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多年前写的文章,搬运过来。
认真地看了两遍《踏血寻梅》,电影结束后,仿佛感觉整个屏幕都写满了“人生艰难”四个大字。
电影根据2008年香港发生的一宗真实命案改编,少女王嘉梅被人杀害分尸。
《踏血寻梅》改编的落足点不在“命案”二字,而是把重点放在底层生活与人性上面。
女主王佳梅是新移民,从湖南老家到香港投奔生母,和生母、亲姐还有继父住在一间走路需要背贴背的小房子里,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香港这座城市,地少人多,物价高涨,像王佳梅这样的新移民,人生地不熟,处于社会底层,生活对他们来说,加倍沉重。
佳梅到了香港后,讲着一口带着浓重口音的广东话,加上少女的敏感,无法融入新环境新学校,于是她辍学打工赚钱,佳梅对家人说是为了帮补家计,实际上为了满足自身对物质的欲望。
在香港这样的城市,人类的物欲会被无限放大,底层人民的能力一旦无法跟上这种物欲,痛苦也会加倍。
在杂志社工作时,我做过一期香港新移民的选题,采访的新移民有公务员、清洁阿姨、普通话教师等等,也见识过他们在香港的居住环境。
很多新移民初到香港时,只能住劏房,劏房可谓一种香港特色,业主将套房改造成一个一个几平米到十几平米不等的格仔间,通常只能放下一张单人床以及一张桌子,多站一个人都觉得局促。
租赁劏房的一般是草根阶层,居住在这种房子中,通风条件不好,空气混浊,心情会特别压抑。
香港劏房而王佳梅一家住的房子虽然不是劏房,可是空间也很小,阴暗潮湿,一家人走动之间都会后背贴前胸。
所以王佳梅的愿望是——有一间“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并且把这个设置成QQ密码。
作为一枚毕业两年多、有北漂经验并且住过环境很差的出租屋的年轻人,我特别能理解王佳梅这个愿望的真挚。
刚毕业时,与一个很强势的陌生人,合租一套楼龄年代久远的出租屋。
房子在一楼,采光很差,我的房间即使是在夏季的白天都需要开着日光灯,所有生活用品都挤挤挨挨地堆叠在这个小房间里,每每在房间走动都需要小心翼翼别碰倒什么物件。
那一年,是我皮肤状态最差的一年,生活中所有晦暗不明都写在了灰黑的眼袋里、爆发的痘痘里、发暗的唇色里。
无怪乎王佳梅最大的愿望是住在看得见风景的房间里,这样每天早上醒来,拉开窗帘,阳光与风景同在,是她所能想象到的最好的未来。
只是对于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新移民来说,“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多么遥远,香港的房价比北上广深的都要高,你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不到十平米的劏房租金都要三千以上,不要说王佳梅这种打零工做兼职的少女,就连在写字楼上班的工薪一族乃至中产阶级,大概也只能“望楼兴叹”。
电影里,臧sir破解了佳梅的QQ密码含义之后,合上电脑,低头叹息沉默,作为一个同样生活不易的人,臧sir对佳梅的心情非常了解,当过多年警察、见过太多世事,他懂得这种无力感,同时自己也充满了无力感。
为了达成自己的愿望,佳梅要赚钱,要赚尽可能多的钱。
在快餐店打工来钱太慢了,她跟随小姐妹入行当了援交少女,她对每一位恩客说“我可以像女朋友一样对待你”。
可是,她犯了一个大忌——本来应该起于肉欲止于身体的性交易,她却走心了。
爱上自己的嫖客,并且不收费,这是她陷入灭亡的导火索。
古人云,青楼女子皆无情,都是逢场作戏。
真相是,青楼女子最容易动情,逢场作戏的都是嫖客。
柳永是古代嫖客中的佼佼者,他为青楼女子作词,在他去世之后,青楼女子众筹为他下葬。
青楼女子有一个致命弱点,大多数人只是贪图她们的美色,一旦有人与她们进行一点灵魂上的交流,她们就会深陷其中死心塌地。
众筹厚葬柳永的妓女们是这样,《踏血寻梅》里的王佳梅也如此,明明混迹在声色场所里,却偏偏最为纯情。
残酷的是,嫖客看似有意实则无情,佳梅最后知道真相眼泪掉下来,这无疑把本来状况就糟糕的佳梅进一步推向深渊。
在被杀害前,佳梅跟凶手有过一段深入的聊天,佳梅说“死了挺好”,凶手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活着会痛,活着会恨,活着就要想怎样才能活得更好。
”这是佳梅寻死的理由,显然,她也深知,无论自己每天做多少小时的兼职,无论进行多少次肉体交易,她都没办法在这座城市里活得很好。
电影中,从佳梅到臧sir再到凶手,他们处于社会中下层,在他们身上所展现出来这种社会阶层的固化令观众体会到角色身上的绝望。
尤其是佳梅,摆在她眼前的路,几乎是可以一眼看到到尽头的。
当年做新移民选题,我问受访者,移民到香港后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很多受访者都说,后悔来了香港,想要回内地。
如果,佳梅一开始没有到香港投奔生母,她会不会如同其他少女一样,在学校里体验初恋、上大学、出社会、结婚、生子,安分并平淡地过完平凡人的一生?
在《踏血寻梅》里,我最挂念的,是佳梅攒了一堆零钱买下那对四千多块的耳环,戴上后雀跃的少女心写在光洁的脸上。
还有,片尾佳梅从车站月台出来,拖着行李箱蹦着少女的脚尖跑向生母和姐姐,一家人有说有笑,生母对佳梅说“回家了。
”
慕名看了年度各大华语电影奖项的最大赢家之一:踏血寻梅。
100分钟左右的观影过程,肯定谈不上愉悦,但也没有预期的恶心不适,倒是在影片结束后,无限唏嘘、陷入深思。
这是一部因真实凶杀案件而生的电影。
身兼影片编剧和导演的翁子光,没有把眼光局限在案子本身,并不满足于利用或香艳或血腥或悬疑的镜头来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而是把更多的篇幅延伸到了案件外部,通过对案件受害者王佳梅和凶手丁子聪生活环境以及社会关系的描绘,反映香港底层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一步步揭露命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可以说,在影片的立意上,翁子光导演已经下了一步好棋。
在叙事手法上,多线并行,回忆与现实穿插,利用闪回倒述关键片段,结合警察的探案问案,还原整个事件的经过。
香港,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并不陌生,即使没有身临,也必然从各种文字影像中了解过这颗东方的明珠。
但影片中的香港,基本不是我们认识的那座城市。
老旧的屋邨、逼仄的房间、斑驳的墙壁、狭小的上下铺让人直观感受这是何等低劣的生活条件,昏暗油腻的茶餐厅、简陋凌乱的警察局、买外围吸k仔的警察、冷漠旁观的路人更给人压抑无望的感觉。
导演用阴暗的灯光、摇晃的镜头记录下了佳梅和丁子聪的生活区域,反映的不仅是这座城市日渐分化的社会差异,更昭示了影片主人公必然的悲惨命运。
再来说说影片的人物。
首先震动我的是王佳梅的母亲,那个在大陆离婚改嫁到香港的中年妇女。
其实在上世纪80-90年代,类似的女性不在少数,她们大多颇具姿色,生活的不如意让她们离开原有的家庭,只身嫁往人生地不熟的香港。
佳梅妈妈的境遇告诉大家,迎接她们的往往不是国际大都市的繁华,相反,社会的偏见、文化的差异、心理的落差让她们的生活更加艰难,亲情的匮乏尤其雪上加霜。
如果说佳梅的人生是骇人爆发的悲剧,那么她妈妈的一生都是缓慢却又蚀骨的痛苦。
王佳梅,那个只有16岁的花季少女,导演只有在拍她的时候喜欢用明光,靓丽的脸庞、青春的胴体,与她短促的生命、悲惨的结局形成强烈的反差。
导演几次特写她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很美,却在大多时候是茫然的。
在我看来,这位少女,童年固然是不幸的,但她并没有勇气直面生活的艰辛与挑战。
她在未成年的时候就有过相当随意的私生活,到香港读书时也没有努力融入校园,反倒是冷眼旁观同桌的自杀行为、漠视老师的关心和指导。
她的生活穷困、精神空虚,促使她援交的直接原因是她想要一副价值不菲的耳环,促使她想死的直接原因是她喜欢上了她的客人并得知这必然无果。
那个凶手丁子聪呢?
悲惨的幼时丧母经历和他加入黑社会、好色、杀人、麻木分尸有联系吗?
影片试图从这个视角去剖析他分尸的根由,可我以为二者并无必然关系。
也许是我看的版本不同,我所看到的肢解过程是虚化的,大部分通过丁子聪口供描述,血腥的镜头一晃而过。
所以当听到他漠然的说出拆肋骨、揭人皮,并以劏猪作类比时,感觉不是恶心,而是感慨:更戏剧化的原来是生活,一直是生活。
人在犯错的时候,总喜欢在周围寻找迫不得已的客观原因。
但其实即使身处同样的环境,不同选择的人仍然可以活出不一样的人生,譬如佳梅的姐姐。
这部电影的主演几乎包揽了大大小小华语电影奖项的最佳表演奖,演员的表现自然是观影最不能忽略的部分。
在我看来,白只和金燕玲演得最好。
春夏有渐入佳境的感觉,在公园落泪的那场戏还不错。
郭富城的警察颠覆了以前大家对他的印象,与前妻的几场戏也给他加了分。
看完电影,带着沉重的心情,走在夜色初上的街头,看着车水马龙、人群熙攘,知道绝大部分的人都在认真努力地、好好地活着,真好。
刚出138分钟版的时候 甚至来不及下载下来 就迫不及待的在线看完。
喝了些酒 趴在床沿上看完了。
看得战战兢兢 生怕看到一半就没有了。
这个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我给满分。
从碎尸案改编而来 故事讲得也真的是足够碎了 但却是意料中的好看。
以至于在很久的一段时间里 别人问我这是一部什么样的电影的时候 我只能很确定的告诉他:「好看。
」一个人说过的话、做过的事 你或许会忘记,但是那个人给你的感觉 你是不会忘记的。
看完138分钟版的时候 HJ问我为什么没有写影评。
我说:「我在等120分钟的导演剪辑版 我总觉得要把这个版本的看完了 才算是真的看过这部电影。
看完了之后我就会写。
这个承诺永远有效。
」但没想到 这个「永远」只有57天。
两个小时的电影,却陆陆续续看了3天。
因为害怕一下子看完,就没有了。
用插叙讲这个故事 真的是再聪明不过的选择,像是把一个花瓶打碎了之后再一点一点的拼回去。
碎片也并不完整,它们陆陆续续的来自于丁子聪的混混朋友的碎片、来自王佳梅继父和姐姐的碎片。
它们只能棱角不清的拼凑出王佳梅的孤独无助。
<图片3>佳梅第一次援交之后,带着所有的钱去百货商店买下了一直想要的那副耳环。
因为太想拥有了 甚至舍不得摘下来就戴着它买单了。
这时候的BGM是后来让我很喜欢的「Beautiful Life」。
这首音乐的些许光景里 可能是整部电影、甚至佳梅生命中最明媚的一段时光。
她戴着她梦寐以求的耳环 遇见了一个似乎可以带给她美妙感觉的男生。
<图片4>我特别喜欢王佳梅的克制。
有些时候 一个人越克制,其实就是她的爆发。
k-d-j-f-j-d-f-j这一串密码译为「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对于电影本身而言 文艺与典故刚刚好。
但是实际上,对于佳梅而言 这个词美好得像是一声叹息。
其实整部电影我最喜欢的是这里。
两年后 臧警官再次上门取拜访佳梅的家人。
看见墙上一幅女人的照片。
时过境迁之后,他终于忍不住问姐姐 这个人是谁。
姐姐说 实际上我也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我和妹妹又一次在东莞逛街的时候 妹妹看见一个影楼拍照很好看 也想拍照,但是身上的钱不够。
于是她就求老板把这张照片卖给了她。
这或许是她对美好生活的最后一丝向往了吧。
一到香港就想往影院钻,观影的自在感向来是愈绝缘愈饥渴。
想来也走运,金像奖上风头一时无两的《踏血寻梅》,在去年赴港时竟恰好让我赶上。
阵容与噱头俱在,再抹上一层难得不管不顾的港片味,足以流连。
知道凶残,但要还原时仍然难免心颤。
只是这明目张胆的凶残,却偏偏不是主角——顶多是个暖场串场的小厮。
从动机到动作,卸掉了预期的狰狞后,凶残把悬疑、惊悚与警匪等类型悄然吞噬,满脸诚恳地祭出几个孤独灵魂背后的隐衷。
别说端着个看《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的心却走了个《麦兜菠萝油王子》的场,要不是在冷光下还有这份耐性与涵养,《踏血寻梅》也就不过是为香港奇案系列平添一笔罢了。
所谓“真相的终端,人性的伊始”。
案情一早大白,臧Sir蛮牛般的追索才是大戏的开幕。
万一心里很想相信,假如凶手不是魔鬼呢?
有意趣之处总是工笔。
电影四个篇章,“寻梅”、“孤独的人”、“踏血”与“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杂糅又熨帖,文艺范都蒸出了好些。
丁子聪踏血,臧Sir寻梅,王佳梅却并非唯一孤独的人,待到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所有因果都被搅得血肉模糊又心神俱宁。
尘埃落定最重要得落在臧Sir一线上。
这个喜欢带着宝丽来相机在各个现场留念的警员,特别有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深度报道记者的味道。
郭富城展现最老造型,花白头发,拉渣胡子,滑到鼻梁上的大镜框,穷酸落魄得只剩一把拧劲与一副热心。
演得当然依旧不差,然而跟邵美琪一样,同类角色早已驾轻就熟,不好说金像奖上封帝是凭演艺身涯里的最佳角色,毕竟发挥余地不如以腔撼人的金燕玲和以眼慑人的白只他们大,只能说,这个透着暖意的角色穿针引线得甚是稳妥而伟大——你会在最后感激他的。
要知道,最耀眼的还数饰演王佳梅的春夏,一股朦沌神色,把初入香港后的彷徨孤寂浇灌得玲珑水润。
母亲与姐姐给不了体己,学校与单位给不了归宿,男友是以为的,前景是虚空的,昏天暗地中看似幸运地在网上缠到同样沦落的边缘人,直至似是而非的戏语变成覆水难收的遗言。
这无恨的戕害,空濛得一如丁子聪说起不知如何分清心肺时的眼神。
让人不知该如何怨恨,或从何怨恨。
电影已然一瓢一瓢地把过往舀上来,人伦与社会的冷暖都在移民、压榨、援交、毒品、隔阂、独立等厚重话题上昭然若揭,悲悯剩了下来,引向大面积的心疼。
而心疼最盛之时,正是听着春夏用半生不熟的粤语经意不经意地哼唱郑秀文的《娃娃看天下》。
“忘不掉的岁月/印象里是我淡淡泊泊的家/在日记内某夜/你话我像痴心娃娃看天下/檐蓬上面那天空/那年可不一样吗/那天我不懂你的话/如今自己继续每日制造我热热闹闹一生/但在美梦里又渴望再做个简简单单的人/回头问问这天空/这人生可轻易吗/这些你到底明白吗/……”竟像是作词人冯正二十多年就为《踏血寻梅》和王佳梅写就似的。
此刻再听此歌,四五个月前的观感便已栩栩重现。
它不着调得恰好,跟这电影一样不务正业,却偏偏显出了匠心独运,用心又用情,因此纵然烟雾缭绕偶失准头,但在纯港片佳品稀缺之时,它不止是救市之作。
当然,还未能一睹为快的现下,或可先用《谋杀》(The Killing)前 26集的篇幅细味西雅图的一宗少女谋杀案。
同样的追根溯源,别样的草木皆兵。
<图片1>
香港电影,越来越陷入文艺的怪圈,多了一些哗众取宠,少了许多朴实和简单。
想当年,香港拍这种题材的电影可是相当有性格的,比如人肉叉烧、孽杀、伊波拉,相当经典且久久令人难以忘怀。
最近看过的几部,踏雪寻梅、还有一部张家辉主演的什么鬼片,要惊悚无惊悚,要情色没情色,还喜欢模仿西片大神的叙事手段,穿来插去,搞得一个本来简简单单的故事,非要弄得神叨叨。
然而,在真正吸引观众眼球的戏份上,却没有任何造诣。
犯罪分子的复杂扭曲的心理、受害者至死的心路历程,反映得太过肤浅,如果说这是一部侦探片,则无法与沉默的羔羊同日而语;如果说是一部惊悚片,又无法与人皮客栈相提并论;如果说是要透过极端故事反映社会底层的现实,又无法做到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那般的朴实。
总之,香港片和香港某些占中的人群一样,开始陷入自娱自乐、孤芳自赏的境界,居然影片还能获奖,我真想说,让幕后的大咖们卸下光环吧,来大陆,民间的许多小制作小导演小故事,都能完胜他们,比如心迷宫。
最后说一句,弄一个大陆的春夏,来增加一些情色的场面,实在是很可耻,为什么不用香港本土的女演员呢?
难道这是一路向西里的广西人莫绮雯吗?
然而春夏居然还能因为这部电影或最佳女主角,真不知道评审的标准到底有几分。
其实不能严格的说是影评,看了电影,想到很多事很多人,仅此记录。
(一)今天的香港落着不大不小的雨。
坐在家可以看到环抱着九龙半岛的狮子山,云雾缭绕,曾经香港精神的象征,现在看起来如此的安静,九龙半岛依旧机械化的运作着,即使在凌晨两点也是,零零星星的橘色灯光照亮微凉的夜,的士司机还在不知疲倦的奔驰,还有刚从party回来的少男少女在楼下嬉笑,这似乎是座没有睡眠的城市,每个人都好像理所当然的生活,有自己的位置。
昨晚看完《踏血寻梅》回来,还是久久没能出戏。
这是我好久之前就想碰触的一个题材,却因为经历不够不敢去写,直到看了导演略有点偏执却又精准的剖析,我才敢去下手,有时候我觉得我也挺像电影里郭富城演的警探,太较真,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是不是活的累一些。
但是我仍然想记录一点什么。
就像当初写林森浩一样,多余的人,总是孤独。
我希望,你们都不是一个人。
从台湾的回来的时候,我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自己对于香港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
说喜欢,我并不是那么喜欢,只有在台湾或者在大陆,我可能才能感受到那种心灵相通的文化,人与人之前最赤裸的感情,说来也是奇怪,相比于那种处于良好的教养的习惯性动作,我好像更适应那种土生土长的俗气和随便,就好像我是个典型的中国胃,吃不惯西餐,这么多年还是不习惯刀叉,却爱街头小巷的鸡蛋饼。
可是说不喜欢香港吗,我又很珍惜这里每一点一滴的人情味——学校里袒护我的阿姨,热心为我介绍工作的家长朋友,教我说广东话的小朋友,平时给我送小礼物给我贴纸的小朋友们,还有在现实的城市里遇到的每一个为理想坚持的朋友,我觉得我似乎已经在这座城市扎下了细细的根。
很多人提到香港,都说对这里又爱又恨,我却很难再去找一个词去形容。
就好像鱼上了钩,心甘情愿的接受,却又疼痛的挣扎。
当我好不容易快融入一座城市的时候,却很快又要匆匆离开。
我很快又要变成一只自由的鱼了,放回水里了,但那是自由吗,我像一只被驯服的野犬,不知道是回归大森林还是迷失在钢筋水泥里。
复活节之后,我找了一份兼职来补贴生活,坦白说,在香港,一万多的工资根本是不够花的,加上动辄5000+的房租,以及你需要的享受,物质——是的,很自然,就会变得物质,至今,我还控制不好自己想买东西的心,控制自己不去看那些花花绿绿的推送,不去看某某品牌的打折消息,因为一不小心就会乱买。
我应该是感谢香港的,也许以后回去,我并不会因为艳羡丰富的物质而被生活绑架,会珍惜一点一滴最平凡的小幸福。
朋友打趣,潘潘啊,你什么时候这么爱赚钱了?
你以前不是最不爱钱的吗?
其实我自己都说不清。
有一晚,补课到九点多回家,坐在回家的列车上,迷迷糊糊差点就睡着了,到楼下吃了顿饭,心里才好受点,但摸着刚拿到的热乎乎的钱,心里满满的都是满足感,回家打着电话就睡着了。
醒来是三点多,才发现开着灯就睡着了。
我会坚持每天泡脚,做面膜,煮好吃的给自己,少吃垃圾食品,生病了就要好好吃药,照顾好自己,好像到现在,来了香港两年,才学会怎么生活。
还记得昨天,我买了一个50港币的Godiva冰激凌,我得意地跟妈妈说,我终于狠心吃了一个五十块的冰激凌,说的好像很可怜的样子。
是啊,我想吃那个好久好久了,每次看到价格,想想现在的工资,以前过的物质的日子,在橱窗边就会忍忍,那就好像是一个动力,好像,吃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老妈回了一句,“啊哟!
不挣外快都舍不得吃啊,不至于吧!
我们家小公主什么时候这么省啦!
”“吃的心安理得嘛。
”我得意的说道,有时候,并不是吃得起吃不起的问题,而是一个成人需要克制自己个体的欲望,合理的安排自己的生活。
“吃就吃,想那么多。
”老妈啼笑皆非。
是啊,什么时候自己好像不再是小公主了,不会拿着家里人给的钱到处花,不会再取多少花多少,不会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全部买下来,我会想着,什么时候能攒一点钱,也许可以给自己买个相机?
可以买一只想要的一个包包?
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来买。
阿淼跟我说,你不要把吃苦当做一种体验,没事不要去体验吃苦,不要当成习惯。
是啊,他说的也对,有时候敏感的意识到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二)这个城市还有太多像王佳梅一样的孤儿。
第一次去补习,是帮我搬家的司机,叫他肥彭好了,他正好想为自己女儿找一个英文老师,知道我在国际幼稚园,便问我有没有可以介绍的外教,我没放过这个机会,就自告奋勇的毛遂自荐,他答应了。
时薪不多,130一个小时,那时候的我好似做慈善,单纯只是想去体验,觉得有钱就可以,本来自己也很喜欢教书嘛。
补习的前一天,孩子的爸爸发来自己家的详细地址,说,我家住在油麻地的劏房,你不要介意噢。
怎么会,我当然不会。
我心里想。
还记得小时候看TVB的《谈情说案》,杨怡家住在油麻地,林峰家在半山别墅,当时电视里的阶级意识让我觉得很别扭,怎么能因为一个人住在哪而去判断一个人呢。
但在香港生活了近两年,慢慢的,也开始明白平民眼中的挣扎。
很多人的理想,就是想去中环和尖沙咀上班啊。
就好像我五年前第一次来香港,那个女孩说——我的梦想就是穿着精致的白衬衫和短裙,从中环的金融大楼里走出来。
不知为何,相比于港岛的良好精致,我还是很喜欢这一代的local情节,我喜欢大家穿着随便一些,喜欢大声吆喝的小贩,看热闹的群众,我不觉得危险,却感觉更像家。
顺着上海路一直走一直走,走过热热闹闹的旺角,几个月前刚刚经历暴动的朗豪坊好像没事一样运转着,穿过灯红酒绿的油麻地和佐敦,我拿着手机里的定位找了又找,才发现一不小心已经走过了,回头仔仔细细看门牌号,终于在一扇老旧的门旁停了下来,那扇门真的很窄,只容许一个人通过,黑夜里一不小心就忽略了。
没有密码,门一推就开了,楼梯里灯有点暗,有时候还会一闪一闪,和港片里的一模一样,一节一节爬到三楼,有一个大门,进去又是三个小门,肥彭家就是其中一间。
劏房跟我想象中的差不多,我不知道如何描述,所谓的厨房,只不过是房间角落的一个洗手池而已,为了节省空间,一家人睡着上下铺,孩子和妈妈睡在上面,孩子说,爸爸睡在下面,因为爸爸回来很晚啊。
房顶上的管道挂着全家人的衣服,他们不经常买衣服,因为整个家也不过八九平方米。
对于第一次来香港的人来说,更是很难想象。
有一次,孩子和在日本的奶奶视频,我坐在旁边,孩子把我介绍她奶奶,得意的说是英文老师。
奶奶说,月月呀,奶奶想你了,你还住在那个小房子里吗?
爸爸妈妈工作是不是很辛苦,孩子淡淡的说,嗯。
脸上有着和年龄不相称的成熟。
其实孩子的成绩很好,字写的很工整大方,我无数次跟孩子的妈妈爸爸说过,这个孩子的成绩已经比我幼儿园的大多数同龄人要好很多,但是孩子的爸爸妈妈还是很担心,所以爸爸才会成天辛苦的工作到深夜,不停帮人搬家,妈妈也会在周六周日还去打工补贴家用。
这大概只是我对香港的一个小角落的窥探吧。
曾经遗憾自己没有住过港岛,在新界住了一年,九龙住了一年,却没有真正体会过港岛人的生活。
一些香港人其实把阶级划分的很明确,住在港岛的同事会带着一丝优越感的跟我介绍香港,在她眼里,她就新界的就会土一些,九龙是很接地气的香港。
我只是笑笑,并不说话。
不知何故,我对九龙的感情却越来越深,我爱这片人间烟火的土地,爱老旧的唐楼,爱唐楼里脱落的墙壁,爱穿着背心从唐楼里走出来的大叔,爱拥挤的茶餐厅,曾经最害怕的人潮,却在最孤独的时候陪伴我走过一天一天,这里无数在底层挣扎的人都告诉我,你并不孤单,你很幸福。
(三)相比之下,自己教的学生过的幸福多了。
国际幼儿园的学费一个月就要6800,半日班也要4800之多,一年下来就是数万,对于普通的家庭的确很难负担。
当然,也有负担不起还硬撑着的,哲哲就是其中的一个。
还记得2011年左右那阵大陆孕妇跨境生子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后政府采取了措施控制孕妇入境,事情也就得到了控制。
哲哲就是那时候出生的跨境儿童。
哲哲比同龄人要长得胖,在班上老是受同学嘲笑,有一点机灵的男孩子都知道捉弄他,但是他从来不会真的生气,向我打完小报告,一会又和大家打成一片。
平时接他放学的不是爸爸妈妈,而是爸爸妈妈在香港的朋友,爸爸是普通工人,很辛苦的成日打工,妈妈没有香港身份,在深圳过不来,每次放长假的时候,哲哲都会跟我得意的说,“潘老师你不知道啊,我就要回深圳啦!
”满眼都是幸福的表情。
有时候还会问我一句:“老师,你想不想爸爸妈妈啊?
你的爸爸妈妈呢?
”问的我哑口无言,暗地里直掉眼泪,只好说,“乖,他们在家呢。
”按资质来说,哲哲其实上普通政府的幼儿园更好,但在香港,哪个父母不想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呢?
国际幼儿园的确有优势,语言的多元性,外教的配备,两文三语的良好熏陶,艰深的功课,K2(中班)就已经达到了小学一年级的程度,但是哲哲并不适合这样的教育。
首先,他平日里回香港的“家”,并没有父母辅导功课,爸妈的朋友也不会像香港的爸爸妈妈一样平日里跟他讲英文培养他的语言能力,第二,在香港,1岁开始上playgroup早教班,从2岁幼儿园开始补习就蔚然成风,而上国际学校本身负担就很重,家里人也没有多余的钱送他去补习英文,第三,他的认知反应的确偏慢,很简单的知识点跟他讲解很久他也似懂非懂。
有一次问他,冬天天气怎么样,他答道,冬天天气热,自我介绍也是无语伦次,写字教很多遍都是在本子上乱花,橡皮都快把纸擦通了,英文更是一窍不通,每次都引发哄堂大笑。
尽管我让其他人不要笑哲哲,但我还是很担心,小时候的挫折会不会在他心理埋下阴影,所以我试着去鼓励他,希望能培养他的自信。
其实,哲哲只是不擅长学习,但是他有很多优点啊,比如他很会玩“煮饭仔”,每次都装上一盘美美的菜送给我吃,装饰精美,我想他以后也许还会是个很好的厨师,那也不错呀。
他不记仇,有的孩子一点点小事就耿耿于怀,但哲哲似乎下一秒就忘了。
有时候,哲哲的天真让我难过,有一次,他突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跟我说,老师,你知不知道呀,我的奶奶很坏,在家欺负我妈妈。
我生怕其他同学听见,把哲哲喊到面前,悄悄抱了抱他,跟他说,乖,不怕。
其他孩子哪知道爸妈工作辛苦,有一次讲到妈妈,我说你们要感谢妈妈哦,妈妈很辛苦的,有的孩子却说,我的妈妈才不辛苦呢,我说妈妈给你们做饭,给你们赚钱上学,孩子却天真的说,妈妈才不辛苦呢,做饭都是工人姐姐,爸爸才上班。
每次站在门口,看爸爸妈妈来接送,总有种说不出的辛酸,香港那么大,还有多少人像哲哲一样过着这样的日子。
早上关门了,很多家长扒在门缝里看好久才走,知道亲眼看到孩子走进教室,背影消失才安心,好像再也看不见似的。
下午不到四点半,就有好多家长排好队站在门口,爸爸拿着公仔在门口逗小女孩,小女孩扑倒爸爸的怀里,“爹地,爹地!
”我不知道是不是想家了,几次眼睛都湿了。
(四)天亮了。
明天还会继续。
人们陆陆续续走出来,美心面包店的姑娘走出来,地铁里奔驰着的上班族,路过中环把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的金融男,妆容精致的prada女王,开着货车的司机,搬面包来学校的小哥,每个人生活好似都不易。
还记得去看猛男秀的时候,来的大多数都是金发碧眼的混血,也许在这座城市,最幸福的是不是他们?
香港的矛盾。
香港的挣扎。
那并不是一种人情味的缺失,而是一种文化身份的迷失。
人情味是有的,而且是在现实中的惺惺相惜,只是人们已经没有时间去顾及彼此的内心了,偌大的城市,无数颗孤独的内心,在夜晚到来的时刻一盏盏灯照亮了城市,温暖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躲在那片阴暗的角落里孤独着。
无数个丁子聪,坐在角落抽烟。
无数个王佳梅,与你擦肩而过。
香港人的矛盾,在于一种文化认同,最早的香港精神是白手起家、勇于奋斗,那是香港的一个黄金年代,在北角,在油尖旺,大家敢闯敢拼,那时候我们有理想,有梦,如今,无论是大陆人还是香港人,尤其是在底层挣扎的香港人,都会迷惘,不幸的人都是相似的。
民主不似民主,中国式的传统和西方式的自由开放,大陆人心灵的徘徊,语言本身的障碍,香港人的犹豫,新移民的困境,大家你猜我猜,变成了保护自己的动物,试探着小心翼翼的去交往,我还记得一群人拿着手机唱《海阔天空》,手机照亮整片天,有时候并不是民主的东西,而是身份认同和意识形态的矛盾,我们都在找寻自己,找寻更好的生活,可是出路在哪里呢,万一没有出路怎么办?
或者说,只要出路还没到来的那天,我们都要好好生活,好好过自己的日子,这里容不下太多的感性。
艺术的力量,在于给人以心灵的栖息吧,至少我们不是一个人。
这是一座每天都会天亮天黑的城市。
夜深了,孤儿们醒来了,拔枪四顾心茫然,可是生活还会继续啊,不可以太清醒。
世界有光明就有黑暗,有快乐就有痛苦,有温馨就有残酷,电影也一样,就算是喜剧也是从人物的出糗里获得快感,套用一句话:“如果你是那个人你还笑得出来吗?
”电影中的暴力完全是将人们可怕的想象力推向极致后用影像复原出来,在这些作品里,导演们都在思考着整个香港社会里人的生存,在一个纵剖面里对于底层的香港民众下了各种定义。
也许会有希望的部分但这些片段都太弱了,所有的苦难不是光靠抱着希望就能克服消失,王佳梅的妈妈骂骂咧咧,同时又抱着侥幸希望女儿没有死去,可像花朵一样的女孩变成一滩滩血肉顺着下水道被冲向城市的各个角落的事实还是会击垮她的微弱希望。
十六岁的王佳梅梦想做一个模特,她有大大的眼睛、清秀的面庞和瘦长的身材,初初长开一点小小的胸脯,纯真里又带一点媚态。
她住在香港随处可见的屋邨,墙壁是掉漆的,空气是污浊的,没有可以看得见风景的窗户,连日光都不容易透进来,偶尔冒出来的烟火气里也夹着寒酸。
因为目之所及都是破败的景象,人们也变得暴躁与冷漠。
佳梅妈妈因为向佳梅索要同事送的耳环时被佳梅甩了脸色而给了她干脆的一巴掌,而佳梅的同桌在上课时自残,血流了满桌,老师指责她的不作为,她却置若罔闻,也许对她而言,“人有这么容易死吗?
”她在日记里写与东莞男友的第一次,血流了满床,像两头屠宰场里的猪。
爱情对她来说从不美好,在她短暂又庸碌的人生里并不能慰藉她。
在她做援交的过程里,总有一两个人或多或少地打动过她,而一直被强调的“女朋友感”不仅仅由她给予嫖客,有时候也会迷惑她自己。
曾有个帖子写过一个普通人爱上妓女的故事,有挣扎也有无奈各奔天涯的结局谈不了好或不好,人一旦有了屈辱的烙印就很难去掉,于是乎生活的前方除了赚很多的钱之外没有更多可顾及的方向。
导演把每一个嫖妓的镜头都处理得非常文艺,配乐舒缓,色调昏暗,没有太多的色欲横流,“如果不能反抗那就享受”,破罐破摔的人生还能糟糕到哪个地步呢?
电影分为“寻梅”和“踏血”两部分,王佳梅的故事像她的生命一样戛然而止,而“踏血”里丁子聪的部分显得更为空荡。
油腻但并不猥琐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他爱恋慕容,也喜欢佳梅,虽然看起来木讷但从他和佳梅的线上对话来说,他并不是一个无趣的人。
丁子聪在分尸的时候通过电话喃喃自语:“原来一个这么瘦的人,也有这么多脂肪。
”他不了解母亲的死去,到底有没有留下心理创伤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也不了解慕容的反复,对他未加遮掩的嫌恶和突如其来的接受,甚至连杀人也是一时起意,肢解的过程更是靠模仿屠夫来实施......他对猫温柔爱护,对过世的母亲尊重怀念,偶尔冒出的善意像终日坐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突然掀开窗帘,晨光微弱地照射在脸上的感觉。
最打动我的是他自白的那个杀人的理由,“我不讨厌女人,我讨厌的是人”,正因为他喜欢佳梅所以他不希望她是个人。
我们可以不理解这个理由,毕竟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脆弱和珍贵的,但对于两个同样经受着折磨和痛苦的灵魂,我们无法以自己的主观意识去判断,当然,这是电影艺术化的表现,并不代表真实案件里的人物想法,对于王佳梅本人和她的家庭来说,她的消逝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一件值得悲伤的事情。
这部电影作为新港式电影的实验性作品,还是存在一些缺点,很多情节设置得意味深长但说得不够明白,虽说含蓄是美但太含蓄就是玄乎了,叙述方式也有些错乱,但这无疑还是一部成功的作品,演员演技到位(此中不包括郭富城),春夏有点像周秀娜,蓬松杂乱的直发造型有学生气,大波浪配低胸碎花裙清纯又浪荡,这样的春夏演出来的王佳梅,每一滴眼泪都感觉真实。
其实这部电影算不上用血腥暴力做噱头,割喉、分尸、撕下脸皮的场景都朦朦胧胧,只因满载盛誉所以这些因素被拉到观众面前放大,而着重刻画的人性方面也没有那么惊悚变态,虽然用割破自己的手指撸的方式去模拟与慕容月事时车震的感受有点猎奇,但这个桥段设置得也很精致(观感并不恶心),总之衷心希望香港电影的类型片多方面蓬勃发展!
我始终难忘几个场景:一是丁子聪坐在海边的面包车里,割破手,用满是鲜血的双手自慰,脑海里回想的是来月经的慕容在和他做爱。
我当时很奇妙地哭了,(原谅我最近表达情感的方式单薄,唯有哭泣)我当时想,他到底是多么地珍惜和小心翼翼,才用这样的方式记住一个从来不愿意亲吻他,从前只愿意用手帮他解决的女孩,他是真的很认真地微薄地爱着她。
可即便是自暴自弃主动提出做爱,慕容也绝不愿意和他接吻。
丁子聪感受到肩膀上慕容的泪滴时,却抱紧她一言不发。
二是王佳梅在第一次卖身体的时候,那个残缺的男人在做爱时说,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王佳梅双眼冷淡地看向别处,说,怎么可能。
可后来她被爱人抛弃,她回客人的电话是,我会像女朋友一样对待你。
三是王佳梅站在柜姐面前戴上那对桃心耳环,镜子慢慢展开,商场的光反射到她的脸庞上面,暗绿色的偏光眼影璀璨发光,她那么开心,背后是柜姐清点着零碎的纸币和硬币。
那一瞬间我呆住了,她太美了。
可后来在和丁子聪做爱时她毫无珍惜地扔掉了那副耳环。
四就是佳梅来到丁子聪家里,他们羞涩地对望,偷笑,佳梅坐在正对玄关的狭窄靠道上,头靠着丁子聪做的木凳,丁子聪又出现了羞涩期待的神情,探过头来,只将嘴唇印在王佳梅的侧脸上,然后缩回去。
他们在床上做爱,王佳梅说,我想死,你帮我,好不好。
丁子聪掐住她的脖子。
往事一幕幕回放,王佳梅和爱人躺在酒店浴缸里,王佳梅破旧房间里飘着的窗帘布,交织着王佳梅在天台上唱郑秀文的歌的情景,王佳梅从南下的高铁上下来,眼睛明亮,说着冷水江话,蹦蹦跳跳地,和姐姐走在一起,融入了香港无边无尽的人潮中。
也就此消失在了香港无边无尽的人潮中。
一夜之间,所有人都开始解读《踏血寻梅》。
像《踏血寻梅》这样的电影,在获得金像奖之前,无论从去年开始怎样在内地社交网络隐秘流传,我们都不会在朋友圈公开谈论这部电影,直到它获得金像奖13项提名,7项大奖,并首次将最佳男女主角、男女配角以及新演员等共5座表演类奖项全部囊括。
在此之前,它在普通观众眼中是一部充满援交、碎尸、凶杀的港产猛片,得奖之后,它变成了一部对援交、碎尸、凶杀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展开呈现与讨论的文艺电影,金像奖为影片赋予了某种华丽的铠甲,也可以说是一种合法性,令影片真正的内涵得以被大众看到。
实际上,本片早已拿到了香港电影评论协会的最佳影片、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三项大奖。
之前的台湾金马奖它有八项提名,最终大热倒炉仅获得男配角。
在许多影评人心目中,它就是去年最好的港片。
《踏血寻梅》到底好在哪里?
这部电影获得影评人一致赞许的原因在于:影片真正的主角,是香港。
本片剧本改编自轰动一时的王嘉梅命案。
2008年,16岁的湖南少女王嘉梅,因母亲改嫁而移居香港。
本来成绩不错的她因与继父不和,离家辍学“援交”卖淫,却遇上变态嫖客。
最终,她被杀害后遭残忍肢解,港媒还语调耸动地报道过“其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档出售”。
内地观众至今无缘得见此片,主要原因是尺度太大。
正因为本片的大尺度,几乎所有的分析文章,都将“援交、碎尸和凶杀”放在文章的标题中,仿佛猎奇就是《踏血寻梅》横扫金像奖的关键密码。
可实际上,援交、碎尸和凶杀和电影得奖并没半毛钱关系。
无论影片充斥着多少港式侦缉、雨夜追逐、血腥暴力、色情猎奇的商业元素,它的本质都是有关一个援交少女、一个变态屠夫和一个孤独警探,在香港这座寂寞都市里交集,梦想、幻灭、绝望、爱恋、迷失,上演各自悲喜交加的香港故事。
香港似乎很少有这种将尽皆过火尽皆癫狂的港式风格与文艺片嫁接的电影类型,《踏血寻梅》补上了这个短板,也因此显得特别。
也许正因为这种稀缺,它有些被过誉了,可是在今天的香港影坛,似乎又只有它当的起这份过誉。
不知这是《踏血寻梅》的孤独,还是香港电影的孤独。
向左走是《人肉叉烧包》,向右走是《踏血寻梅》《踏血寻梅》说明:同样一个香港都市传说,你可以把它拍成cult经典《人肉叉烧包》,可以拍成不入流的港产三级片,也可以拍成一部香港金像奖大赢家。
此前的香港电影,从来不缺乏这种“很黄很暴力”的奇案三级片。
从70年代的桂治洪、程刚、孙仲到90年代的王晶、邓衍成,这类灶底藏尸、纸盒藏尸之类的案件一直是香港电影午夜场的常客,几乎不会有香港导演会想到,这种题材还有别的拍法。
可是本片导演翁子光是香港影评人协会及香港电影评论学会正式会员。
这样一个导演,好不容易拉来了郭富城这样的卡司,不可能满足于拍一部《人肉叉烧包》。
他甚至连悬疑惊悚也不打算好好拍,一开始就让凶手被捕认罪,观众一开始就知道,在命运尽头等待少女的,只能是扼断她咽喉的粗壮双手和寒冷的刀光。
悬念梗就这么破了,可是电影还有很长时间,怎么打发?
答案是,导演把一头白发的邋遢老警察臧sir郭富城变成了自己手中的提线木偶,他要借助这个人物继续把案查下去,去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在影片中,臧sir要调查的真相是:女孩曾要求凶手杀死他,凶手也是按她要求行凶,这里到底有没有隐情?可是导演真正想追问的真相是:香港这座城。
翁子光想拍出人为什么杀人,结果只拍出人的孤独翁子光真正想拍出的是:人为什么会杀人。
所以他要借助臧sir的调查,将受害者、凶手、探案者构成一个拼图,以他们各自的孤独和绝望,营造出一个寂寞隔阂的香港社会,去探问自己对于香港的迷惑。
正是在这样的叙事下,观众才认识了受害者王嘉梅,我们知道她是个香港新移民,有一个明星梦,却被迫做援交妹。
由此,我们才了解她的孤独与绝望。
也因为如此,我们才发现木讷、面目可憎的凶手也有温柔的一面,只是一生都活在从小家人遭遇车祸的阴影当中。
某种程度上,《踏血寻梅》确实将这段香港人耳熟能详的故事,解读出不一样的新意。
可惜的是,导演意图未能执行到底,细节的缺失与故事的不合理,最终将电影停在了距离经典的最后一公里——观众不理解王嘉梅为什么如此信任一个面目可怖的陌生人,无法理解王嘉梅的不幸和新移民境遇之间有怎样的逻辑关联,也看不出凶手的童年阴影和他残忍杀人有什么关系。
最重要的是,我们到最后也不能理解,这些影片中的角色人物,和香港到底有什么关系。
这种刻意追求深度的表达,不仅稀释了影片真正的深度,也让本该一路疾驰的戏剧张力,频频漏气,让人出戏。
最终,深刻的主题归于茫然。
观众感受到的,只是人物抽象的孤独。
某种程度,《踏血寻梅》的毛病,也是新导演的通病。
一部真正厉害的文艺电影,是杜可风华丽的摄影,杜笃之完美的音效,张叔平无暇的美工,和扎实可信的故事,严丝合缝的逻辑、真实可感的人物,多位一体,紧密结合的结果。
可是在《踏血寻梅》中,我们只见佳章,未见佳篇。
可是《踏血寻梅》依然配得上金像奖,因为三个好演员有一种电影,是靠好演员演出来的,比如《踏血寻梅》。
是演员出色的演绎,将一个有可能并不太可信的东西,演到让观众信服。
这就是给电影加分。
一般的电影,有一个为电影加分的演员就不错了,而《踏血寻梅》的运气在于,它有三个。
几乎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春夏一出场,就把电影点亮了。
在此之前,春夏在《大好时光》等剧中的表现并不亮眼,但是这一次,她真的遇上了适合自己的角色。
这个援交少女角色的难度在于,电影的核心疑问都在她身上,比如两个孤独的人本应相互欢愉取暖,为何会演变成一场毁尸灭迹的肢解命案,为什么援交少女会对寻欢客说“我想死”?
这些戏如果演得不好就会很假,但是春夏用一双大眼睛告诉观众,这些都是真的,即使它不合理,但是春夏让观众信了,就合理了。
话剧舞台出身的白只也是如此。
塑造一个心理变态的人物是需要有演技的,演出来的角色和演员不是一个人,可是白只演这个角色,是完全看不到塑造的痕迹,观众看到他,就认同了这个角色,面对他的残忍、绝望与委屈,我们不知道该同情他还是憎恨他。
相比之下,郭富城只是延续了《杀人犯》等片中一贯的神经质演技,就轻松演出了角色需要的“轴”的感觉。
然而香港电影的未来,不会是《踏血寻梅》《踏血寻梅》对香港电影究竟意味着什么?
有人说,它代表着港味港产片的回归。
可究竟什么才是港味?
按照传统对于港味的理解,本港特色的三级、恐怖、惊悚等重口味片,不仅场景集中于本港,而且故事发生于本港,有港人熟识的口语、场景、社会现象,这才算港片。
可是拿今年获得最佳导演的徐克来说,他早年的《黄飞鸿》系列、《倩女幽魂》系列,有多少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又有谁能说那些不是正宗的港片?
真正的香港电影,可以是心心念念的香港情怀,是包罗万象的电影技法,是灵活多变的创作态度,是类型杂糅的cult片风格,唯独不是简单的场景故事。
即使《踏血寻梅》代表着某种意义上的传统港片风格,从华语电影大环境上来说,港片坚持的纯正和港味,终究如同时代面前的螳臂当车。
能支撑香港电影工业的,不可能是《踏血寻梅》这样少见的精品文艺港片,时代大势之下,谁也无法拒绝大陆这个磅礴市场。
即使《踏血寻梅》再精彩,也只会是一个特例,它成为导演一次港片试验的成功之作,却也因为它的独特,变得难以复制。
如果说《踏血寻梅》有什么启发性的话,那就是它是一个很好的样本,探索了香港电影更多的可能性。
当港片迷茫失路,就必须要有一个探路和重塑的过程。
香港电影要找回自己,不是简单地将港片划分为北上合拍片或港味港产片,而是应该有一种超越的思维来重拾港片非凡的创造力。
或许,这才是本届金像奖大赢家真正教会港片的“踏雪寻梅”之道。
王佳梅跑去援交,遇到第一个瘦狗筷子男表示要跟他交往,王佳梅:对不起,出了酒店我就已经忘了你是谁了;遇到第二(?
)个帅气游戏男,不收人家钱结果还怀孕了,结果被帅气游戏男“心安理得”的像想道具一样call出来,站在自己女友面前证明两人之间没有关系,,,看到这里我就实在无法把“孤独”这两个高大上的字按在王佳梅这个未成年少女头上,就算王佳梅之后一心求死,这情节逻辑的本身,要是真实的发生在我大天朝,或者香港本土,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会给这个16岁妞冠以“naocan”两个字。
如果从电影情节本身,以及其想表达的主题上分析,我只能把瘦狗筷子男打给王佳梅的那个电话以及王佳梅的反应的情节,列为本片最大的败笔,设想如果没有那个情节,我作为观众就还真的能试着去理解王佳梅的“孤独”了,她援交瘦狗恶心男,只是为了钱,最后不收帅气游戏男的钱还想求交往,只是为了找个依靠,无可厚非,但是有这个情节,就无法让人忘了那个对比:拒绝瘦狗筷子男,忘了自己援交少女的身份,天真想跟帅气游戏男交往,,,除了“naocan”,你还会想出什么词来形容?
多说几句:1,王佳梅的身份要是换成香港人本身,这片子的话题性至少下降一半;2,我老觉得这片子跟《老无所依》有点像,里面最想表现孤独的角色其实应该是郭 富城演的警察
想想细路祥、香港制造,踏血是远远不及的,但依稀还有些影子,那街道和剪影,其实都是杜可风、杜笃之、张叔平给予的,这一批人老去,还有香港电影吗?
不是对案件本身的抽丝剥茧,而是对人物心理的细致入微。凶手和死者分章分篇叙述,最终达成镜像统一。看的导演版,重口的分尸段落着实令人不安。
少年岳云鹏杀人事件?学生作业般无理由忧郁。
看的120分钟导剪版,简直是灾难,无数细小琐碎无意义的片段相对于主旨而言过于冗余,对于一个开篇即揭晓谜底的案件本无悬念可言,想看看导演想表达什么,结果只是一个个琐碎混乱的无力呻吟,心理创伤寻求真相的警察设定老套且公式化,最主要是本案真相极其简单根本无需累述120分钟,警察的家事又是典中典,十分累赘,罪犯和被害少女的塑造就是典型的边缘青年青春创伤,但片中却为赋新词强说愁,以致所有的悲情戏份十分没有感染力,最无语的是居然用帮少女完成愿望来洗。其他杂七杂八的人物都试图塑造但苍白乏力且凌乱不堪。90分钟的观感应该会好一些,至少不会如此琐碎拖沓。唯一的亮点是肢解部分给出了相当直接的声像和文字描述,但由于全片的不及格导致这更像是猎奇而为,十分割裂。
如果这戏能代表香港的最高实力,那么香港总体电影水准该有多低?年轻人为了钱随随便便就去做援交也能赖社会不公?家庭不幸好歹移民去了香港,书不好好念想去当模特了然后莫名其妙因为挫败想死,对任何事情都没有责任心就一味怪社会也太幼稚了还聊qq敞开心扉!郭富城演技一泡污!就这样!
2023.10.21 | 王嘉梅命案(2008年)
我也讨厌人 3.5
半夜一个人看完《踏血寻梅》。看着片中那些血腥的镜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一点都不怕。看着片中那些裸露的镜头,一点性唤起的感觉都没有。我喜欢这部电影的氛围,看完后沉浸其中久久无法自拔……
把受害者家属置于何地,真实情况是否如电影有谁能确定,而把真相设置成这样,是否有美化凶手的嫌疑?
虽然心里有些堵得慌,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叙述和拍摄,让原本更沉重更无法面对的惨剧变得可以被冲淡被消化被接受了。人总要勇敢直面事实,然后才可以跨得过去,回避只会让伤口继续萌芽越长越大。难得我写这么多字的评论。
导演美化凶手丑化受害者,厌女舔男,魔改案件原型,烂
一个人离死亡有多远
王佳梅和小胖的交集太苍白了,QQ聊天就互相信任了,初见面就把命就交给对方了,王佳梅的可悲几乎变成了傻。窥探出很多社会问题但都不深入,人与社会环境看不出什么关系,着实差口气。新晋导演为赋新词强说愁。看的90分钟的版本,难道导演版超神了?
立意深刻,但最后力有未逮,导致有点隔靴搔痒的味道。提到霑叔和李小龙是神来之笔的异乡人类比,金燕玲和邵美琪让我想起《天与地》。女主角选角还是太好看了,这个人设感觉应该颜值比较低……慕容那个范儿虽然杀马特但是美哭了啊。以及谁能解释下游戏机厅的那个伪娘出场的意义?
被一位牧师誉为《活着》之后第二的华语电影。看完大为失望。除了黑色暴力骇人听闻,其他好像并未传递出什么有益的社会信息。比他们底层的多的是,也没有整天追求肉欲、虚荣得孤独致死吧?另外,对香港更没有好感了。那么拥挤的居住空间,好好的人去了也得抑郁。
很苍白也很无力,一如故事本身。悬疑也不怎么悬疑,刨析心理又做的浅尝辄止。唯一能吹一下的也就是潮湿的镜头了吧。
最突出的特点是插叙不断却有条不紊,镜头语言非常明晰。开头20分钟处就把死者和嫌疑人都交代了,于是影片主体不在于“追凶”,而在于“推原”。反类型的地方就在此,拔于其他犯罪片的地方也在此。人性的展现和抒情段落也就更有感染力。摄影很多地方像王家卫,原来DP是杜可风...
凡神所造的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没有一样是可弃的看完就粉上春夏小姐姐好喜欢电影的阴郁气质
完全魔改,美化杀人凶手,丑化受害者及其家人,一颗星都不想打
插叙倒叙故弄玄虚,莫名其妙就想死,又没交代明白为什么想死,然后就被当真了,真被掐死了,还被残忍的剥皮肢解,莫名其妙,毫无逻辑,是编剧导演变态,非要把一部剧的剧情搞得这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