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本片来豆瓣看,评分只有7.1,好歹人家也是IMDB250,《电影手册》2007NO.5。
豆瓣的评论中却多为“烂片”,“闷片”的字眼。
我认为这部片是芬奇最好的片子之一。
接下来我来谈谈为什么。
前四十分钟是相当吸引人的,不一会儿连杀数人,还频繁发布信息,玩猜谜游戏,具备了悬疑推理片的一切要素,结果之后连MAO都DIE了,一切还是那么多,最后的最后竟然还是不了了之,这就是很多人不满的地儿了,拍出se7en,fight club这些火爆大片的芬奇竟拍了个无聊拖沓的烂片。
其实本片就不是奔着悬疑去的,从开始时的镜头都可以看出眉目。
他就是想好好讲个故事,这就是我的看法,按照事情发展顺序或者说时间顺序慢慢讲个故事,《社交》其实和这个是一脉相承的。
多少片子的剧情硬伤遍地都是,讲好故事是一个故事片的首要条件,从这一点来看,中国众导演里想找出能与芬奇匹敌的,还很遥远。
看最初的半小时的时候我是被吸引了的。
所谓被吸引就是有那种强烈的想要知道结局的欲望。
虽然有那么多表扬这部片子的帖子,但是不得不说,真的让我失望了。
听说这部电影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
看来,现实生活和三流电影一样会落俗套,有模式。
一般是这样的:比较神经质的人往往在直觉上有特别的能量,并且对一事件固执起来可以几十年如一日。
而这个漫画家就是这种典型的设定。
在最初的半小时里,吸引我的是那些在影片中隐含的大量的信息。
加上语速又快,让我恨不得拿笔把这些事件发生的时间、人物、地点以及那些背景资料,统统记录并列表对照。
但是,后来,似乎所有的人都在绕圈子。
对照笔迹,指纹。
让人不解的是,大家在笔迹这个问题上显得尤其的歇斯底里。
最后,在绕了一个大圈子之后,终于又绕回了那个名叫利的人身上。
而那个人无论是在长相、气质上来说都不符合一个连环杀手的要素。
我敢肯定的说,他压根就没那智商。
十二宫敢于犯下那么多的罪,把一帮警察玩弄于股掌并不留下任何痕迹,是需要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的。
仿佛就像汉尼拔那样。
我承认,我对汉尼拔是有明显的偏好,我也不该事事用他在做参照来比对别的电影里的杀人犯。
不能要求所有的杀人犯都高雅冷漠有气质。
但是,至少不能用蠢猪来糊弄人吧?
至少也要稍稍体现一下应有的理智与冷静吧。
说实话,只有在1小时28秒到1小时2分10秒这段时间是让我感觉到了悬疑的味道的。
然则,事后却充分表明那一段完全是白费了。
真不明白导演干嘛花那么大的力气去渲染,生生的害我一身冷汗。
此外,最让人气愤的是,绕来绕去,参与者如此的众多,从报社到电视台,从漫画家到笔迹鉴定专家,从普通片警到法院法官。
调查范围涉及了那么多的人,从嫌疑犯家的松鼠到电影院的放映员,从公司白领到监狱服刑人员。
居然还没把这事查处一点点端倪来。
甚至连罪犯的犯罪动机是什么都没有。
OMG,真不知道这帮警察用纳税人的钱都干嘛了?!
得了罢,别告诉我是因为恋童癖的事败露被学校一脚踢开就心理变态了。
脱线!
还有两点比较在意。
首先是那个笔迹鉴定专家提及的"K"的写法。
最初的是一笔写成,后来分成了两笔画。
关于这一点却在此后一点都没有再次被提出来,而笔迹却是此前一个确定疑犯的重要手段。
其次一点就是关于那张海报上的笔迹。
老专家说:基本上笔迹一致,但是让我在意的是那一部分不一致的。
然而,让我惊奇的是,话到这里之后居然就没下文了。
然后就是那精彩悬疑却又对情节完全没有推动作用的两分钟。
总的来说,这部影片充其量也就是一纪录片,记录了一桩70年代的悬案。
而之所以成为悬案,完全是因为有一帮三流的警察。
人,终其一生可以享受生活的生涯不过30年,多数都在打拼。
这种打拼因由岁月的变迁而逐渐消褪,生命最佳的生理阶段之后,一切尘归尘土归土。
只不过,有的人是为事业,有的人是为情趣爱好,有的人则为私欲。
所以,当一个人、一些人永远生活在找寻与遗憾之中,穷尽一生为所未完成的心愿郁郁而终。
纠缠一生的撕裂、无奈、茫然以及临界于崩溃的感受就这样控制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体。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是人人都可能遇见的,但无论时长而遭遇同样的感受又有谁没有?
人最畏惧的事情首选肯定不是面对死亡和危难,最为可怕的是让自己的灵魂永恒的迷失在由失败带来的绵绵无期的失落中。
有这样想法的人,肯定在曾经的一出悲剧中出任主角。
而糟糕的是,这个角色是没有结局的,因此不得不一直扮演下去。
人的心理是必须得到追寻的结果,看到理想的结局才能安心的去做下一件事情。
人面对的事情越重要,灵魂的反应就越强烈。
悲哀的事情没有结束,就是人心一处溃烂的伤疤。
这样的人是少数的,是不容易被理解的一群。
当这样的人内心担负无穷尽的重压之时,在他人眼中他们更像是一种失控的人,更像是人们眼中标准的疯子。
其实这些疯子,的确已经从最初的处理人生,变为拼尽全力的抵抗自身的绝望和悲哀。
《十二宫》的诉求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闻名也臭名的十二宫杀手的悬案和杀手本身的神秘都不是大卫芬奇要讲述的传奇故事。
重要的是如十二宫这样为人类生活、为社会、为文明带来震动之中的几乎所有当事人所经历的人生际遇是怎样的。
于是,通过大卫芬奇的影像,我们几乎看到了全部,仅仅除去十二宫的真实面目。
也就是说,《十二宫》所展现的世界和生活在这个世界中人们笃定是悲哀和失败的。
就是这是失败,涵盖了人性中那些消极心理所营造的迷乱世界。
不要以为,一部杀手电影,一个曾经摄制《七宗罪》的导演就必须是手段极为高超必须充满娱乐的极致作品。
因为,在久久沉寂中回归的大卫芬奇的《十二宫》更为准确,极为认真,几乎揭示人性某一面的客观实际。
还是人性,大卫芬奇这一次的人性展示极为平静内敛,而接受这些命运的角色们在这样的情境中诠释了失败的注脚。
当一个如电影中的人物从最初的踌躇满志到最终的分崩离析,观者能够认知这种被残忍生吞了灵魂的无助与失望。
于是,由杰克吉伦哈尔饰演的年轻记者成家立业孩童满堂之时,依旧苦苦迷恋于追寻十二宫的真相,以至于家庭反目而不顾。
观者终于明白,大卫芬奇的这个角色是多么的用心良苦。
一个男人从杀手十二宫个体中获得承认和自信。
这种正面的激励虽然背负着阴暗的背景,但成功的喜悦得以让他按照自身的喜好之路一直走下来。
追寻迷案的人有一点共性,就是相信正义终究可以战胜邪恶。
当然,被这样的正义感支撑的长路走下去,就不得不尴尬的面临被质疑、被颠覆、被否定的人生。
因为,人总是可以淡忘那些纠缠自己的烦恼事,这是出于本能的保护和时间的馈赠。
于是,这样信念坚定、态度坚决的人到如今的疯癫迷离是一个悲剧,而馈赠悲剧全程的大卫芬奇则为大众客观重现了生活中必然存在并且永恒不变的那些伤害。
《十二宫》这样的电影自身就是阴暗无助的,其中看不到任何阳光是正常的。
要表现这段在文明中不得破解的邪恶,还要兼顾正面积极的态度,还是《十二宫》的内力充沛。
韩片《杀人回忆》、《那家伙的声音》都是表现这种题材的出色作品,但主旨都在讴歌人性中的坚强与悲悯,片中的阳光情怀明显有迹可寻。
唯有《十二宫》,真正舒缓的临摹了人类面临这种痛楚的真实境遇。
这种情境一直蕴集着一种绝望中的力量。
这种力量的味道果然是观众能够体会到的煎熬之感。
虽然,大卫芬奇运用温和沉闷的方式谋杀了这种感触,但核心的震撼还是如此。
有些事,就如片中那些被害者,在不安中等待被屠戮。
然而,面对如此黑暗的主题,大卫芬奇却是站在高处展现自身的思考。
所以,《十二宫》并不是如此阴霾不堪,让人悲绝。
看似《十二宫》没有如何让人思考的力度,有的只是无望的追寻过程。
就是这种设置在宏观、客观中的微观展示是影片的魅力。
大卫芬奇独到的清冷和噪杂混合了人世味道。
所以,美国六十年代风情画一般的历史重现使得影片被包裹了依稀往昔的时间感。
这种久远之说带动了影片的情绪,再现惨案过程也变成了人性心理的重点表现。
大卫芬奇所阐述的哲学思辨就在这种情绪中得以安全实现。
终究,人是追寻安全感的动物,不愿意被触动那些曾经的伤害。
而大卫芬奇,就是以触动这些痛点来告诉人们。
人性的伟大之处在于,不仅可以用身心同邪恶斗争,也可以用灵魂战胜邪恶。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066e5e01000aa6.html
今年3月2日在美国公映的电影《十二宫杀手》又让这个半老不老的案子鲜活起来。
1960-1970年代,自称“十二宫杀手”的家伙在美国旧金山海岸地区谋杀了至少5人。
每桩命案前后他都会写信、邮寄包裹或打电话给媒体,透露犯罪线索。
信中他画出过四个密码图形,就像个脾气不好琢磨的老师,对警察说,快把这道题解出来,不然我就杀人,而且他一点都不是开玩笑。
被害人中有年轻夫妇,有独身女子,还有青年壮汉,谋杀手段一会用枪一会用刀,谋杀地点围绕旧金山地区,也貌似没有章法。
1968年12月20日“十二宫”开枪射杀了第一对夫妇,6个月后他又故伎重演。
此后他向三份当地媒体发了信,声称对两起谋杀案负责,并列了一个由408个字母组成的图形,里面藏着他的名字。
之后“十二宫”向媒体发出过至少18封信,第2封信里他选择了指代十二星座的“十二宫”。
有的信附带着被害人沾了血的衣服,以证明身份,有的还透露下一步的犯罪计划,有的表达他对现实的不满,比如一封里写:“媒体应该帮助公众向绝妙的谋杀致敬,而非向谋杀的审判致敬。
”有的干脆就是嘲弄媒体与警方。
他在给《旧金山年鉴报》的两封信里抱怨广告太多,某某专栏作家太差:“他只会匿名写作,这事我也会干。
”谋杀的幸存者回忆“十二宫”的样貌:穿刽子手式的黑色帽衫,脸隐在帽子里,戴着墨镜,胸前有闪光的白色十字形图案。
另一些目击证人却上演了“罗生门”,一会说东一会说西,警方最终只确定了一条线索,他是个年龄35-45岁之间的男子。
“十二宫”的嫌疑人也可以拉个长单子,比较著名的包括一个坚信哥哥为杀手的律师(他把哥哥叫做“十二宫杰克”),一名“曼森家族”成员,一个叫凯恩的公民,“轰炸机”卡钦斯基兄弟中的泰德,还有一位叫亚瑟•李•艾伦的旧金山居民,他是公认的“十二宫疑犯锦标赛”的冠军。
2002年一封“十二宫”信中检测出亚瑟的DNA,但他1992年就老死家中。
凶手杀戮正酣时,“十二宫”就上了电影。
克林特•伊斯特伍得的成名系列《警探哈里》1971年那部,就出现了一个自称“天蝎座”的杀手。
之后以此案为基础的影视作品不下7部,还有很多重金属乐队和朋克乐队喜欢给“十二宫”献歌,旧金山的一朋克乐队就取名“十二宫杀手”。
这个“开膛手杰克”再世的杀手有个不同前辈的显著特点:他不是戛然而止,留待后人评说;他多半还活着,哪天会重出江湖。
有汗牛充栋的“十二宫”著作想方设法找到他,其中一些从技术角度入手。
比如最新的两条“十二宫”理论来自乔治顿大学的一位微生物学教员,他分析了一堆弧度和象限后,得出结论,根据星座命盘的分布可以分析出“十二宫”杀人的位置和犯罪方法。
新电影《十二宫杀手》以漫画家罗伯特•格雷史密斯的两部专著为原型,案发当时他在《旧金山年鉴报》画漫画,亲手打开过“十二宫”的来信,并为破解密码绞尽脑汁。
这个固执的老头认为“十二宫”至今逍遥法外,至于那个被查出DNA的亚瑟,他只符合了众多信件中的一封:“那些信也不像你们想象的那样保存完好,可能已不是原来的那封了。
”如果凶手已经被抓获,或者死了,那“十二宫”岂不黯然失色。
导演大卫•芬奇也像拿《七宗罪》练手,《十二宫杀手》准备了四年,他不想拍一个红胡子大盗的故事。
但在北美地区的首映式上,众星交杯换盏,一个主要内容是猜猜那些大牌都是什么星座。
“十二宫”更像个娱乐借口,在“十二宫”粉丝网站Zodiac killer上,花5美元就可买到“十二宫”来信影印件,还可预订FBI调查报告,全部影视作品DVD,“十二宫”T恤衫,最大的乐事就是凑在一起给“十二宫”电影挑错。
这个神秘杀手自创的四个密码图形,有三个至今没有解开,唯一被破解的据说是这么句话:“我爱杀人,因为太有趣了。
”
悬疑惊悚剧情片,真实案件改编,讲述旧金山出现一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杀人后,向媒体寄一封信,留下密码、线索,连环杀人案件引起两位记者注意,他们在警察帮助下,开始调查这一系列的案件。
大卫芬奇先生,再一次收下我的膝盖!
每次看完你的电影我都毛骨悚然!
原谅我智商还不够高,不能完全看懂,一万分的烧脑悬疑片!
唐尼大叔真的有演技,他不是只会演花花公子!
杰克吉伦哈尔,把一个高智商的偏执狂演到了极致!
从头到尾,看似有理有据的推理结果不过就是电影故事包装下的一个乌托邦结局而已。
最后的文字提示更是残酷的,它仍旧是个未解之谜…气氛的营造和始终让自己觉得这几乎就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可怕的故事,更可怕的现实事件…
慕大卫·芬奇之名找《十二宫》来看的人,大概都会感到很失望吧。
因为这个片子,又没有被活活撑死的200公斤的大胖子,又没有人类脂肪做的粉红色高级肥皂,甚至也没有对乌合之众的刻薄批判所带来的优越感。
总之,真是一部温吞的、精疲力尽的影片呀。
难道这个拍mtv出身的导演一下子变得朴素低调了?
当然不!
细观《十二宫》的形式,你会发现,尽管呈现出来的是像电视纪录片一般的刻板画面,但实际上则精致考究得堪比维多利亚时代贵妇们的长袍:为了追求客观效果,几乎只使用中镜和全景,主体永远在画面中央(且不说对于一部悬疑惊悚片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单论这种限制带来的叙述难度就相当惊人了),没有特效,没有任何渲染,唯一一个华丽的金门大桥的俯瞰镜头居然两秒钟晃过(而且显然是为了预告片好看才勉强添进去的)。
简直是一个疯子+偏执狂的影片啊。
的确如此。
因为本片就是讲一个普通人怎样成长为偏执狂,然后拼命钻牛角尖把自己逼到弹尽粮绝精神崩溃的故事。
spoiler可耻,所以关于剧情就不多说了。
无论是影片本身还是影片中的主人公都在探寻真实,所不同的是,影片做了减法,使用极简的客观的视角,避免任何特殊效果和主观分析可能带来的真实的变形;而影片中的人物做加法,搜罗各种资料,试图从庞杂的信息中提炼出真实。
后者不仅钻进了死胡同,还彻底抹杀了真实的意义(这起事件可以确定的死亡人数只有五个,而在漫长的调查过程中,那个街区死于交通事故的人都不知有多少)。
影片的傲慢之处就在于认为减法比加法更高明,可是实际上做到的也只是形式上的还原而已。
谁都不是上帝,谁能呈现/接触到纯粹的真实?
无论是影片外部的冷凝干脆,还是影片内部的纷繁窒息,似乎都没能做到这一点。
但也并非全无希望,整部影片就像一个软体动物把自己挤压进一个螺旋状的壳里,在绝望窒息至极的时候,壳的顶端出现了一线小小的微光,但是这就像是颁给失败者的可有可无的“安慰奖”,给了也不会让人更好受……至于真实,要么你彻底对它绝望,要么你从来就对它不感兴趣,不然的话,可真是所有人一辈子的困扰,是多少精力都填不满的啊。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这个片子到底好不好呢?
我要说好,不仅是因为它技巧上的高超和勇敢的实验精神,还在于它的准确和引人思考。
任何一部影片,无论做到其中的哪一点,都是值得肯定的。
我不常写影评,也不迷大卫芬奇,我真正在乎的是北野武、希区柯克、昆丁塔伦蒂诺和盖里奇这样的主。
像《十二宫》这样冗长、缓慢没有激情的片子,不是我的菜。
然而,我很奇怪地不能忍受有人批评这部电影“在案情上有漏洞”、“模式化”、“没有现实关怀”什么的。
在我看来,这是一部非常好的、非模式化的、带有解构色彩的现实主义片子。
也许我们习惯了在警匪小说和电影里看到各种各样有着超能力、超智力或者超常人格的主人公,不管他是猫还是老鼠;也许我们习惯了有确切结果的推理,我们希望过上“付出就有回报”的生活。
哪怕各种线索乱成一团麻,但一定会有一些神奇的符号、表情、照片、事件、物品等类似神谕一样的东西出现,让你或者更聪明的人灵机一动、醍醐灌顶;如果没有,那也要有一个超人般、魅力型的罪犯存在。
否则,否则怎么对得起我们这颗怀抱殷切期望的好奇心?
然而,现实残酷。
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犯罪无法被侦破,还有更多的案件无法定案。
警察就是穿着制服的普通人,罪犯也都是智力正常、甚至有研究表明是智力较弱的一小撮。
因此,《十二宫》既然是一个真实的案例,那它完全有可能表现得就像现实一样沉闷,让人压抑、愤懑、绝望。
那么,大卫芬奇对此的兴趣在哪里?
四年的筹备,除了尝试用冷静、客观的镜头语言表现凶杀的美学诉求,他的价值诉求在哪里?
肯定不在于剧情。
十二宫杀手的出现固然是最好的社会新闻,是让报纸主编们又爱又恨、又害怕又兴奋的题材,也是吸引观众的最大筹码,可是两个半小时过去了,各种线索并没有相互印证,笔迹、指纹什么的,一个也没有用上,难怪观众都说“大卫芬奇拍的什么烂片子,好多线索都掉了”。
也没有很炫的剪辑,没有嵌套、反复、回放,就是平铺直叙,什么4个星期后、一年后、四年后、七年后,一下子搞了34年。
两个半小时的毫无进展就已经让我们难以忍受,更何况是30多年的无头案?
这就是被卷入其中的那帮警察、记者、漫画家的命运,大家都知道了那个精彩的开场,却永远猜不到结局。
僵持着僵持着,人的一生就这样过去了,尽管你聪明、执着、勇敢,但是你仍然有解不开的疙瘩、破不了的局;但是尽管我解决不了,我也要跟你死磕;并且尽管我也有逃避的、软弱的时候,但我永远不会放过对罪恶的审判。
我想,大卫芬奇对现实给予了高度的尊重与肯定,并对人类的道德感、社会责任感和理性做出了积极的评价。
他不是虚无主义者。
这是第一个价值维度。
第二个价值维度是大卫芬奇的社会关怀和对制度的反思。
很多观众认为这部电影虽然时间跨度很大,却丝毫没有与社会的变迁挂钩,不像《阿甘正传》。
但是你有没有发现,这部片子从头到尾对侦破制度的着墨是最重的。
以下是一个粗浅的回忆(等我看过第二篇再细化补充):1、托奇的搭档阿姆斯特朗给瓦莱赫、纳帕的警局负责人打电话,要求交换相关证据,进行合作,但是三地警方都希望先得到对方的资料才肯帮忙,导致照片、指纹、口供等证据的交流并不顺畅。
这一点在后面反复得到强化,比如到最后托奇才通过漫画家罗伯特了解到在瓦莱赫警方的档案中,达丽恩曾提到过“雷”这个名字;还有托奇他们申请不到雷居住地的搜查令,导致雷随后清洗了拖车,毁灭了相关证据。
这种警方内部的不合作后来有所好转,三地警方都为漫画家提供了协助,然而当初的这种合作不畅对案件的侦破有很大的负面作用。
2、托奇与记者保罗在证据上的争夺和侦破工作上的对抗。
托奇认为保罗作为一个记者越庖代俎,不但阻碍了他的工作,还使他的职业水平遭到怀疑,拒绝与保罗合作。
这不仅葬送了保罗在十二宫事件上的雄心壮志,也使托奇自己失去了帮助。
3、反复出现的笔迹验证。
那个笔迹专家谢伍德一次又一次地出来否认笔迹的相似性,一次又一次破灭警察们和记者们的希望,更重要的是他一次又一次地用笔迹鉴定的绝对重要性打断由其他证据构成的证据链条,使12宫案件成为司法制度上永远的悬案。
在法律上,一个罪犯之为罪犯,不在于事实,也不在于证据,而在于被司法程序所采信的那些证据。
这是本剧最核心的一点,托奇与格雷史密斯最后的那次谈话说了,因为笔迹和指纹才是直接证据,其他都是间接证据,所以在法律上你不可能给雷定罪,你只能以写书、拍电影的这种非制度性的方法去确认事实,保卫正义。
4、托奇的失败,在于他是一个警察,他对保罗的排斥也是一种体制内的人对体制外的人的排斥。
因为是警察,就要遵守很多程序与规定,就不能以非法手段做非法操作,哪怕你是为了一个正义的目的。
在电影院外,有人对托奇说“电影中的卡拉汉破了你们的案子”,他无奈地回答“因为他不用遵守程序”。
其后,格雷史密斯在追查案件过程中,数次向托奇求助,托奇总是表示他是个警察,不能公开谈论案件,不能透露案情。
在影片最后的那场谈话中,托奇和格雷史密斯两人已理顺了案件的逻辑,基本上锁定了亚伦的嫌疑,但托奇仍然认为自己是个警察,所以必须遵守证据的规则——以笔迹鉴定和指纹鉴定的结果来进行认定。
从这一点来看,托奇的失败也是程序正义在维护实质正义上的失败。
关于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孰分轻重、如何相互制约的问题,在法哲学上是一个讨论不休的问题。
在中国,实质正义的重要性绝对压倒程序正义,如果艾伦是真凶,那么就应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应该有人或有机构替天行道,哪管什么程序。
但在美国社会,这是一个需要反复讨论的问题。
在《肖申克的救赎》中,作为关键物证的枪支始终没有找到,但法庭采信的证据足以把无辜的安迪投进牢房;黑人瑞德一直寄望于通过牢狱的惩罚来洗脱罪恶,但是制度始终不给他机会,直到他不再相信这一套惩罚机制,而求诸内心的道德反省,反而奇迹般地获得了假释审查委员会的信任。
两部片子至少都在反思同一个问题:法律制度不可能伸张一切正义,它极有可能错勘好人,纵容犯罪。
到最后,我们能够依靠的还是人类的道德、勇气和坚持。
《肖申克的救赎》非常好看,它带给我们的是神话般的勇气与希望;《十二宫》则是活生生的现实,虽然沉闷但给我们庸碌生活带来了光芒:哪怕像格雷史密斯那样,历尽千辛万苦,只能用自己的眼睛去震慑一段罪恶;哪怕所有的制度都不支持我们的观点,我们还保留我们继续追寻真相的权利。
片尾的字幕凸显了这一主题。
2002年警方从33年前的12宫杀手的一张信封上提取了部分DNA样本,结果显示与亚伦并不吻合。
大卫芬奇接着写道,“旧金山和瓦莱约的警探拒绝据此排除亚伦的嫌疑;2004年旧金山警察局终止了十二宫杀手的调查,直到今天,在纳帕郡、索拉诺郡和瓦莱约市,本案尚未终结。
”所以,我不在乎什么大卫芬奇,也不在乎他拍过《七宗罪》这样令人惊心动魄、血脉喷张的悬疑片,这些根本都不重要。
我只在乎《十二宫》是一部有价值追求、有制度反思、有技术创新的电影,它值得打上大卫芬奇或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它没有粉饰我们的生活,与此同时,它也绝对没有令我们人类蒙羞。
ps:大多数人觉得2小时2分左右在地下室的那个桥段最为精彩,多少有那么点悬疑的味道,可是后来也没有交代。
我觉得,其实这是导演设置的陷阱,以此来作一个反讽。
一是结构上的反讽:即看似重要的情节,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
导演用这个告诉观众——不是我大卫芬奇不会悬疑,是我不打算悬疑。
二是内容上的反讽:亚伦的笔迹不符,却可能是真凶;电影院老板沃恩的笔迹基本相符,然而并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他是凶手”这一论断,说到底,笔迹证据学不是那么准确的。
真正精彩的是最后托奇与格雷史密斯的那场谈话和格雷史密斯用眼神“审判”艾伦的那个情节。
不能算是这部电影的影评,只是在看到其中一个细节时,想到了一些东西。
在警察看见唐尼扮演的记者在电视上说十二宫所犯下的凶杀案时,他们十分气愤,因为他们不能确定最早的一起凶杀案是十二宫所为,但群众都相信了,因为“他们在电视上看到了这个判定”。
这说明什么,说明在六七十年代电视极具公信力。
而我所想到的就是在当下社会,信息获得渠道增多,同时让信息生产的成本降低,信息大量繁殖。
伴随着各个渠道信息的公信力降低。
其实,这不难以预见,一个事件的真相湮没于无数真假信息中,最终归于不可知。
最后必然出现的情况在如今已经可见一斑,没有人知道真相,你只知道你能知道的真相,而这个真相是否是真的,你是不可知的。
其实,再仔细想想,大部分人其实是不在乎最后的真相,他们在乎的是看到事件时的情绪,所以他们就成为了可以利用的愚民,多思考思考,不能找出真相,但至少可以排除许多错误项。
简直找不到什么优雅得体的表述方式,这么说吧:电影热爱杀人狂。
好莱坞胖乎乎的制片人会告诉你,这是因为杀人狂的故事紧张刺激。
说得没错,当然,不仅仅如此。
杀戮,一次又一次的、盛大、庄严、精致的杀戮,如同某种仪式——心灵的阴暗面需要祭祀品;又是狂欢——观众和杀手共同的狂欢。
病态的狂热击中了你,激起你无法启齿的最隐秘的内心需求,同时又强迫你压制它,披着道德和正义的外衣。
水牛比尔、电锯杀人狂、汉尼拔博士……人们逃避恐惧又不可抑制地想要接近它。
你从颤抖的指缝中注视他们,喘不过气来,抓住他,抓住他!
不,别放下屠刀……我们不能看,我们……在劫难逃……本文将讲述一个连环杀手和一部有关他的电影的传奇。
旧金山——四十年来,旧金山海湾地区的老祖母都这样吓唬捣乱的孩子:如果不听话,“十二宫”就会来把他们抓走。
孩子们从黑洞洞的窗口看出去,刷地安静下来,风呼啸着穿进烟囱管道,水壶里烧开的水嗡嗡地响起来……他们想到他,那个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
1968年的某个夜晚,他在掩映着阔叶树的情侣小径上枪击一对年轻的夫妇;然后是一个糟糕的白天,他在贝利萨湖畔的开阔地带袭击了另一对夫妇;还有倒霉的洛杉矶出租车司机保罗·斯汀,他在自己的车里被十二宫打穿了后脑……他杀了达莱娜·法琳,他杀了茜茜莉娅·塞帕德……他写信给《旧金山记事报》,描述谋杀的细节,他往报社寄古怪的密码信和满溅被害者鲜血的T恤,他威胁将袭击学校的校车……旧金山城陷入恐慌,警方庞大累赘的官僚机构在这个神出鬼没的连环杀手面前筋疲力尽。
整个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但“十二宫”始终是一道难以退却的阴影,横亘在旧金山的高楼大厦之间。
还会有噩梦,还会有辗转反侧的生活和彻夜睁着的眼,总有人在梦里哭泣,不,安静下来,安静,嘘……恶魔永远不死,人们不会善罢甘休。
格雷史密斯——1968年时,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以给《旧金山记事报》画政治漫画为生,他本应无聊而平静地度过一生,但“十二宫”改变了他的命运。
杀手寄来的密码信引发他的兴趣,最初只是出于纯真的好奇心,为了解谜他反复推理、研究,却逐渐遁入魔魇,他确信自己窥见了杀手的面貌。
“这个凶手是个疯子,毫无理智可言。
”同样的话可以用来描述格雷史密斯本人。
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今年64岁,头发稀少,思维迅捷,有些神经质。
“他(十二宫)险些杀死我,他毁掉我的生活。
”在过去的四十年里,疯狂地寻找十二宫的线索已然成为他生命的唯一内容。
这是一场绝望的游戏,他付出了太多,他让自己的孩子卷入案件之中,他毁掉了自己的婚姻,他成了一个精神崩溃的偏执狂。
也不能说毫无收益。
在调查过程中,格雷史密斯写出了七本关于真实犯罪的畅销书,俨然是个犯罪专家。
他对所有疑案都有定论,证据充分、条理清晰。
你问他:“‘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
”他会告诉你:“凶手名叫蒙太古·约翰·屈特,真实身份是律师和板球运动员,在虐杀了一个名叫玛丽·凯利的妓女之后,他跳进泰晤士河身亡。
”而对于格雷史密斯而言,是跳进了悬案的迷雾和阴影之中无以自拔,“我享受碰触真实的感觉”。
他碰触到真实了吗?
不。
他只是被堆积成山的事实和细节缠绕着,他试图解开谜题却迷失在真实的岔路上,他的个人网站里充斥无休止的辩论和谣言。
“为了捍卫正义和追寻真实,我们应该不惜一切代价。
”又一句冠冕堂皇的谎言,这种废话太多了,每个面临道德困境的疯子都会这么说。
事实是,他堕入迷潭却毫不自知。
“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
”他说的影片是大卫·芬奇的新作《十二宫》,根据格雷史密斯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在书中,他记录下自己和十二宫的一切。
连环杀手十二宫绝对是个天才的犯罪专家(正如大卫·芬奇影片中的其他疯子),他聪明,骄傲,充满想象力,对犯罪的敏感度极高,手法无懈可击。
他通过电话、信件和邮件肆无忌惮地嘲弄警方和平庸的世界,他践踏这个城市,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在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中,他揶揄道:“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好电影”——真有趣。
如今他梦想成真。
大卫·芬奇——“我记得我回到家里,然后听说警方已经跟踪我们学校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
”这是《十二宫》导演大卫·芬奇印象中的十二宫事件。
他在旧金山市郊长大,案件发生时刚满七岁。
芬奇的父亲不喜欢拐弯抹角,也不太考虑童年阴影之类的东西,他很直接地告诉儿子:“好吧,是的,有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已经杀了四到五个人,可能会打爆你每天乘坐的校车的轮胎。
”对于年幼敏感,性格阴郁的小芬奇而言,十二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终极怪兽”。
长大之后,他热衷于展现《七宗罪》、《颤栗空间》这样的邪恶影像和隐藏在潜意识之中的魔鬼(《搏击俱乐部》),很难说是否受到了十二宫事件的影响。
不过无论如何,世界始终被这样那样的恐惧折磨着,总有一个疯子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
这是诸神的黄昏,我们被迫面对永恒的眩晕和烦扰。
阿瑟·利·艾伦——阿瑟·利·艾伦死于1992年,时年58岁,死因是心脏病。
无论是芬奇的电影还是格雷史密斯的书,最后都将凶手的矛头指向他。
艾伦生前在一家五金商店工作,被确认有恋童癖和严重的强迫症,后来一直住在改装的拖车里;他从前的住处离第一个被害者达莱娜·法琳家仅隔一个街区;他曾向搭便车的人炫耀过一把沾着血的刀;他是个枪械迷,屋子里到处都是与谋杀相关的小玩意;他的手表中央有一个明显的痕迹,与十二宫的标志一模一样……然而除了这些越积越多的蛛丝马迹,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足以定罪。
“他就是那个人!
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
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
”格雷史密斯说,“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四十年来严密编织的论断被一个化验结果推翻了。
当局检验了十二宫舔过的信封,上面残留的DNA与艾伦的DNA并不一致。
格雷史密斯叹息道:“该死!
1978年以后,所有十二宫的信件都被保存在萨克拉曼多的一个小匣子里,那儿的夏天有华氏112度,鬼知道谁在看管它们。
而且艾伦有可能是托他的朋友帮忙寄信。
”相比于格雷史密斯的迷惘和自毁,大卫·芬奇显然要高明许多。
影片《十二宫》延续了《搏击俱乐部》中法西斯式的规范精确,竭力复现四十年前的真实氛围:格雷史密斯罐头盒子一般的公寓,1968年用过的画板,无休止的审讯和争论,警局和报社办公室里堆积如山的证据,封闭空间中阴暗的光线……演员必须严格遵照要求进行表演,一举一动要绝对的“正确”。
饰演格雷史密斯的杰克·吉伦哈尔满腹牢骚地抱怨说:“漫画家真不是好当的。
”大卫·芬奇不是一个折衷主义者,他选择踯躅真实,于是毅然放弃炫人耳目。
影片《十二宫》丝毫没有哗众取宠或创造传奇的意思,实际上,它很少脱离现实生活——绝少的戏剧化和虚构,像一部电视文献片。
芬奇看完小说后提出必须要与阿瑟·利·艾伦的家人谈话,“不然我不会接手影片的拍摄。
”他不让作者在剧本中加入任何主观的臆测和想法——每一个结论都必须要有官方承认的确凿证据作为支撑。
他花好几个小时来挑选保罗·斯汀被害时身着的T恤,他反复确认车中喷溅到鲜血的确切地点。
在贝利萨湖检查拍摄场地时,当地的十二宫专家肯·纳罗中尉带领他们来到一个小半岛,半岛呈竖长形,像一根伸向湖水的手指。
大卫·芬奇用手和膝盖支撑着跪下来,大喊了几声,倾听回音,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来时的道路,说:“错了。
”他指向旁边的一个半岛:“凶案应该发生在那边。
”“他是对的!
”纳罗惊叹道。
芬奇通过测量土地的软硬程度判断现场留下靴印的情况,他测试回声,计算它需要传到多远才能引发凶手的注意。
他从各个角度侦查整个空间,思维方式就像……十二宫本人。
摄制组邀请命案的幸存者布莱恩·哈特奈尔观摩样片,他被十二宫刺了七刀,受伤后为求救在地上爬行了510码。
哈特奈特对格雷史密斯的原作的评价是“不够可怕”,但他信任大卫· 芬奇,“大卫想找到正确的感觉,很明显,他不想要任何感性的或是不够准确的东西。
”他是对的,有什么比天然存在的真实更可怕?
刀子下落,划出一条冰冷的抛物线。
谋杀案就这样发生了。
影片在开头处完美地复现了茜茜莉娅·塞帕德和布莱恩·哈特奈尔被害时的凶案现场,漫溢令人血冷的恐怖力量,闪耀出邪恶的迫人光华。
整部影片如同一面通向绝望的镜子,繁冗的线索彼此交叉延伸,被无数逻辑和待定事实包裹着。
有人说《十二宫》是一部“软体动物电影”,不断地自我阐释和挤压,将所有精力注入一个狭窄的自我困扰的贝壳之中。
它诚实思考着,自我折磨着,试图在银幕上开辟一块真实世界的冷酷乌托邦。
影片分为两条线索:一边是两位不辞辛劳的警察,被错误的线索耍得团团转;另一边是《旧金山记事报》的记者保罗·埃弗里和政治漫画师罗伯特·格雷史密斯的绝望缉凶。
影片发展下去,只有一件事情逐渐明朗起来——该案件并无解决之可能。
事既至此,我们不得不自问:人们自我逼迫,在狭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撞上死胡同,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任何一个诚实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都会告诉你,在谜团上投入大量精力并非为了某个既定目标,吸引他们的是困扰本身,它迎合某种隐秘的、不为人知的需求。
那些满怀着纯真简单愿望的人们,那些格雷史密斯们,他的真正需求是在调查中获得自我身份的认同,这种认同比寻找杀手更为重要。
而对于真实本身,我们热情洋溢地寻求它,自以为能够无限接近它,实际上却早已偏离,在谬误之路上渐行渐远……“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他的罪行终于在银幕上完美地复现了。
十二宫第一次行凶时大约是三十岁,这样看来,如果他还活着,现在是七十岁,如果格雷史密斯是错的,那么你在影院观看《十二宫》时,真正的杀手可能就坐在你身边。
在我心里,它是部杰作。
虽然我承认刚开始看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两点多,因此前半段看得有点困,觉得时间好漫长……可是后来到了影片的后半段,我整个都忘记了时间,带着种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情绪睁大眼睛看着Robert自处奔跑,完全忘记了困意。
不单是因为困倦的生理时间段已经过去,更多是因为故事本身,它让我明白前半段看似冗长的情节的意义。
期待看到一部七宗罪那样的影片的观众,一定会感到失望。
因为这部片在他们看来简直太不“芬奇”了:没有暴力的展示,没有快节奏的推进,没有绝望的情绪渲染,没有肆意张扬的故事。
是的,十二宫里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故事”,它冷静、客观、从容地在表现真实。
没有无所不能的幕后黑手,没有强大的主人公,所有的一切都那么生活,也正因那么生活,才有了如此强烈的代入感,有了那么深沉的无奈。
我很同意别的影评中提到的,这部电影的去戏剧化。
它甚至是有些刻意地将在平常的电影中最应被渲染的章节以一笔带过的形式掠过,造成的效果是有争议的,很多人会觉得失望,因为他们期待中看到的犯罪与冲突被削弱了,但也有很多人(我是其中之一),会感到一种惊喜。
这种惊喜是因为意识到了在一部商业片中,导演不迎合观众对戏剧化的期待,而是收敛起所有锋芒,将一整个十二宫的案件经过铺陈开来,并通过在影片后半部分的升华和推进,收束全片,从而形成了一种深刻而强大的力量。
但它又绝不是一部纪录片,芬奇的镜头冷静克制,但其实一直在无声无息中主宰着观察的角度。
比起十二宫到底是谁,比起解密与破案,比起那些被屠杀的人们,它提醒我们去关注的,是这个案件带给生者的影响,是那些追寻着这个案件的平凡人们。
也正因为他们都是平凡的人,有着妻子孩子和各自的生活,他们在这样世俗的约束和条件下,对十二宫案件的执着追寻,也才显得更为动人和深刻。
即使舍弃自己的前途,即使疏离自己的家庭,也要寻找一个答案。
即使没有人再在乎,即使多少年过去,即使不被所有人理解,也无法放弃。
每次看到这样的段落,就会觉得内心被什么深深击中了,克制不住地就很想拥抱他们,想要希望他们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所以我更喜欢十二宫,远多过七宗罪。
后者虽然畅快淋漓,但它给你的的影响更多来自爆发的瞬间。
而在十二宫时你不会被突如其来的情节震撼,却会感觉自己也在不知不觉间卷入了这个苦闷的故事,被现实一点点扼住了喉咙……然后直到很久以后也依然会有余味绕在心头。
芬奇从这部片子开始收敛锋芒,脱离“愤青”行列,但这并不是对过去所有风格的彻底背离,而是升华与进步。
他看似平静的镜头下,依然是最深的人性的解读和思考。
去年的社交网络,在价值观上和我有蛮大的偏差,但即使如此我也觉得那是一部绝好的电影。
而十二宫,正是芬奇“转型”的第一步,在我看来,也是他迈向电影大师殿堂的第一步。
要讲讲演员的话……我觉得这部带点群像戏意味的片子里,每个演员在各自的角色里都有着均匀内敛的发力,很符合这部片子的风格。
尤其要说的是唐尼,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彻底演活了这个角色,然后让我的玻璃心碎成了渣…………好吧前面都在装正经,但其实你看我以前豆瓣在线活动上传理想型我传的是德普和唐尼,而且每次我一看到杰克就会丧失理智他的脸就是我的死穴他一出现我就被秒得渣都不剩……所以对这部囊括了欧美影视界我最爱的三个男人里两个的片子,还有啥好说呢= =+(结果到最后还是没法子掩盖本性……
可能因为有纪实电影的成分,所以片子让人看得很不舒服,一直压抑,最后没有宣泄。
不恐怖 各种大明星 塘泥为影片的不恐怖不惊悚反倒有点搞笑贡献的一份力!!fincher的匠人电影吧。。
看了一半就困的不行了,放弃。。。破案过程平淡冗长,缺乏戏剧冲突。。。
終於看完。。。/ 13年7月开始重看了一遍,竟然完全没有曾经看过的印象。若是好奇本案,有意得知对于Leigh的调查又懒得看书的话还是值得一看的。不过总的来说是很沉闷,悬疑片拍成这样冗长慢吞吞也算一巨大败笔了。
有人觉得没有高潮不好看,但是有人会觉得全片都高潮,需要高度集中精力记住人名人脸地名,以及每句对话的信息量。不知道四年后上映的本片是否受到一些“杀人回忆”的影响,但是不可忽视的除了风格外,二者对嫌疑人的描述不约而同地用过同一个词—普通人。
因为是破案片,所以本来因为有打酱油的钢铁侠大叔和弱气的断背山小哥也不能打两星。不了了之的片子。一小时弃
★★☆ 虽然喜欢大卫芬奇电影风格,但电影实在有些沉闷枯燥
8/10 能够让你在看完很久以后 突然有一瞬间想起某部电影的某个剧情 并能够深深回味 那么这部电影并是。
层层推进,悬念丛生,惊悚恐怖感很强烈。看的导演剪辑版,时长不短,却觉得故事很抓人,浸入感很强。又是一个无头悬案,想到《杀人回忆》,那么多变态杀手逍遥法外,而我们无能为力。章莹颖案今日宣判,连环变态杀手可以不用死了,他露出了微笑。
有点在看美版《杀人回忆》的感觉,也许每一个好警察心中都会有一个永远的不能追捕到真相的遗憾。
反类型,反高潮,有时候能明显地通过大厦落成的延时摄影和时下流行音乐的串烧来感知时间变化,但更多时候则是毫无提醒,上一次出场仍是约会时没有存在感的女孩,下一次就已经在一起生活多年了
我宁可耗时间看事件的纪录片、连环杀人案的真实记载、也不愿意再看这样没有重点、没有结果的片子。冗长乏味、没有任何紧张感可言、紧密度不高、一条线索接着就抛弃了另一条、警察都放弃了、只有一个小记者在坚持调查、试图把线索串在一起、感觉有点不可思议、可是、但是最终还是没有结果。这种坚持在电影中就变成了虚无、荒唐。既然拍成电影却平淡而乏味、毫无新颖之处。一部纪录片该多好、至少像The Most Evil那样。值得人去观看。
我关心悬疑远超过关心导演
把哥看怒了的一部片子,又是这种没尾巴的片子 你们要死啊!!!我一直觉得 片子 一半个钟头 就好 忍着性子看了两个钟头半,看完真是无比愤怒!!!真是 老奶奶的裹脚布啊!!!哪门子悬疑的惊悚啊??哪门子啊!!!再看一会睡着了!!时间地点字幕一大堆!!!更讨厌!!!讨厌加讨厌!!!
主角绝对偏执症 这样的执念不知道值不值得...另外感觉唐尼限定于这痞样 不过人人都爱就是了 于是看完才知道这是个悬案( -'`-; ) ...美好完满的结局果然只存在于小说里...必定要吐槽的是2小时43分钟...绝对是至今看过的最长的电影没有之一....(重点全错了...
so boring
没想到绿巨人,钢铁侠和神秘客这么早就联袂演出过这么一台无聊冗长的3小时大戏……
套用柯南的一句话:排除所有的不可能,那么剩下的那个不管多么不像,那一定是真相
太长,中后期精彩无比,前期有拖延嫌疑,,中期铺垫太多,结局很多疑点没有交代,但是还是看完恐慌感有
2小时42分钟叙述了一个跨越60、70、80三个年代的连环杀人案,我脑海中浮现的另外一部大长篇就是《本杰明巴顿奇事》,拍摄手法极其相似,豆瓣一搜果然都是大卫芬奇的作品!只是和《本》相比,连环杀人案也用文艺流水账拍摄手法,实在不怎么扣人心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