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飞”(普雷斯利•奎文亚吉 Presley Chweneyagae 饰)是约翰内斯堡19岁青年,年纪轻轻就成为了当地一名黑帮成员。
从小的不良成长环境使他逐渐形成了残酷暴戾的性格。
他在当地无恶不作,然而却遇上了一件改变他一生的事情。
这天他刚刚差点打死一个小伙子,然后前去劫车,把车内的女主人杀死。
他飞车狂奔,车后却隐约传来了婴儿哭声。
阿飞心中有了恻隐,想到刚刚杀了孩子的母亲,他决定把婴儿带回家中照料。
照料起婴孩毛手毛脚的他,威迫隔壁有经验的母亲照顾婴儿,慢慢的,他心中善良的意识也在婴儿的哭声中苏醒过来。
原来有这么多救赎的故事在上演,跟地域没有关系,跟肤色没有关系,跟种族没有关系,跟年龄也没有关系。
唯一有关系的,就是你需要有那么一个触点,让自己顿悟,然后发现,是的,是时候改变了,是向别人证明,我也有人性的一面的时候了。
貌似看过很多类似话题的东西,包括前几年的《肖申克的救赎》《撞车》,还有同名为《救赎》的凯拉•奈特莉出演的文艺片。
肖申克的救赎很立志,等待希望等待光芒和圣洁的自我解脱;撞车的话题很零散,却让人印象深刻,暗夜的氛围总能射出一线光;凯拉•奈特莉的那个救赎由一个踽踽而行的老妇人讲出,童年记忆的老木屋满是灿烂的光,有战争,却只是回忆的点缀,并不足够深刻。
如今看到的这部救赎,产自南非,从头到尾,节奏紧凑,无非是想告诉你我,我们都需要一个重新再来的机会,或者,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们可以做好,或者总不至于像现在这么差。
one more time .one more chance,没错的,就这两句话。
我并不喜欢将我们如今成人的行为都归咎于年少时候的经历,但许多时候,我们又的确需要给自己一个说法,给自己找一个理由或者借口,来解释如今的许多行为。
我对妹妹说,所有性格的侧面在某个人身上其实都是对立的。
自傲的人有自卑的一面,可怜的人也必有可恨之处。
所以,许多时候如果不懂一个人,倒不如想想这个人最强烈的性格角色的对立面,或者就会懂,我们都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复杂。
上午跟师姐说起近况,波折不断,压力不小,却还是需要乐观应对,说服自己前面有曙光等待。
我说,不过是为了生活;师姐说,错,是为了生计。
也是,生活的层面太高尚,如今的挣扎,无非是为了能好一点儿活着。
下午东海杜倩分别说起济南生活的安逸,想出来闯荡一下,看看是不是能有更好的生活情态。
不知道,反正何种选择,都是为了属于自己的幸福感,如果另外的变化会让你有更强烈的幸福感,变化倒不是坏事。
下午还说起奥巴马竞选的口号,we need change 和yes, we can,只是不知道,我们究竟能够变化到如何程度。
故事的主人公出场时,是一个混混,杀人放火,为了一口吃食。
甚至几个人在地铁里都能行凶杀人,甚至把自己的同伴都能打到狗血喷头,甚至能够无缘无故开枪抢劫一个赤手空拳的妇女。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无恶不作的人,却在面对一个婴孩时,表达出了一种强烈的温暖的父爱情绪。
他把孩子带回家,逼迫邻家的女人喂养照顾这个孩子,然后,还带着这个孩子去自己童年成长的地方看,那里依然被一群无家可归的孩子们侵占着。
然后,他在旷野中奔跑的时候会闪回他童年成长的情景。
酗酒凶狠的父亲,卧病在床的母亲,被父亲一脚踢残废的狗,还有他惊恐的在旷野中离家的惶惑。
所以这种对待孩子的态度有了两个基本的理由:第一,他幻想自己作为父亲的角色,然后成为自己幼年时候渴望的父亲的形象,有耐心而且温暖的父亲形象。
这也就说明了他为什么会想办法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甚至最后发现自己无力承担的时候,会将孩子归还的举动。
第二,他幻想自己就是那个孩子,希望自己有重生的机会。
抛弃如今生活的不堪和拮据,通过另外的方式,给自己一种别样的选择。
这种童年与成年的交互出现,试图表达的应该不只是童年经历对个人性格和命运的影响,也不单单是给个人行为的成因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他的那些同伴跟他的生活方式类似,却没有给出一个类似的原因,所以殊途同归,大概如此,命数总难改变。
发生的,改变不了;没发生的,也会按照非偶然的轨迹运行下去,人总是拼不过命的。
最后,他惯穿的黑色皮外套,换成了洁白的衬衫。
色彩的寓意很明确,而周围警车车灯纷纷亮起,他举起自己的双手,等待未知的命运。
归还孩子是为了成全自己,放弃谋杀这个孩子并不能洗清他之前的罪过,就是这样。
人非圣贤,罪过终究难免,救赎,或者给自己机会重新来过也不过是天方夜谭。
所以,就像是小熊告诉我的,人要原谅自己和上帝。
所以,过去的还是要过去。
Change需要勇气,也需要放下过去的包袱,要不然,这条路会很艰难。
1488年,葡萄牙航海家迪亚士率领的船队首次发现好望角,西方开始了解有这样一块土地的存在。
200年后,荷兰人在南非定居,建立了殖民地,从此西方人又用铁镣和鞭子拖着南非人走向现代文明。
他们教会了南非人现代生活价值观,却没有给他们财富。
他们给了南非人信仰,却没有给他们食物。
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种族隔离制度被取消之前,几乎所有电影院都只对300万白人开放,对1150万黑人和50万印度移民来说,是几乎没有电影的概念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国家,在独立十年之后,他们的电影作品举世瞩目。
2005年2月,南非电影《卡雅利沙的卡门》获得第55届柏林电影节金熊奖,同年,南非电影《昨天》冲击第77届奥斯卡获得提名。
2006年春,南非电影《救赎》终获78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外语片奖。
但是与《卡雅利沙的卡门》的实验性和《昨天》的社会性不同,在经历了一系列对电影语言的摸索后,南非电影通过《救赎》走向人性的回归。
谁来承担自己的成长?
Tsotsi一直困惑这个问题。
他的母亲患有爱滋不能给予他抚养,他的父亲是个酒鬼总是暴跳如雷,于是他的亲情变得不能抚摸。
当Tsotsi看到家养的忠犬被父亲打断脊椎只能爬行的时候,他意识到如果不离开自己终会像废狗一样生活。
逃走的Tsotsi在荒野上奔跑,茫茫天地他不知道何去何从。
父母都无法承担他的成长,唯有自己拨开生命的迷雾。
许多年以后当Boston质问他“你爸爸在哪儿?
”“你爸你妈在哪儿?
”时,Tsotsi被碰触到心灵中永不可碰触的一道隐伤。
他愤而给了Boston以拳头的重击,然后狂奔而去,像儿时一样奔跑在荒野上,茫茫天地不知道何去何从。
“狂奔”作为第一个符号出现在电影里,Tsotsi的两次奔跑不断切换,空中电闪雷鸣。
导演用相对静态的画面和奔跑的意念营造巨大的个体孤独感,无人承担Tsotsi的成长,Tsotsi甚至感受不到关怀与被关怀。
如果说暴力可以给他带来一些快感,那么暴力后的自省将使这个年轻人陷入一触即发的疼痛。
既然无人承担自己的成长,那么成长的意义在于何?
地铁站里的瘸腿老乞丐让Tsotsi想起儿时家里的狗。
为什么爬着也要活下去?
Tsotsi以为老乞丐在装瘸,于是用枪指着他说:“站起来!
”瘸腿老乞丐说:你以为你是谁?
耶稣基督?
(圣经里记载彼得对一瘸腿乞丐说:“我不能给你金银,但我奉耶稣基督之名要你站起来。
”说罢瘸腿乞丐的腿立刻好了,随彼得一起走进圣殿。
)Tsotsi才明白瘸腿老乞丐是真的残废,Tsotsi问他:那你为什么还要活着?
活得像狗一样?
乞丐说:我喜欢感受街上的阳光,就算只有两只手,我还是能感到温暖。
这句话对Tsotsi很重要:活着是为了感受温暖。
Tsotsi不是瘸腿老乞丐的耶稣基督,但瘸腿老乞丐却是Tsotsi的耶稣基督。
瘸腿老乞丐作为第二个符号出现在电影里,他站在疏离者的位置上去深入主人公的内心,像上帝一样降一句福音。
瘸腿老乞丐有自己的朋友、会看报纸买彩票,他用一种积极入世的态度去展现着一个卑微生命对生活的热忱,让Tsotsi这样一个没有生活目标的健全人感动。
所以当Tsotsi发现自己偷来的车里有一个小婴儿的时候,他选择了将小婴儿带回家中。
他残缺的家庭让他不曾扮演过任何与亲情有关的角色,在潜意识里,他渴望关照和被关照。
在婴儿面前,Tsotsi认为自己可以是他的亲人。
Tsotsi希望自己和某个生命有关,所以在Miriam问他这孩子是谁的时,他说:“是我的。
”婴儿哭了,Tsotsi问他是不是想家了?
然而真正想家的是Tsotsi,Tsotsi带着婴儿去看自己曾经的家一排废弃的水泥管道。
Tsotsi想对婴儿说:我就是在这里把自己抚养长大的。
Tsotsi望着水泥管道旁的流浪儿,他对这种孤单的抚养充满失落,于是决定抚养婴儿。
成长的意义在于感受温暖,Tsotsi在婴儿那里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
Miriam问Tsotsi婴儿的名字,Tsotsi把自己的真名给了他:David。
那一刻Tsotsi把婴儿看作了自己,一个无须再自我抚养的自己。
婴儿作为第三个符号出现在电影里,它意味着无数的可能性,责任、或者拒绝责任;成长、或者拒绝成长;温情、或者拒绝温情。
婴儿让Tsotsi感到人和人之间是彼此需要的,将自己的情感隔阂在所有人之外的那个Tsotsi,是兽,不是人。
Miriam进一步柔软着Tsotsi的心。
他用枪指着Miriam的头胁迫她给婴儿喂奶,Miriam照做了,然而她却要求再给婴儿洗个澡。
Miriam母性的行为让Tsotsi感觉自己像一个父亲,他有了家的感觉。
Tsotsi开始希望给婴儿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他带着同伙Butcher和Aap去了婴儿的父母家抢劫。
Tsotsi的同伴Butcher想像往常作案一样,迅速击毙婴儿的父亲Jhon,然后洗劫一空,但是Jhon说:“请你们放过我,我的妻子还在医院,我们的孩子还没有找到。
” Tsotsi阻止了Butcher开枪,Butcher不明白。
Butcher搜查财物,Aap寻找食物,Tsotsi却神情恍惚地走进了婴儿房呆坐着。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婴儿房,他可以想象如果孩子生活在这里而不是在平民窟该有多么幸福。
但是Tsotsi下不了狠心,他很想要那个孩子,因为他在与那个孩子的交流中感觉到了生命的温暖。
抢劫的最后,Jhon叫来警察,气急败坏的Butcher要打死jhon,千钧一发的时候,Tsotsi开枪了,死去的是Butcher,而不是Jhon。
Tsotsi不希望Jhon死去,不是因为正义,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父亲。
父亲作为第四个符号出现在电影里,它不是指一个人,而是两个Tsotsi和Jhon,他们都是父亲。
Tsotsi在婴儿身上得到了做父亲的快感,却从Jhon身上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父亲。
Tsotsi把婴儿用品带回Miriam的房间,他把卖掉Jhon小车的钱全部退给Miriam,要她来抚养孩子。
Miriam拒绝收下,她已经知道婴儿的来历。
她说,孩子的母亲将永远无法站立,你不能把腿还给她,但可以把孩子还给她。
Tsotsi拿出急急拿出抢来的奶瓶和奶粉,想表明自己可以抚养孩子。
Miriam却说,即便如此,也不能使你成为她的母亲。
Tsotsi沉默了,他无法给予婴儿真正的父母之爱,更无权打扰别人的幸福。
成长的意义在于感受温暖,而温暖则来自情感。
《救赎》的故事情节很简单,但《救赎》的含义在情节之外。
导演已将双眼伸向欲望的底层,去寻找生命最本真的感动。
从近几年开始,南非导演逐渐由关注生存的困境转向关注生命的困境,他们起步虽晚却步伐迅速,已经成为世界电影的一支卓越的力量。
他们正在像南非盛产的那些宝石一样,发出璀璨的光。
周日和老公闲来无事跑到华纳影城想选一部片子消磨一下午后时光。
在一堆好莱坞的片子里,看到了这部《黑帮暴徒》,其实多半是冲着他是奥斯卡的最佳外语片。
一个从小失去父母之爱的孩子在黑暗的社会最底层中长大,生活让他成为一个靠偷、抢过日子的小混混,那几乎是顺其自然的事情。
如果不是那个BABY的出现,他也许会继续过着那样的生活。
但是就是那个不会说话有婴儿激起了他心底深处残留的人性与善良,一切都映征着那句老话:人之初,生本善。
人性当中的温暖之处总会战胜那黑暗的一面,这似乎就是这部电影想说的。
看完之后,觉得片名译为《黑帮暴徒》并不贴切,那四个人算不上黑帮,其所为也够上暴徒,或许是为了刺激票房??
不懂。
韩浩月把外语片名翻译成中文后依然很精彩且令人信服的,很少见。
但7月份于国内上映的《黑帮暴徒》更名为《救赎》却深得我心,这部获得第78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电影,聪明地通过改名绕过了壁垒森严的电影审查,成为惟一一部可以在国内放映的本届奥斯卡获奖影片。
支持《黑帮暴徒》更名《救赎》,除了对电影局领导的认真负责表示认同外,更多的原因是,我觉得《救赎》比《黑帮暴徒》更能直观地表达电影主题。
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一部黑帮电影,而是一部饱含感情、弥漫忧伤的男性电影,从某种程度上说,更像一部催人泪下的文艺片。
很佩服导演加文·胡德,他了解商业电影应该用怎样的一个开头来吸引观众。
南非首都约翰内斯堡附近黑暗色调的小镇,酒吧里随时可以爆发的赌博和打斗,几个黑帮青年在头目的带领下在杂乱的街道上招摇过市,在地铁悄无声息地将锐利的刃器插入被抢劫者的心脏……在影片开始的15分钟内,影片散发的暴力色彩令人心悸,Presley Chweneyagae饰演的Tsotsi个子矮小却目光犀利,充满杀气。
被残暴情绪充斥的他甚至只因为一个地铁行乞的老乞丐不友好地看了他一眼,就尾随至荒野处试图将其枪杀。
然而,在打伤一个女车主抢走她的汽车,并在汽车座位上发现一个婴儿之后,Tsotsi的人生之路因为这个只会哭闹的孩子发生了改变,整部电影由此为分水岭,用一系列温情的镜头来展示一颗曾被暴力充斥的心脏是如何渐渐变得柔软的。
作为抢劫得来的意外“收获”,Tsotsi起初的想法是将婴儿抛弃荒野,但很快婴儿嘹亮的哭声将他换了回来。
在看完整部电影回忆起这个镜头时,我猜想,在他转身奔向汽车后座抱起那个婴儿之前,他的脑海中一定闪过一条雪亮如电的光线,这道光线刺痛了他对自己悲伤童年的回忆,唤醒了他对爱的需要和渴求,激发了隐藏在每一个男性内心深处的父爱,最主要的,柔弱的孩子让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黑帮暴徒”身份,而将他还原成一个介于少年与父亲之间的普通男人,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强者身份不止可以用来掠夺和毁坏,更可以用来给予和保护。
自此,一个中国电影关注熟悉的杀手与美女的故事模式开始了,不过在《黑帮暴徒》中,美女变成了孩子,不过这不重要了,导演似乎更懂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比英雄美女更能打动观众的心。
一个人面对他所不熟悉的事物时,往往是笨拙的,这种笨拙便于让人发现他的本质。
每次看到Tsotsi小心翼翼地将婴儿放在硬纸袋里拎着走来走去,或者手忙脚乱开一个罐头给婴儿喂食时,我总忍不住想要暴笑,一面看着画面上这个像保护幼崽的公狗一样窜来窜去的家伙,一面在心里讽刺他“想不到你也有今天。
”被逼无奈的Tsotsi终于去做了一件看上去无比愚蠢的傻事,潜入女邻居Miriam家中举枪逼着她为自己抢来的孩子喂奶。
善良而镇定的Miriam,躺在怀中的幸福的孩子,让Tsotsi产生了幻觉。
家庭、母爱、食物、温暖……这些他所缺失的东西,仿佛通过那个孩子一一实现。
而Miriam家中的用废玻璃自制的风铃,他认为是垃圾,Miriam却告诉他,风铃可以看到奇妙的闪光,听到悦耳的声音。
对一件事物截然相反的两种看法,使得Tsotsi明白了,贫穷和苦难不是自己施暴的理由。
因为那个老乞丐“活得像狗一样耻辱”,他险些结束了他的性命,而老乞丐只想置身于温暖阳光下的愿望,也让他顿悟,自己以前的黑帮生活并不是他所想要的。
在和同伴潜入婴儿父亲的家,准备再次抢劫的时候,他发现了布置温馨的婴儿房,本该在这间房子享受安逸生活的婴儿,却因自己的行为剥夺了这个权利。
痛苦的Tsotsi这时候已经不舍得归还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婴儿,但良心又逼迫他不得不这么做,为此他枪杀了残暴习性未改的同伴,他不愿意在伤害了婴儿的母亲之后,再让婴儿失去父亲。
仓惶逃走之后,他到Miriam家中取出了婴儿,在归还婴儿之前,他拎着婴儿去看了他曾经“居住”过的地方——荒野外累积的水泥管道。
Tsotsi在用这种方式和婴儿告别。
在将婴儿送到院门口的时候,犹豫良久,他按响了门铃,警察也包围了过来。
举枪的警察,闪烁的警灯,因为仇恨他而变得无比激动的母亲,在紧张的气氛下,他紧紧地搂抱着婴儿。
最后,被他救过一命的父亲从他手中接过了孩子,而他却悲伤得不能自己。
从影片开始的至暴,到影片结束的至柔,两钟风格的反差,使得影片的“救赎”主题变得清晰无遗。
如果说《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主人公是因为对自由的渴望才完成自我救赎的话,那么《黑帮暴徒》中的Tsotsi,则是良知的复苏和发自内心深处的忏悔,这种救赎同样撼人心灵。
除了暴力和救赎这两个主题,影片还有一条线贯穿其中,那就是爱。
一个黑帮暴徒对陌生婴儿的爱,一个有着自己孩子的女邻居对完全与自己无关的婴儿的爱,失去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痛彻心扉的爱……更深一个层次,是Tsotsi对被自己打伤的朋友的爱,是父母对Tsotsi的爱——尽管这种爱以原谅的形式体现了出来,可是谁能说原谅不是爱的一种?
在黑帮电影的幌子下,《黑帮暴徒》将镜头对准了社会底层这个群体,这个群体的“大爱”,一方面驱散了生存之艰难带来的痛苦,一方面也缓解了社会矛盾的激发,处在社会最底层的Tsotsi和富贵家庭最后完成了孩子之间的交接,不仅意味着两者的和解,也意味着两个阶层开始懂得互相理解和认识。
《黑帮暴徒》所体现的责任感,使之和本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撞车》一样,成为一部难得的现实主义大片。
我不知道为什么Tsotsi在最后会如此泪流满面。
但是我知道那一刻,他的灵魂得到了彻底的清洗。
一个街头混混,一个靠抢劫为生的人,一个人人都怕的人,却在一个婴儿面前手足无措。
他的凶狠,暴力,野蛮却被一个几个月的婴儿打得落花流水。
不但如此,他还反过来,努力去呵护这个根本不属于他,也不鸟他的人。
并且由此而产生了责任感与义务感,他想养这个孩子。
他的灵魂就是被这样一个婴儿给唤醒并拯救了。
也许这和他的童年有关,因为没有从家庭中,从社会中得到爱,他希望通过这个孩子来反抗他父亲的暴虐,用给予的方式来得到爱。
片中还有个主题是尊严,从他的伙伴,到期乞讨的老人,到那么他劫持喂奶的妇女,他开始明白什么是尊严。
所以最后,他得到了尊严:警察局长给他选择自首,就是给他尊严。
片中可以看到Tsotsi的生活在贫民窟,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上帝之城》,一群生活在混乱,无序,贫困,拥挤,肮脏环境的孩子,可以想像这样的人长大后会如何。
虽然南非取消了种族隔离,可是贫富隔离作为社会现象,是不会轻易消失的。
片中的Tsotsi和被抢婴儿的家人完全展现了贫富的悬殊。
所以,我觉得这个电影也是希望我们关注那些贫困人口。
因为贫困不但是和平最大的威胁,同时也是犯罪最大的帮手。
电影比较客气,没有制造悲剧,可是现实生活因为贫穷导致的悲剧,犯罪事件每天都有成千上万起。
如果这个被抢的孩子在Tsotsi的地方长大,可以想像他的命运将完全不同于在他自己亲身父母的环境下的。
如果是落在《上帝之城》那些街头混混手里,大了说不定又是一个以杀人,贩毒,抢劫为生的混混。
看到这,想想我们这些没有生活在贫民窟的,我只觉得我们唯一比那些穷人好的地方,就是我们比他们要幸运。
建议如果没看过《上帝之城》的人,如果喜欢这个电影,再看看《上帝之城》,会有很大的收获
电影原名叫《Tsotsi》,意为贫民区的流氓,这即是男主角Tsotsi的名字,也暗示了他的出身。
看完整部电影,内心受到的震撼也来源于此。
导演让Tsotsi在不借由任何外力的情况下,仅靠剧中三个人物神谕似的启发,层层递进,完成自我觉醒。
正如王尔德所说:We are all in the gutter, but some of us are looking at the stars. 片头四人出场,通过机位顺序表现四人组的主次关系,通过台词表达四个人的性格。
转场时用俯拍贫民区紧接着火车进入城市时的大全景,来预示四人组要进城干票大的。
地铁中四人抢劫时的特写镜头堪称经典,每个人物的表情都代表了其内心世界,Tsotsi是愧疚,预示着后面的自我救赎,Smit阴狠的表情代表的是恶,预示其施暴于他人也必会被他人施暴的结局;Aap是茫然,不好不坏,预示其墙头草的性格最终会孤独一人;Boston则是震惊,他拥有基本的善良,虽然可以接受抢劫,那是为了活命,但是杀人突破了他的底线,接下来的镜头也证明了这一点,四人中只有他为所做的脏事懊悔到呕吐。
Boston在此是一个功能型的人物,他负责引导Tsotsi走上觉醒之路,他提出问题但不能解决问题,求解的方法需要Tsotsi自己去寻找。
酒吧的戏份中,Boston提到了一个词:尊严,这个词至关重要,它不是后面那场戏中黑帮老大说的活得体面就是有尊严,它实际的意义是内心的体面——良善。
正是这个词启发了Tsotsi去寻找救赎之路。
酒吧这场戏还有一个非常精妙的设计,Boston提出尊严这个词,继而用碎玻璃划伤了自己,用身体流血来指代内心流血,并预言式的提到了母亲,父亲,狗,这几个意象正是Tsotsi童年挥之不去的阴影,也是他堕落的真因。
Tsotsi看似狠狠教训了Boston,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是胜利者,只能落荒而逃。
此时镜头在他和童年之间反复切换,表达了Tsotsi内心极度不稳定,预示着一件大事将会彻底改变他的人生。
Tsotsi在极度愤怒和恐慌中抢了一辆车并误伤一位母亲,驾车逃离时促使他觉醒的第一个人物出现了——一个被遗忘在后座中的婴儿。
这个婴儿的出现让主角不知所措,他本想弃车逃跑,但走出几步又返身将婴儿带走。
老实说看到这里我是有点困惑的,如果Tsotsi将婴儿视为累赘,完全可以将其留在车里,即使他于心不忍也当知道不久警察就会找到这个婴儿,但是他仍然带走了他,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把他看成了自己,也即这个婴儿象征着Tsotsi的新生。
他照顾他,不遗余力,同伙来找他,他也敷衍了事。
直到四人约好在地铁站再次犯案时,代表救赎的第二个人物出现了——一个残疾乞丐。
Tsotsi看着这个可怜的乞讨者,失魂落魄一样把所有事抛之脑后,他跟着他,像稚童一样不解,为什么要像狗一样苟且的活着?
直到乞丐说出,我喜欢阳光,即使只剩这双手也能感受到生命的温度。
Tsotsi难以置信又若有所思。
我认为这是导演安排的第二场神谕。
此时镜头远景依然是开场时的城市,不同的是Tsotsi背对城市踏着铁轨回家了,他的救赎仍然在那片贫民区。
Tsotsi回到家里,为了婴儿的食物,他不得不寻求帮助,此时第三个救赎人物出现了——温柔善良的女邻居Miriam。
导演在这里安排了两场戏,同样的场景布局,不同的人物状态。
第一次Miriam惊慌失措,Tsotsi色厉内荏,第二次则正好相反,Miriam看上去平静许多,Tsotsi慌张之余甚至带点乞求的眼神,他再不是那个凶狠的黑帮大少,只是一个希望得到帮助的人。
两次出现的风铃道具,直到第二次导演才通过台词道出,邪恶之人看到的是破玻璃,善良之人看到的则是光明铺洒在身。
有意思的是,如果将这部电影视为一部宗教电影,那么Tsotsi从Miriam处回到自己家,紧接着Aap就出现了,他希望以兄弟情让主角回归,就在主角有些动摇之际,婴儿天使般的哭声将其拉了回来。
这里人畜无害的Aap就像撒旦的化身,最终Tsotsi抵住了他的诱惑。
下一个镜头Tsotsi带着婴儿来到了他小时候的家,荒野上的水泥管道,这正暗示了他向过去的自己告别。
导演安排这三个人物依次出现,设计的非常巧妙。
婴儿暗示了童年时的Tsotsi;乞丐暗示了被他父亲打断腿的老狗;而Miriam则又暗示了温柔善良的母亲,这三个人物与Tsotsi童年时的生活环境一一对应,于是他有了重获新生的机会。
而另一方面我认为婴儿同时是西方宗教里天使的化身,他的哭声一次次唤醒主角的良知;而乞丐则是上帝的化身,由他之口说出心向阳光,善良的种子才破土而出;Miriam是圣母,她的温柔善良给与主角坚定的力量。
然而导演很清楚,外人的三言两语无法让一个人彻底改变本性,如果影片就此打住,根本不能让观众信服。
但这正是导演高明之处,他设计了一场极具力量和反差感的戏份。
为了奶水钱,Tsotsi跟他的同伙再次来到婴儿的父亲家里,这位父亲被绑架后设法报警,此时Smit找到一把枪,在千钧一发的时候,Tsotsi率先开枪了。
一场表面上极其暴力血腥的戏份,但是反衬的却是Tsotsi在那一瞬间被唤醒的人性,不受外力影响的,不容丝毫迟疑的,人之本性中爆发出来的善良和正义。
那一瞬间,Tsotsi彻底的弃恶从善,人性得到了升华。
影片结尾处,在Tsotsi与Miriam离别时,强烈的明暗光线打在他的脸上,此时的眼神再也不是开场时的目空一切,而是慈悲与坚定,他转身向光明走去。
Tsotsi换上干净的衣衫,带着婴儿再次来到熟悉的城市,导演特意安排了一张城市大远景的镜头,前景是Tsotsi与他怀里的婴儿。
贫民区和城市远景在这部影片中反复出现,正是暗示了地狱和天堂的距离。
之前的镜头中Tsotsi带着婴儿与自己悲惨的童年告别,这个镜头中,他怀抱婴儿,展望天堂。
最后一场戏,Tsotsi将婴儿归还给了父母,面对警察的包围,他一身白衣高举双手,如之前老乞丐所说,此刻他仿佛沐浴阳光,内外明澈,一如神祇。
讲述黑肤色同胞的片子,很赞!
虽然没有真正的接触过黑人,但在我们的心中已经给黑色人种贴上了懒惰、暴力等不好标签。
片子里的主角设定跟普通的黑人没有两样,没有梦想、目标,三五成群游手好闲的挣钱。
在一次事故后,主角几人一起在村子酒吧喝酒。
一个稍微有些思想的兄弟一直深戳主角的痛点,导致被揍得鼻青脸肿。
(无数次闪回他儿童的经历。
他出生在一个穷困潦倒的家庭,奄奄一息的母亲、掌控家里主权的父亲迫使他离家出走,从此过上了混子的生活。
)主角也因此转变了自己的人生,气愤的他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富人区,劫了一辆车还意外的获得一个宝宝。
刚开始不会换尿裤、喂婴儿食物、为了不然宝宝哭,给他听自己喜欢的噪音乐… 我仿佛看到了我以后的样子。
有了宝宝之后,他放弃了混子生活。
第一次强迫村里的寡妇给孩子喂奶,第一次为了奶粉钱去抢劫。
在“富丽堂皇”的富人宅中,他的眼中只有娃娃、奶瓶。。。
最后,做了半个月父亲的主角,颤巍巍的讲孩子递给亲生父亲。
看着眼前这个哭成累人的犯人,着实触动人心,不管怎样,人心的最深处还是有爱的。
电影首先告诉我们就是一个恐怖的非洲。
南非在非洲的地位在我们心目中就是祖国的上海,美国的纽约,法国的巴黎,可是电影中的南非,却是臭河沟分隔的两端,一端是繁华一端是破败;一端是富人小区一端是铁皮箱子。
电影接着告诉我们AIDS在非洲有多么流行。
比麦当劳肯德基更随处可见的是AIDS广告,Tsotsi的母亲也是死于此。
也正是因为母亲的患病使本来生活在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南非人中的Tsotsi成了流浪儿。
更可怕的是因为教育的贫瘠,落后的非洲人民还觉得牵牵手就可能会传染,就像很多年前,祖国的情侣们还在担忧,昨天情不自禁的接吻会不会怀上对方的小孩。
电影还告诉我们,孤单者注定了一辈子的孤单,试图的群居只会遍体鳞伤。
Tsotsi的三个所谓朋友,或者说是伙伴,一个被他打得只剩下一只眼睛,一个更是被他一枪击毙,最后一个稍微明智点的胖娃聪明的选择了在干了一票之后放弃。
所以别试图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你需要做的只是迎合。
电影如果是国内某导演所拍,一定会背上说教的恶名,比如去年的《墨功》和《霍元甲》。
电影现在又要娱乐又要偷偷的富有深意可真够难的,于是有的电影娱乐了但是被讽刺为没有大脑,有的电影蕴含意义了又被带上了说教的帽子,祖国的观众们正把他们以前对雷锋,对焦裕禄的想象强加给可怜的导演们!
电影的结尾是Tsotsi在条子们的围捕下举起了双手。
我顿时怀疑此片有两个结尾,另外一个我没有看到的结尾应该是:Tsotsi归还孩子后试图拔抢(其实导演在十分钟前已经暗示Tsotsi的枪留在了家里,多好的伏笔啊),紧张得神经质的南非白人警察一枪正中眉心,酷极了。
一个悲剧的结尾往往比温情显得更容易获得好评。
很喜欢导演光影和色彩的运用,印象最深的是DAVID和BOSTON说对不起的时候,屋子那么黑暗,窗口投进光线,很明亮,像是另一个世界一样,而DAVID却被阴影覆盖,一举一动都牵着他的黑影伸缩着。
婴儿在沙发上,在黑暗的屋子里显得那么光明。
这似乎预示着这个婴儿带给他的心灵的救赎是多么深刻。
从一开始就走上这等损人害己的不归路,在看的过程中一直在想他的结局会怎么样,还好,编剧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管是哪个妈妈,穷人妈妈,富人妈妈,做妈妈的DAVID,都被这种初生的力量牵扯。
这种力量足以让每个人付出。
献上的是自己的纯洁,而所有的黑暗,都在这个孩子的咿咿呀呀中消失殆尽。
不觉得一个婴儿有这么大能力改变一个恶徒。
多年前被硬拉进电影院看的垃圾片。。。
本以为是血腥暴力,却也被那男婴“感化”了。
主人公整个人从设定到表演都是别扭至极 和其他演员对手戏也就像是大学生排话剧。对人性主题的探索蜻蜓点水。配乐倒是相当魔性(。能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有点不服,[圣诞快乐]明明更好。。
最佳外语片?
如果说《上帝之城》、《卢旺达饭店》重在表现的社会环境的罪恶,那么这部电影就重在描述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个体,依然有着良知与人性。一部很深沉的电影,值得细品。
以前看的。音乐对头,剧情一般
南非本土配乐大赞。写实镜头语言展现了南非底层民众生活。Presley Chweneyagae处女秀演技相当有功力,沉稳老练。一面是杀人不眨眼,一面是内心人性的挣扎。结尾算是小突破了以往毁灭的路数。
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帮助小混混找寻良知的故事。配乐比故事精彩!
故事太薄了
南非的贫富差距太大了
好...好难看啊 男主想干嘛干嘛 想打你打你 想哄你哄你 杀人不害怕 莫名其妙就流泪 跟他做朋友好惨啊
看了个翻译其烂的版本
我也觉得太主旋律了些。情节有些弱。
“黑帮暴徒”实际上是男主人公的名字,译名很弱。“救赎”也太过了。据说是当年打败了《天堂电影院》的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主旋律电影:一个缺少童年关爱的小青年的回归之路。贫富不会改变一个人的良知,环境的差异却可以改变一个人。结尾有点小感动。
非要吹毛求疵一下的话,缺那么一点点批判的力度,温情的让人想起好莱坞的家庭伦理片。另外,摄影好时髦啊
就最佳外语片的艺术性而言总觉得不够,类似于一个《宝贝计划》的故事。
搜救赎居然搜不到这个片子
这几年看过的最水的奥斯卡最佳外语片
很感人的片子但是未免俗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