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约访美国自然摄影师James Balog,话题是他的极地之旅。
2006年,Balog与《国家地理》携手,完成至今以来范围最广的极地冰层考察,为历经数百年形成的北极圈冰川,留下或许是它们在地球上的最后一张照片。
一帧帧奇景,恍如另一个星球的幻境:覆雪的山脉,封冻的大地,崩裂的冰峰线条嶙峋,披着稀薄的天光,从冰雪深处透出一缕湛蓝。
那样的光线与氛围,仿佛来到世界的尽头,清冽,澄澈,渊静。
我直觉地喜欢这个故事,决定把这道风景搬上市井趣味的报纸,不惜游说与包装的周折。
旷野,荒原,深山,幽谷,岩穴,极地,一切人迹罕至之处,对我都有一种特别的诱惑。
生在城市里,老在城市里,明知身陷众声喧哗的有人部落,却忍不住眺望大音希声的无人之境。
翻看Balog拍摄的阿拉斯加冰原,脑海里不断浮现出一个青年的背影,孑然一身,背着简单的行囊,走在沙土飞扬的公路上,走过一个个安逸的市镇,最后走进阿拉斯加。
小伙子告诉每一个沿途邂逅的温暖的陌生人,他要到人类最亘古的生存环境里,寻找“自我”,寻找“真实”。
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而成的电影《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被美国电影学会评为2007年度十佳影片之一。
任何一个曾暗暗怀有出走冲动的人,都可以借这部电影,重温旷野的呼唤与大自然的残酷,舔尝自由的灿烂与孤绝的苦涩。
这个艾默里大学的高材生,给自己重新取名“亚历山大·超级流浪者”,在毕业典礼后,捐了全部存款,不辞而别。
与凯鲁亚克不同,他的目的地不是“在路上”,而是连路都没有的大荒。
他一步步迈向远方,也一步步坠入记忆,旷野的骄阳,照着他不愿启齿的内心阴霾:父亲重婚的谎言,金钱与物欲的陷阱,父母间一再濒临破裂的婚姻……在寂静的雪域,他熬过了严冬,不料春天比冬天更残忍:食粮耗尽,大河前横,滔滔洪水截断了来时的路。
弥留之际,饿得脸颊凹陷的小伙子,再度翻开托尔斯泰的《家庭的幸福》,喃喃重温小说中对“幸福”的诠释:“……在乡下恬静的隐居,尽可能对人们做些简单而有用的善事,尽管那些人们并不习惯我为他们做了这些,做一份真正有用的工作,最后休息,享受大自然,读书,听音乐,爱周围的每一个人。
这就是我对幸福的诠释。
在这些之上,也许有你为伴,也许还有我们的孩子,一个男人还能再渴望些什么呢?
”哆嗦的手,在书页缝隙写下最后的日记:幸福只有与人分享,才是真实的。
对我来说,这是整部影片的点睛之语,最凄恻也最温煦的剖白:在和解开始的地方,结束孤独的逃逸;让怀念与希望带路,走出无爱的荒原。
与不得不在绵绵悔恨中捱过余生的他的双亲相比,流浪者的夭折虽令人扼腕,却未必是一场悲剧:他不仅领略了青春的奔放与山河的壮美,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杳无人迹的旷野,燃起重返烟火人间的爱与信心。
就像所有盼着他终有一天重新出现,却永远无法遂愿的人们一样,我也倾向于相信,至少在心里,他已经踏上一条回家的路。
我一直在搜寻类似《荒野生存》这样的故事,来满足内心对“无人之境”的情意结,书或者电影就够好的了,并不奢求碰上冒险家本人——多少人有深入蛮荒的理由、意志和条件,又有几人在这么做之后,得享平安归来的幸运?
如果说在放下一切逐浪而去的决绝里,还嗅得到青春的躁郁和生猛,那么回头重拾命运,则印证真正成年的包容与无畏。
到头来,从有人部落眺望无人之境,最美丽的一幕,竟还是万家灯火的倒影:方知“无人之境”的魅惑,非止于率性的出离,更在于肯定的归来。
借佛家的比喻,是除了此岸以外,再无通向彼岸的路。
(专栏文,兼影评)
三个半小时的电影,我觉得人生最高的境界之一。
千言万语不能形容。
看得我想去看看他走过的路。
去看看他看过的景色。
或者就是能只是在飞机上经过他经过的海湾,森林,山地,都会有热泪盈眶的感动。
电影看到一半的时候觉得有很多话想说,看得脸上的寒毛都立起来了,因为被其中的精神深深的感动——在这世界上,真的居然还是有人有这样的想法的。
关于这个世界的问题,知道了本质之后,也许就会发现其实我们执意要拥有的很多东西并不必要。
“在你的生命里有件必要的事情就是,并不一定要强大,但是要感觉自己强大,至少一次,能让自己在人类最古老的情况下,…面对那些又聋又哑石头的时候,没有什么可以帮你,除了你自己跟你的双手。
阿立克丝像人类社会里的异类,感觉好象是上帝制作了所有错误的思想之后然后选了一两个人放了该有的思想。
然后他去了荒野。
死在那里。
因为上帝想让我们想想。
看了忍不住去看了一些豆瓣上的评论,然后我又自以为是的觉得,其实很多人并不真正理解这部电影。
有人觉得这电影很公路,或者是想法很COOL。
也有人觉得都是他父母的错,说了一大堆小时候父母不了解自己那堆顾影自怜的话。
但我并不觉得它公路。
我也不觉得他在讲述新的人生观点,我觉得这是一个人类尝试用本来该有的样子去生活的故事。
阿立克丝非常非常的古典,古典到商业社会还没有运作,古典到一切的制度都没有建立。
古典到在寻找本来属于我们,却已经丢失了几千万年的,动物本性的自由。
我们的灵魂需要出生证,身份ID来证明,我们的财产需要银行来确保安全,我们的身体不能保持足够的温暖需要布料来遮盖,我们天性中的自卑感要靠各种化妆品来弥补……我们真的自由吗?
阿立克丝把积蓄全部捐献。
完全靠着自己在野外生存下去。
像人类其实本来该有的样子——只索取自己需要的,无欲无求的,只是“活下去”。
感受这个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神把这些东西放到我们的周围,只是改变你看待他们的方式吧。
”“心灵的成长来自新的历程。
”“快乐不是来自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关系。
”……还有很多很多至理名言——他是个天才,高才生。
在人类的世界里他凭他的才华获得他拥有的一切。
但他放弃了。
看到后来我理解了他为什么不给妹妹打电话或者写信。
但总觉得去猜测一个我崇拜的人的想法是一种冒犯。
我想他的妹妹是懂得他的。
城市是个小牢笼。
荒野之外才是真正的世界。
在影片的一开始他说过很多憎恨社会,人类的这些话。
看完整个电影,才懂得阿立克丝是深深爱着世界的,也爱着他遇到的每个人。
忽然觉得,他最开始对人类世界表现的那种恨意,也许是因为深深的爱。
城市让我们变冷漠,我们也许说着非常有礼貌的敬语却心里充满防备,毫无感情。
而阿立克丝遇到的那些人却无比的真诚和友好。
说不定他们在其他达的地方也私自,也防备。
对这个社会无可奈何只好“像正常人那么生存”因为阿立克丝的纯真,所以他们也给了他善良的一面。
最后他写下的话是:“谢谢GOD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人生……神保佑你们所有人。
”“分享幸福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他度过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人生,最后却写了这么平凡的话。
而,在真实事件中平静死去的这部电影的原型,在相机里留下了他灿烂的笑容给别人。
那种笑容是你终生难忘的。
能看到这样一部电影,我觉得非常非常非常的感激。
顺便一提,里面的音乐非常好听,而且应景。
影片改编自真实的事迹,经过导演西恩·潘十年的苦等,真情打动主人公家族的许可,才使得影片得以被搬上银幕与世人面见。
整片观赏下来,生存历险的桥段不是很多,没有正宗商业片那么多的惊险刺激和险象环生,大段大段的对聊成为对这种出走行为的思索,深刻反思不幸家庭造就的不完整人格年轻人的悲惨境遇。
其实,把克里斯托弗的这种荒野生存行为完全归结为家庭原因有失偏颇。
子女离家出走,这是每个和谐与不和谐家庭都会遭遇到的问题。
但出走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玩荒野,这是衡量一个正常人的标准。
当历尽磨难之后还是死不悔改,就算最后在痛苦的迎接死亡时,挤出眼泪幻想回到家中与父母相拥,那都是悔之晚矣何必当初的无用念想了。
也许,这个桥段只是导演和编剧比较人性化的处理,或者是有意在引导观众往家庭伦理方面思考。
对于真正的主人公来讲,他有很多次回头的机会,却都被他错失,或者是故意放弃。
这就不是我们大众能够理解得了的,权且把这样的悲剧一股脑的归结为失败的家庭教育也未必是件坏事,但我们应该客观的明白,这样失败的荒野救赎属于孤立事件,并不仅仅只是家庭教育所能解决得了的问题,其中还包括更多的社会原因和个人因素。
至少此片提醒了我们,在我们下次离家出走之前,应该对自己的能力和周遭环境有一个理性客观的评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间惨剧。
《走进荒野》根据Jon Krakauer 1996年的畅销同名传记小说改编,记录青年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自我放逐游走荒野的经历。
故事本身对大众本应是充满启发性的,尽管普通人很难真如Christopher一样抛开世俗与责任几乎是任性的在追求自己的理想,但他的执着、乐观与勇敢仍然具有打动人心的魅力,是值得一读的励志型故事。
演员出身的Sean Penn近年来逐步开始制片、编剧和导演。
由他执导的这部电影确实有一些较为难得的看点,比如美国加州与阿拉斯加的俊秀风光;某些有趣的对话片段,比如Christopher在阿拉斯加荒原上狩猎失败饥饿得气急败坏在空地上大喊大叫的发泄;还比如影片的叙事手法——Christopher想办法筹集旅资向阿拉斯加出发的过程与他到达阿拉斯加荒野后的生活片段相互穿插对照等等。
可一旦纵观全片,Sean Penn导演手法的幼稚和几乎可笑的MTV式镜头手法的运用却导致了剧情说服力的薄弱和整体情感的完全失败。
片中表现出来的主人公Christopher的性格几乎是没有发展变化的脸谱式,套用电影中人物的话来说,他简直就是“上帝”:拥有一切的智慧,他可以让流浪的吉普赛女人对他敞开心扉,为南Dakota州种玉米的农民开启视野的天窗,对偶遇的欧洲旅者阐述教化,对耄耋的老人给予最后的人生启迪,他简直无所不能无所畏惧,人人都爱他珍惜他。
尽管用影像来展示这些个别片段等表面化的东西并不难,但故事的难处其实在于如何描绘Christopher的心路历程。
童年的阴影固然可以解释他的与众不同愤世嫉俗;但从思想上的愤世嫉俗到行为上的离经叛道,这个中过程我想本应具有相当的启发性,甚至是比Christopher走进荒野的旅途本身更为有趣的思考。
可对于这方面电影基本采取了回避的方式,仅从他妹妹的角度进行了某种猜测,更是几乎全部用话剧舞台旁白的方式来发出评论,实在缺乏可信度。
在拍摄手法上,Sean Penn几乎采取了纯风光片的拍摄方式,某些细节甚至如同音乐电视一样过于煽情滥情。
然而在叙事进程中,Sean Penn却又忽略了对于电影这一艺术表现手法来说“影像”的重要作用,或者说也许因为对影像本身的叙事潜力和存在意义有所怀疑,所以他采取了大段大段第三人旁白与主人公内心自白等赤裸裸的说教方式来向观众点出影片的“中心思想”。
更可笑的是,影片采取了清晰的,模糊的,渐变渐弱,左突右撺等种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字幕方式——章节名称、日记内容——来不停提醒观众:大家看好啦,这就是本片的中心思想,不要告诉我你们都没看到哦。
最后结果是影片的可信度说服力进一步下降,几乎流于煽情音乐电视水平了。
假如抛开电影格局叙事手法等等技术性的东西来看,《走进荒野》最精彩的片段应该说是Christopher路遇退伍老人Ron Franz的经历,尤其二人登山的部分,Christopher性格中活泼勇敢的一面头一次被不强硬不做作的自然表现了出来。
当然,饰演Ron的老演员的精湛演技也是这个片段出彩的重要原因。
这部《走进荒野》,若按照风光片来看待应该还算有值得欣赏的看点;但除此之外,导演水平的幼稚与不停跳到幕前反复提醒观众注意中心思想的表现手法实在无法令人恭维,一个本应充满启发性的感性故事就这样变成了一部不入流的劣质电影,着实可惜。
发表于《电影世界》杂志,转载请注明
八年前,第一次看了这部被无数人好评的电影。
今天又看到有人提起,说建议也看看书,于是找来英文原版的书翻完。
观点和八年前完全一致:这位美国青年Chris McCandless,在我这里得不到一丝一毫的尊重。
我有一个非常简单的逻辑。
如果一个人一心想要A,却完全因为自身的判断错误,大踏步地朝着B的方向走下去,最终失去了A,也不能心平气和地接受B——这叫做愚蠢。
在这个故事里,A是生,B是死。
Chris踏上Stampede Trail的一刻,就注定死在里面。
他携带的食物(十磅大米)、衣服(不防水的登山鞋,加上皮卡司机给他的靴子)、武器(.22的步枪),根本不可能让他在阿拉斯加活下去。
他走进深山的时候,是否打算活着出来?
显然如此。
否则,他就不会留下求救的字条。
在他没有打算死的情况下,他死了,并且是因为选择了一条死亡率100%的路。
这是我不给他任何尊重的根本原因。
我不是那些说“人干点什么不好干什么去爬山”之类风凉话的人。
事实上,我自己就是相当程度的户外爱好者。
写这篇影评的当下,我就在安克雷奇,而这已经是我两年内第三次来到阿拉斯加。
我尊重所有登山者,也哀悼他们(时常发生的)事故和死亡,因为他们用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去赌一个哪怕极其微小的成功率。
只要这个成功率大于零,我不会judge任何一个人的初心,更不会批评他作死,因为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然而在这个故事里,这个成功率是彻彻底底的零。
事实上,第一次看电影时,直到结尾之前,我都并不反感这个故事。
假如Chris在临死之前,能平静地接受即将到来的死亡,我甚至可能给这部电影打五星。
然而他完全没有。
我不是一定要把失败者钉死在耻辱柱上,但面对如此自找的失败,我没有别的选项。
有人会说,电影只是表达了一种价值观,我不应该把我对这种价值观的反对,体现在给电影本身的差评上。
而我要说,这部电影,显然不仅仅是在表达价值观,而是在赞扬Chris的行为。
仔细看看Chris从毕业到死在阿拉斯加的近两年里,犯下的劣迹。
在Lake Mead,不顾明确的“禁止在公路外行驶”标记,强行把车开到河边,最终只能弃车步行。
把他带到Stampede Trail的皮卡司机问他,你要在里面打猎维生,身上有没有Hunting License,他的回答是”Hell no. How I feed myself is none of the government’s business. Fuck their stupid rules.(当然不。
我怎么找食物和政府没关系。
操他们的蠢规定。
)”在亚利桑那的Bullhead City麦当劳打工做汉堡,他不穿袜子直接光脚穿鞋上班,而且因为无家可归不洗澡,经常一身臭味出现在餐厅,被经理提醒才勉强穿上袜子。
很遗憾,对一个有如此行径的人,我完全喜欢不起来,只有无尽的厌恶。
联邦政府管理的公园里,禁止你胡乱开车,是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要求打猎必需申请许可证,是为了控制对野生动物的猎杀,避免过度捕猎破坏生态链;麦当劳要求员工穿袜子,是为了卫生,保护客人的食品安全。
这些规则,作为一个正常社会的正常一员,我是举双手赞成的,而Chris之流的态度就是fuck their stupid rules。
这不就是彻底的反社会人格?
他自以为反对一切规则,就是给了自己个性,殊不知他的一次又一次违禁,就是在侵犯别人的权利,自己还假装占据了道德制高点。
Krakauer在书里举出了和Chris有过类似经历的人。
比如这位Carl McCunn,带着一夏天的装备跑去北极圈内的Brooks Range拍摄野生动物,结果——忘记了约人来接他。
夏天行将结束,这位仁兄即将弹尽粮绝,但他所在的区域不会有任何人经过。
偶然一架飞机飞过,他猛挥自己的右臂,希望飞机能叫来救援。
事实上,飞行员确实看到了他,只可以他只挥动了自己的右臂,这在野外求救手势中是“我没事”的意思。
举起双臂,才代表“SOS,我需要紧急救援”。
等飞机走了,几天不见有人来,他才在自己的随身手册中发现了这个失误。
最终,他苦撑到十一月,把枪对准自己的脑袋,扣动了扳机。
Krakauer说,Chris和这些人不一样,他不是疯子,而是个朝圣者。
但很遗憾,我看到的,是一个在现代繁华社会中迷失,想要从荒野中重新获得对生命的享受,却丢掉了生命的人。
我一直人类应该更多地拥抱自然。
但从自然中获取愉悦的最大前提,是尊重自然。
以Chris的方式走进阿拉斯加的深山,则完全是对自然的蔑视,自然也会用它的方式惩罚你。
而作为一个半吊子佛教爱好者,我更是赞同人类应该减少对现代社会物质的依赖。
然而,把你身上的一切物品都扔掉,烧掉全部的现金,恰恰说明了你仍然在乎它们。
就好像说,只要脑子里有”我一定要忘掉我的前女友“的念头,就说明你仍然强烈地在乎她。
从这个意义上说,Chris不仅在他的野外生存中失败了,在这个和社会、和物质断绝关系的尝试中也失败了。
书里写,最初的一篇杂志文章发表后,得到最多的批评就来自于阿拉斯加。
这里的人每年都生活在杀死Chris的严寒之中,他们是最了解Wild的人,也最有权利对这个故事发表评论。
他们的观点总结起来就是七个字:不作死就不会死。
我完全站在他们一边。
我敬畏所有勇于冒险,勇于探索生命意义的人,并给他们全部的祝福和尊重。
但对不想死而又刻意作死的人,我只有一个字:该。
感谢阿拉斯加,给了这些人最合适的,忠于达尔文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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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领取自己的毕业证书的时候,在那讲台上的一跃,看来还只是个孩子。
青春洋溢的脸,阳光下闪着金子一样色彩的头发,似乎能让人嗅到空气中的甘甜。
他是那种标志的blond男孩儿,眼神清澈地,掩盖了他的孤独。
真的,在他的眼神中,我看不到孤独,也看不到对于远方的渴望,尽管他一直走着。
我不是在批驳电影角色的选拔,而是,在读那本电影改编而来的书时,你真的会感受到那种彻底的孤独。
十年之前,三毛行走于撒哈拉沙漠。
哭泣的骆驼,她说,她也不知道远方有什么,她只是一直感受着那样一种强烈的召唤。
去远方,去远方,不断踏上旅程。
我从来都没有相信她跟荷西的感情是她所描写的样子。
女人,既善于幻想又习惯攀比,没有女人喜欢在别人面前展露自己不幸福的伤口。
但三毛的行走,跟这里的男主角并不一样。
她太不彻底,又太虚幻了一些。
男主角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故事交代的背景,对他伤害最大的是他父母的情人关系,他父亲之前有个妻子,而他根本就没有跟另外一个女人离婚。
这也就造成了主角和妹妹的“私生子”困境。
也许是因为我没有类似的经历,我一直觉得这种困境是他自己加给自己的。
生活本来可以轻松一些的吧。
我其实也不过是说风凉话,很多事情,我们自己根本说服不了自己的,就是这样。
他毕业后利用暑假的时间成功走出亲人和朋友的视线。
他抛弃自己的汽车,烧掉所有的钞票,只身一人,行走,一直行走。
那个粮仓的老板,那两位路上的中年人,那在河边体味自然的情侣,那个偶遇的有着甜美嗓音的16岁少女,那个想要收养他的老人,还有那在家中一直期待的妹妹、爸爸妈妈,都成了他生命中名副其实的过客。
相遇了,分离了;再相遇便是惊喜,不再相见亦没什么难过。
自己都放下了,还有什么其他放不下的吗?
中国古人总提出世或者入世,还是有些圆滑的提法,太过关注自己的得失,也不见得是好事。
前些天电视中一个十几岁的美国高中女生说,“我觉得自然中的一切都是平等的,人类没有理由觉得自己比他们高一等”,这句话让我有些感慨。
玛雅预言的2012年世界末日,如果真的发生,我也不会奇怪,人类对这个世界做出太多不堪了。
做了对不起自然的事还好,这种过程并没有给我们足够的空间,我们依然禁锢着自己。
所以主角要去自然中寻找自由和真实。
皑皑雪山,林间的清风,沙漠的辽阔还有真切地感受水流的力量。
他说,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坚强,而是感受坚强。
一个人走着,不知道下一步也不惶恐,这才是真的高境界。
他说,我什么都不想要。
但是大米告急的时候,林间动物都不见的时候,春水冲断了他的桥时,那只巨大的熊走过他枯瘦的身躯时,他还会说什么都不想要吗?
大家都是孩子,任性着,追逐者自我。
余老师说,做人不需要太过有个性;然而,我去除了性格中的那一部分,我还成其为我吗?
所以,认真的人才会去固守,固守了才会寂寞。
于是,为了不去时时刻刻体会这种痛感,有人选择离开,有人选择彻底离开。
寂寞是可以杀人的。
好在,他还有一个能够多少体会他心思的妹妹,尽管这种体会中也有犹疑和不彻底,至少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有时候还是在想,如果当时他打了那个电话,如果春水没有冲垮那座桥,接下来他的旅途中会发生什么。
继续行走,然后再有不同的故事?
还是像他许诺的,去找那个老人,那个姑娘?
在路上。
走进荒野,他终于等来春天,却没能走出春天。
生物机体最后的挣扎,惨不忍睹。
他的父亲委顿于地的哭泣,还是让我落泪了。
尽管我看到了他眼中,最后见到的天使之光,尽管他最终不再称自己为“superstramper”……无非是选择,谁知道对错?
选了,自己负责便是了;只是,请给我真实。
微信公众号:shenshike-HK (心是主人身是客) ==看電影譯名,以為是部講野外求生的災難片,結果,居然是野外求死。
囧!
還有的觀后感,說风景很美啊,是部教人熱愛大自然的電影。
囧!
還有的說:看得哭得稀里哗啦。
囧!
現在眼泪都這么不值錢了?
有更多的人,羨慕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潇洒勁、反叛勁,羨慕他能做常人無法做的事,歌頌他是偉大的理想主義者,是了不起的實踐自己理想的先驅者。
我對這類人只有一種建議:別在這里睜著眼說瞎話,站著說話不腰痛,快跟你們的偶像Christopher McCandless一起跑到荒野里去活活餓死吧。
當你們餓成30公斤的尸體被人發現時,自然會有和你們一樣的傻逼同樣地讴歌贊美你們的,而忽略你們瀕死手里還攥著的“SOS”,還在掙扎求生大叫我明白了我不應該這么做。
這群讴歌Christopher McCandless睜眼說瞎話的,為什么不去搜查一下?
不去看看真實事件中發生了什么?
http://en.wikipedia.org/wiki/Christopher_McCandless1992年4月28日,如電影開頭一樣,Gallien將Christopher McCandless在茫茫雪地放下,贈給他一雙膠鞋,二吞拿三明治和一袋玉米片。
之前,Gallien一直在勸阻Christopher McCandless,甚至建議帶他去城里買足夠的設備和供給,Christopher McCandless拒絶並堅持帶著簡易的東西進入荒野。
讴歌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睜眼看一看:你們的偶像,是如此地偏執、草率、無知,無知者無畏!
Christopher McCandless發現了廢棄的巴士,高高興興地住了下來。
他帶了相機,留下宝贵的自拍像。
讴歌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睜眼看一看:你們的偶像,不是要放棄文明,遠離社會,回歸大自然?
看見人類文明的產物何以如此欣喜?
一位堅定的理想主義者如你們所吹噓的不應該徹底摒棄身上的文明?
不光光不使用那巴士,連自己的衣服也要脫光光,手上的設備、供應,雖然簡宜也是文明產物哦,都扔掉。
這做了一半沒做一半的,算什么,哈?!
不是虚伪是什么?
Christopher McCandless帶著10磅米和一枝枪,他以為可以靠打猎為生,他以為可以保存猎物。
結果,他不是好的猎人,也無法保存猎物。
讴歌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睜眼看一看:你們的偶像,是如此愚蠢、狂妄,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低估了野生环境的殘酷。
如電影所拍攝,7月份的時候,Christopher McCandless決定離開那里,結果.被河流所阻撓退回。
讴歌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睜眼看一看:你們的偶像,遠沒你們那么白痴,壓根沒打算為你們所謂的理想獻身!
其實,在離他被阻的4分之一里有一手動渡車可渡過河,他完全可以活命。
但由於他只在加油站拿了一張簡宜地圖,所以沒标出那救命的渡河點。
讴歌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再一次睜眼看一看:你們的偶像,草率和無知。
他以為他去玩迪斯尼公園呢?
在門口拿一張導游簡圖哈?
指南針也不帶。
7月30日,Christopher McCandless寫道:“EXTREMLY WEAK. FAULT OF POT. SEED...”。
讴歌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睜眼看一看:你們的偶像是不是很Enjoy這種极端體驗?
1992年9月6日,俩麋鹿猎人發現了Christopher McCandless在巴士睡袋里的尸體,只有67磅(約30公斤)。
巴士門上貼著紙條:“S.O.S. I need your help. I am injured, near death, and too weak to hike out of here. I am all alone, this is no joke. In the name of God, please remain to save me. I am out collecting berries close by and shall return this evening. Thank you, Chris McCandless. August?”讴歌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睜眼看一看:你們的偶像在求救(不用我翻譯了吧?
),人根本沒打算當烈士,根本沒打算為你們所謂的什么信仰、理想和美好的大自然獻身。
我非常喜歡這部電影,只是受不了導演(或書作者)對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浪漫化、偉大化,更受不了一群睜眼瞎高升到其它高度上去。
很清楚,這只是一起意外,一桩慘剧,一件誰都不想發生的遺憾事件,包括Christopher McCandless他自己。
他不過是想體驗一下某種遠離塵囂的生活,由於自己的無知、狂妄,葬送了性命。
小孩玩火玩出祸,that’s all.自作孽,不可活!
我也非常同情Christopher McCandless,他只是患有青春期精神分裂症而已。
這不是貶他,青春期的人,激素的影響,面對社會中全新地位,人生的轉折點,特別多思多慮,會思考生存的意義、人生的價值等。
如果此人敏於思考,又引導不當,容易偏激,對家人反叛,對社會抵触,做出各種異常舉止,這就是青春期精神分裂症啦。
(一群人居然為一個患有青春期精神分裂症者叫好!
)Christopher McCandless走向死亡的問題在於:1. 自小生活优渥,從來不知道“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2. 他沒有女友,不知道夫妻、戀人“床頭打架床尾和”,有些伴侶吵架就是情趣。
以致童年父母的不和,留下什么創傷。
如果他真的對父母有意見,那他妹妹咋樣呢?
總沒意見吧?
也不理不睬,可見父母給他的創傷可是bullshit;3. 固執、偏執、任性:一路上多少善良的人在開解他?
直到快餓死了,他才悟道:“Happiness is only real when Shared”;4. 天真、愚蠢、無知、狂妄:他喜歡大自然,喜歡遠離塵囂,甚好,但你得起碼有生存能力,除非你不想活了,可他明顯又很想活。
5. 最后一點,也即最重要的一點,他不幸不生在中國,他不幸沒赶上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
一扔他去廣濶天地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估計他啥思想問題都木有了。
這部電影很有意義,發人深省。
遁世隠居的思想無處不在,誘惑很大,每個人面對惱人的生活壓力,恨不得抛下一切,跑到深山老林里去。
這部電影證明:那是不可行的。
人,永遠離不開文明社會,無處逃身。
只有在夾縫里求生,找到折衷方法。
陶潛當年“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時和Christopher McCandless一樣欣喜若狂,不料年老時落到要乞食地步。
想隠居(有限度的)也要強大的經濟基礎啊!
電影還教育我們:珍惜每一粒米,每一種文明成果。
還有地圖和指南針的重要,從今以后,我即便去打酱油也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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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这部片子的过程中,我就在想它的影评应该起个什么名字。
一开始,我想,应该叫“原来我应该去放逐”。
在我还不知道它的结局的时候。
看了一半,我开始看豆瓣的影评,再回过头来看电影,我想,应该叫“我一直都原谅着”。
而最后,我知道,这不是一部关于旅行的电影。
不是在歌颂追求野性或自由。
不是在赞叹沿途的浪漫与美景。
这部片子很无奈。
超级旅行家不是一个驴友。
他其实很不爽。
他一路都在自欺欺人自我安慰。
他并不知道他想要什么。
他只是想要走。
是为逃避。
为自虐。
为报复。
我有时候也很不爽。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能放纵自己去报复。
我曾经看到一个帖子,说一个女孩因为小时候有一个第三者抢走了她爸爸于是她长大后就处心积虑报复了那个女人。
看得我酣畅淋漓大快人心。
然而对于我,那已经是最大的放纵了。
我舍不得。
我根本舍不得报复。
对谁都舍不得。
我有时候就他妈的不明白,为什么我就那么理性。
为什么我就知道一切都是合理的。
为什么我相信所有对于我的伤害都是我应得的。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往西北跑的路上,遇到一个一天到晚在外面跑的大朋友。
他说他老婆也一天到晚在外面跑。
他说他儿子跟外公外婆住。
他说他儿子很独立,才十岁就能一个人坐地铁在穿越整个上海。
我告诉他,就算你儿子很独立,什么都能自己做,但是他心里或许还是希望你们能多陪陪他。
我家从来不开伙,我多少年没有跟我爸妈坐在家里吃过饭。
于是现在有个人给我做饭吃我都会感动好半天。
然而大朋友并不理解。
他说,我儿子会自己做饭啊。
我摇摇头,叹叹气。
我告诉他,我也很独立。
我12岁的时候一个人跑去火车站买了张火车票跑去了另一个城市。
因为我爸妈老吵架于是我就走了。
我已经不记得那时候的确切心情了。
离家出走,为什么呢。
我只知道我并没有打算不回来。
是以为等我回来一切就都会改变了他们就不会吵了?
当然,什么都没有改变。
什么都不会改变。
直到我去上大学,再回来,依然什么都没有改变。
我倒是惊异,为什么我会以为应该有所改变。
电影里,超级旅行家的爸爸妈妈在打架,妈妈大声地喊着,孩子们,快过来!
你爸爸打我了!
你爸爸在打我!
我真不想矫情,我真的早就不想矫情了。
但是这些导演到底想说什么呢。
我看到大年初一一个10岁的孩子一个人关着房门坐在地板上哭泣,哭累了就自己写日记。
房门外的客厅里,是爸爸妈妈高亢的争吵,夹杂着拍桌子砸椅子,嘶喊,斗殴。
持续着,持续着。
在大年初一的夜晚,或许持续到大年初二。
所以呢?
所以我就应该去放逐,就应该离家出走把自己饿死在荒野上?
我很幸福了,我一直对自己说。
至少在大年三十的晚上,我还能跟家人平静地在饭店吃一顿年夜饭。
在那一个夜晚,我看到饭店门外的街上,一个看上去不足5岁的孩子追在一个女人的身后哭喊着“妈妈”。
孩子的身后,是一个沉默的低头匆匆跟着的男人。
孩子的哭声撕心裂肺。
女人突然停下脚步,回头抱起孩子,没有看男人一眼,转身继续快步向前走去。
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幕,那孩子懵懂而悲痛的声音,在1998年除夕,体育场的对面。
为什么。
为什么。
他不能原谅,他一直不能原谅。
否则他不会在别人问到他的家人的时候说他已经没有家人了。
但是,他们到底做了什么呢。
到底有什么是不合理的。
他们爱吵就去吵,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但是你们他妈的为什么不离婚?
或许离了婚,再去建一个家庭,还能让我们看到爱情的存在。
而你们这样牵绊着,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我们每一日每一日,看到人世间最丑陋的谎言与背叛?
还是一生的折磨与伤害?
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人对人要那么坏。
我的父母,他们为什么要对彼此你们坏。
老人说,孩子在父母面前,有时候会变得很残忍。
到底谁更残忍,我不知道。
这世上太多矫情的故事。
女孩发现爸爸有个私生女,于是为爸爸不再那么爱自己大吵大闹。
我想要的是什么。
所谓父亲,一直理所当然地带我跟他的女人以及孩子在一起玩,从小到大,换了一个又一个,一直如此,多么理所当然。
而我要多么的懂事,多么多么的懂事,才能一直客客气气地对待他们,才能在他抛下我,并且在之后告诉我他跟他的女人和她的孩子玩得多开心的时候不歇斯底里。
最矫情的话,我只能说我很累。
因为所有的伤害,我都觉得合理。
我不能矫情,不能流泪,不能放逐,不能报复。
我会离开,我终于是要离开了,离开得远远的。
在这最后一个春节,你们仍然争吵。
而我,看着电视上播放着的那些因为雪灾滞留在火车站回不了家的人们,淡淡地说:你知道吗,明年,或许我就在他们之中。
眼泪,流下。
不是我本意。
但我不会消失。
你们知道吗。
我还是多么地心疼你们。
我不会忘记我离家出走到了另一个城市被人发现后打电话给爸爸那一刻他焦急的声音。
“你就在那里等我,不要走,千万不要走……要走我们一起走,走到北京上海,我们一起,再也不回来了……你一定要等我啊……”我永远记得小学毕业那一年,因为所谓的“划学区”于是妈妈到处求人求了一个暑假才能让我上个好初中。
后来回小学看老师,老师感动地告诉我炎炎的夏天,妈妈天天都在到处为我奔波,甚至曾经看到我妈妈因为找不到关系而一个人坐在我的小学校园里无助地抹眼泪…… 旅行家的妈妈在睡梦中惊醒,苍老了的爸爸哭倒在马路上。
你们知道我再不会这样。
我一直原谅,我真的一直都原谅。
没有仇恨。
才会有爱。
但你们哪里理解呢。
其实我知道,你们是爱我的,是不是。
你们尽力了。
你们是不是也知道,我是爱你们的。
我走到哪里,都尽力,不让你们担心。
我尽力。
矫情到不行的典型的生活在天堂,却硬要装逼让人觉得他很苦行僧似的富二代。
和那些现形记电视节目一样假到不行。
完美的自然环境,毫无污染,有清洁淡水喝,你敢来中国吗?
给你喝一口三鹿奶试试?
美墨边境偷渡只需要跳上一个“刚好开着门”的货运火车这么简单??
那墨西哥人不是全部都移民美国了?
一路上碰到的全是好人?
照顾他,给他工作,甚至还有美女白送?
甚至流浪到墨西哥也没碰到贩毒集团?
美国真那么美好的话为什么那么多人失业?
能再假点吗?
电影中提到他在野外打猎7周以上,就算他枪法神准一天打3枪就是3顿饭,猎枪子弹大约5刀1发,也就是说7周他起码打掉了750刀,对于普通的美国底层收入来说,一个月1000刀差不多是全部收入,这么奢侈的“露营”还敢说自己不需要钱,还很装逼得烧掉钱?
人口少,所以可以随意在农场找到工作?
人家还正常付你工资?
还能随意就挣出钱来买皮划艇?
你来中国做一下小煤窑农民工试一试啊?
看看人家会不会正常付你工资?
去一下第三世界国家看看你能不能挣出一个皮划艇?
这就是典型的美国荒废的一代,因为2战那代人赚钱赚得太多了,所以他们的孩子都是糖罐里长大的,根本不懂人间疾苦,没见过战争没饿过肚子,于是觉得流浪很潇洒,人就是这样的动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前辈人包括男主鄙视的父母给创造的美好自由安乐的国度,把这种傻比熊孩子宠坏了,就以父母吵架为借口号称自己受了虚假家庭的虐待,真心就是无病呻吟,你生在中国农村靠卖孩子为生的父母家庭试试?
看看你还恨不恨你父母。
电影里还拍到他挂着一个戳洞的桶来洗澡,感觉好像很艰苦很wild,我真想说,我们小时候都这么洗过澡还觉得很高大上好吗????
这也正是为什么中国现在越来越强大,而美国在走下坡路,因为中国70后80后都是看着国家从落后到强大,知道落后挨打的痛苦,而美国这颓废的一代人根本不懂国家不强大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如果一个国家都是这种不思进取,不搞生产发明,不产出任何价值的人,你可以想象一下这个国家的经济国力会如何发展。
改编自一部真实传记《阿拉斯加之死》讲述一个美国大学毕业生背弃文明社会,放弃一切孤身走进蛮荒的阿拉斯加,过着原始的生活,最后死在那里的真实故事,比任何小说或者故事都要真实,让人震撼,让人反思,让人觉醒。
从13号到21号,看了5遍多的片子,是的,一周的时间几乎都在看这个片子,这部惊心动魄但异常真实的片子,就算再高明的作家或者编剧大师,都编不出这样一个完美的故事,因为它真实,真实地让人害怕。
我被这个故事彻底震撼了,虽然有人说原著比电影要好,我没有看过原著,但通过电影这个媒介,我可及主人公感受的那些真实,这一周,恍如隔世,我沉浸在这个故事里,不,真相里,它比我曾经受触动的很多话语都要震撼,因为它真实。
我愿意用这一周的时间去祭奠它,祭奠那个主人公克里斯多夫。
我愿意与他一起分享他的感悟和觉醒,我愿意和这部《阿拉斯加之死》的传记作者一起分享这种共鸣,我更愿意用这篇6000多字的文与所有看过电影或书的朋友一起分享这种快乐,这近乎疯狂的快乐,是的,正如克里斯多夫死前写下的那句:“真正的幸福在分享之中”。。。
(严重剧透,谢谢阅读) 亲手剥掉那张文明之皮 不想去说这部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到底告诉我们多少生活的真相,真理和爱等等的道理,道理说得再多不如亲身经历一次的感悟来得要深 正如这个愤世嫉俗的alex,在他所推崇的卢梭等等人类文明哺育的思想精英的至理名言的鼓舞下反叛社会,独自一人,走入不为人知的荒野.他所要找寻的不过一个真相,一个生活的真相.如果有精神追求的人,大多会如他一样去努力探寻,而他却将整个人生,整个生活都投入到对这个真相的寻找之中 他可以脱去那虚伪的文明的教条的皮--学士服,他可以丢掉只能在人造的地方爬行的工业文明的伟大产物--汽车,他甚至可以烧掉现代社会价值体现最权威的东西--钞票.为了回归自然,重拾野性,他要做的太多太多.总之,他要一层层剥掉从他认知开始,不,是从他成为人类文明的受精卵开始,这个庞大的文明机器给他层层叠加的那张所谓"文明之皮". 细细剥来,却是那一层层虚伪的皮,人类社会最大的讽刺就在于这个建立在自然之上的"虚伪性".掩盖自然,构筑文明,还有比这更虚伪的事情么? 人通过逃避自然的威胁而聚集起来,将文明层层堆积,最后反倒自然成为濒临灭绝和难以生存的"物种".人类用尽一切努力征服自然,将自然赶向边缘的角落,在高密度的都市和摩天大楼里生存的人们,早已忘却了自然,那个随着人类文明的膨胀而步步倒退的自然.那个曾经自在的自然. 战胜了自然,人就真得幸福了么?人类不过是在重构另一个更加残酷的自然,更加冰冷的自然--社会!钢铁水泥的丛林,工业污染的河流,拥挤而狭小的城市峡谷,人们在文明之皮的掩盖下,却便得更加贪婪,更加兽性.兽的兽性是以果腹为极限,而人的兽性却没有极限.除了果腹,人要干的还有太多太多.不过话又说回来,人类何时战胜得了自然? 荒野中的废弃巴士,工业都市中的残余绿地,哪个更美,还真难回答. 分享,alex临死之前写下的最后一句日记,分享才是真正的快乐.分享与家人的快乐?分享与人群的快乐?分享与社会的快乐?分享与自然的快乐?分享...... alex的出逃,算是现代社会的一种自然回归的呼声吧,这无疑是当下可怜的人们挂在嘴边的一种时髦潮流.但这个身体力行回归自然的人,在1992年,在那个荒野中的废弃巴士里终结了自我的人,要伟大的多,无疑,他的感悟是无与伦比的真实. 真 相 〇 真正的英雄 这个片子把alex在拉斯维加斯的最后那段完全脱离社会的生活和他之前的社会生活穿插起来,毕业以后那段四处流浪的日子,我想是alex真正与社会决裂的过程,渐渐远离城市,远离故乡,来到农场,来到盐湖城的盐碱地,来到游牧嬉皮士的聚集地,那些城市间的边缘地,依然有人的气息,只是趋于一种更加原始更加自由的生活方式,他便是在这过度之中努力褪去”文明的皮”,包括在牧场和人打听野外生存的知识,如何处理熏肉等等,他脑子里唯一的事情就是”into the wild”.就算在这途中,动人的女孩用身体也未能挑逗他的欲望而让他停顿下来,还有盐湖城的老人,用慈父的爱感化他,也未能让他成为他的孙子而重新回到人的家庭结构中来.正如开始,alex的妹妹述说的”他一直是一个对自我道德很苛刻的人”.他的确生来就是个叛逆的清教徒.他的结局是必然的. 可以说他的家庭不和自童年就对他造成的难以磨灭的伤,但他却不同于有更多同样家庭同样遭遇的孩子一样自甘堕落,相反,他在学校的成绩极佳,而且论文课题大多是关注非洲问题之类的颇有人文关怀精神的一类.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除了对虚伪的学校文化和家庭文化的不屑,他没有做过任何不良的事情.他一定是蓄谋很久了.他要逃,他要逃避这个虚伪的文明社会.片子一开始便是他刚到达阿拉斯加的情景,当他欣喜若狂地发现了一辆废弃的空巴士,并且发现曾经有人也于此居住过,他攀上车顶,对四周的森林和狂野大喊“is everybody here?”,然后自己作答“Guess not”.我相信他这一刻是人生中最自由的时刻了,他终于相信自己完全脱离了文明.之后学着狼叫,他开始尝试召唤着他的野性,那些自然中的真相,被文明遮蔽的真相. 他写日记,他在板上刻上名字和纪念日,他或许是出于兴奋,或许也是想给那些被远离的人们留下一点信息,留下一个褪去”文明之皮”的英雄,敢于与文明社会做最后的抗争的觉醒的英雄. 〇 车-工业文明的象征物 这个片子里有个非常重要的道具—汽车,这个工业文明社会的象征物.无论是alex之前的那辆小黄破车,还是嬉皮士的房车,或者是牧场的小麦收割车,更或是他最后时光里的那辆废弃的巴士车,都是车.车,延伸了工业文明,像流感或者病毒,四处传播.车,让文明发展,让文明复杂,让文明疯狂.车(机器)的文化是工业文明的集中体现.哪怕阿拉斯加的无人区,居然还有一辆废弃的巴士,如同自然中一个永久存在的坏死的生锈的疮疤,如同那些荒原中废弃的不为人知的古老文明的残骸.这辆巴士便是现代工业文明将成为另一个残骸的先兆吧.最讽刺的是,当大学毕业典礼结束,alex居然让妹妹开着自己的车去见父母,并且在父亲提出奖励他一辆新车的时候与父亲发生争执.无疑地,父亲的这一举动让他觉得可笑之极,愤怒之极,他早已有了摆脱文明的冲动,他迟早要扔掉那辆车,甚至那个车牌.车对他来说不但毫无意义,更是一种文明的侮辱.所以在一个泥石流过后,他终于可以扔掉陷在泥沼中的车,扔掉车牌,还烧掉了钞票,这段实在是过瘾.他不需要车,他只要徒步,他不要父亲提供的任何东西,他已经开始筹划着与这个家庭决裂,与这个社会决裂.正如他不怕伤害他唯一可以信任的妹妹,正如她妹妹的独白中说他太了解她了,借他妹妹之口,说出了”他要找回自我存在的真实感”这个出逃的动机.人在离开的时候最牵挂的无非是个情字,alex这样的了断是如此的干脆,毁掉了标识,毁掉了身份,毁掉了踪迹,毁掉一切文明的痕迹.这便是他的伟大之处!!! 〇 挑战极限 超级浪人Alexander,诞生于1990年7月 当他在亚利桑那州的一个洗手间用垃圾桶里的口红在镜子上写下这段字的时候,他相信,他已经重生了.他赋予了他自己重生的权利. “大海唯一的礼物就是它无情的海浪 它会给人带来感受坚强的机会 虽然现在我对大海知之甚少 但我知道那是它存在的方式 也知道它对生命的重要 不一定真得坚强,但要感受坚强 至少去衡量自己一次 至少在人类最古老的环境中去寻找一次自我 独自面对麻木的石头 只用自己的手和大脑来拯救自我” 在加利福尼亚的海浪里,他又一次坚定了他所追寻的自我存在的真正涵义,他需要在此生衡量自己一次,哪怕一次,就足够了。
当然,海边的浪还不够具有危险性,他选择了漂流.在科罗拉多大峡谷漂游。
在那个利欲熏心的皮划艇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知他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得等上12年才能申请上一个漂流的资格,要么就交2000美元.好不容易摆脱了文明社会不过想去激流里划一趟船,居然也有如此荒唐的交易,去他的交易,去他的规则,去他的头盔,他居然在没有头盔没有任何漂流经验的情况下漂了很久.确实,要有不怕死的精神,才能在蛮荒自然中幸存,我想他是在一次次培养,不,是重拾一种适应自然的能力,那个文明人类早已退化的能力.于是他便乘着那小独木舟一直漂游南下,甚至穿过morelos大坝的泄洪沟进入墨西哥 原著《阿拉斯加之死》中有一段,那是克里斯写给旅途中相遇的80岁老先生的话。
“这么多人活得不快乐,却不主动改变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受到安全、服从、保守主义的生活制约...其实安全的未来最伤害人心中冒险的灵魂。
人的灵魂中,最基本的核心是他对冒险的热忱。
” 无论是向身体极限挑战,还是向精神极限挑战,人如果放弃了这种最珍贵的才能,而变得困顿麻木,那将是人生最大的遗憾了 〇 文明恐惧症 当alex 拔了一夜的火车,第二天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当他钻出火车站围墙的刹那,他知道,他又回到了文明之中,四周是钢铁玻璃的现代主义的城市景象。
他一脸茫然,所有旅行的快感荡然无存,好像是进入了一个噩梦而不是从梦中醒来。
当然我们可以认为他一直在“梦游”,完全活在逃避文明的假象空白中,而我们呢?
不也是一个个梦游者么,在文明堆砌的幻象中游离不定。
谁迷失了自我,谁在找寻。
Alex好像是患上了文明恐惧症,而这种恐惧恰恰来自文明本身。
他惧怕文明,他憎恨社会,他在人群中眩晕,而我们却在文明中习以为常地生活,麻木不仁地生活,文明给予我们什么,我们便接受什么,从来都不曾做过反思和选择。
这是我们丧失了自然野性和本能天性之后,取而代之的所谓文明性,区别与动物的绝对优势。
文明培育了我们,还是我们培育了文明?
是自然远离了我们,还是我们远离了自然?
总之,我们人类已经完全脱离了那个自在的自然,而自我满足地文明下去。
正如片曲Eddie Vedder唱到的“社会,你是疯狂的温床,我希望没有我的时候你不会孤单”。
alex他所做的无非是在找寻文明遮盖的真相,人存在的真相。
谁能活的如此哲学,用身体力行的方式去揭示人的本质。
哲学家无法摆脱社会和文明,就算是在做一种反思,那也是不彻底的。
看来只有alex和那些隐居闭关的修行者们是在用最真诚的方式面对自然,去找寻迷失已久的人的本质。
alex是清教徒还是苦行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去全身心地感悟,无论那路是否看到尽头,至少他敢于做了,哪怕“衡量自己一次”。
甚至在收容所他还询问如果办理身份证,但在夜晚的混乱街道和餐馆里那些虚伪的笑容中,他立刻放弃了收容所的床铺,又去拔了另一辆火车。
而在警察局理偶然看到电视里布什的一句发言“世界不会等你”,他又一次意识到,他不能懈怠,不能放弃这唯一的机会,虽然在那一夜会被恶棍一样的警察拖下火车,打得头破血流,他义无反顾地向着伟大的阿拉斯加迈进。
〇 本能的缺席 “big game ,very big game” ,当alex在阿拉斯加的荒野射杀了平生最大的一只猎物――一只驯鹿后,他飞快地跑回巴士车并兴奋地在日记中写下这句,那是一种原初的激动,可以想象当初的野蛮人当捕获到一只大猎物时也会有如此的激动,这激动的本能的,是由饥饿产的激动,是由本能产生的激动,这比买乐透中头奖或是捡到颗钻石戒指的激动要来得更加真实。
当他用匕首割开那个庞然大物的喉管,剖开它的胸膛,捧出那一颗人头样硕大而滚热的心脏,他此刻真是还原到自然之中了。
他捧着那颗心脏,走到荒野中,像是在祈祷,更像是在祭祀,祭祀文明,祭祀自然。
他费力地捧着硕大的鹿头,捧着肢解的躯干到河边,想用农场大叔传授的做熏肉的方法把猎物风干。
一定是在为日后储备粮食吧,在这个蛮荒的阿拉斯加,刚刚摆脱文明重拾野性的alex,一定活得很艰难,和其它生物一样艰难。
在这里,他甚至丧失了人的优势,那些文明的优势在自然中一文不值,虽然人的智商高过所有的动物,但一个独自面对自然的人,一个社会的人失掉的恰恰是适应自然的本能。
最终,他没能足够快地处理掉那些肉,而让苍蝇在上面下了卵,结果不多时熏肉都腐败爬满了蛆虫。
他发疯似地扒开覆盖的苔藓,掏出那些腐败的熏肉。
也许射杀猎物之后他不该跑回巴士去记下那句话,也许他不该捧着心脏去祭祀,也许他不该在没有处理完猎物之前去河里清洗沾满血迹的身体,也许他该像一头真正的野兽,直截了当地咬上去,大吃一顿生肉,然后把余下的拖回窝里,可惜,他是人。
这就是文明的代价,人已经不能脱离赖以生存的文明和社会独自在自然中过活。
他只有把那些肉,留给饥饿的狼和鹰,眼睁睁地看着它们饱餐一顿,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做回野蛮动物了。
他也只能在野兽饱餐散去,坐在那个猎物的坟前,一个他用木棍竖的十字架前独自悲哀。
正如他之后在日记中写道:“我感受到了自然的力量,它并不偏向于袒护人类,这个地方野蛮而未开化,那些比我更贴近荒野和动物的人才适合在此生存。
” 〇 绝望 “我曾经历了许许多多,现在,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是幸福,在乡下恬静的隐居,尽可能对人们做些简单而有用的善事,尽管那些人们并不习惯我为他们做了这些,做一份真正有用的工作,最后休息,享受大自然,读书,听音乐,爱周围的每一个人。
这就是我对幸福的诠释。
在这些之上,有你为伴,也许还有我们的孩子,一个男人还能再渴望些什么呢?
” ―― Leo Tolstoy 《Family Happiness》 在读完托尔斯泰《家庭幸福》的这段,他好像突然觉悟了,他知道了些什么,无论是什么那感受一定是至深的,以至于他在这1年多的漂泊直至阿拉斯加的这几个月里,他第一次有了回家的念头,于是他收拾起了他的行装。
冰雪早已融化,树木更加茂盛,那些猫头鹰依旧安静地蹲在书上,可是,来时干涸的河床,此时却波涛汹涌,成了激流。
看着对岸树杈上那个来时他做的记号,那顶嬉皮士阿姨亲手为他织的毛线帽依旧悬在那里,可是,已经没有了来时的路。
他茫然,他想过河,他失足跌入水中,险些被激流冲走,那河太急,一定是游不过的。
他没有退路了,他只能再回到神奇巴士那去。
那天好大的雨,走到巴士天已经黑了,他放下包袱,最后在日记里写下了“Rained in – lonely,scared”。
这一天的遭遇我想是他第二次的绝望,在那只驯鹿腐烂后的绝望之后更大的绝望――没有归途。。。
〇 觉醒 “When you forgive,you love. And when you love,God’s light shines on you..” 当在沙丘上告别那个80多岁的老者时,老者说了这段话“当你原谅的时候,你就会爱,当你爱的时候,神的光芒就会照亮你”之后,alex却用了句“holy shit”调侃,或许是掩盖那离别的悲伤吧,他那时想必还沉浸在阿拉斯加的疯狂梦想之中。
他无法原谅他的父母,他无法原谅他的过去,他无法原谅更多,他需要回归自然,逃避那个万恶的文明社会。
他甚至可以拒绝爱,是的,他丢下他唯一可亲的妹妹,他错过了美丽动人的tracy,他拒绝了想收养他的80岁老翁,他已走的太远,他错过了爱他的人,他错过了爱,他错过了幸福,这个他一直在追寻的东西。
“Where are the fucking animals now?I’m hungry!I’m fucking hungry! I’m fucking hungry!......” 食物短缺是如此让人发狂,没有任何可吃的,他只能通过那有限的野外植物的书籍去找些植物的根茎,却误食了有毒的野生豌豆,这个致命的错误让他最终丧命,这样的结局,对于一个缺乏野外生存经验,不带地图就进阿拉斯加的年轻人来说,似乎是注定的。
当他身体突然不适,如同那本书上描述的症状:全身麻痹,毒素扩散导致恶心、呕吐。。。
如果不接受治疗,会导致厌食而死。
死的是这么荒唐,这么不值,就因为错误判断了野生豌豆的纹理。
“第100天,我做到了,但生命却是最微弱的状态。。。。。。
”。
此时的他骨瘦如柴,脸色煞白,犹如受难的耶酥。
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了,去打了最后一桶水,甚至遇到的大棕熊都误以为他不是活物。
此时,他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时候到了。
他摇摇晃晃地拿起笔,戴上眼睛,在一本书的中间写下了:“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之后他落泪,他擦拭身体,他穿戴好衣服,他钻进他妈妈亲手缝制的睡袋,他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准备好好地迎接死亡。
他仰望窗外,直视太阳,无数濒死案例揭示,人在死亡的时候,生前的一切会如电影般在眼前快速略过,影片也到这个时候也是插入了他投入到他父母的怀抱,他由死亡的痛苦一下看到光明,眼角滑出一滴幸福的泪后,他停止了呼吸。
在巴士里他留下了最后一个“告示牌”,写着 “我已度过了快乐的一生,感谢主。
再会,愿主保佑你们!” ——克里斯多夫-约翰逊-麦克肯多斯” “I have had a happy life and thank the lord. Goodbye and may God bless all!” ——Christopher Johnson mccandless 我想他并不是把一切归咎为狭义的上帝,而是他真正感悟到的那个神秘而饱含智慧和爱的真相。
他用尽了所有代价最后明白的,就是“真正的幸福在于分享之中”这个我们听得已经麻木的道理,正如我们听过其它类似而且都已经索然无味的道理一样,被我们所忽视的常常是真相,却需要绕一个大弯才能明白,文明不该反思自己么?
文明对于它的子民的教育是否产生了问题,人们接受文明,人们却远离真相,逃避真相,无论一生将如何度过,如果觉悟得尽可能早一些,幸福便不会如此难寻了。
至2.21.2008 于巴黎 ------------------------------------------------- 电影原声里最喜欢society那句 society, you’re a crazy br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society全歌词献上 It’s a mystery to me we have a greed with which we have agreed You think you have to want more than you need until you have it all you won’t be free society, you’re a crazy br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When you want more than you have you think you need and when you think more than you want your thoughts begin to bleed I think I need to find a bigger place ‘cos when you have more than you think you need more space society, you’re a crazy br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society, crazy ind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there’s those thinking more or less, less is more but if less is more, then how you keeping score? Means for every point you make, your level drops kinda like its starting from the top you can’t do that… society, you’re a crazy br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society, crazy ind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society, have mercy on me I hope you’re not angry if I disagree society, crazy indeed I hope you’re not lonely without me
不能从一个人荒诞而死的故事中领悟出美吧?
同样是出于热爱自然结果把自己整得半死不活的题材,还是喜欢《127小时》,那断手男至少反省过自己的自私与自大。人可以理想主义,但理想到极端,你亲人都死绝也就罢了,不然真是见了鬼了。
《你喜欢阿基考里斯马基吗》远子的小说里面,男主毕业唯独留下《荒野生存》的碟片,显然,逃避既可耻,也无用。提供隐匿的场所是所有花园存在的唯一意义。
我说家庭与责任是我迟迟未能上路的理由,我说追求自由享受自我是你以为的幸福,天伦之乐社会身份是我需要的生活;如果你说那只是一个胆小鬼用来逃避的借口,那我也将坦然接受。可是请你不要嘲笑,因为那本是支撑一个向往自由却被羁绊的人在这俗世里无奈又虚弱地生存下去的唯一借口
电影时间太长鸟,而且并没感动到我。但是……Emile同学长的颇有些像River,我看《狗镇之王》时就这么觉得了。 还是更喜欢他原先的和Ryan一起演的《imaginary heroes》
原野、森林、瀑布、塌方、雪山。。。我怀念的和憧憬的都在其中,但是看不透“受”蕴,为了那些文字和forgive-love的信念多给一星……ps还是群众说的好:出门必备《本草纲目》!
有人说旅行是对现实的逃避,但所谓的现实又何尝不是对梦想的逃避呢?It's all your choice.
我可以理解那些放下一切去环游世界的想法, 抛开一切走入一个未知的世界貌似很勇敢, 但实际上一声不吭离开养育了自己的父母的自私, 身无分文以为这样才是更自在生活的自大, 我实在无法欣赏. 如果大好的24岁住在废弃的巴士过着野人的生活最后曝尸在荒野就是所谓的找到了人生的真谛, 那我算是白活了..
主角就是嘬死,是一个完全不懂得家庭义务不承担社会责任无法自己排解心理压力的废物,是一个完全没有基本野外生存能力的白痴,白白浪费我两个小时的宝贵时间来看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愤青大白猪的2B嘬死经过,如果主角不死我都想死了。
晕,这种传记的我咋就看不懂~~
如果有幸福的家庭,有爱人,仍然要选择逃离呢?像《碧海蓝天》,像《然情岁月》,像影响片中提到的杰克伦敦小说《荒野的呼喊》中的巴克。最终克里斯托弗并没有成为人类中的异数,他还是渴望回归,渴望分享,从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影片的力量。
“快乐拿出来分享,才是真正的快乐”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 “克里斯知道我爱他足够深,深到可以忍受没有他的消息” 当你终于厌倦了用惩罚自己来惩罚爱你的人,也许应该明白活着并不需要一种主义,不需要一种世界观,只需要找到你的方法论。“To forgive is to love,to love is to live”
每个人心底原始的渴望,into the wild,让生活充满冒险。既是一种远方,也是一种归属。人生,因千百种而精彩。
当你决定上路的时候就等于开出了一份两年期的遗愿清单,你自己觉得值就值吧反正我觉得不值。配乐一流。 @2011-05-21 20:11:13
西恩潘第一次拍片,不算老练,不过主题实在选的太好了,总体效果也不错。影片的分章有点鸡肋,如果不点睛的话,其实没什么必要;主角死的太快,其实可以铺垫一下;可以看出想对老中青三代有所启示,但是分布不均,效果不明。但是一切都在那句“朝闻道,夕死可矣”之后满血复活了。可以进爹的TOP10
不理解。本片只能做风景片看。赞同下面那片影评,不理解这样的价值观。
大山里长大的我,始终无法理解城市人的登山探险行为,我们山里人,从来不在深山过夜,吃饱了没事挑战大山就是作死,是缺乏对大山起码的敬畏,所以电影一开头,我就想把男主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一铲子拍死,用旅游来逃离自己的痛苦,没问题,但别打着爱自然的旗号,自然不需要你爱,自然需要你尊重
有钱人真是闲得蛋疼。P大点事就逃避社会流浪世界去了?
是选择像克里斯一样还是像那对嬉皮士伴侣一样,这是个问题。孤独与陪伴该如何抉择。你是否足够强大到去冒险,不管不顾,甚至夸张到隐姓埋名远走高飞做超级流浪者。其实只要清醒纯粹而潇洒自由的去面对一切也许就够了。旅途的神奇在于未知的相遇。配乐不错。没想到是西恩潘拍的。
假如爹娘不用我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