中的爱情和欲望。
她们中的成功者是像比比那样,成为受到崇拜的女神,把辗转于乐手之间本身变成了声名和传奇。
不顾一切,也不想一切,就是扑向自己想要的那个人,或者投入想要自己的那个人,没有任何责任和后果可以阻拦。
而最有“职业素养”的果儿显然是索菲,不纠缠于某个人,也不搞要死要活,像来上班一样,跟着乐队一起驻场打饭。
她图的是什么?
我等凡人所能想到的,也就是几十年后出一本回忆录吧。
说白了,克劳当时其实是要拍一部喜剧片。
“飞机忏悔”那一段现在看简直是尬出来的黑色幽默(据传是the who 的真事儿,想起汤申德老师后来的经历,我更笑不出来),最后的结尾也温馨得严重失真。
但无论主唱和吉他像这样和解的概率有多低,乐队允许媒体刊登“真实报道”的大团圆是否合理,听到罗素最后坐下来,对男主说出自己的初心:“我爱音乐的一切。
”那就总算还没有跑得太偏。
至于为什么,还是去看《吉他英雄》吧。
Almost Famous是一部淡淡的讲摇滚讲成长的电影. 电影里最好的部分是在DORIS大客车上, Elton John 的 Tiny Dancer缓缓放松出来, 车上的人们本来各怀心事, 可是听着歌曲之后,都不由得跟唱起来, 男女老少, 一起合唱, 大家都不禁微笑起来,这种场景真是十分动人, 我也终于明白Tiny Dancer是一首太好太好的歌.导演拍近乎成名的原因据说是让青少年思考摇滚是否会毒害他们的生活.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一个积极向上的全A生, 他在毕业前争取到了为了滚石杂志写稿的机会,于是跟着DORIS一路采访STILLWATER,一支近乎成名的乐队, 他的母亲一路紧盯,担心他接触毒品、遇到坏女孩、被摇滚明星带坏,他一路和摇滚乐队同行,看到他们帅呆的表演让女孩尖叫,看到他们只会摆弄乐器却不擅表达自己的音乐思想,看到他们爱上了女孩又因打赌甩掉女孩,看到他们on drug的时候兴奋地站在屋顶然后跳入泳池,看到他们脾气暴躁喜怒无常,看到他们互相妒忌又互相原谅。
他在乐队吉他手的鼓励下,原原本本地把乐队的现状和问题写了出来,在刊登之前又被乐队成员们推翻,但是最后,文章终于刊登了出来。
DORIS继续向着前方进行全美巡演。
影片里的PENNY LANE也是一个有趣的角色,她是groupie还是band aid根本不重要,她与乐队同行,她爱摇滚也爱摇滚明星,她把doris当成home,她从来不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实姓名,她就是PENNY LANE (the beatles怀念家乡的一首歌的歌名),最后她离开了乐队去了摇滚的麦加。
至少,电影里的摇滚明星都是十分可爱的,优点很明显,缺点也是,他们的生活是激流三部曲雾、雨、电,他们拒绝平庸,他们讲求刺激,他们活着的每一分钟都竭力感受鼓点对灵魂的敲打,贝司打出的强音,用吉他和撕吼把愤世嫉俗的情绪宣泄; 他们也是平常人,爱吹嘘,还胆小,在飞机遇到气流时候也会忍不住抖出许多秘密 (这一段也是电影里十分有趣的部分)。
喜欢音乐的喜欢的怀旧的人都应该看一看这部影片。
我打算多看几遍。
牛逼。
电影一边讲述,一边评论,在摇滚乐褪色的年代,孩子开始成长。
电影里包含了摇滚乐的各大要素,二流乐队,吉他手,巡演,药材,果子,乐迷,记者,乐评人。
六七十年代的牛鬼蛇神也在片子里一闪而过,Lou Reed,Jimi Hendrix,深紫,大卫鲍伊,飞船齐柏林,鲍勃迪伦,米克贾格(另,滚石的鼓手现在成了澳大利亚的环境部长,牛逼吧)。
俺个人认为,这部电影讲述了摇滚被商业绑架的过程。
这是最最遥远的旅程啊,回到出发的地方。
摇滚变成了“酷的工业”Lester Bangs据说是宇宙中最牛逼的摇滚乐评人,乐迷William遇到他后,受到了他的教诲(电影中人物各有分工,William负责体验,Lester负责客观评论)——孩子,你生不逢时啊,摇滚时代已经终结了。
激情燃烧的Lester看上去有点儿Stoned,坐在小饭馆儿里,他评价道,摇滚已经成了制造“酷”的工业。
接着他雇佣童工,让William去写黑色安息日的稿子,于是威廉认识了StillWater一伙人。
StillWater的灵魂,吉他手Russell把威廉当成了哥们儿,告诉他做音乐的初衷也是“酷”。
可William不酷。
当他结束了采访,在滚石杂志社里写稿子时,Lester在电话里说他也不酷。
“酷的工业”是电影里对摇滚最尖锐的批评了。
“酷”本身没啥罪过,荷尔蒙,药,灵魂,天使(爱幻想的印第安天使们),生命力,虚伪(和真实总在一起),装逼(become a逼的必经之路),这些都是好词,不过“工业”是个坏词。
在现代,工业是最坏的词了。
酷和工业的结合把摇滚毁了。
巡演之路:飞机取代了汽车William的采访一开始,StillWater乐队的主唱装逼的话就滔滔不绝地来了。
“摇滚是一种生活方式,是思考的方式……有钱也不错。
”这乐队坐着大巴(还一起唱歌),一路给黑色安息日暖场,慢慢声名鹊起。
他们的音乐也就一般般,有的人也挺糙。
比如贝司手哥哥。
“你对乐队的贡献是什么?
如果你离开,乐队会怎么样?
”威廉拿着麦克风,在雨天。
“……那,那就没贝司了。
”他回答。
歌迷也是如此。
当年Jimi在台上乱弹吉他,观众们在泥地里抽大麻。
在电影的“背心事件”后,Russell在乐迷聚会里用药过量,站在屋顶上(抽象的舞台上)宣布自己是黄金神仙。
他说出了自己的遗言,“I’m on DRUGS!”,经修正后,改为“我爱音乐”……他本不想跳,在乐迷们的要求下,他还是跃入水池。
歌迷与乐队的关系就这样高度概括出来了。
乐队名气大了,新的牛逼经纪人也来了。
他让乐队更适应商业社会,让乐队甩开大巴士,坐上小飞机。
钱越来越多,乐队,音乐,创造力,都成了巨大产业链中的一环。
郭德纲说,你想想,它能好得了么?
没有玻璃鞋的灰姑娘们Penny Lane是一个女孩儿的名字(Is in my Ears and in my EYES),她已青春小鸟不在,是一代名果。
电影用了很多篇幅描述这些女孩儿。
奇怪的是,我对这部分印象不深。
William爱上了潘妮(叛逆),并为她辩护争鸣。
Penny在散场的剧场地板上跳舞的一幕很美。
Penny出场的时候,就声明她已退休,她们是“为音乐而来”。
而乐手们只把她们当作工具使用。
和乐手们(当乐手真好,我羡慕他们)相比,姑娘们意气殊高洁,终于还是失落。
《滚石杂志》曾介绍过一个最有名的groupie,擅长口活,对象贯穿整个摇滚乐史,《我爱摇滚乐》还是什么杂志转载过,记不清了。
谣传披头士没出名前,在欧洲大陆乱跑,Geogre年少也是被果破的身,和威廉的遭遇有点儿像。
回家,《滚石》杂志真傻逼这拍了四年的、表面很光滑的电影并不装逼。
这很困难,如果你对一个东西仔细打磨,它容易变得装逼了。
电影的层次也很丰富,母亲这个形象很光辉,她对摇滚的看法(其实很对)也代表了大众主流。
开头姐姐离家,然后威廉离家,最后他们还是一家人。
一次次的采访推迟,William在飞机上爆发了,同时爆发的还有同性恋鼓手,他的秘密是他是同性恋。
危难时刻,大家都挺爷们儿,虽然为人不同。
下了飞机,William来到了滚石杂志社。
这电影对滚石杂志的嘲讽从始至终。
“Crazy...”是那个亚裔编辑的口头语,当他听见威廉照搬Lester的话时,脸上的微笑证明了他是个纯种的傻逼。
的确,在摇滚时代即将终结的时候,摇滚的媒体也不可能独自牛逼。
于是,还是回家吧。
我不太喜欢影片的结尾。
StillWater又回到开在公路的大巴里了,虽然这很正常,这是和商业和平共处的方式。
不过,他们为什么不自杀,或者变成U2?
很多人都对elton john的《tiny dancer》印象深刻,出自71年专辑《Madman Across the Water》的这首歌确实是其早期的经典。
谁能告诉我,Still Water有原型吗?
有的话是哪个乐队?
不好意思,不给5星的朋友, 只能说明我无法企及你们对电影的要求。
我无法不给这个电影5星,她包括来太多的事情,太多的感情。
初看一次, 大家以为这是一部关于摇滚音乐的电影,其实反复观摩,这部电影包括了太多的感情,儿女与父母,朋友与朋友,女人与男人,粉丝和明星,情敌与情敌,敌人与敌人。
包含这么多感情的电影在2小时40分钟结束了,不需要任何经典的对白,任何夸张的表演,一个人走入另一群人的生活,他的孤僻,敏感,与自我否认都烟消云散。
对我来说,好电影并不希望有结局,我希望一直陪伴主角的生活走下去,但是这部,作为一个男孩成为男人的过程,结局已经不重要了,他的过程,他的感情,他的感情已经让他得到了升华。
作为一个生活在国外喜欢音乐的人来说,这部电影已经诠释了所有。
青春的,总是好的。
应该说这是一部让我比较喜欢的美国影片,我能体会到导演曾经真真切切地活过这一段时光。
不同于《猜火车》《发条橙》等片的颓废叛逆,《成名之路》的主角其实是一个有些木讷的乖孩子,对于毒品、性爱他不在行,也不感兴趣,他坚持他自己的想法。
同时,他也不是《坏孩子的天空》《莉莉周》或《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中的人物,因为他还是开朗与乐观的。
影片主角的这种定位也决定了影片理智平和的轻喜剧叙事方式。
当然片子是关于70年代摇滚乐的故事,因此当时的一些激进的思潮也难免要涉及到,只是导演在叙事的时候是以一种回顾的理性态度进行的,因此纵观整部影片,总能感觉到叙事者温情的目光。
就是这种不稳不火的中性化叙述,才往往能更深入地折射出青春时代的那份隽永和回顾时的淡淡哀愁。
又想到了另一部法国影片《野芦苇》,也是把青春往事放在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之中,喜怒哀乐,娓娓道来,在趋向不安的大环境中描写平淡的生活细部,在表面的动荡中求本质的沉稳,平静中让人感受到一种向上的张力。
这里可以听原声,我的电台http://www.lifepop.com/myradio.aspx?castid=85996
"let's say all the things we never said. give me ur address. im coming to u this time."
所有的艺术最初支撑都是一种精神,所表现的很大程度上也是这个东西.而所谓"发展"即是慢慢消磨它的一个过程,直到面目全非.
那段飞机上的戏拍的简直比SOD社的空姐系列还要假 真不该看什么导演剪辑版 居然撑出160分钟来了 两小时都嫌多 刚开始还是摇滚乐黄金年代末期一个乐队的成长故事 拍着拍着就又把楼歪成了乐手和果儿的故事 亮点全在麦克多蒙德和霍夫曼这两个配角身上
随团野鸡和拎包小弟的顿悟之旅,顺便唤醒一位病入膏肓的摇滚渣男内心残留的几分良知。粉丝的服务很到位,成名的道路很崎岖。这个世界我不懂,这部电影很一般。
不喜欢摇滚的人看这个简直要睡着
如果故事讲的是开篇十分钟那样的风格应该是深得我心的类型,可惜的是后面摇滚开来我就没那么感冒了。
感觉很好.逃离现实逃避责任的摇滚乐.沉迷于音乐和大麻的快感中.能够一辈子在路上多好,开着那辆未成名的小破车,想象着自己的tour.
这不是一部关于二流乐队的成名之路,而是关于传奇乐迷的辛酸之路
很棒的关于老摇的片子。净水虽然是虚构的乐队,但是可以看出是以allman brothers band为原型。片子并没有表现出那个时候乐队的糜烂生活,有暗示,但是表达的并不明显,很隐晦。
There's nothing cool about this film at all.只得廿一岁的、尚未生子离婚又嫁给Matthew Bellamy的Kate大妈……I still bloody hate her.摇滚不是性、毒品、脏话拼起来的壳,我时时认为企图按照所谓摇滚路线一直走下去的人必定不会摇滚,试图定义飘忽的词汇本身就很愚蠢。
伪,相当的伪,要励志有一点,要热血有一些,要激情只一点,比同类型的其他片次太多。162分钟直教人昏昏欲睡(PS,这小子艳福真不浅)
#I love you. And I'm about to boldly go where... many men have gone before. #Adolescence is a marketing tool.
Experience It. Enjoy It. Just Don't Fall For It
片子里出现了诸多 与摇滚相关的符号化元素 即使对于摇滚知之甚少的我 也能够轻易的识别出。老实说 没有弄明白 在影片中插入的各个人物 其个性的组合 到底是想要宣扬什么 想讲述一个怎样的故事。片子中给足了戏份 不断烘托的Penny 小姐 她的出现到底是为了说明什么 也没有清晰地感受到。乱
Penny真的太婊了。William还是小男孩的一段拍得格外好,台词表演都很上趟的。
剧情太散了。缺乏音乐性,只是引用了一些经典摇滚歌曲当背景音乐而已。
因了凯特-哈德森的成名作,而期待很深,还是逃不过嗑药滥交的乐队巡回巴士,这段在路上的过程,不但剖析了乐队成名的艰辛,还教会了车上的所有人,如何对待朋友,如何去爱,如何去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比起成名之路,小乐评家的一家子更让人感兴趣。
尽管我如此喜欢摇滚,但rock n'roll真的不是什么崇高的东西,它也从来都不能拯救世界。什么队现实的鞭挞,什么对爱情的绝望,都可能是装出来的。之所以这部电影让我这么膈应,或许就是因为摇滚乐的真相的确龌龊,仿佛幼时看到圣洁的女老师的艳照一般如鲠在喉。
什么玩意儿 整个片特别吵 也不知道想表达啥
@2024-05-31 18:4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