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的推荐下连续1周看完了老爸老妈的前三季,这部剧给我带来的震撼是以前任何一部都无法比拟的,只因为剧中的一个人,Barney。
回顾以前看过的那些美剧,或许我会喜欢超市特工里那个天真可爱的Chuck,喜欢越狱里坏得让人牙痒痒并拥有超凡魅力的T-Bag,喜欢Gosssip Girl里同样很坏但很可爱的另一个Chuck,喜欢沉着冷静和自己的人性做斗争的Dextor。。。
但是对于Barney,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他了,他彻底地Rock my world了。
就像他自己说的,上面这些人是awesome,可他却是无可争议的legendary!
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和我有同样的感觉,在漫长的给孩子讲述如何认识老妈的3季60多集里,我们已经厌倦了那些煽情温馨的情节,但是每当Barney出现在酒吧和大伙调侃或是和Ted出去pick up girls时,就会非常的兴奋,喜欢听他说那些下流却非常有创意的笑话,以及那些让人捧腹的肢体语言,尽管他对待爱情和婚姻的态度实在是totally bitch,甚至还写了自己的Bro Code,不过正是因为这个兄弟法则,才让他把兄弟之间的情谊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所以每当Ted说Marshall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时他都会非常气愤的纠正成之一。
如果没看过他的人我想再多的言语也无法体会到他的魅力,我只能说他是一个比T-Bag更迷人比Chuck坏得更有水平的男人。
有时在想为什么那么多的故事中总是配角或者说戏份不多的那个人往往比主角更让人喜欢呢?
其实答案非常明显,我们所有人都想与众不同,我们不想做憨厚老实一生只爱过一个女人的Marshall,我们也不想做厌倦了频繁换女友一心想要结婚生2个孩子的居家男人Ted,当然我的意思更不是说要像Barney那样把一夜情当爱情的男人,我们只想做到:a lot of humor,a little evil,that's all.也许在那些被Barney骗的女人看来,B就是撒旦,就是一个只会骗女人上床的纨绔子弟,但对于他那4个死党和懂他爱他的人来说,他就是自己生命中最幽默最重感情的Bro,所以当有朋友总抱怨自己很坏很250的时候我就在想,evil又怎样,正是因为这些鲜明的个性才让你与别人不同,才让你比一般人更加有魅力。
顺便说说剧中的2个女人,Robin是一个头一眼看上去很一般美国满马路都有的那种女人,但是后来才发现这个女人真是越看越有味道,尤其她笑起来的样子...而Lily,非常可爱的小女人,据说以前拍A片的,我甚至在驴上找到几部她的...(I think I'm evil too)不过她在第二季里说的那段话实在是经典: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in life where you know it's mistake, but you don't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because the only way to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is to make the mistake, and look back, and say, "Yep.That was a mistake." So, really, the bigger mistake would be to not make the mistake, because then you go your whole life not really knowing if something is a mistake or not.最后还是以Barney最经典的台词结束吧:Suit up Dude! That will be legen...wait for.....dary!!update:lily的扮演着没有拍过A片,这是很多年前搜到她名字的A片时带来的误导,再次更正一下...update:没想到几年后的今天,国产山寨剧《爱情公寓》全盘抄袭老爸老妈浪漫史。。。
真是太没节操了,强烈鄙视!!!
update 2014:这部追了快10年的剧前几天终于结束了,回过头来再看看自己曾经写下的话,发现已经和现在对这部剧的心态有了很大不同。
后期的 Barney 已经没那么好玩了,剧情也越来越无聊了,当然更不要提被无数人诟病的奇葩大结局了(强烈怀疑编剧最后懒得拍了直接把几年前提前拍好的大结局放了上去)。。。
也许是时间跨度太长,拍的人累了,演的人也累了,作为观众的你我更累了,反正我自己是最后几季都没怎么看。
不过不管怎样,这部剧在我心中的地位依旧无法改变,看着剧中那帮人从青涩到成熟再到慢慢变老,感觉这些年他们是陪自己走过来一样。
就像人们常说的:你爱一个人,与其说是爱这个人,不如说是爱曾经你爱他时的自己。
曾经最美好的5人组,再见。
第一季的倒数第二集是整集最爱。
Lily的“mistake论”太棒了。
简直就是哲学家——Ted: No, it's not an adventure, it's a mistake!Lily: OK, yes it's a mistake. I know it's a mistake, but 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in life where you know it's a mistake but you don't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because the only way to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is to make the mistake and look back and say 'yep, that was a mistake.' So really, the bigger mistake would be to not make the mistake, because then you'd go your whole life not knowing if something is a mistake or not. And dammit, I've made no mistakes! I've done all of this; my life, my relationship, my career, mistake-free.人们总说别让青春留遗憾。
但是其实有遗憾的青春才叫青春嘛。
如果老来回首,你的人生全是小心翼翼、步步稳妥,那不是更遗憾吗?
不如让错误错误,让遗憾遗憾吧。
人生总不能事事完美,遗憾也是美。
勇于犯错,勇于探索,才能最终找到你的路。
这就是mistake教会你的。
感激这个世界上还有Marshall和Lily存在。
第一次约会非常完美,看上去两个人是那么相配,就连笑容都是如此默契,可是,仿佛泰德又搞错了一些什么事。
将罗宾送到家门口的时候,泰德没有吻别。
尽管第一次约会便做出这样的动作似乎有些不妥,但我想说的并不是接吻本身,而是究竟那个时候罗宾是否给了泰德什么暗示,而泰德对于突入而来的爱情又是如何把握的?
马修,莉莉,巴尼,甚至那个诡异的出租车死机都对此发表了异乎寻常一致的看法:“接吻不需要暗示!
” 泰德当然还是摆出他那一套完美理论,他并不是没有想到和罗宾做一个让她终生难忘的吻别,而是,他认为,这个时机不对,他一想到那个女人可能就是他未来的老婆,他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应该让这第一次接吻尽可能的美妙。
当你想要做一件什么事情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事先的计划呢?
或许不像诸葛亮那样无论什么事情都要事先备好了锦囊,仿佛天下所有的事情都是剧本里已经写好的一样。
尤其是爱情,爱情是不讲道理的,所以基本上所有的预先的那些准备都是徒劳。
男人和女人的想法有很多的不同,男人喜欢万事成竹在胸,女人则喜欢充满幻想与期待。
男人们做事的时候趋向于理性的思维,而女人们则希望生活像是过山车,时不时给你一些不同的感受。
所以,没有什么暗示这样的东西,巴尼说的好:“难道一定要她用眼睛眨莫尔斯密码来给你一个暗示么?
”不需要!
你直接亲上去就好了!!
尽管这看上去比较的唐突,或者会被人当作是神经病,可是当我们每一个人在为别人参谋或是出主意的时候,恐怕少不了要这样去说别人,但是在自己身陷其中的时候却采用的是另外的套路。
泰德也是一样,他也认为如果没有暗示就不应该亲!
这可以算是对于女伴的尊重么?
我想大多数人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应该会选择和泰德一样的处理吧。
你想想看,当你把女孩儿送回到家门口——除非你是把她送到了家里等她关了门才离开——然后转身离去的时候,你不需要回头,因为你背后的那一双眼睛正在含情脉脉的看着你,欣赏着你离去的步伐,享受你的身影消失在街角的那一瞬间失落。
恰是由于如此的意犹未尽,才有下一次见面时的如隔三秋。
泰德说,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疯狂的事情,我总是在等待,在策划。
所以当在电视上看到罗宾在大桥上报道有人跳桥自杀的时候,泰德激动地飞一般得跑去KISS HER。
正如泰德手里捧着从餐馆里夺来的蓝色法国小号心事满满地走向罗宾房间的时候自言自语:“我走向那扇门的时候,万般思绪涌上心头,很不幸地,我忽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唯一一次没有事先做好准备的泰德,被罗宾家的五条狗给吓跑了。
这个时候的泰德差一点就慌不择路了,大喊着“不妙,不妙”扭头就冲向了望风的巴尼他们所在的出租车。
可是朋友们却没有向张飞当年一样将赵子龙放过而单枪匹马阻挡曹操的追兵,他们拒绝了胆小鬼的临阵脱逃。
“你可是穿着西装呢!
”当然了这是出自巴尼之口,在他看来,当一个男人穿上了西装之后才能够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一个真正的男人是不会被任何困难所吓倒的。
美丽的罗宾总算在二楼上露出了脑袋,当然同时出现的还有几只狗头,恐怕现在泰德正在准备换鞋上楼吧,先给泰德和罗宾一段单独的时间,毕竟重新的相逢难免有些儿女情长,我们还是不要在一旁偷窥的好。
出租车里的巴尼觉得司机兰吉特的名字像是来自于亚洲,所以他好奇地问兰吉特有没有和黎巴嫩女孩儿交往过。
不知道美国的出租车司机是不是也需要交份子钱,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需要起早贪黑的在纽约的迷宫里兜不完的布鲁克林圈子,当说到自己老婆的时候,兰吉特看上去是那么的自豪,仿佛忘记了一天的劳累和工作的心酸。
“其实我来自孟加拉。
”怪不得呢,我说的第一眼看到这位年长的司机同志有些像印度(不是阿三,说到阿三的时候总是觉得应该是个瘦骨嶙峋的家伙)人。
袁博昨天在聚会上刚刚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印度的故事,据说那里的人都有狐臭。
哇噢,想不出啊想不出,在一个弥漫着狐臭与咖喱味的会议室里,与一群眼窝深陷的印度人谈工作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
所以想必兰吉特的出租车里味道应该也好闻不到哪里去吧。
当然了这些只是猜测,我并没有亲自坐在里边,没有亲鼻闻到那来自南亚大陆的气息。
或许纽约市政府也像北京市政府不允许在出租车里抽烟一样,制定一个不允许有狐臭和吃咖喱的人做出租司机的规定,所以多虑了吧。
车里的巴尼趁着莉莉去小号儿的时候,质问马修:“橄榄理论是你和莉莉创立的,但是为什么两个星期前79街的西班牙酒吧里将一盘橄榄吃得干干净净?
”还记得橄榄理论么?
是的,上一篇中我们曾经提到过这一理论。
让我们来看看马修是怎么回答的?
“你保证你不会说出去的话,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我点了份希腊沙拉,莉莉问我能不能把橄榄给她吃,我就说‘当然,我不喜欢吃橄榄’。
”当时18岁的处男马修终极一生等待一个可爱的女孩接过他的橄榄枝,所以歪打正着的创立了“橄榄理论”这一歪理邪说,却在朋友圈子里流传开来,于是将错就错,大家都认为这应该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了,直到巴尼揭穿,马修才向莉莉坦白了这一善意的谎言。
当他平静的向莉莉表明自己也喜欢吃橄榄的时候,莉莉非常高兴的回应道:“我想我们能够达成共识的!
” 看来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是完全的互补,适当的共同点也是必不可少的。
说起来互补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便是水火不容,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的微妙,多了少了都不行,就在那一点点度上。
好了,该做的想必泰德已经都做过了,我们回来看看他们俩在干什么吧。
哇噢,泰德在跟罗宾表白呢。
“我爱你,罗宾!
”泰德的眼神里仿佛噙满了爱神的泪花,那么真诚,那么神圣。
可是,这突如其来的示爱却吓了罗宾一大跳:“你说什么?
”不是吗?
女孩儿们时常妄想的那些惊艳,却在真正到来的时候退缩了;男孩儿们时常安排的那些计划,却在现实中遭受沉痛的打击。
我们都不是圣人,所以我们十次有九次会掌握不到那恰好的时机。
送客了。
泰德沮丧地离开了罗宾的家。
在这里有两个细节需要记录下来的。
当泰德希望罗宾在以后跟朋友们提起他的时候不要用“神经病”这个词,但是生气的罗宾仿佛并不在乎究竟用什么词汇。
送客的时候罗宾似乎并没有想送到门外,只是在泰德出门后就想把门关上。
而这个时候泰德第一次拯救了自己:“你知道回去的地铁站在那里么?
”太棒了,成功引蛇出洞,罗宾走出了房门,站在大门口为泰德照亮了回家的路。
当罗宾再一次回头准备回到屋里的时候,泰德第二次拯救了自己,突然转过身来:“我厌倦了单身,我不擅长那个,很明显,你不能跟一个初识的女子说‘我爱你’。
但是,我不说的话,感觉很糟糕。
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如果一个女人,不是说你啊,只是一个假想的女人,容忍我今晚的所作所为,我认为我肯定能做一个称职的丈夫。
因为这才是我的专长,我擅长逗她开心,做个好爸爸。
还有养假象中的她的五条狗。
还有我的接吻技巧很高,而且我有证人能够证明。
”不管这段话有多么的蹩脚,也不管这段话里是多么的思维混乱,但泰德得到了他的GOOD NIGHT HANDSHAKE,注意,不是GOOD NIGHT KISS。
任俊龙于2007.10.13 19:09
看起来没有负担,很轻松的。
最大悬念就是妈妈是谁!
啊哈!
个人对男主角没什么感情最爱Barney!!!! Suit Up!!!!!
最后那一场大雨来了的时候,只好绝望地关掉播放器。
Barney的笑点很多,虽然给Barney花心的那个解释很牵强也很狗血,不过也勉强接受吧,嬉皮的Barney也的确很好玩儿。
而对朋友的肝胆相照两肋插刀,又给这个角色加分不少。
Lily和Mashall也是很cute的一对儿。
这样的关系让我想哭啊有木有!!!
童话故事啊有木有!!!
然后……编剧莫名其妙让他们分手了……我很想对编剧问一声“So?"……为什么之前充满梦想爱憎分明不较劲不墨迹的Lily会性情大变?
没心没肺的Mashall摇身一变成了Ted?
最后来说Ted吧,这个男人身上集中了所有我讨厌的特点。
泡妞需要兄弟帮忙;关键的时候怂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但是,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主要恶心人的是他身上那种黏糊糊的多愁善感。
就是这样一个让人讨厌的家伙,可编剧却给了他一个光明的结局:好朋友终成炮友!
How classic!或许,是我认真了,这样的剧本来就是轻松一笑就过。
只是,如果用降低角色智商来制造笑料,这着实让人笑得很为难。
而仅仅一个Barney,貌似也很难撑起继续看下去的理由啊。
看评论说10多集才开始好看,果然是这样。
看前面几集,差点就要弃掉了。
因为生活大爆炸还没出来,但吃饭的时候养成了看点喜剧的习惯,才会一直看下去。
终于看得有点意思了,Ted终于谈了下比较正经的恋爱;马修终于开始工作了;终于看到巴尼在做什么工作,suit up得好像是个成功人士;Robin终于开始觉得喜欢Ted了,Lily没什么看头。
涉及了生活的更广阔的方面,比如怎样跟同事相处,而不是局限在Ted结婚狂般找结婚对象这样的故事了。
很喜欢那句话:It's Robin.为了Robin,Ted可以做很多事。
因为It's Robin.所以就算是骗她已经分手这样的行为我也可以理解。
不过劈腿还是不道德的,你可以分手后下一秒就去找新欢,但是不能在没有和对方分手的情况下跟另外的人做出什么来。
很喜欢Robin,发型是我所喜欢的,而且越看越好看。
又有点知性的感觉,又有点可爱的感觉,又有点性感的感觉,又有点清纯的感觉。
Ted也挺帅的,干净不猥琐。
那一对我还是觉得没什么看头,不做评价。
巴尼很喜感,据说他本人是gay,很搞的一个人。
看完第一季了,Ted和Robin终于在一起了。
虽然觉得他们还是会分手的,不过有些错误是要犯一下,犯过错误才不会执着于错误的东西。
他们两个想要的都不一样,Robin看起来就是女版巴尼,Ted还是和那个跟他完美的女人在一起吧。
在我看来,所谓的相爱还不如合适。
相爱很难,生活婚姻其实旨在找到个伴侣。
“得到浪漫,又要有空间,得到定局,却怕去到终站。
”马修那一对真是无聊,也许是觉得自己戏份太少了,还要搞个结婚恐惧症什么的。
过了这么久的稳定生活,突然就不想这样子,想要逃避了,太坑爹了,太矫情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结婚会对一个人有这么大的影响,他们那样不就差不多是结婚了吗?
可是美剧都好喜欢逃婚的戏码,我一直不喜欢lily那对,现在是更不讨喜了。
还不如像巴尼那样,不要有稳定的关系。
也许是人都很贱,得不到的就更加爱,稳定了又觉得太乏味。
我还是不要想这么纠结的事了,睡觉算了。
看到最新一集的开头, 大吃一惊,不知道编剧又要怎么瞎扯。
不过, 对BARNEY这样的人来说, 什么都可能发生; 假如之后的故事如剧情开头,BARNEY其实有一个幸福的家庭,那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在BARNEY眼中, 生活就是一个大舞台,情节可以随时改变,演员可以任意选择,演得不好--- 换人。
这就是我们热爱的BARNEY:)
六年前写的观后感。
处于开始想正经说点儿事儿的年龄。
--《How I Met Your Mother》里的Lily曾说过,生活里总有些事儿,你已经知道它是一个错误。
但你还是想去犯这个错误。
因为唯一能确定它是个错误的方式,只有去尝试犯这个错误,然后回过头说:“是的,它就是个错误。
” 因此,生活中更大的错误不是犯错误,而是不去犯这个错误。
因为如果你不去尝试犯这个错误,你一生都不会真的知道,这倒底是不是个错误。
我知道这样大费逻辑地分析一件事儿是很变态的事儿,但她确实说得没错。
而且说得还很有道理。
Lily 在结婚前的两个月,想起了17岁的自己。
在高中毕业晚会上,为了流浪世界当画家的梦想,她放弃了相恋两年的男友。
但现实是,她在进入大学的第一天就遇见了Machell,那个她两个月之后就要共度一生的人。
她当画家的梦想从此停在17岁的时间轴上,离她越来越远。
所以,当一个离家3000英里远在旧金山的机会出现时,她犹豫了。
她清楚,对于两个月后就要结婚的自己,这是个错误,但是她内心那个17岁的自己却极力地说服自己的理智,“go and make this mistake”。
是不是过了一天又一天,我们都正在渐渐地失去犯错误的勇气?
17岁的Lily穿着花格子衬衫和白色的大T恤,留着齐肩黑发,听着《Good Feeling》,对着第一次遇见的Machell喋喋不休地描绘着自己流浪世界的美丽梦想。
还有两个月结婚的Lily烫着金色的卷发,穿着干练成熟的工装,为了选择一支能在婚礼上表现完美的乐队而焦头烂额,间歇地对着Machell歇斯底里。
是不是过了一天又一天,那个被称为现实的家伙总会慢慢地埋葬掉我们曾经宏大而斑斓的梦想?
顺带也埋葬掉曾经年轻得勇敢无畏的我们?
故事的最后,Lily去参加了面试,但最终她没有接受。
生活还是会按着既定的轨迹继续前进。
但是,我还是高兴的。
虽然这个在现实中当幼儿园老师的Lily已经不能再回到那个17岁被梦想照耀得灿烂无比的Lily身上。
但至少我知道,在某个方面来讲,Lily还是Lily。
那个年轻叛逆充满了自己思想的Lily还是会为了一首完美的《Good Feeling》,千方百计地想混进高中生的毕业晚会,只为寻找到一支最中意的乐队。
It's glad to know, that we didn't lay down all our knees.对于生活,我们不会完全妥协。
我们都知道,那个17岁的Lily只是躲在了某个角落里,并没有走远。
她藏了起来,等着我们在某个时候能转过身,再次找到她。
一遍一遍地重温《老爸老妈浪漫史》,正如那时一遍一遍地温习《老友记》。
它属于那种伤心的时候、开心的时候、烦恼的时候、悠闲的时候……无论各种情况下,都被深深需求的心灵养料。
看着电视剧,嗑着瓜子,喝着速溶咖啡,不优雅,也不别致,却真实而幸福。
最近情绪错综复杂,着实需要这样的剧集来滋润肠胃。
看到了第二季十七集,关于Marshall那辆Fiero的那集。
最后Marshall说的话突然让我感触极深(正如同剧中其他很多地方能引起我深切的共鸣一样),Ted梦想成为Philosopher,却成了个Architect,最后还沦为College Professor;Lily想成为Artist,却成了Pre-K教师;Robin梦想成为牛X主播,却成了个笑话一样的MetroNews1早间主播,收视率被当成酒桌笑话;Marshall梦想当一个环境保护工作人员,从事这方面的法律事务,却最终当了环境对立面公司的律师;而Barney,仿佛是唯一一个Awesome的人,但背后却也是被各种童年阴影以及初恋Shannon无情地抛弃才最终麻木地变成了这个有爱可很混蛋的角色。
生活与梦想,就像那辆没有突破20万里的Fiero,总是带着一丝期待和希望带来的绝望的鸿沟。
唏嘘叹息之片刻,理想的美好最终化作梦,而可笑的现实,则化成一部情景喜剧,供人嬉笑和自怜。
这段时间来,我的生活亦是如此。
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碰到形形色色的事,为之伤痛、绝望、难奈,也为之欣喜若狂、快乐到死。
新的灵魂和气息闯入自己的生活,接着为之所改变。
我发现,并非我逆来顺受,而是这一切都是我所长久渴望的,一个方向、一个生活。
但最终一步步地接受,时间让一切来、一切去,剩下一个受伤的灵魂,不知如何面对下一刻的改变。
一辆伤心的费罗,向着20万里的目标冲去。
青春易逝,这些虚化的愿望,还是相当美好的。
“这就是命运最耐人寻味的地方,无论你是否有意得想去做什么。
我是指,我从来没想过我还可以见到这个女人。
但原来,我只是离拼图太近了,而没有看到整副画的全貌。
”是的是的,生活真是如此有趣而诡谲,我们真的只是离生活的拼图太接近了。
BTW,爱死Marshall和Ted在车上一起听的The Proclaimers的I'm Gonna Be (500 Miles)啦!!
Chorus那段简直到G点了。
不好不好,简直爱死这剧了。
叙事特点及负面作用本剧的叙事是高度概念化的,正如它的布景,是一种拟制的真实,也就是不那么真实。
它是一部生活主题的戏剧,却不像一般生活剧是生活气息那么浓烈。
高度提炼的生活已经因脱离生活而难以产生共鸣,想精彩很难,提炼好了更精彩,提炼不好比平淡生活更乏味。
叙事节奏很大程度靠剪辑推动,就给空间调度和表演的空间就被大大压缩。
感觉导演也志不在此,于是经常看到演员定在那里说台词,很少用动作带动表演,或者干脆站成一排说群口相声。
这就造成这部剧念台词的感觉特别重。
对生活的体察提炼带来的精彩来自两个方面。
一方面,生活的矛盾冲突被极端化、夸张化,很容易产生喜剧效果;另一方面,提炼才能挖掘生活背后的真相,看到背后的真相才是对人真正的关怀。
我特别喜欢两个情节。
第一季第十七集,马修为了融入公司不得不表现得像个混混。
他确实融入了,却觉得自己像一头盲目融入群体的猩猩。
莉莉告诉他坚持自我,不向世俗低头;巴尼劝他融入社会,给莉莉更好的生活。
多么像我们都经历的人生挣扎。
另一集,泰德一直想报复看不起他的老师,拿着自己盖了摩天大楼的成绩找老师,结果还是被看不起。
他决定放下,把关在自己内心深井里的老师放了,绳子扔下去,发现困在井里的是自己。
这不仅是经历过挣扎,还经历过救赎。
悬疑部分及其失败该剧的情节全部是泰德的口述,主观性增强了虚拟性,又主打卖关子,悬而未决让我总感觉这个剧温馨的表面之下阴森森的。
悬疑的使命是让观众猜到而非猜不到,和正常叙事的区别只在于告诉观众答案的速度慢一些,而不是告诉观众一个猝不及防、完全和心理预期相反的答案。
而比这两个方案更糟的,是告诉观众两个猝不及防的答案,偏偏主创选了最糟的这种,糟到但凡能拍出喜闻乐见喜剧的主创都不会这么干。
如果结局是老妈也可以接受,过尽千帆寻得真爱也算积极。
虽然出现太晚了,让之前的线索力度不足;如果是罗宾也可以接受,过尽千帆仍是你最好,最后修成正果也值得感动。
只是这样就要把此前所有的线索指向罗宾,原来冥冥中自有安排,只是我现在才发现。
这样结尾复盘的时候冲击力会很强,很多悬疑戏比如《肖申克的救赎》都是这么干的。
结果主创选择两个都要,还要把一个写死。
要不是我看了剧透看的时候估计会被气死。
比friends还是差了不少,主线情节一直都不进展
这5个人一个比一个让人讨厌尤其是泰德这剧真是烂了个没劲
很一般。。。
要相信这个世界上还存在Lily和Marshall
太啰嗦,让我没耐心追到老妈到底是谁就放弃了
人渣分两种,巴尼式人渣也就一晚成,过后就忘了,就当自己倒霉,泰德式人渣则都是打着真爱旗号,榨干你的时间精力情感让你沉沦其中郁郁寡欢,所以真爱型人渣伤害力远大过前者
巴尼叔叔~
我已经记不得内容,但很温馨轻松,但我就没笑过....当剧情片看
实在是 不好笑以及all about“love” 好虚无的友情 太假了但是必须承认剧本剪辑真厉害梗不适合 尊重祝福
观感并不好,老友记的形式但巴尼却像是个局外人被排斥,有种除了他们就没人带他玩儿的感觉,可明明巴尼这种花花公子才是现实中最受欢迎的那种人物啊。
原来演Barney的贱男还是导演
值得继续追...喜欢Robin和Barney
觉得没什么档次。。。和生活大爆炸比。。有些差。。
Have you met Ted?
没有传说中那么爆笑,第10集开始才比较有趣
summer老师推荐多次,终于开始看了。对比老友记,最大的感受是这05年的剧怎么看起来这么土。。。老友记第一季94年的啊。
一、二季几近经典,三季开始走下坡路,到四季已经没法看下去了。
也是爆笑的情景剧
就像是在看自己
看了一个多月,终于把第一季看完了。笑点一般,没有让我一口气看完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