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漫步

A Walk in the Woods,别跟山过不去(台),偏跟山过不去

主演:罗伯特·雷德福,尼克·诺特,艾玛·汤普森,玛丽·斯汀伯根,尼克·奥弗曼,克里斯汀·沙尔,R.基斯·哈里斯,Randall Newsome,海莉·洛维特,林德·爱德华,德里克.克朗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15

《林中漫步》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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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漫步》长篇影评

 1 ) 野外徒步是美国和城市化精神的一部分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侨居英国三十年的作家回美国,被人讽刺忘本,希望通过徒步阿巴拉契亚山小径(the Appalachian Trail)来了解美国,进行自己的寻根之旅。

影片讲的比较简单,选择了旅途中的几个事件讲述,有一些风光拍摄,但总体平淡,除了主角是两个年过60的老人略显亮点。

让我写下这篇评论的是,影片中的the Appalachian Trail全长2000多英里(也就是3000多公里),是国家级的步行道。

在美国旅行期间,无论是在居住处附近,还是国家公园里,到处都能看到这种Trail,不只是在路边看到,而是非常郑重的在地图上清晰标注和建议,甚至有些公园非Trail根本无法体会到其美妙之处。

当时就感概这种不起眼的Trail网络可能才是美国旅行的灵魂组成。

后来查资料,才知道美国甚至有国家级的风景步道,等级跟风靡全球的国家公园一样(据说目前美国有11条这种国家级步道,要知道美国国家公园也才59个)。

这在影片中得到了印证。

可惜影片对此并无强调,只是一句话带过了,或许是觉得美国观众都能理解?

论Trail运动爱好的起源,可能已经无从考察了,但我猜想可能跟约翰-缪尔有很大关系。

这位特立独行的荒野之子影响了太多人,无论是国家公园之父、现代自然环境保护运动的创始人等光环,还是其流行畅销至今的诸多书籍(美国国家公园纪念品店中很多都是关于的书,我前端时间给女儿读的《我的青少年生活》也是他的自传),都让他在很多很多人视其为楷模。

这在影片中,主角随口引用他的一句话就可以看出。

再回来看中国的情况。

其实类似运动爱好也日益普及,从各种“古道”的被发掘和热门、到各种山脉的徒步指南,虽然还没有形成美国那样的政府级推动,但在民间确实高潮迭起。

从数里到数十里,甚至数百里(比如玄奘之路最近就特别受推崇),徒步道正越来越受到苦逼郁闷的都市的新追求。

这应该是城市化带来的效应之一,美国估计也是如此。

 2 ) 只要行走,就会有相遇

人生是一场永不结束的冒险,只要行走就会有美好的相遇。

《偏跟山过不去》书还没看完,先补看了电影《林中漫步》。

电影和书里布莱森的文字相比,少了很多想象力,因为事先就知道故事,所以电影的情节略显平淡。

但胜在画面和配乐很美,也尽量保留了书里的一些精妙对话,既有英式的幽默也有美式的搞笑,两个夕阳红老头边回忆边走完了重峦叠嶂间的阿巴拉契亚小道-全球最长的山间小道。

两个暮年老人走完这条山道固然了不起,但这一路两人的回忆更像是重温人生这条长道。

无论是貌似拥有全部的人生赢家布莱森,还是一生混乱潦倒的卡茨,在每一个关键的人生路口,都面临着同样的疑惑和困顿,直面并继续走下去是解决的唯一方案吧。

艺术的魅力很神奇,若这些旅行的轨迹,生活的细节,没有文字描述和影像的记录,大概也都是平淡无奇的。

但一旦把具象的发生过的事,重新用文字去描述和思考,用影像去重温,再平淡枯燥的故事就会被一层光晕重新包裹,从而温暖更多的人。

就像项飙在新书《把自己作为方法》里所说:“我们关心的是世界,并不仅仅是自己,把个人的经历问题化,是一个了解世界的开始。

”在《偏跟山过不去》里,和山过不去也好,还是和某一种生活过不去也罢,从过不去到最终过去,就是一个厘清自己,理解他人的过程。

而且,我们知道,一切都会过去。

 3 ) 关于熊的问题

假期最后一天,看了A Walk in the Woods的改编电影《林中漫步》。

有些电影是不适合先看完书再去看的,像把甘蔗渣再嚼一遍那么无趣。

从文字中看到的森林总是比摄影机镜头装下的更宏大无边,作者花大量篇幅夹叙的美国东部自然史、社会史也很难在短短的电影台词中传达。

  一个有趣的改编是作者在书里一直又害怕又默默期待着遇到熊。

  在书里,他买了一本防熊手册,手册里专家说遇到熊千万不要跑,要大吼大叫,勇于跟熊对抗,被他吐槽说你行你上啊,反正我是要跑的。

然后在书的最后几章,他终于在夜晚宿营时遇到了熊。

他和同伴找了半天瑞士军刀没找到,只能握着指甲剪瑟瑟发抖……好几页惊心动魄的心理描写之后,熊,高冷而不屑地,默默转头走了……  在电影里,他们是这样的:

然后我忽然想起一个月前去附近hiking时看到的告示:

遇到美洲狮,要努力表现得比它更猛!

如果它攻击你就打回去!

看来,从1996年到2019年,专家的观点还是很一致的嘛。

 4 ) 《林中漫步》

很久以前,一个无聊的下午,无意中打开了这部电影《林中漫步》,本没有抱太大期望,结果却出乎意料。

这是一部平淡又温馨的电影,整体的基调是慢慢的,缓缓的,很舒服。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ryson,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三千多公里的山林小路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的年少小伙伴一—Kates 愿意陪着他冒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摘自豆辦)但不管行不行,他们开始了。

就像所有的旅行一样,同行者会碰到各种突发情况一一他们得面对年轻人不解的目光、碰到一个古怪、爱挑剔的话唠、不慎落水、露营中遭遇灰熊、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有时天公不作美,突然下雨下雪、投宿时还可能只有不干净的床位.他们没有想过放弃,但是Kates想过偷懒一—租车旅行,然后 Bryson制止了他哈哈哈。

如果开车走完这段路,那将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他们继续徒步旅行。

真正地见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影中最震撼我的一幕,是他们边向前走边争吵拌嘴,然后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疊嶂,顿时两人都闭了嘴,镜头拉远,只剩下渺小的人与壮阔的山。

电影的最后,两人不慎坠山,所幸山下不是悬崖,几米之下有岩石拖住了他们,但他们还是被吓得不轻。

那个晚上,他们聊了很多,最后他们决定回家。

第二天早上,路过的年轻人拉了他们上来,然后他们坐着车,回家了。

其实,这个结局很让我惊讶,因为,一般的电影,肯定会让他们走完的,可是这对老人却只走了一半不到,便回家了,因为他们想家了。

但我并不觉得很遗憾或者失望,正如Kates 所说的:“我们经历了夏天的炎热早春的风雪,我们走到脚底流血,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看完这部电影,既被影中的自然美景所打动,也被两位老人的友谊所触动。

希望等我老了,也有这样的伙伴,能陪我去,徒步旅行。

 5 ) A Walk In The Woods

I appreciate the friendship. Even they have totally different life experience, family backgroud, knowledge level, or living way. But the most lucky thing is that when you want to do something, I also want to go, and when you want to say something, I am willing to listen. 尽管生活经历、家庭背景、知识水平、生活方式截然不同。

一个移居英国10多年,以写作为生,天文地理信手拈来,家庭美满三代同堂;一个纵情声色犬马,酗过酒坐过牢,多情浪子单身独居。

难得的是你想做的事我正好愿意相随,你想说话时我正好愿意倾听。

 6 ) 未完成的徒步

We are not most people.为什么看这部电影?

《蒲公英醇夏》中关于小镇,风光,夏天的描述让我觉得必须看点真实的景色帮助想象。

最完美的睡眠往往发生在艰苦的长途跋涉之后,特别是你已经六十几。

《林中漫步》很真实,风景是真的普通,两位演员是真的累,中途想放弃也是真的,但是当他们一起走上最高处,眺望远处,无限风光在脚下,史蒂文跟布莱森坦白自己这辈子都喜欢喝酒,好像生活幸福感为零,生命出现一片空白,只有酒精才能填满。

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7 ) 去旅行吧

今天看了林中漫步,突然想写点什么,注册了这个全新的账号,可以放心吐槽下,以往读书时代有写日记,QQ空间啥的也有记录,但是日记这东西吧就是写了后感觉过段时间看看发现当时怎么那么弱智矫情啥的,所以好多年都没咋写了,年龄大了,发现没几个可以吐槽的人,就注册个树洞吧。

这电影翻译成临终漫步貌似也行啊,老头比尔参加了葬礼被主持人刺激下想来个不一样的老年生活,打算来个说走就走的徒步穿越森林?

本打算独自前往结果他妻子打印各种可怕旅行事件给他看,这个我深有体会,每次想去旅行但是没人陪,加上微博经常刷到各种女生外出遭遇歹徒身亡的事件,死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歹徒做不到,让我深深的对一个人旅行外出感到恐惧,比尔很幸运他呼叫了自己的每个小伙伴,结果有个不请自来的胖家伙和他一起结伴而行,貌似这老胖子是个残疾,不然为什么脱裤子那里他穿长筒袜,为了掩盖假肢,这对临时拼凑的好基友社会地位也落差很大啊,比尔是名作家,家庭美满,儿孙满堂,胖子好像没成家混的很惨,途中一起经历了走不动,不服老逞强过河掉下水,遇见其他徒步者,那女的唠叨的很,两人还经历了搞笑的艳遇,一棵因为时间要老死的大树,遇见大雪,遇见熊,掉下土坡,一起看星星,一起聊天谈论分开的生活,一起回忆年轻的时候事情,之前因为旅途辛苦想要租车回家,比尔坚持不乘车,在土坡下看星星后两人开始想家了,上来后就租车回家了,一半的路程都没走完,比尔遗憾还没看那什么山,胖子说我们走过春夏秋冬了,这大概就足够了,想家就回去吧,折腾够了回归家庭是旅行的答案?

体会不了啥高深的旅行的意义。

电影有三个地方笑出声,一是胖子住上铺结果床断了掉在比尔身上,二是比尔怕横穿马路走桥下陷入泥泞狼狈回旅馆,三是胖子 艳遇的女人老公拿枪找上门来两人 同步一起把背包扔出窗外,真的很搞笑。

印象最深的镜头是两人吵架吵着吵着就看到前方一大片开阔的森林,那镜头爽啊,好美,在里面,人类好渺小。

想起去年和好友去华山看到美景,也是这样。

回到家后比尔收到胖子寄来的明信片,接下来会做什么呢?

感觉他们还会开始大冒险。

年龄大了无法走完全程是遗憾也不是遗憾,昨天看了王德顺拍的那个视频,这么老了还一身肌肉,厉害啊,没有什么能阻止你去实现梦想,除开你自己。

还是很害怕一个人出去旅游,但是我真的想出去看看,等明年减肥成功体力变好些的时候开始吧,还怕一个人那先从跟团游开始吧,加油!

比尔,很羡慕你有一起折腾的小伙伴,时隔那么多年你们还能这样,仿佛时间没有离开一样。

 8 ) 旅行的意义

旅行,身体无休止的在路上,性爱,酗酒,甚至大麻……这是八十年代“垮掉的一代”的代名词, 他们可以把他叫做精神的放逐。

其实本质上也是一种对现实的无力与逃避。

两个老男人的对话也一一呈现了这些要素。

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为何要在路上。

这一路碰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就像一个微缩的世界,最后在陡峭的绝壁之上,在璀璨的繁星之下,他们终于在失去之前明白了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当两个老男人终于想家了,想到了爱人,我知道这段旅程也结束了。

我脑子里的配乐是《let her go》。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只有在朦胧黯淡时才念及灯火光亮Only miss the sun when it starts to snow只有在冰天雪地时才怀念阳光温暖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只有在已然放手后才始知那是真爱Only know you've been high when you're feeling low只有在身处低谷时才遥想过去峥嵘Only hate the road when you’re missin'home只有在乡愁涌动时才痛恨旅途遥远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只有在让她走之后才始知那是真爱所以旅行的意义是什么?

遥远的路途,它像是一个微型世界,纵使再美的星空,也不如家里脱皮的天花板。

 9 ) 林中漫步~一首追寻梦想的歌

我本来就喜欢在路上,无意间看到了林中漫步的名字,海报上两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背着旅行背包,站在悬崖峭壁之上,面对面似乎在聊着什么,噢,旅行的故事,喜欢~一路自然风景,一路遇到的人和事情,都是生命中的偶然,是生命中唯一的遇见,冒险是生命中最有趣的事情。

泡上杯咖啡,打开进度条,跟着一名名叫布莱森的旅行文学作家进入了他的故事……他已是爷爷辈的年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享受着天伦之乐,但他有点心不在焉,脸上带着那种无趣的表情,时不时会听到谁病了,要参加某某的葬礼,对于当爷爷辈的他来说,这个年龄盛夏下的日子就是等死。

主持人采访他的一句问话:你写了欧洲,澳洲,你为什么不写你的国家美国?

他决定徒步健走,穿越1800多公里的山,妻子说绝不允许他独自上路,结果他招募到一个四十年前的老相识凯茨决定和他同行。

影片前30分钟准备过程,驴友让观众起了担忧,平日走路都费劲的老头竟然要行常人都很难成功的旅行,事故报道也告诉观众路途艰险,出发之前铺垫了前路漫漫多凶险的画面报道。

这些并没有吓退两位年长者,背起行囊出发。

妻子对布莱森说:试着活着回来。

布答:我会尽力而为。

危险担忧化解在幽默话语中。

影片的第二大段落剧情以对比的手法展示了少年,青年,中年人行在路上的画面,人们都很善意,没有人讥笑两位两位老年人,穿越在山林之间,溪水之畔,大自然的美景展现在眼前,在画面之外的我不时发出:太美了!

一望无际的丘陵草原上长满了各色小野花,这让我想起到灵山上偶然发现一块草甸子,兴奋得我蹦高的情景。

他们走在悬崖峭壁上的栈道,仿佛我也在历险,太刺激了,人生需要这样的刺激。

一路风景构不成一部精彩电影,影片通过两个方面串起故事,一是两个人在旅途中遇到的人和事,一个是两人在旅行中回忆昔日的旧事,谈家庭,谈女人,平日里你我遇到的平常事到了山野里,历经凶险之后,生活中的一切都值得珍惜,最终是生命中的意义的主命题~回归。

怎么都是人生,寻求你生命中最有趣的那部分。

经历了一次生命旅程,最终回到自己的家,你看着家人,放下行囊,看着家人那激动的眼神,轻轻地问上一句:remember me?幸福涌上心头!

你找到你的幸福了吗?

 10 ) 年轻人和老年人

年轻人总有梦想,总拥有未来,虽然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但是他们有。

老年人没有了未来,但还拥有现在,未来也好,当下也罢,生活总是还在继续的。

影片中的俩老头不甘于平常的普通生活,希望能通过徒步找回自己对过去的感觉,但是在丛林中,他们终于意识到,老年人的生活才是他们真正的生活,他们所追求的,是他们的过去,别人的未来。

开始家人的反对,徒步知识的匮乏,并没有挡住老头的脚步,他们坚定的开始了自己的旅行。

徒步过程中,遇到了几波年轻人,带着他们行走的并埋怨他们娘娘腔的女人,青年旅店的徒步者们,过小溪的年轻人,能预测天气的男子,以及旅店中所谓艳遇。。。

年轻人的敏捷和强壮以及欲望让老头们认识到自己已经不再年轻,很多事情只能沉浸在回忆中,但他们还要实现自我。

在他们感到疲惫而准备选择开车走完下一段艰难的路的时候主人公犹豫了,他选择走完这段不可能走完的路。

他们最终踏上古老的道路,盘艮的道路和枯老的巨树让他们认识到,老的终将离去,那是势不可挡的规律,他们回忆着过去,看着那无法展望的未来,显得力不从心然而,体力上的老去并不意味着心灵不再年轻,老头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够完成甚至年轻人都做不到的壮举,戒酒!

最终,当他们失足落在悬崖边上而无计可施的时候,又是两个年轻人把他们拉了上来,是啊,这个时候,必须面对已经不能在做什么了的自己,看到自己的不足,接受现实。

生命终究会走到尽头,而这尽头就是生命的原点 —— 家庭。

这个电影我已经看了两遍,每次看,都会为老人们的精神感动。

人老雄心在,同时也被这电影中浓浓的亲情和人与人间的友情所感动。

人生就应该永不言败,而这基础便是完美的家庭。

落叶归根,每个人最终要回归家庭,所有的光荣与梦想都在家庭中找到自己的归宿。

愿永远年轻,愿感动常在,愿每个在外漂泊的心灵最终都能在家庭中找到归宿。

《林中漫步》短评

驴友必看篇。人活在世上总要证明点什么,证明给自己看,否则你会被不甘心杀死,而非岁月。尽管总有一次证明会以失败而告终,但它既是终点,也是新旅程的出发点。

3分钟前
  • 三盅
  • 推荐

感觉一般,勇气可嘉,让人也有想要完成一次长距离徒步的愿望。但又知道远比想象中艰难很多🤷‍♀️

6分钟前
  • 水深火熱
  • 还行

又一部适合一个人看的电影

7分钟前
  • Raphael*2
  • 推荐

不会退休的精英只会泡妞的底层两个老人开启2118英里远足甩掉话痨女逃开抓奸男遇到黑熊才要批帐篷摔下悬崖还要数星星倒光酒克制自己离开车证明自己写下这段旅程只要行走就能走出自己的精彩

9分钟前
  • 就是我
  • 较差

根据比尔-布莱森的《偏跟山过不去》改编,改了第一部分,感觉是把书浓缩起来演了一遍,一般,确实很难做到书里描绘的画面感和趣味性。演布莱森的演员和作者形象差太多,老让人出戏。

10分钟前
  • 喜喜
  • 还行

俩登山杖揣包上就没拿出来过,你们徒的哪门子步?

12分钟前
  • 稻草公园
  • 较差

雷德福本来是想和保罗纽曼拍这片

17分钟前
  • 猫咪建筑师
  • 还行

硬塞进了很多桥段

21分钟前
  • 唬唬
  • 还行

两个老头历险记。还好但自己没到那年纪很难引起共鸣。

24分钟前
  • 有时间就看电影
  • 推荐

有点草草收场了,但还是很喜欢电影传递出的温暖明媚感。

26分钟前
  • 号子
  • 推荐

爷爷们跋山涉水,为世人示范如何做清爽的老年人。爷爷之一是电影《Indecent Proposal》(译名《桃色交易》,并不黄)主演。怎么说呢,爷爷老了也是迷人的爷爷,不是因为老了才迷人,是因为他本来就很迷人。

27分钟前
  • 冬季向日葵
  • 推荐

其实影片真的很一般,也没有太震撼的山色,只不过是因为徒步这件事是两个老人在做,途中又不乏幽默。可以去刷《遗愿清单》,都是一个老严肃+一个老不正经的组合。不过,这部格调更轻松些。

28分钟前
  • 杨大格
  • 较差

毕竟是根据一本随笔改编的,故事性偏弱,但很好地保留了布莱森的幽默,也没过度诠释和拔高。

31分钟前
  • 苏莫
  • 还行

装备

34分钟前
  • 622
  • 还行

这啥呀……好无聊

36分钟前
  • plumage
  • 很差

比书差的有点远,电影拍的干了,会给人一点莫名其妙拍这个干啥的感觉。书真的很好看,当年地铁上拉着扶手不敢笑出声而笑到身体摆动抽搐。

39分钟前
  • 小晨
  • 还行

目标遥不可及,人也年老力衰,但还是要出发。

42分钟前
  • Everest
  • 还行

美不胜收~~两个老爷就不要互相折腾了吧,最后还真的来个娘炮明信片...

47分钟前
  • 坦荡快乐
  • 还行

老年轻喜剧。跟徒步没啥关系。

48分钟前
  • milkyosun
  • 较差

挺好的,最好的就是没赋予徒步太多的意义,看看风景就好了

53分钟前
  •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