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有色眼镜只看到了各处有乐和基情满满政治 引申意甚么的看不到看不到。。。
咩哈哈哈哈
我家德普虽然演谁都是他自己以至于被朋友说成垃圾演员,但这种颓圮摇滚的感觉还真就谁也替代不了了,不服来打我。
感觉题材超级棒啊,男主原形就是酷到变成烟花炸上天。
只可惜电影乱七八糟的节奏硬生生给整成了英雄救美的大团圆,看得我一头雾水。
德普叔看到多年好友变成为妹子冲冠一怒愤笔疾书最后名利双收抱得美人归的形象,也会一头雾水吧。
(不知道自己理解地对不对,他们搞摇滚的是这样吗??
)片尾曲好听,波多黎各很美,看完想喝酒想飙车想在狂欢节上尬舞。
琥珀并不耐看,看在她欺负我普叔的份上再减一星。
(垃圾豆瓣,打了四星就不能改成三星了,我就天天来试,看啥时候可以🙂)2017.6.21啊可以了!
改好了,三星了!
✌️2017.6.26
里面很多梗。
很多调侃,,玩世不恭的坏笑贯穿始终,,。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警察回到警局拿出了常规警匪片里面那一套完整和动作台词来逮捕一个丝毫没有逃跑想法的黑人,只因为丫是个黑人。
里面的每一个人,每一件道具之完美,破菲亚特小车,旧屋,老相机,朗姆酒蒸馏器以及配角的眼神完美到近年来看过的好多巨制商业片也无法匹敌。
好玩的是,主角的假正经装B文艺让他成为了整个片里面最大的背景,反衬出各配角的精彩。
其中最后那句“闻到墨水的气味”,我觉得是片子里面最大的笑话。。
这个笑话撑起了整个小片儿的美丽景色。
也许是理想主义和现实的纠缠,但是谁知道哪一边的景色更美呢,要是主角很清楚这一点,这个故事也就不会发生了。
也许deep在这个片儿里面有很多大家根本看不懂的梗藏在某些平淡的细节中,毕竟是为朋友拍的片,那就让那些梗留在朋友曾经的笑谈记忆中好了。
最近我迷上了一个人,他叫Hunter S. Thompson,他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死了,化作烟花,照亮了好来坞的夜空。
《朗姆酒日记》看了两遍,其他的?
对不起,宝贝,好象都买不到。
幸而有同名电影潦以慰藉,主演还是Thompson的好盆友约翰尼•德普。。。。。。
可是,额。。。。。。
我要说,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
把曝红的小说改成电影,的确是件难事,编剧也许总想不忠于原著也能拍出叫好又叫座的好东西,可是这部电影,我很遗憾,如果Thompson看到结束处那段可笑的文字“this is the end of one story and the beginging of another……”一定会暴怒地从坟地里跳出来,哈,老天,但愿他有坟地。
“当我们喝醉的时候,我们都是冠军”,“我是变老又变得更聪明了,还是仅仅只是变老而已”,“酒精只不是让时间过得稍快些,别无他用”。
电影没有了“怕与恨”,把kemp设计成一个充满正义的斗士,没有颓废与迷茫。
最可恨的是生生把我爱的角色“也门”弄没了,24岁的高大金发男人,好斗而野性,小说里几次高潮,都由他挑起。
把也门的女朋友切诺特给了满身铜臭的桑德森,制造了又一个俗套,金丝雀最后回到美国嫁给受敬重的记者坎普,而他只是个不折不扣的穷鬼。
自然,醉熏熏的坎普骂切诺特是条四处寻找寄主的喉盘鱼的一幕也不会出现。
电影还欠我一个离别,在也门闯出弥天大祸的那个大雨之夜,坎普驾车只想把他妈的麻烦送走,两人坐在湿透的车里看着往美国的最后航班从头顶飞过,在清晨无声地将他放在空无一人的港口,独自面对漆黑的大洋,面对未知的将来。
多好的故事,多绝望啊,全没了。
没有了也门的红色破摩托,没有了坎普的黄色大众,取而代之的是辆很60年代的边三轮,在电影的后半部,天天载个三个傻叉乱跑。
还好,那个注定埋骨圣胡安的老鲍博还在,还开着那辆被波多黎哥小孩称之为蟑螂的菲亚特,老天,象极我曾经想买的500,今天他的复刻版居然要买到20几万,这明明就是款脸上写着落魄二字的车车嘛。
那个猥琐而讲义气的瑞典酒鬼莫贝里也在,他就是那个样子,我仿佛都能闻到这个人形脓包酒精脑身上的臭味。
最不能忍受的居然加进了斗鸡与灵媒,还有结尾,坎普开着那条傻叉船向着朝阳驶去,萨拉说,“find your artade wind”,呕心的字幕出现。。。。。。
考,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
不写了,睡觉。
“再这样下去,以后的生活一定一无是处,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
一方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
”
蛋疼的结尾,没有恶人被干倒,反而是好人被爆菊,提起裤子无奈离开。
故事本来这么写,男主到纽约奋斗,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了,但是木有。
混乱的剧情,想抱条大腿,被马子连累了。
想逆转恶魔,却被卖了,最后还是鸡救了他。
就连女主也不是啥好货色,那一夜,估计被全屋的黑人兄弟给干了吧,爆菊也是保留节目哦。
就这么悲情,苦逼,无奈,最后的美好结局也是一句话带过的剧本,为什么戴普要演绎?
我想,每个屌丝逆转前都有不经一提的过往,都迷茫过,徘徊过,放弃过。
把这些展露出来,才能好好面对生活吧。
最后一句,我看到的版本,女主都没啥透露,遗憾。
莱姆酒日记,亮点是毒药一般的男女主,男的不说了,女的在男主踩着水上踏板车的时候出现了,在着如此文艺与装逼的时刻,女主出现了,貌似裸泳很是吸引人,看到这里原以为是“杰克船长”的浪漫爱情故事,可是并非如此,不断出现的波多黎各小村,报社,斗鸡诸多场景,让人分神,在后半部分,女主放纵舞蹈是让人稍亮,完全是我个人喜欢美女,可是她居然...真是让人不由得失落;心碎,没有羡慕没有嫉妒只有恨啊,是的,钙片诸多元素却看上去与主体貌合神离,始终贯穿的也只有莱姆和啤酒,太多的元素与场景让我不太弄得清该片到底要表达什么?
可能是我太过愚钝,我没有弄的明白,是关于那富商骗人骗钱与众人报仇始末,是嗜酒记者的自己升华?
是浪漫寻爱?
还是?
本片给我的感觉有些嘲杂,看似平淡却又在每时每刻都有不同事情发生的生活,是的生后就是这样的,电影不就应该演绎或者说再现一种生活?
还是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似乎要提炼出一些什么,可能是我太浅显我没有看出来,套用一句话:“艺术。
是人们为了满足社会的审美需求,一一顶的物质形式和情感为中介,表现社会生活或艺术家思想情感的审美形态”这么该片需要表现的又是什么呢?
最后我没有看了,男主角驾驶帆船走了,我不知道理由
看完這個電影和我想象中噠不太一樣。
我以為Mr.Depp會嘗試一個完全不同噠角色。
沒想到片中噠Paul顯然一副Jack噠翻版。
不僅獲得美女噠芳心。
最後還“本性不改”噠吧Mr.Sanderson噠船開走叻。
這難道不是穿越版噠Jack Sparrow麼!
言歸正傳。
劇本絕對是好本子。
但整體感覺起伏不大。
就像Johnny Depp一個人在那兒仰頭靜靜噠囘憶往事一樣。
故事就這樣娓娓道來叻。
六十年代整個世界都在動亂中。
無論哪裡噠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但囘頭想想。
我們現在難道就幸福叻麼。
depp依然演什么像什么,演技没得说。
虽然片子闷了些,谁叫这次打的友情牌。
改编的小说作者是depp的好友,自杀后,追念意识像个party,最后把骨灰放进礼炮,打出礼花,就这个,也能知道这人生前什么样子。
如果单纯为看电影看这部片子的话,可能有些失望会。
IMDB评分 6.7/10 from 7,410 users一句话评论比梦境更梦幻、比怀旧更有感,故事已经不再是这部电影的重点了。
德普完全表现出了汤普森小说中的那种生活的质感。
而且,影片中的的异国情调很有特点。
——《综艺》影片的氛围和质感一流,让人倍感愉悦和轻松。
只不过还缺少了点让人眼前一亮的特质。
——《好莱坞报道者》一个欠佳的冒险故事,不过期内敛的视野以及1960年代亨特·S·汤普森对世界的洞察和描绘还是令人钦佩。
——indieWIRE幕后制作 拿起酒瓶来创作 作为电影导演,布鲁斯·罗宾逊的作品很少,此前的履历表上只有三部电影,分别是《我与长指甲》、《广告之王》以及唯一的一部好莱坞电影《盲女凶杀案》。
《盲女凶杀案》拍摄于1992年,算下来,他已经有整整二十年没有在好莱坞拍摄影片了。
可是德普的一个电话,却将他招了回来。
罗宾逊说:“当时是德普给我打了个电话,那个时候我正在西班牙,真实天知道他是怎么联系上我的。
在电话里,德普劈头就问我是不是知道《莱姆酒日记》这本小说。
我说我不知道。
如何他问我是不是介意邮寄一本来给我看看。
后来我收到了小说,看完了它。
德普随后又给了我电话,这次他说话就直截了当得多了。
他问我是不是想改编他,我回答是的。
他又问我是不是愿意执导这部电影,我也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在这点上不需要这争论什么,和德普合作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整个过程都令人非常愉悦。
” 《莱姆酒日记》改编自亨特·S·汤普森创作于1961年的小说,这本小说直到1998年才发表。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波多黎各,讲述了一个放浪不羁的自由记者在那里的生活。
这个记者在波多黎各爱上了莱姆酒,几乎变成了一个酒鬼。
为了撰写剧本,并更好地体会主角那种“醉醺醺”的状态,布鲁斯·罗宾逊每天也喝一点点酒。
罗宾逊曾经是一个酒鬼,不过在八年前,他果断地戒了酒。
他说:“我曾经喝了太多的酒,而这个坏习惯已经开始威胁到我的家庭了。
当时,我每天十点前就能搞定一瓶酒,到每天结束的时候,能喝空4到5个瓶子。
不过,这样的生活状态让我受尽了折磨。
整晚整晚地无所事事,浪费了大量的时间。
后来,我去了嗜酒者互助联合会,在那里戒了酒。
后来,为了拍这部电影,我重新开始喝一点点酒,当然,量非常少。
” 对于一个要自编自导影片的导演来说,在编写剧本时,灵感就遭遇了枯竭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罗宾逊说:“我坐在自己的打字机前,拼命地想抓住些故事中的元素,寻找那种我在编写《我与长指甲》时的感觉,可是就是难以找到那种创作的状态。
后来我发现,给我巨大困扰的是这部电影的标题--《莱姆酒日记》。
我身体里的创作的那一半告诉我说,到波多黎各去,喝一点酒;而戒酒的那一半则说,千万别重蹈覆辙。
我和我的妻子说了这种创作上的窘境,我说如果不喝点什么的话,我会一个字都写不出来的。
她很理解我,她说那你就去喝一点。
有了酒精的刺激,《莱姆酒日记》的剧本我很快就搞定了。
在那个阶段里,我喝酒是很有限制的,大约一天一瓶的量。
在写完剧本后,我又滴酒不沾了。
” 麻烦的拍摄 影片很早就开始了前期制作,但是因为资金、导演、改编等等问题,一直没有进入实质性的拍摄阶段。
这让小说的原作者亨特·S·汤普森非常恼火。
他很不满意制片公司的效率。
于是他给制片公司里的一位负责的女士写了一封措辞激烈的传真。
在这个传真里,汤普森说这位女士是“一个懒惰的婊子”,随后写了一系列不堪入目的批评的话语,说制片公司不思进取、拖延影片的拍摄,对自己的作品不重视之类。
那是在2001年,约翰尼·德普和罗宾逊还没有来到剧组之中。
后来,成为了影片导演的罗宾逊和汤普森在洛杉矶著名的夏蒙特酒店里见了面,不过汤普森除了在见面时说了一句“Hi”之外,在整整两个小时的会面时间里,一言未发。
在2005年,影片开拍前,汤普森选择了自杀。
影片在好莱坞、墨西哥以及波多黎各的首都圣胡安拍摄,整个前期的拍摄周期长达一年。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罗宾逊还在不断地和自己的酒瘾做斗争。
他说:“影片开拍后,我时常会觉得自己需要喝一点酒来刺激一下自己。
于是我问德普,是不是介意我喝上那么一点。
德普倒是不介意,但是他说,如果他是我,就不会那么做,你为什么不去试着不喝酒呢?
所以我在片场几乎没有喝酒。
不过,我们后来到了一个叫做Fajardo的地方,那里半夜两点就有足足有华氏100度(约合摄氏40度),而且还非常潮湿。
在那么热的工作环境下,所有人整天都湿漉漉的。
所有人几乎都要扛不住了。
结果有一天有一个当地人推着满满一车冰镇的干红走过来,我们再也忍不住了,我对德普说,喝这么一点酒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 在片场,德普总是重中之重,因为他是这部电影的绝对意义上的主角,他一个人的表演几乎可以左右影片的质量。
与德普配戏的艾伦·艾克哈特说:“德普是这部电影里最耀眼的演员,他也是汤普森的大粉丝。
在影片中,他扮演的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
这其实在生活中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生存状态。
德普很敬业,他的每次表演都令在现场的人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而且他的气质和剧中的人物非常贴合。
”罗宾逊说:“整部电影的拍摄过程就好像是做梦一般,我们远离摄影棚,大多数都在外景地拍摄,避免了审查机构的找茬(这是《盲女凶杀案》后,罗宾逊没有拍摄电影的原因),像是世外桃源一般。
德普的工作可圈可点,因为他完全入戏,演活了那个醉醺醺的记者。
而且,是他把我重新带回了好莱坞,让我重新拿起了导筒。
”花絮·影片改编自亨特·S·汤普森的同名小说。
·这是约翰尼·德普第二次在亨特·S·汤普森的作品改编的电影中扮演主角了,前一次是《赌城风情画》。
·在《我与长指甲》的DVD中,布鲁斯·罗宾逊透露说,在特瑞·吉列姆之前,德普曾经找到他,希望他能改编并指导《赌城风情画》这部电影。
可是罗宾逊却拒绝了德普的邀请,因为他说自己不知道该如何把那样一个东西展示在银幕上。
·影片原计划在2004开拍。
·本尼西奥·德尔·托罗、布拉德·皮特、乔什·哈奈特和尼克·诺特都曾经准备在这部电影中出演一个角色。
除此之外,本尼西奥·德尔·托罗还曾经一度是影片的导演侯选人。
·瑞士演员菲利普·冯兰登(Philippe Vonlanthen)是1999年在伦敦为自己的新书做签售的是认识布鲁斯·罗宾逊的。
那个时候,罗宾逊就觉得他可以在影片中扮演一个角色。
·凯拉·奈特莉和斯嘉丽·约翰逊都曾经是扮演Chenaul的人选,不过这个角色最后落入了艾梅柏·希尔德的手中。
和一年前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主演,也饱受批评的《致命伴旅》一样,我还挺喜欢这部影片的。
虽然没看过亨特·S·汤普森 Hunter S. Thompson的小说,也体会不到其在美国文化中的重要性,单单就影片来说,各种元素一应俱全的故事本身、流畅的叙事和个性的人物,机智的台词和美妙的音乐,加上混杂其中的异域色彩。
唯一觉得缺憾也是容易诟病的就是风格上还可以更放得开点,这样一个自由主义内涵的题材用了一个过于传统的表现手法,除了保持原著文字的条件下,来自于影片的外延显然少了点,而德普过于契合人物气质和毫无压力的表演因为太过熟悉也会是把双刃剑。
比威尼斯观光片儿还无聊
改编自亨特·S·汤普森1961年小说,讲述一个放浪不羁的自由记者在波多黎各的生活。是够混乱的,看得人一头雾水,即使是约翰尼·德普也一样会出品烂片啊。
They knew the price of everything but valued nothing
杯酒人生,破衣烂衫算什么。有个爱的妹子、有个与面包无关的梦想就足够了(酒必须要有!好基友也是必须的!)
depp叔叔你最近肿么了...
不知所云,Depp啊...
都在喝酒啊
本来抱着很大的希望去看强尼戴普的片子的。可是这片剧情太不明朗,拍了一泡屎,当中我就像弃的,硬着头皮看着强尼和那美妞的表情和曼妙的身姿。听说那美妞是双性恋,片场和强尼大胆调情,唉,英雄难过美人关,难怪这片子那么烂,但最终还是编剧的错。编剧你去屎吧。
我是脑残粉我怕谁
与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精神同质,相比而言叙事更紧凑,但依然散漫无章。波多黎各气质突出,主人公保罗的转变则暧昧不明。此类电影中还是《裸体午餐》最为形神兼备,在精神与幻象中激发出了有趣的平衡点。
我想大部分人选择看这部电影并且坚持看完只是因为Johnny Depp 。。。
我要对这货拔草了。你再烂下去我就不要做你脑残粉了。擦
Amber Heard前途光明~德普大神已经演不来正常人了吧~
看完以后就记住了那场颠簸的车的基情满满的戏。
不知道这是要干吗。。。音乐倒是挺好听的
敢再无聊一点吧
最后一个字幕就把这破片子总结完了啊?
这个还不错,看了很久烂片了。
除了男女猪脚乏善可陈
Depp大叔如果不能突破一辈子就只能靠Jack赚钱了。女人有点像Scarlett但是完全没有凶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