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集体讲一半,战争讲一半,过去也就不复存在了杭城有雨,雨势渐歇。
提前看的《芳华》,通红的底色和绿色的标题,却和当日的雨一般,渲染得够劲,力道却不足。
《芳华》讲的是七十年代末文工团发生的故事,一群俊男美女,在特定时代下的青春岁月。
电影以第三者的口吻娓娓道来,但是她的讲述却非常克制。
只作故事衔接的用处。
当旋律铺展,红绿配色犹如满地罂粟,然真要说些什么,倒是说不上了。
更多是一种军队题材的形式主义罢了。
将故事置身在历史里,用追忆的视角去看,再平淡的故事都能因此带几分“超然”的感觉。
因为时代本身才是最好的故事。
再多,却是没有了。
像是一群不知愁滋味的少年郎,他们会笑会闹,也会联手欺负人。
并不是说穿着军装就一定善良,也不是说那个时代的人就一定淳朴。
偷懒、吃醋、攀比、矫情,那些“人”身上有的毛病,这个年代的人也有。
故而,对时代本身的刻画就显得尤为重要。
时代之于人物是一种成全。
主人公刘锋是是一个雷锋式的好人。
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
一个被所有人都喜欢的人。
然而,这个人,在某天同心爱的姑娘表白之后,一夕间从神坛跌落。
所有人都指责他,觉得他猥琐。
被表白的姑娘觉得恶心、难堪,他是刘锋,一个像“神”一般的人,怎么能够喜欢她?
而她,担不起,腐化“活雷锋”的罪名。
语言在那个年代无疑是一个极度危险的物什,稍不留神就可能被改造。
这是一个好的桥段,然则,在影片中出了差错。
一家之言。
在我,看到的是自私自利的胜利,和集体主义的冷漠。
被表白的姑娘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有两块表,和不同的男孩约会。
当刘锋抱着她的时候,她本能是不抗拒的,等到她作出反抗、哭泣,不过是被人看到,恰恰那人说她腐化“活雷锋”罢了。
这个时候,当是要分辨一下“人言可畏”的时代特殊性的。
可镜头一转,姑娘一哭,活雷锋彻底走下神坛,接受调查去了。
在调查过程中,审讯的人逼他认罪,还没开始审问就已经给他定了罪。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有从前的荣耀都成了讽刺,整个集体都选择疏离他,仿佛沾上他,就是沾上了腐败。
可也是几个镜头一转,就上了战场。
烽火连天,看不清楚刘锋的脸。
看一个时代,是要走进去看的。
电影给我们搭好了框架,填了内容,却又过于“轻描淡写”了些。
本该振聋发聩的时代符号处理得“柔软”了些,以至于丧失了力道。
这是一个阶级鲜明的年代,人以群分是必然的。
落后必将受到排挤,位于第一梯队的人掌握着完全的话语权。
去歧视一个人,何尝不是一种身份的“自矜”?
刘锋出事,成分不好,所有人都不肯为他出一句话。
因为他们是一个集体,要统一行事。
这种时候,真相反而变得不重要了。
集体需要的是一个光鲜的人。
一旦出事,只会撇清关系,才是最大的讽刺与刻薄。
高台之上的赞礼,掉入尘埃后粉身碎骨。
影片的结尾,文工团解散,所有人各奔东西。
聚散如星点,从此不相见。
集体分崩离析,将出现新的集体。
其荣辱、其观念,却不会丧失。
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博弈,又将何去何从?
也可能是我没经历过那个年代,缺少“感同身受”的体会。
在我,却始终觉得,好的作品必将是能打破时空间隔而产生共鸣的。
抱歉,在这本片子上,我感受不到。
力道太均匀,反而少了感染力。
要说的主旨很多,却像棉花,轻飘飘的。
配乐再震撼,也深入不到人心。
这是一篇优秀的命题作文,却谈不上杰作。
过去是虚晃而不真实的,就连影片传达的感情也是。
讲集体讲一半,讲战争讲一半,过去也就不复存在了。
【晨起听闻改档,怕是再上映,又不是我所看到的模样了。
剪刀手惯有本事。
】
前段时间看了电影《芳华》,出于评论者的习惯,又读了严歌苓原著。
比这两者更好看的是《芳华》引起的讨论。
少有一部电影(及背后的原著),能够让人群的观感严重分裂(上一部是《金陵十三钗》)。
从这个角度,《芳华》不见得是好电影,却是好文本,借此厘清历史、畅谈价值观只是其一。
其二,没有比这本书更适合用来解析严歌苓的了,因为这是她的“自传”。
《芳华》原著,本名《你触摸了我》,严歌苓写的是她熟悉的文工团生活。
她用萧穗子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写作,从叙事上是“不利”,这种全知视角不得不加入大量对“不在场”的脑补。
但从作者本人的抒情达意上,却是“有利”,萧穗子只是一个假托,严歌苓有意地把自己的家庭背景(父亲是下放的文人)、成长事件(写情书被检举揭发差点自杀)、生涯转折(战地记者)、职业选择(成了小说家)都安在她头上,借此告诉读者,萧视角,即是作者视角。
这部小说可视为严歌苓对往昔岁月的一次回顾,也就最能见严歌苓本人的“态度”——没有哪位作家,忍心去丑化笔下自我的化身。
严歌苓让萧穗子说出的反思和感悟,即是她对那段往事的真态度。
她的真态度即是:这些曾经聚在一起的人们,果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阶层属性,这样很好。
而这种隐藏在故事里的冷眼,完全没有被冯小刚领会到。
冯小刚在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昔美好的同时,仍然对人性的善恶存有一种本能的道德观,以至于电影里呈现的人物,和小说里描述的,走向了完全不同的面貌。
以至于评论《芳华》,无法独立来谈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的矛盾共同构建了这一文本的复杂。
冷笔之一:从何小曼到何小萍原著里,何小萍叫何小曼,身份没变,一个黑五类的女儿,母亲改嫁革命干部,她成了受尽欺辱的拖油瓶。
原著关于她家庭生活的篇幅并不短。
有一段描述,呼应了她在文工团里因海绵事件被羞辱的情节。
母亲把唯一的红毛衣给了继妹妹,何小曼怀着嫉愤,把毛衣偷走,连夜拆线、染色、晾晒,最后重新织成一件黑毛衣——并且,把原有的两个小绒球,塞在了胸衣里。
事情败露,她受到母亲的掌掴。
如果说对她少年时代的白描还看不出严歌苓的态度,那对她后来的文工团生活,严歌苓的下笔则不吝于鄙夷刻薄。
因为贫穷,因为品貌不佳,因为不良生活习惯,何小曼在文工团成了被公然歧视的人。
皮肤黑,一身馊味,一头粗糙纱发,“一个头长了三个林丁丁的头发…原始毛人”、“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了灯接着舔”。
这些具象的描述带着浓重的嫌弃口吻,众人对她的蔑视仿佛也是完全合理的。
和电影将她塑造为清秀、清白、隐忍地躲在被窝里给生父写信的形象相比,原著里的小曼是一只地下老鼠,作者用俯瞰的眼光描述她的卑贱气息。
电影以浓墨重彩描写的两件事,一件,何小萍为了给生父看到自己进步,偷了军装去拍照,留下她一生中最美的影像。
另一件,众人为胸衣海绵的事审判何小萍,让她发出愤怒的尖叫。
前者是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时刻,也拍出了她的青春秀美,但在原著中并没有这个细节(且和原著的暗黑基调很不协调)。
后者,则连事件的定性都改变了。
原著里,何小曼不但就是海绵胸衣的主人,还是惯犯(少年在家时就干过),众人对她的审判变成了红色时代斗私批修的正义行为,她那一声近乎歇斯底里的尖叫“我没撒谎”也成了对她人格的嘲讽——当然,即使海绵是她的,也不构成人品问题,但在叙事结构里,这种写法,即是把众人的欺凌又一次合理化。
而在电影里,冯小刚则把事件拍成了青春美少女的作恶,何小萍是清白的,“我没撒谎”是她在压抑中爆发的呐喊,有一种强烈的反抗意味(导演在访谈里证实了自己主观的厚道)。
这是两个人:被侮辱的何小曼有着令集体厌烦的卑微,被欺凌的何小萍却闪动着人性的光芒。
最直接体现严冯二人分歧的,是何小曼(萍)的流放事件。
在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后,电影里的何小萍因为厌恶集体的冷酷,采用了自我放逐手段,拒绝跳独舞。
在装病被发现后,政委将计就计,把她哄上了舞台,在她差不多要重新燃起对集体的希望时,再一次彻底地抛弃了她。
——冯小刚拍这段戏未必是为了批判时代,但很明显,他试图将何小萍塑造成一群无意识作恶者中唯一高贵的人。
与之对应的是后来萧穗子探望战地的何小萍,后者绝然说出,“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林丁丁)”。
这几乎就是她对整个故事的表态了。
然而在原著里,何小曼拒绝独舞,是出于私心,被萧穗子居高临下地鄙夷了。
“台下掌声口号声战马嘶鸣声,何小曼刹那间成了骑兵独立团两千人的掌上明珠。
她站在出场位置上,感觉着命运的转折就是这么妙,这么迅疾,这么毫无预示。
她也玩味着当主角的感受:当主角真好,当掌上明珠真好。
……她后来向我承认,是的,人一辈子总得做一回掌上明珠吧,那感觉真好啊。
……她也承认我猜对了,她就在侧幕边运气、起范儿的瞬间,又被希望腐蚀了。
持续装病,是持续被希望腐蚀,人们是可以宠她的,夜里为她端茶端尿,白天为她端饭端水,看来她有希望跟所有人回到同一海拔。
”高贵没有了,光明被消解,何小曼依然是被主角看不起的小老鼠。
严歌苓吝惜于赋予这个角色明媚的色彩。
而在全知视角下的主观口述,则充满了对小人物的玩味感。
这和萧穗子对刘峰的揣摩并列——在整部小说里,被萧穗子以主观揣测来脑补其不良动机的,始终只有何刘两人。
玩味着小人物的不幸,揣摩着“其实他们也没多高尚”,是这部小说的主基调。
然而在电影里,在一部总体相当令人不适的电影里,何小萍却绽放了傲然的光华。
冷笔之二:刘峰,一段性骚扰的悬案比起黄轩,更适合演刘峰的可能是黄渤。
原著里,没有女人去爱刘峰的原因跟雷锋的高尚、超我的净素、性压抑这些,关系并不大。
尽管原著里有大量上述的分析,说服读者刘峰“不能爱”,同时又按耐不住地反复描述刘峰的“不可爱”:一个身高一米六二、带着乡土气息、从山东某县贫困剧团里翻跟头上来的凤凰男,在文工团这样以红二代为马首、阶级分明的集体中,他唯一的效能是充当万能服务员——电工、木匠、快递。
所有人都在享受他的服务,而荣誉则是虚假的,谁也没有上当,去向他“学雷锋”。
雷锋的重担和美名不过是毫无权势者的生存法则。
而他——居然想吃林丁丁这块天鹅肉。
林丁丁的惊吓来自于刘峰跨越阶层表达出的性欲,这戳破了不成文的规则,林的追求者,“一个追求者是宣传部的摄影干事,一个是门诊部的内科医生”。
而郝淑雯的男友和未来丈夫,则是某军工厂厂长的儿子。
她们看不上刘峰,和他是不是雷锋无关,而是他的阶层属性决定了他不在择偶视野内。
和刘峰相比,黄轩的白净、挺拔、秀美让人无法用俯瞰的眼光去理解角色,也削弱了原著里众女兵和刘峰的距离感。
黄轩有一张天然的恋爱脸,冯小刚对刘峰的赋形塑造带有主观美化,最直观的体现则是在整个故事的核心——触摸事件。
电影里,俊美的刘峰在邓丽君歌曲的浪漫鼓舞下,向心仪的林丁丁表白,并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
加上前期对林丁丁形象的刻意铺垫(对刘峰眉目传情,被删除的片段里还有两人拉手的情节),观者很难对黄轩的角色产生厌恶感。
这个拥抱毁了他的前途,决定了他一生的畸零。
导演让何小萍被骄傲地流放,说出“我永远不原谅她”,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导演本人对触摸事件的定性——因时代对人性的压迫而造成的悲剧。
这已是整部电影里为数不多的、对时代残酷性的否定(尽管,避重就轻)。
回到原著,整个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
萧穗子听完林丁丁的哭诉后,脑补着当时的场景。
“注意到了吧,刘峰成功地把林丁丁诱进了这个相对封闭的二人空间。
…一旦进了这里,关上门,即便林丁丁呼救也未必有人听得见。
…一边抹,一边暗自惊叹到底是上海女子,这手感!
细嫩得呀,就像刚剥出壳的煮鸭蛋,蛋白还没完全煮结实。
…脸蛋就这样好了,其他部位还了得?
手从脸蛋来到她那带柔软胎毛的后脖颈。
…都是夏天的过错,衣服单薄,刘峰的手干脆从丁丁的衬衣下面开始进攻。
…我拉开灯,看见的就是这个刚被人强奸未遂的林丁丁。
”刘峰不再是被邓丽君歌声鼓舞的求爱者,而是带着赤裸性需求的进攻者。
萧穗子对这一场景的描述和揣摩,就像一个八卦强奸案细节的吃瓜群众,啧啧有味地感叹着,“摸了吧,爽不爽,皮肤好不好”,庸俗得不堪入目。
而这当事的两者却都是她的亲密战友。
在对《芳华》的评论里,我看到一些令我愕然的言论。
如两位社会学、人类学的女性学者淡豹、一音顷夏都从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角度批判《芳华》,作家侯虹斌也撰文认为刘峰的无辜是“主角光环笼罩”,而“(性骚扰)错误,可以是以善良、好人的形象出现的”。
我愕然的不是以上诸位的内在逻辑——我极其赞同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论述,尤其在女权主义有待发展的中国。
我愕然的是这一套外部逻辑——《芳华》是一部美化性骚扰的作品吗?
《芳华》的悲剧性论述是一种荡妇羞辱吗?
《芳华》的争议点是性骚扰是否应得到惩罚吗?
严歌苓最擅长营造的,是叙事陷阱。
“触摸”是整个故事的核心。
不论是电影里的强抱,还是在原著里写实了刘峰的猥亵,“是刘峰而不是林丁丁吐口了事件中最恶劣的细节:他的手触摸到了林丁丁裸露的脊梁。
经过是这样的:他的手开始是无辜的,为丁丁擦泪,渐渐入了邪,从她衬衫的背后插进去……”,坐实他的性侵行为,等于默认在故事结构里,他被流放具有一定合理性,跟她此书的批判主题(荒诞时代压抑人性、鼓动人们告密)产生了不协调,甚至是反方向的力。
这是严歌苓用笔的主观恶意。
要知道,那个年代的残酷,她并非没有体验,严歌苓曾因给男兵写情书受到处分,在政治高压下,她差点自杀(小说里这个情节发生在萧穗子身上)。
人性里对爱欲的渴望被政治压抑,成为原罪,那是一个巨大的时代问题。
刘峰即使不“触摸”林丁丁,只是表白,他同有可能坠入深渊。
更不要说在触摸发生的仅仅几年后,中国开始严打,当街拥抱甚至可能被枪毙。
在时代成为更大的恶时,设置一个可能会触碰性别议题的情节,引起的争论虽关乎正义,却跟时代的残忍毫无联系。
刘峰在“触摸”事件里究竟是不是加害者,影响了整个故事的批判逻辑。
从一个时代受害者的故事变成性侵犯受惩罚的故事,大大降低了时代的痛感,也让作者的忏悔批判显得轻薄。
有人提到另一部电影,王小帅的《青红》。
在那里面,男主角是实打实地犯下了强奸罪,没有人会觉得强奸有理,但却能从导演的叙事逻辑里,感受到痛苦。
个人的罪和时代的罪并无冲突,被包含在更大的悲剧里。
而《芳华》,则恰恰相反。
如果说冯小刚还试图刻画刘峰的善良美好,那严歌苓原著就是锋利无情地对小人物再次践踏,“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另一处对刘峰有主观恶意的评述,出现在战场上。
萧穗子想象着,刘峰在九死一生的关头,“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
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
最终送命的是我”。
这里确实出现了被害者有罪论,荒诞的是,这段话语的存在,恰恰不是为了论述“性骚扰的被害者有罪”,而是“那个被你们认为高尚的时代的被害者,他就是这么猥琐”。
性侵者试图用死亡“惩罚”被性侵者,时代政治的严酷,战争的残忍,被消费、消解,也没有人须为悲剧感到忏悔。
这是严歌苓的多重叙事陷阱。
原著里的何小曼嘶喊着“我没撒谎”,刘峰怒斥审讯他的人“我没这么下流”,在电影里全部成立,在原著里,作者却于高空俯瞰着他们,讥笑着,“别逗了,你们就是在撒谎”。
冷笔之三:何小曼和林丁丁的殊途同归七十年代末的文工团,在远离政治风波的乌托邦里,作者主要刻画了四个女性人物,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
郝淑雯是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红二代,“贵族阶层”,红色时代骄纵跋扈,改开年代成为富婆。
林丁丁是小资产阶级的上海小姐,除了美貌是硬通货,可以成为向上攀爬的资本外,一无所有。
何小曼也是上海人,来自更底层的家庭,父亲畏罪自杀。
萧穗子对这三者的观感,以及她对自身的定位,呈现的是严歌苓本人的阶级意识。
对郝淑雯,她是带一点嫉妒的仰视。
对林丁丁,是带一点不屑的平视加俯视。
对何小曼,是带一点轻蔑的俯视。
而她自己,属于一个跟政治特权无关的阶层:知识分子,因为文化技能,在随后到来的经济浪潮里,超越了丁丁小曼,而又不沾铜臭。
严歌苓写林丁丁的两次婚姻,一次嫁入红色豪门,被大家族鄙视,离婚;一次嫁给海外华人,以为一步登天,结果天天包春卷,离婚。
对这个人物的嘲弄意味跃然纸上。
但却不是在嘲弄她的世故势利,而是嘲笑她麻雀攀高枝的不自量力。
严歌苓对郝淑雯这样的特权人物,即使下笔并无美意,也绝不会那样作践她。
四人中郝淑雯和厂长儿子结婚后,成为寂寞的富婆。
萧穗子依然和她很亲近,也是从她这里,得到了另外几人的音讯。
即使郝淑雯亲口向她坦诚,当年正是自己教唆穗子的初恋检举揭发了她。
这段惨痛的青春往事被道出后,萧穗子的反应是——没有反应,默然接受,连和解的过程都没有。
比起电影里何小萍的“永不原谅”,萧穗子与郝淑雯的和解轻得毫无分量。
与之互文的是萧穗子重遇刘峰后,刘说出一段对下岗工人的看法,“一个国家这么大,跟一个大工厂似的,产品总得改换,机器也总得更新,咱们就算是些老机器老零件,老螺丝钉,给换下来了,扔了,不换不扔工厂就得关门。
不是好些工厂都关了门?
工人不都得下岗?
咱打完仗也就下岗了。
哪个国家都一样,当兵的嘛,仗打完了就都是换下来的废零件,旧螺丝钉。
不能说螺丝钉旧了,没用了,非不让扔,那会行?
不讲道理了不是?
”。
这段文字让人想起去年大热的一次演讲,贾行家说某个春晚看到小品“我不下岗谁下岗”,演播厅响起经久不息的残忍掌声。
创作者让一个被时代抛弃的角色说出这样温顺的话语,仿佛在给自己的良心涂脂抹粉,释然地叹息一句,“啊,他们真善良”,解构了一切时代之痛。
电影有一处拍得特别不好,强行安排萧、刘、郝三人巧遇。
郝淑雯仗义地为他代付一千元后,转头就和萧穗子讥讽起丁丁发福和刘峰的假肢,冷酷得有点突兀,而这一段在书里并不发生在同一场景。
且讽刺的是,刘峰借走郝淑雯的钱后,消失了,“郝淑雯算了算,发现刘峰借她钱的时候,就打算要搬家和停机了”,和冯小刚试图温情脉脉地体恤老兵、给刘峰留一丝尊严相比,严对底层人的碾压更赤裸。
一直到刘峰死亡,这笔钱他都没还上。
“放下电话她解释,刘峰过去跟她借过一万块钱,用了十来年还上了九千”。
更奇怪的是严歌苓给小曼、丁丁这两人安排的结局。
何小曼:丧偶单身,给一个海外华人当保姆,伺候他养老送终后,被恩准免费住在他的房子里。
林丁丁:离异单身,给一个海外富商看房子,教华人的小孩唱歌。
到头来,她们都成了海外高华的服务员,看似生活无虞,实则彻底失去了在社会中改变自身阶级属性的能力。
想一想吧,为什么要这么写?
谁是海外华人?
海外华人是谁?
如果说安排这两人殊途同归,不足以体现严歌苓的势利,那何小曼和刘峰最后的归宿,则让整部小说(和电影)陷入了浓缩鸡汤式的虚无。
两人超脱了战友们的汲汲营营,实现无性的事实婚姻,过上了知足常乐的日子。
这种叙事逻辑延续了严歌苓一贯的小人物三段论:受尽苦难——精神升华——岁月静好。
一切结构性的冲突和压迫、阶层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都以小人物自己的“想开”终结。
在严歌苓其他女性题材的小说里,这种对女性苦难的玩味是与男权结构挂钩的,而在《你触摸了我》里,则不仅是女性主义的问题,是严歌苓自身固若金汤的阶层观念的问题。
严歌苓并非出自权贵家庭,她的身份和萧穗子一样,父亲是作家。
知识分子的清高与美国上流社会东方贵妇的矜持,结合、消融、整合成一种新的东西,属于严歌苓独有的,胜利者的阶层歧视。
她写底层小人物每每有一种俯瞰感,写他们的苦难,写他们反抗但失败,最后赞美他们的安静、顺从与精神胜利。
字里行间啧啧连声,尽是冷笔与势利。
冯小刚的《芳华》不是严歌苓的《触摸》,对于这两者间的矛盾,有其两面性。
一方面,电影的视觉语言呈现的是对红色年代的意淫,是冯小刚毫不掩饰的赞美留恋,这与真实历史相比,很令人不适。
而严歌苓小说则冷静得多,并未痴情怀念文工团的乌托邦性质。
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冯小刚没有把严歌苓的批判性拍出来。
实则是严歌苓对批判话题冷感。
而另一方面,冯小刚似乎真诚地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厚道美善,于是将两位主角拍得很美,很纯净,结局有一股“我把自己都感动了”的鸡汤味。
这和严歌苓小说本身的冷酷截然不同。
这两人对文工团的怀念基于不同的立场,在冯小刚,是“老子出息了可以重温旧梦”,在严歌苓,那段岁月却代表着卑微和耻辱,于是写作成为了一次自我疗愈,甚至是报复。
相同的是,他们俩谁也不想去批判那个时代,他们只想搭一个背景,然后各造各的梦。
寒冬的深夜里,我看完了点映的《芳华》。
可能是这冬意太浓,可能是这夜已深,也可能是影厅里暖气不足,看到影片结束,我浑身一直打颤。
不过,我更愿意相信,这是电影带来的寒意,这种寒意透彻心扉,深入骨髓,虽然,夺目而出的泪水是滚烫的。
可以说的感悟太多,冯小刚导演想在这部片子传达的东西太多太多,虽然这也被广大影评人批评为故事碎片化,不过我更认为青春正应该五彩斑斓,而不是中老年的程式化与千篇一律。
那么从何讲起呢?
就从文工团的青春讲起吧。
文工团的青春是纯粹的,不受文革的政治制约,不被父辈师长的教化束缚。
浴室里的水汽氤氲,满屏的曼妙身姿,优美的摇曳舞姿,充满了荷尔蒙的氛围,但却没有引起恶趣味,而是带来最纯真的青春脉动。
冯小刚没有回避青春中的那对于异性的好奇,喜爱与追求,而是用一帧帧画面把每个人曾经经历过的记忆慢慢铺开。
影片讲述的那一代人的青春,而我们也在其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毕竟,最炽热的青春是生活在一个乌托邦里的。
这时的青春是单一的,热烈的,统一的,理想是一致的,高昂的。
然而随着影片突然降下的黑色油布,青春发生了转折,伴随着时代的变迁,伴随着阵痛,甚至是剧痛。
整部影片的主题正是凸显时代的变迁对不同人群的不同影响。
从样板儿戏到邓丽君妩媚的情歌,从文工团的鼎盛到解散后的凋敝,从政治高压到全民搞经济建设,从绿军装到显露曼妙曲线的时装,这些变迁的符号随着快节奏的镜头切换映入眼帘,于是人群发生了分化。
像林丁丁,郝淑雯,陈灿这样的,时代的变化只不过是让他们改换了一个生活的场所而已,该经商的经商,该出国的出国,他们很快地融入了这个新的市场经济的大潮。
像萧穗子这样的,时代曾经让她感到了迷茫,她曾经抗拒着文工团的解散,独自生活在凋敝的文工团大院,也曾经接受时代的安排走上自卫反击战的前线,但是她比较快的认清了这个时代,选择高考,成为作家。
而对于像刘峰,何小萍这样的,时代没有给他们选择的机会,他们是时代变迁的弃儿,是时代变迁的悲剧,但是他们真正应该成为悲剧么?
冯小刚的答案是“他们彼此相偎一生,从未结婚,虽然话不多,但是生活反而让人羡慕”,我的答案是他们的生活没有多么让人羡慕,但是社会应该给他们容身之地。
刘峰和何小萍是电影的主人公。
刘峰,一个峰字,体现的是他活雷锋似的好心肠,体现的是他坚定刚毅不随波逐流的性格。
他是一个老好人,在别人的每一件事上都很热心,好差事坏差事脏活儿累活儿他都能干,但是,他对所有人都好,好得让人感觉他不真实,让心爱的女孩在听到他的表白之后感到莫名的惊悚。
这是他性格带给他的悲凉。
在解放人性之后,他选择了伴随着邓丽君的歌声向林丁丁表白,这是他人生的第一个转折,一个“拥抱触摸事件”让刘峰对于自己所在的集体产生了无尽的厌恶和绝望,这种绝望在他自杀式的选择独自留守战场的时候到达极点。
他希望以一种英雄的方式来清洗自己身上的莫须有的“污点”。
然而这场喋血的战斗不仅没有让大家对他的“假好人真流氓”的印象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善,反而让他失去了安身立命的右臂。
这是他人生的第二个转折,这又导致了他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难以生存,于是乎就有了战斗英雄被土匪似的联防办殴打的情节。
其实简单点儿说,刘峰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没好报的例子,他为集体做贡献,却被集体所抛弃,他爱着林丁丁,却被林丁丁诬陷,他上阵杀敌,却得不到战斗英雄的任何尊重,他难以跟上时代的节奏,也许他也想过向时代学习新的东西,就像他在去联防办赎车的时候买了一条烟贿赂那个队长一样,但是这样的脚步不仅太小,还让固执的他伤心。
只不过,冯小刚还是没有那么冷酷,结尾的小钢炮让刘峰有了何小萍的陪伴,虽然日子清苦,但也过得平静。
何小萍是另一种极端。
名字中的一个“萍”字让她有了“身世浮沉雨打萍”的悲哀。
她出身农村,寄人篱下般的进了文工团,原想着能不被人再欺负,但却又每天被欺负着,她浑身发臭,不受待见,永远都只能看着别人在台上演出,永远都是自己独自练习,文革结束了,别人的父亲都被平反了,只有她的父亲没能扛过来去世了,别人在战争中都在后方劳军,只有她被调进野战医院见证了血腥与恐怖,最后成了精神病。
但是,冯小刚也给了她一个安慰式结局,让她在空地里独舞,让她与刘峰作伴。
整部影片以女二号的回忆的视角展开,穿插的画外音语速不疾不徐,平平淡淡地讲一代人的故事。
每当影片要走向情绪的触发点的时候,平静如水的画外音就会徐徐而来,让观众克制自己的情感,接着融入影片之中。
影片真正爆发出的怒吼集中在了刘峰的两次发怒和何小萍的独舞上。
但是这三个爆发点并不会让人热血澎湃,反而让人内心更加悲凉。
老好人刘峰的两次发怒一次是因为自己被最心爱的人诬陷为流氓而被组织抛弃,一次是因为警察无赖式执法讹人,何小萍的独舞则发生在精神病人们围观文工团的最后一次演出,这是一种另类的宣泄,就像一把重锤狠狠地拷问着人性,击碎万颗心。
敬礼是一个贯穿整部电影的意象。
影片一开始,刘峰教何小萍敬礼,何小萍把敬礼当作是自己摆脱了那个屈辱的家庭的标志。
紧接着,何小萍初次进入宿舍,把向宿舍长郝淑雯敬礼当作融入新的集体的符号。
在“最好最好的人”刘峰要离开文工团的时候,两个人互敬军礼的场景更是一种生离死别,此处无声,却代表着无限感激的呐喊和对过去的不甘,这种冲击是之前的握手不能达到的。
这前三次敬礼是发生在两个主人公身上的重要转折点,也一步步地推动着剧情走向悲凉。
最后一次敬礼出现在影片的最后,失去了右手的刘峰没有了给阵亡战友敬礼的机会,而何小萍终于以一个标准的军礼向烈士告别。
那一个定格,象征着这些已经芳华逝去的主人公们与过去的割裂,他们已经不再年轻,他们终于决定接受自己,接受过去,接受未来,接受命运的安排,故事发展到这里,五味杂陈,平静收尾。
拥抱是影片的另一个非常具有含义的意象。
文工团解散的时候相互之间的拥抱,战场上战友的生离死别的拥抱,刘峰对林丁丁的深情相拥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何小萍最想从刘峰那里得到的,等了十几年的就是一个拥抱。
可以说,简简单单的一个拥抱抱住的是一瞬而逝的青春芳华,时光可以老去,但记忆不会,正是这些记忆支撑着生活走下去。
走进电影院去看看《芳华》吧,这芳华是你,是我,是他,是每一个人的青春印记,是每一个人的生活轨迹,你一定能从中看到你自己的影子的。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 那是青春吐芳华
时常都感到冯小刚的诚惶诚恐与自相矛盾。
就像他经常语出惊人,但又常常很快认怂,内里其实异常谨小慎微,胆怯又不安。
《芳华》如是。
相比王朔坦然揭露自己青春的狼狈,姜文在《阳光灿烂的日子》中用vo点明回忆总有自我欺骗与自我美化的嫌疑,冯小刚的胆怯,是在于不太愿意承认过往的不堪,希望用感性、暧昧来消解一切,留下“岁月静好”的样子。
《芳华》说是要怀缅青春,但冯小刚真正要怀缅的只是那些青春靓丽的女性,这是他当年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好。
所以这部电影中的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坏人,但凡有一些遭人诟病的行为,比如林丁丁对刘峰的伤害,便马上以穗子这个第三者角度的旁白补充道:“后来,我终于理解(明白)了……”。
一切行为都被理解、原谅了,剩下的只有泳池和舞蹈室中摇曳生姿的曼妙身影,风华正茂自不待言。
冯小刚擅于隐藏这种人性的“狼狈”,一如隐匿自己的不堪,就像那个塞了海绵的胸罩,虽然原著中说明了胸罩属于何小萍,但在戏中这段却被暧昧处理了。
冯小刚坦言是因为怕令何小萍这个角色显得“负面”,遭到伤害,但其实何小萍在胸罩里塞了海绵,才显现出了她在整个大环境中的自卑和不安,这远比三番四次嘲笑她的体味要有力得多。
但冯小刚害怕将这种“狼狈”公之于众,反而何小萍偷了军装去拍照他就大书特书,因为事件的背后有何小萍与父亲的感情线——只要感性上取得共鸣,便令他不再害怕行为本身的“问题”,这是冯小刚电影里一直以来的逻辑,所以他向来热衷用煽情的通俗技巧来营造共鸣,而从不是揭露人性。
在感性上获得认同,是他致胜的武器,也是令他感受到安全的砝码。
戏中的男性角色们其实也一样。
穗子爱慕的陈灿接受了穗子的金项链做金牙,最后却还是选择了门当户对的郝淑雯,这个可能是“渣男”的红二代角色在电影中被处理得相当模糊和面目不清,几乎没有什么深入讨论的空间,剩下的只是他爬上坦克举起小号吹响的优美身姿;原著中写刘峰的手摸到了林丁丁的胸罩扣子,林丁丁大喊了“救命”,但在冯小刚的电影中,这段也被隐匿改写了,刘峰这种人性化的举动在冯看来是又一种“不堪”,刘峰在电影中是遭人诬陷的老好人,他太好太善良了,一切都只是打落门牙和血吞,导演冀希望令观众对其产生同情,这是另一种冯氏通俗剧的情感认同。
所以到最后,刘峰的一切悲剧似乎只是时代的无奈,其只能选择默默接受,一切都云淡风轻。
我并不怀疑冯小刚缅怀青春的真切,甚至乎他这种对于青春的过分美化我也觉得无可厚非,因为他一直是一个通俗剧导演(虽然他觉得自己是在拍一部个人作品或艺术电影),从未是一个锐利的批评家、观察者或作者,他习惯于逃避复杂或负面的人性,他崇尚的是“卖惨”“温情”式的商业逻辑,许是他长期以来的创作习惯和性格使然,就像到了结尾处他一如既往地开始了过犹不及的渲染悲情和大段大段配乐衬底的用力煽情,虽然我十分抗拒这种《唐山大地震》式的催泪方式,但这无疑是是冯在处理电影高潮时最相信的金科玉律。
但在《芳华》之中,这种方式却发生了某种尴尬(一如《我不是潘金莲》),矛盾之处在于这两部电影无法逃避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在《芳华》之中人物有着无法逃避的政治属性(文工团),人物的命运几乎都被时代(政治事件)牵连,而他在美化人物和其背景之余,在处理真正的时代议题时却战战兢兢,想躲避一切这方面可能深入的讨论,排除立场,只希望将一切诉诸于情感。
电影中有意思的一场戏是刘峰在海口遭到警方刁难,乍一看似乎冯不再逃避和隐匿,具备了某种现实主义的批判性。
但戏中其实聪明地安排了红二代郝淑雯为刘峰出气,怒骂了一句“草泥马”,就像《我不是潘金莲》中塑造了几位高山仰止的清官,意在证明一切都是下面的官僚执行不力,依然是绝对的政治正确。
这正是冯每次触碰现实议题,总难免遭受批评的原因,因为他看起来那样暧昧不明,立场混乱,让人觉得骑墙。
但其实冯一直无意探讨现实,《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与刘峰在警队遭受的不公一样,在冯的思维中都不过是一种“买惨”式制造戏剧冲突和引发共情的戏剧逻辑,仅此而已。
所以我可以想象冯一再遭遇到审查上困境的尴尬和不安之处,毕竟他已经如此小心翼翼,几近温吞。
这当然与他希望向观众和评论人证明他不止是一个商业片导演的野心不无关系,他想触碰现实议题,一如他频繁放炮一样,是想证明自己的勇气,但他表面是一个无所畏惧的老炮儿,内里却是一个诚惶诚恐、极度缺乏信心和安全感的人,这是他的矛盾之处,也是作为导演始终无法修正的问题。
这也导致了《芳华》在人物塑造上的单薄,躲避对时代的真正讨论,使得这些人物始终缺乏立体和深度,而只是耽溺于某种美化后的情感之中,不无虚假滥情的嫌疑。
尤其是作为时代受害者的刘峰和何小萍,在电影中也只是限于在简单的唏嘘中咏叹,平淡过完一生,将他们的命运就此一笔带过了。
值得一提的还有《芳华》在叙事上的视点混乱,以穗子的第三角度出发,却完全没有塑造好穗子与主角(刘峰及何小萍)在情感上的关系与连结,各自发展,只靠旁白来填补。
穗子看起来像是完全不关心刘峰和何小萍的局外人,由她出发去讲这个故事也就失去了意义。
就像何小萍交待穗子要告诉林丁丁,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她,但一切跟着就没有了下文。
在穗子的世界里,其实只关心陈灿与郝淑雯他们三人的三角情感关系。
说起来这一切不就正像冯小刚的视角么,他拍这部戏其实也只是在乎通俗角度的情感共鸣,并非真正要去关心像刘峰和何小萍这样的悲剧人物或时代议题,在那场很多人为之一哭的文工团解散晚宴上,在驼铃歌的反复咏叹中,是没有刘峰和何小萍两人的,他们就像从不属于文工团一般,在这部文工团的情怀诗中,看似是主角,其实不过是被边缘化、负责“卖惨”的角色罢了。
我不否认《芳华》是近几年冯小刚相对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但他的局限其实依然如故。
在一片赞誉声中,也许他愈加意气风发,愈加自信,觉得可以再拍若干部勇敢的“个人作品”,但予我而言,他始终无法完全诚实的面对自己,始终战战兢兢,他的“勇敢”也不过是再拍一部通俗剧让大家哭一场罢了。
补充一点:许多人都觉得冯躲避对时代的讨论、暧昧是源于审查,那我们在这部戏中究竟应该如何去看待刘峰和何小萍的悲剧呢?
如果时代和国家都没有错(不能说不让说),错的只是小团体(文工团),但冯又将文工团里的所有人原谅、理解、美化,那刘峰和何小萍的“惨”就单纯是“惨”,是《唐山大地震》一般的天灾,那我们在电影中因对二人“惨状”的渲染而滋生的同情、悲切,我们到底是在同情些什么呢?
我们的同情是否有些伪善?
是否是逃避了真实,只是被单纯的通俗剧技巧煽动的自我感动呢?
我不愿意说得太过露骨,如果无法触及时代的真实探讨,至少应该让“人物”是真诚而非矫饰的(即便是他们的痛苦)。
文工团里的人伤害漠视刘峰和何小萍,但文工团解散时大家痛哭,电影意在煽情,有观众在文工团的离别宴席中感动,那我们又在感动些什么呢?
虽然冯小刚在电影中美化原谅了这些人,但在故事中这些人不正是两个悲剧人物的施暴者,或像穗子一般,是对他们的痛苦无动于衷的看客吗?
受伤害的人被忽略就算了,还要自我感动,我想问:有什么值得感动呢?
是否有些虚情假意呢?
所以我并不觉得这些电影的缺陷和审查有什么关系,因为冯小刚无意要拍时代、也无意要关心真正的悲剧人物,他只是需要营造一种情绪、共鸣,来制造通俗的、普罗大众的情绪宣泄,这是他的电影一以贯之的目的,只是他想美化记录的青春正好触碰到了一些时代背景而已,觉得他有什么言外之意,或是表达在审查中遭受了多少委屈,对我而言都是大家对他的误会。
几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艺术家,说自己在八十年代坐过牢。
酒酣耳热,一桌人都笑听他讲牢狱中的趣事。
他说自己那年才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坐牢最难受的是想女人,想得发疯。
有一次在操场上列队跑步,他看到不远处有几个女人,顿时激动起来。
当他跑到那几个女人跟前时,突然闻到其中一个身上的女性荷尔蒙味,他一下子失控了,像一头疯牛般狂奔过去,一把抱紧那个女人,像吸血鬼那样,在她脖颈间深深地、猛猛地吸了一口。
啊,那一刹那,他说有一股东西仿佛从脚底直冲脑门,把他整个人奇经八脉都打通了。
在场的女孩被他挤眉弄眼的夸张讲述逗得哈哈大笑。
看《芳华》,不知怎的,我又想起他,想起他说的那股“女性荷尔蒙味”。
电影不难看,也有人感动啜泣。
但问题不在于好不好看。
冯小刚在“张艺谋化”,这样说不精确,应该说那一代男性导演,在经历了最初个体化的自由表述、百花齐放后,开始回溯自己的精神母源——集体主义审美。
其中以张艺谋为代表。
集体主义审美有几大特征,一是高饱和度、高视觉冲击力的大色块,二是高重复性的口号和画像,三是高统一性的动作仪轨。
革命年代的忠字舞,满街红色标语和毛画像,这种记忆是深入骨髓的,变成几代人的民族性格,沿袭到今天就是奥运开幕仪式上的人海战术,成千上万人做着同一个动作,形成巨大的视觉震撼,而在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是不重要的、可被替代的,他们是细胞,服务着首脑。
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大面积的红色,红旗、红墙、红背景的毛像,如花似玉的文工团美女在红色里唱响青春,在泳池边展示雪白的大腿。
导演的用意是直白的,他不是在沉淀、反思、批判、怅望、否定,或者什么曲折幽微的表达,他只是在单纯地重温旧梦,梦里有他念念不忘的文工团女兵,夏天穿着的确良,露出洁白光洁的脖颈,一股女性荷尔蒙气息——在那个时代,她们不是他的。
冯小刚自述这部电影的由来和他当年在文工团的经历有关,原著和编剧严歌苓也在文工团待了十年,萧穗子这个角色有严歌苓本人的影子,严在原著里,把自己当年的经历(被恋人检举揭发)安在了她身上,让她代表自己说出许多对往事的思考。
编剧和导演在面对同一段历史时,视角是天然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严歌苓的角色正是冯小刚当年垂涎而不得、试图通过电影再次意淫的。
多年后,功成名就的冯小刚邀请一位当年的文工团姑娘来订制剧本,再通过一场盛大的选秀挑选出“冯氏文工团”,拍成这部电影,这场行为艺术的含义超过了电影本身。
在电影进入视野之前,导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女演员,要求能歌善舞、美貌、非整容,他要符合自己记忆的天然美女。
在角色确定后,观众看到了一套照片,幸运的女孩们穿上导演念念不忘的白衬衫,露出幸福笑容,而照片上也特别标注了这些美丽面孔的特征,如:吊烟眉、丹凤眼、微笑唇、精巧鼻……美被一把标尺具象化了,被缺乏尊重地、赤裸物化地展示出来,却没有人感觉有问题。
这些被甄选的女孩在这些照片里、在电影后的各种采访里,露出与当下时代有些错位的、春风得意的笑容,也确实像红色时代重现。
在我幼年的模糊记忆里,父母曾经暧昧地讨论过一部电视剧《红颜劫》(估计没几个90后知道),并且提到一个我当时不解的名词,林立果选妃。
中选的女孩是南京军区的舞蹈演员。
这段历史,冯小刚应该知道。
那是更真实、更残酷的芳华,背后埋葬的青春难以为世人所知。
几十年过去,冯小刚反倒用电影镜头完成了一次精神选妃,骄傲地告诉全世界,权力时代他没资格做的事,资本时代,他有了。
冯裤子出息了。
作为世界上极少数有文工团的国家,这个群体的属性是模糊的。
无论导演和编剧本身都有理由去怀念她。
在动荡岁月,文工团就是乌托邦,除了物质上的相对保障,也与激烈的政治冲击保有距离。
对文工团的怀念,先天地带有柔光滤镜,注定了它不可能是一部“写实”作品。
在时代里沉沦、被毁尽芳华的是一代不可言说之人。
是与何小萍父亲同龄、在各种运动里尸骨无存之人。
回顾历史,就算不刻意着笔于血泪疮痍,至少也不尽是蓝天红旗、青春玉腿。
时代的痛楚在这里被最大限度淡化了。
电影里,高干子弟郝淑雯骄傲地宣称,“江山都是我们打下的”。
在文工团快要解散的时候,她和另一个高干子弟迅速走到了一起,走进了新时代。
戴上墨镜,穿上牛仔裤,下海经商致富。
芳华逝去对她们来说是时代创痛吗?
不是。
郝淑雯们不曾吃过时代的苦,她的怀旧是人人皆有的青春感伤。
旧时代她是既得利益者,新时代她依然是。
而作为第一男主角的刘峰,从贫困的剧团里翻着跟头上来,在文工团只能靠学雷锋立足,靠给有北京背景的同伴当快递积攒人缘。
最终被时代彻底抛弃,彻底放逐,只能辛酸地过完一生(原著里因病去世)。
问题是,对这种因时代、制度、阶层造成的悲剧,编剧和导演是持同情弱者、批判时代的态度,还是顺理成章认同其逻辑合理性?
一个情节:退伍多年后,时髦的郝淑雯在街头偶遇刘峰,他正为讨回拉活的小车被城管推搡,一只假手掉到了地上。
郝淑雯目睹了这凄凉的场景,为他仗义执言,垫付罚款。
下一个镜头,她看着刘峰的背影,和萧穗子开起了玩笑:林丁丁中年发福了,现在让刘峰用假手摸都不愿意了吧。
两个人就这样欢畅地笑了起来。
她们的战友正因为那一次触摸,毁尽芳华,到头来却成了玩笑的话题。
我在想,冯小刚到底知不知道,这段玩笑是非常恶毒、非常残忍的呢?
残忍来得如此直接,如此轻浮,实在无法让人感受到导演对此有任何否定态度。
他也许只想借这一幕来自嘲,他迷恋的文工团女神终将发福,一代人的芳华终将逝去。
这种感叹远远超过对那些被时代埋葬者的悲悯。
原著小说里,严歌苓让刘峰说了一段类似“国家不再需要咱们了,我不下岗谁下岗”之类的体恤温言。
瞬间让我想到了贾行家的演讲,和黄宏的小品。
伤残老兵的凄凉处境不需赘述,时代抛弃了他们。
谁该为此负责,肯定不是文工团的姑娘。
但在那个封闭的小环境里,萧穗子们直接参与了作恶,欺辱何小萍,驱逐刘峰,这不光是时代之恶,也是每个参与者的选择。
电影没有表达出对时代的反思批判,有人说这是因为审查制度,“如果表达了就看不到这部电影了”。
这种想法太自作多情了。
客观来说,严歌苓的小说比电影丰满很多,至少不像电影,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日美好。
有别于电影创作的男性视角,原著里严歌苓写了对往昔岁月的反思。
不过这种反思并不涉及时代结构、政治体制,也就谈不上时代性的批判。
严歌苓把这一场悲剧定性为人性的问题,类似“人们不能接受平凡,不能接受活雷锋也有平凡的人性,只有不被善待的何小萍懂得他的善良和平凡”这样的解读,对于刘峰承受的苦难来说,太轻薄了。
严歌苓本身的立场就是轻的,以至于电影也不可能扎根在一个沉稳的地基上。
国家苦难成了一场青春颂歌。
就像今时今日,那些遍布各大城市的公社饭店、毛家菜,服务员穿着淘宝批发的绿色军装,用印着工农兵的搪瓷缸倒茶,墙上依然有革命口号。
一切都轻了,变成了cosplay。
而《芳华》正是这样一场红色时代的cosplay。
借用李伯通的评论来结尾——“那些被阉割的灵魂,只不过恰好青春正盛,才能将那个时代冠名为芳华。
这种怀念具有强大迷惑性,让如今这些可以随意做丰胸手术、对着明星大喊老公老婆的年轻人误以为往日并非地狱。
”
听说冯小刚准备拍文工团,觉得有点意思。
文工团是什么,明白的人自然不必多说。
民间话语里,它是后宫的代名词;冯小刚那代人心中,它是情色的象征。
《红色娘子军》里那又长又直的腿,绑腿到短裤之间露出的那段白肉,让多少红色少年深夜辗转难眠。
紧接而来又诞生另一个问题:文工团让拍吗?
如果让拍,能拍到哪个地步?
阎连科有个小说叫《为人民服务》,讲某师长娶了个年轻貌美的女护士,经年累月关在别墅,趁师长不在和勤务兵搞破鞋。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作为特殊产物的文工团,类似这样的情节想必不少见。
冯小刚的电影能讲吗?
这样看的话,《芳华》还是一部为行业探索禁区的电影。
除了三部喜剧,最近十年的冯小刚电影多多少少是在突破禁区的。
《集结号》发掘了解放军战无不胜的另一面,《我不是潘金莲》讽刺官场怪现象,《一九四二》和《唐山大地震》叙述历史大事件,无论哪一部,可以说是踩着有关部门的底线,低空略过。
更何况,《芳华》要触碰的线除了文工团和那个不能提的时代,还有外交上不准宣传的对越自卫反击战和老兵问题。
越是禁止的题材,越容易出作品。
因为没有人触碰,冯小刚就能占住先机。
以后若是有后来者,肯定绕不过他。
冯小刚敢于触碰审查部门的底线,固然是有利于行业、有利于人民的大好事,但也不能说他没有一点私心。
年轻时冯小刚大家都知道他精明,如今老了,老奸巨猾。
在这里老奸巨猾是个好词,因为老奸巨猾的人能成事。
尤其在当下众所周知的环境下,只靠才华未必能生存,一定要兼具狐狸的智慧。
但《芳华》看完,对冯小刚的智慧和野心确实服气,却对他的才华产生了怀疑。
才华无法驾驭野心,这是我看到的问题。
在喜剧领域,冯小刚张弛有度、力道精准;一旦脱离喜剧语境,他节奏不佳、无法克制抒情冲动的问题,便全部暴露出来。
第一场舞蹈戏应该剪掉一半,因为它既谈不上惊艳,也脱离了电影的主要冲突。
这出戏的主要人物穗子,后面也没有舞蹈戏接应,女主角何小萍随便蹦跶几下敷衍了事,理解不能。
文工团解散大合唱那出戏,明显过了。
电影对文工团的态度暧昧不明,表现过它的美好和压抑,也表现了它的权力斗争和蜚短流长,却在解散时刻用种纯情的手法拍摄,显得虚伪和媚俗。
何小萍疯了后在草坪独舞的那场戏有机会成为妙笔,但因为在影片前半段没有呼应,损失了力道。
驼队遇袭,的确拍出了战争的残酷,但没拍出刘峰的绝望。
反而删掉这场战争戏,更能凸显残酷。
刘峰断手,何小萍精神分裂,两件事说出来已经很残忍,观众能脑补极曲折的转变。
此时,丰满的表现不如恰当的留白。
穿插太多人物,加入太多无必要的细节;譬如那位摄影干事,脱离主线,譬如穗子的恋爱,时断时续,了断突如其来,甚至穗子这个人物,其实也可以删掉。
电影如果不从她的视角讲故事,节奏会更加明快。
《芳华》想说的主题、想抒发的情感太滥,缺乏一根强韧、摇曳生姿的主线贯穿始终。
集体主义的罪恶,战争的残酷,禁欲时代的压抑,种种悲剧,最后竟然落在一句轻飘飘的“芳华”。
“芳华”两字,能包装一部普通青春片,托不住冯小刚试图表达的内容。
近十年来,冯小刚给人的感觉,是他累积了足够多的财富后,开始追求艺术的成就,涉足更多题材,拍正剧,拍能表达自我的电影。
但作品给人的感觉,是他非常努力,但一直差一口气。
《芳华》也是如此。
用喜剧赚钱,用正剧证明自己,顺便当演员、导春晚,这就是《夜宴》后的冯小刚。
昔日的票房大导,人到中年做自己。
就像《私人订制》里李成儒饰演的商业大导,功成名就后立志追求高雅,洗去一腔俗血。
这个角色可以看成冯小刚的自嘲和自况,也可以看成他对主流学院派的抗议和示威。
挟观众自重,这种作为,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有人每年都在这里等你回来,提醒你当初为什么出发,这个人叫做自己。
”这是一句广告词 ,来自2014年冯小刚为某品牌汽车拍摄的广告,清晰地描出冯小刚转身时的心路。
那时冯小刚正逐渐洗刷「国民喜剧导演」的标签。
除去两部《非诚勿扰》和圈钱之作《私人订制》,他接连拍摄了《夜宴》、《集结号》、《唐山大地震》以及《一九四二》,都不是「京味喜剧」;光头葛优,京味喜剧的标识男主角,基本淡出了合作。
走出舒适圈,放着轻松的钱不赚,冯小刚迈出这一步,说起来容易,其实非常艰难。
但他坚持住了,一部电影、一部电影迈到今天。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当一个人满足低层次的需求后,势必会对更高层次的需求提出要求。
冯小刚什么都有了,就欠一个青史留名,他的选择不难理解。
所以这些年,我们看到冯小刚一直在不断地探索和进步。
他拍出了《一九四二》,在《我不是潘金莲》里挑战圆形画幅,运镜和调度不再随意,而是尝试用长镜头拍摄战争场面。
去掉小品习气,镜头有了电影感。
这都是好的地方。
问题出在审美上。
在《芳华》里,我的感觉是冯小刚思想上去了,但意识没跟上;技术上去了,但标准没跟上。
观众不看这么多,只看效果,最后出来的效果就是审美崩坏。
电影是综合的艺术,不能有明显的短板,冯小刚有时还是会放松要求,譬如《一九四二》,一部讲饥荒的电影,扮演饥民的演员个个脑满肠肥,哪有饿过的样子?
譬如文工团解散的戏,他偏偏选择了最媚俗、最糊弄的含泪大合唱。
一部电影塞不进太多东西。
《芳华》这部电影,冯小刚把他能想到的几乎全部塞进去。
所以我们看到了他少年时的意淫,看到了他对前三十年的隐喻,对后三十年的讽刺,我们看到了战争的残酷、英雄的凄楚,也看到了集体主义的恶行。
他努力地让我们看很多,但我们只看到一团乱麻。
当一卡车的伤员运送下来的时候,小萍打开车厢,她吐了,但护士长去安慰她的时候,她说我不是嫌弃他们,一个被嫌弃了大半生的人,却从不曾嫌弃过任何一个人,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善?
全身烧焦的石林峰,是车上那唯一活的人,他说,其实我十六岁,瞒报的十七岁当的兵,特别是最后的那句你一定很漂亮吧,十六岁的少年,是否经历过爱的滋润,就因为战争,最后离开了。
随后炸弹响,小萍毫不犹豫的跃到了他的身上,即使是个将死的人,她也要舍命保护,这不是善吗?
善的人真就是那大白菜,在室外冻着还好,拿到室内,就会很快烂掉,这社会不就是这个理吗?
相信很多读完严歌苓原著的朋友在看完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后都有或多或少的遗憾。
那些阅读时在头脑中浮现的人物形象,被冯导具象化了之后,竟都变得那么陌生。
黄轩与刘峰的形象、气质实在差的太多。
书中的刘峰是个长相一般、淳朴厚道的山东青年,从小在梆子戏团打的基本功,说话带侉味儿,有些粗枝大叶;而黄轩却是一个长着桃花咪咪眼,自带闷骚气的精致青年,说话也是文艺腔,根本不像过过苦日子的农村人。
剧中他从一开始就不断勾引林丁丁,生怕观众看不出来,完全抛弃了书中的隐晦暗恋而成了明侃搭讪,以至于他后来伸出咸猪手在观众看来竟显得顺理成章了!
怪不得那场本该严肃的“触摸戏”,竟在影院里引起了笑场,甚至刘峰被审问的时候也有人笑,我旁边的一个女生还说“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见这个戏眼因为导演的失误而完全的颓散了。
观众不认为黄轩饰演的刘峰是个不近女色的活雷锋,自然也不会把“触碰事件”这样严重的、彻底改变命运的问题放在心上,本来非常精彩的一场戏成了闹剧,后面被处分也成了莫名其妙。
其实还有个原因,因为书中的禁欲气氛也没有被表现出来。
由于冯小刚的个人审美情趣,前面拍了很多大白腿、更衣室、游泳池等“美丽”的镜头,让文工团里春意盎然,犹如化外之地,对纪律、管制方面几乎只字未提,所以摸就摸了呗,何必大惊小怪!
其他的几个女孩演员除了容貌身材外,值得说的似乎也所剩无几。
贫乏的演技让大部分观众患了脸盲症,说不清谁是谁。
本来找她们的目的是想发挥她们舞蹈的优势,但跳舞的镜头被剪了又剪,最后只剩下惊鸿一瞥。
我不明白草原女民兵那场戏为何要剪掉,单纯因为时长?
我看是得不偿失。
主角无出彩,配角更出戏。
书中的团长是个不动声色、口蜜腹剑、内心冷酷的角色,也是刘峰、何小萍命运悲剧的大推手,但冯却无意于将他塑造成反派,反而对他保留了很多同情。
在发现何小萍装病后,团长隐忍不发,但最后却露出凶残之相,“他跟野战医院打招呼说,把小何同志分配到洗衣班吧,她需要艰苦锻炼。
野战医院比文工团仁慈,只让何小嫚在洗衣班洗了一个月的脓血绷带,之后就安排她上了护训班。
”一个大领导,下放了一个女兵,本来就到此为止了,竟还不厌其烦地妄图继续摧残人家的命运,其人品之低劣可见一斑。
饰演团长的赵立新在剧中成了多愁善感的矛盾体,在关键的剧情上,他竟缺席了,好像都是不得已似的。
特别加的那场告别戏,他竟和舞蹈老师抱头痛哭,说“我们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真是可笑极了!
像他那么精明的人,怎么可能不提前知道自己的前途,或许早就找到了下家,最多只是做做样子罢了。
冯小刚的这一系列安排都是与原著精神背道而驰的,只是借题发挥,表现出了自己的某种心声罢了。
影片的后半段更是散乱不堪。
何小萍的装病、发疯都是无头无尾,毫无铺垫就发生了,让人感觉她有点自作自受。
究其原因还是上文所述的蹚浑水所造成的。
善恶其实是分明的,但却被怀旧的温情主义变成了一池浑水,反正都过去了,过去几十年了,你还想怎么样啊!
看这部电影就好像切豆腐,刀子挺快,但切在豆腐上,力道也全化掉了。
看电影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原著中的瑕疵,比如严歌苓的化身萧穗子,她的旁白在电影里是那么样的居高临下、站着说话不腰疼,特别是最后那几句台词,看似深刻,其实可恶的要死,反正倒霉事没发生在你身上,你在那假惺惺地感叹,还代替人家发心声,真是让人有些作呕。
原著里萧穗子的男朋友被抢了的真相是在最后由郝淑雯酒后披露的,郝由于嫉妒心而主动找萧的男朋友上床,就是为了羞辱萧这个“闺蜜”(这个男朋友在电影里没有,不是陈灿)。
这个剧情的反转也是有些讽刺、自嘲的味道的,在这种激化下,萧穗子也终于承认自己在刘峰被批斗的时候落井下石了,这也体现出了作者的一种反思的精神。
但电影里除了怀旧,却啥也没有了。
冯小刚眼中的刘峰和何小萍之悲剧都是个人悲剧,也只能自己消化苦果,然后甘之如饴了。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北大见面会2017年9月17日晚,严歌苓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在北大百年讲堂进行点映。
这是《芳华》正式公映前第一次公开放映,笔者有幸到现场观看。
作为原著党,看完后觉得不过瘾。
与小说相比,电影改编了很多。
文字与影像确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限于种种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景象。
首先要说的是,电影拍得很好,值得一看。
对比一下电影与小说,可以列出很多不同之处,先挨个列一下:
触摸事件,电影中出现的毛衣似乎是白色的呀1、基调不同:小说以“触摸事件”为核心,来反思当时环境对人性的压抑,以及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电影则更多表现出对集体主义生活中的女兵、男兵群体的浪漫想象,对集体主义的怀恋情绪过于浓郁。
小说重点在反思集体主义生活对个体的伤害,对情感的压抑。
电影中男兵、女兵生活化的场景表现,像一个两小无猜的大观园,其中隐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减少了,尤其是小说营造的禁欲主义的气氛没有了。
2、主角变化:电影是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和刘峰两个人的故事为主线的,一开头是刘峰把新兵何小萍接到团队,情节发展也是以二人为核心,最后以二人互相依靠的镜头结束。
而小说中的主角是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即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和萧穗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各自不同的命运,共同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都是故事的主角。
电影对四个人最后命运走向交代也比较匆忙。
3、林丁丁性格、命运的改变:在小说中,林丁丁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一个部队高官子弟。
林丁丁经常生病,但还坚持正常演出,老是得到嘉奖,得到“轻伤不下火线”之类的夸奖。
她是“触摸事件”的当事人,正因为她的一声大叫,改变了刘峰后半生的命运(电影中的她没有大叫,而是被路过的两个男兵撞上了)。
她是一个花瓶式的人物,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军队高官做儿媳。
最后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在大家庭里并不受待见,结婚又离婚。
之后,她跟随一人到国外开了餐馆,当了老板娘。
再往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为生。
在电影中,她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富商,身材从苗条变成臃肿,最后也没有再跟其他人发生交集,这跟小说相比弱化了很多。
当然,因为在电影中,她成为次要角色,可能是导演觉得没必要着墨太多的缘故。
4、萧穗子命运改变:萧穗子是小说中的叙述者“我”。
萧穗子与部队男兵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她给他写了大量书信,却连手都没敢拉。
这时另一个女兵——郝淑雯出现了,萧穗子居然敢谈恋爱,萧穗子居然敢跟那个男兵谈恋爱,萧穗子谈恋爱本来是自己的事,却在郝淑雯心里激起强烈的嫉妒之情。
在郝淑雯的怂恿下,男兵将萧穗子写给他的情书全部上交领导,领导看后大为震怒,对萧穗子展开批判,给她定性是“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革命同志加战友”。
小说开始时,萧穗子正在接受批判。
而在电影中,萧穗子从被孤立的人变成从众的人,在她身上发生的激烈故事没有了,她的形象也变得单纯简单了。
5、郝淑雯命运改变:在小说中,郝淑雯怂恿男兵揭发萧穗子,性格里无疑有些扭曲的地方。
郝淑雯的父亲是部队高层,她自带一种出身高贵感,也因此很容易有嫉妒心理,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的。
她对萧穗子的嫉妒不要紧,关键是把嫉妒转变成了恨,转变成了行动,她是直接将萧穗子的男朋友抢了过来,抢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手亲吻拥抱上床,这男兵怎能禁得起诱惑,又怎能忍受通了半年信连手都没拉的恋爱?
这男兵果然只是郝淑雯利用的工具,郝淑雯很快就把他甩掉,“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
郝淑雯最后嫁了一个二流子,虽然在改革开放后二流子赚了钱成了商人,郝淑雯成了富婆,但二人感情并不好。
在电影中,郝淑雯形象变得不太负面,从萧穗子手中抢男友抢的很“自然”,主要是她在得知男兵也是高干子弟后跟他发生恋爱的,并非出于对萧穗子的妒忌心理。
故事后面,郝淑雯跟男兵结婚生子,并没有抛弃男兵再嫁的故事。
6、何小萍故事改变:在小说中,何小曼出生于一个文人家庭,父亲是文化人。
他们当时很穷,父亲赊账给她买了油条,之后就上吊自杀了。
何小曼跟着母亲改嫁,嫁给一个厅长,但在新的家庭里备受歧视,内心极度自卑。
写了5份请战书上战场,她背着一个伤员背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到处做报告,但她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荣誉,到最后只会机械地重复说几句话,她最后精神分裂。
影片中,何小萍的父亲被劳改,没来得及落实政策就逝世了。
小说中,何小曼头发浓密从来不摘帽子,带着一股臭味,别人都以为她是瘌痢头,郝淑雯等出于恶作剧心理,把她帽子给摘下来,这个情节电影里没有。
小说中,何小曼嫁了人,丈夫也在战争中去世;而且对她成为模范人物后的描写非常出彩,她精神失常后喃喃地不断复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情节让人非常痛心,电影中一带而过,省略了。
7、刘峰命运的改变:电影黄轩扮演的刘峰很阳光,很帅气,而在小说中,刘峰是一个个子有点矮,才艺上并不是特别突出的人,文工团中的男兵对他不乏揶揄之情,电影中他则与男兵相处融洽。
电影中对“触摸事件”的处理感觉有点浅,好像刘峰是听了邓丽君的歌之后才去触摸林丁丁的,有点随意(有不同理解。
12月15日又看了一遍,电影中铺垫了很多刘峰喜欢林丁丁的场面,如打靶时吃醋,他触摸林丁丁并非偶然,而是一直喜欢她,只不过是听了邓丽君歌曲后更加激起了他表达的欲望)。
这就把小说中那种禁欲主义环境下人的紧张、压抑,而情感又特别炽烈的描写淡化了。
在小说中,他负伤后一心求死,他爬过的道路留下鲜血,蚂蚁蜂拥而上,救护员是跟随蚂蚁的踪迹发现了他。
刘峰后来的命运电影没有交代,他在海南是卖盗版书的,还跟一个发廊女同居,他带着她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虽然发廊女最后还是离开了。
刘峰最后得了癌症,流落到北京,何小曼跟他一起走过了最后的日子。
小说中有个情节特别感人,萧穗子去看望他时,他用单手把苹果固定在一个钉子上,给她削好——这个情节特别适合用镜头表现,可惜电影没有交代他的最后时光。
不管在小说中还是电影中,刘峰确实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8、叙述方式不同:小说《芳华》中,男兵女兵之间的微妙情感,以及严重冲突,构成了全书故事的主体。
作者的叙述方式很独特,每个人的故事并不是集中在某个段落讲完的,而是通过叙述人“我”和其他人的视角在不同地方分别讲述,读者只能根据这些类似碎片化的情节,在大脑中拼凑起每个人物的完整形象。
这种拼接的过程,也是挑战读者阅读能力和想象力的过程。
跟文字相比,电影的叙述语言明显受限,虽然保留了萧穗子“我”的画外音,但整体上仍然是全能视角的叙述方式。
最后,赞一下冯小刚导演的现场发言,一如既往的直率,敢说真话,在这个时代不容易。
个人公号“一个人的书单”
电影讲述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文工团一群年轻人的故事,同时也通过这群年轻人的生活折射出这个年代的背景。
这是一部关于情感、内心、经历、成长的文艺片,也是关于社会、文化、精神、思想的历史片。
跟随镜头,可以看到一群年轻人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也能看到一个时代的历史沿革、人文情怀。
文工团里有乐于助人的刘峰、羸弱自卑的何小萍、态度强硬的郝淑雯、情窦初开的萧穗子、内心复杂的林丁丁、放纵不羁的陈灿……他们经历悬殊、性格各异、三观不同、思想相背,他们并非个个都是善良朴实、正直高尚,他们也有私心,有城府,有弱点,有缺陷。
恰恰是他们的不完美,使电影充满灵性、拥有灵魂,活灵活现、呼之欲出。
因此,这群个性鲜明的成员组成的文工团不再只是一个团体,更是七十年代中国的缩影。
刘峰刘峰被称为“活雷锋”,因为他无私奉献,舍己为人。
他年年标兵,三次立功。
他吃破的饺子,只为让别人吃上好的饺子。
他为了帮助朋友修好手表,会买一本书来学习。
他愿意和何小萍跳舞,而其它人都嫌弃何小萍。
他去抗洪救灾中,不幸被砸伤了腰,不能再跳舞。
他辛辛苦苦做沙发,只为让别人可以结婚。
他放弃大好前程,把上大学进修的机会拱手相让。
他为了拯救战友,被机枪击中了右手。
甚至,猪跑了都会找他帮忙。
然而,有的同伴会对刘峰冷嘲热讽,对刘峰开不合时宜的玩笑,当着所有人的面调侃、恶搞刘峰,说“向刘峰同志学习,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三部怕臭”,让人心寒、心痛。
联防办扣押刘峰的汽车,还要讹诈刘峰一千块钱。
而他们欺负的对象,是一位残疾军人,是一位拯救无数百姓的战争英雄。
有好人,就有坏人。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好人没好报的故事,在任何年代都会上演,几十年前是这样,或许再过几十年还是这样。
太真实,也太残酷。
面对捉弄、轻薄、侮辱、伤害,刘峰岿然屹立,义无反顾。
因为他知道,自私是别人的天性,而奉献是他的天性。
他就是不愿因为别人的天性而放弃自己的天性,就是不愿因为别人的恶意而放弃自己的善良,他就是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和原则,就是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正如医者救人不问对错,正如禅师冒着被蛰的风险也要解救毒蝎。
经得起多大诋毁,就经得起多大赞美。
正是因为世人自私、麻木、贪婪、卑鄙,更加衬托出刘峰的无私、清流、高尚、伟大。
使你成长的从来都不是溺爱和赞美,而是磨难和挫折。
正如尼采所说:“杀不死我的,会让我变得更强大。
”善良是刘峰的优点,也是他的弱点。
刘峰日复一日地做着脏活、累活、粗活,渐渐地,人们把他做好事的行为当做是理所当然的,觉得这些是他该做的。
大家无法想象,如果文工团没有刘峰会是什么样子。
甚至,大家把他当成圣人,当成神,不允许他食人间烟火,不允许他有七情六欲。
刘峰对林丁丁说:“我不想离开这儿。
”林丁丁问道:“这里有什么?
”刘峰说:“这里有你。
”刘峰暧昧的言语、温暖的怀抱、认真的神情、坚定的态度感人肺腑,让人热泪盈眶。
然而,他感动了自己,也感动了所有观众,却感动不了林丁丁。
坏人放下屠刀就可以立地成佛,而好人一失足就成千古恨。
七十年代的人们犯了我们也会犯的错:对坏人太宽容,对好人太苛刻。
刘峰被调到川滇边境,成为一名战士。
而使他葬送了仕途的,仅仅是一个拥抱。
正如《赎罪》中,詹姆斯·麦卡沃伊因为小小的误会,被迫来到敦刻尔克浴血奋战,凶多吉少。
巧合的是,《芳华》和《赎罪》同样在战争片段中使用了长镜头,而一镜到底的手法使得电影极其真实。
《芳华》中,我们看不到一个敌军,却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沉重。
正是因为不知道敌军在哪儿,未知的恐惧更使人不战而栗。
此刻,我们不再是观众,而是电影的一部分,我们置身其中,身临其境。
我们仿佛就是参加这场战争的一员,以第一视角目睹这一残酷、血腥、恐怖、惊悚的战事。
有那么一阵子,刘峰不想活了。
他渴望牺牲,因为只有战死沙场,他才能由平凡蜕变为英雄,他的英雄故事可能会流传得很广,很远,也可能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
那个叫林丁丁的女歌手,最终不得不歌唱他,不得不在每次歌唱的时候,想到他。
人一旦绝望,就无敌了。
想到这里,刘峰就驰骋战场,大杀四方,穿梭于枪林弹雨之中,游走于尸山血海之间。
他明知道陷入泥淖的战友九死一生,也要拼了命地将他解救出来,甚至因此失去了右手。
但他却活了下来。
正如《阿甘正传》的丹中尉,与其失去双腿,他更想为国捐躯,但是老天偏偏不给他这个机会。
老天就是喜欢捉弄人,当你想活的时候,让你生不如死。
当你想死的时候,又让你活着。
于是,刘峰既然幸免于难,大难不死,余生只能去学习如何好好活着。
他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
人的一生,是不断失去的过程。
刘峰失去了“活雷锋”的虚名,失去了奖状,失去了右手,失去了林丁丁,失去了妻子……但老天对每个人又是公平的,刘峰失去了太多太多,但他得到了何小萍,对他而言就是得到了整个世界。
刘峰是一个知足的人,拥有了何小萍,他就觉得足够了。
何小萍多年以前,何小萍的父亲被批斗,被关押。
何小萍为了前途,迫不得已与父亲划清界限,还改姓了继父的姓。
她坚持给父亲写信,可是父亲为了保护她,为了不和她扯上关系,为了不影响她“进步”,从来没有回信。
而她收到的唯一一封回信,就是父亲的死讯。
她没有亲人,弟弟妹妹欺负她,妈妈也鄙视她,把她当成累赘。
她以为来到文工团,穿上军装就可以得到尊重,但她从来到的第一天起,就成了一个笑话。
她用室友的军装拍照,用完再还回去,却受到严重的指责,大家诋毁她,指责她,侮辱她,说她是欺骗,说她品质败坏,说她是革命队伍里的沙子,还扬言要向政委告发。
她犯了三分的错误,却受到了十分的惩罚。
人们离开后,她默默撕碎了军装照,埋在了地缝里。
所有的痛苦自己承担,所有的误会自己消化。
她撕碎的不仅是照片,同时也撕碎了自己的心,然后揉成一团,扔在阴暗的角落,不见光日。
她对所有人寒了心,她放弃抗争,放弃了这个让她受伤的集体。
这也是为什么只有何小萍能意识到刘峰的善良,因为只有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珍惜善良。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用室友的军装拍照的目的,是寄给身在监狱的父亲。
只要每天看看她的照片,父亲就能坚持下来。
如果何小萍向室友解释,可能会被批评思想错误,也可能会得到理解。
但她不想解释,因为她知道:理解你的人,不必解释;不理解你的人,何必解释。
只有刘峰叫她哭出来,只有刘峰理解她,只有刘峰没有经历她的痛苦,却能感同身受。
因为刘峰知道,理解别人,远比审判别人更为快乐。
何小萍是一个边缘人物,她空有曼妙的舞姿却无处施展,只能在幕后默默付出。
只有出了问题,有了困难,大家才会想到她。
只有卓玛伤了膝盖,大家才会请她去救场。
她是替补,是备胎,是可替代的,是可有可无的。
命运注定了何小萍和刘峰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何小萍在感受到不被重视之后选择了欺骗政委,而政委也将她调去野战医院,做了一名救治军人的护士。
对他人而言温暖、团结的文工团终究不适合何小萍,而正是在战场,何小萍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人性。
一位叫做石林峰的军人被战火烧得遍体鳞伤、面目全非。
他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为国人解放而奋斗,为中华崛起而牺牲。
正如《银翼杀手2049》的台词:为解救同类而死,是我们最具人性的选择。
我们很难想象,这位拥有如此崇高品质的军人,今年只有16岁,是谎报年龄当的兵。
面对炸弹袭击,何小萍明知道石林峰命不久矣,仍然为他挡住从天而降的天花板,以至于患上了短暂的精神疾病。
她一直想要受到人们的尊敬,此时终于成为了英雄,却失去了神志和记忆。
在她为数不多的记忆中,她不是救死扶伤的护士,而是婀娜多姿的舞者。
她跟随模糊的记忆翩翩起舞,舞出她的人生。
她在成为精神病人后,终于实现了舞蹈梦。
谁说她没有观众?
我们都是她忠实的观众,我们还希望她一直就这么跳下去,永远也不要停下来。
何小萍和刘峰是同类人,他们都很执着,他们跟随自己的心灵,坚持自己的信仰。
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又是不同的。
刘峰是极端的阳光、乐观,他向所有人展示美好和善良的一面,像是所向披靡的“矛”,试图冲破一切黑暗;何小萍是极端的孤僻、自闭,她把自己的感官和内心关闭起来,像是坚不可摧的“盾”,已经对所有的恶意麻木不仁。
因此,只有他俩能产生共鸣,互相理解,从而矛盾统一,水火交融。
何小萍和刘峰分别多年之后阔别重复,她终于鼓起勇气说出那句想说的话,她说的不是“我爱你”,而是“能抱抱我吗”。
她缺少父爱,妈妈也只抱过她一次,而那一次还是她把自己冻得发高烧换来的。
甚至连文工团的朱克都因为嫌弃她出汗,而撒谎说抱不动她。
她这辈子最想要的,就是亲人能抱抱她,这个亲人就是刘峰。
今后,她终于可以经常得到拥抱了。
刘峰在历尽艰难险阻,吃尽酸甜苦辣之后,终于找到了生命的另一半。
如果说保守排挤、不被待见的何小萍是飘忽不定的小船,刘峰的臂膀就是她坚实的港湾。
人们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唯有刘峰和何小萍相依为命,把彼此当成唯一的亲人。
他们的生活不一定富贵,但一定幸福。
总结文工团的其它人物同样有鲜明的个性、有特别的经历,比如林丁丁自然是对刘峰有好感的,她没有错,只是思想过于保守和陈旧,她把刘峰当成了圣人,觉得他不能有七情六欲,再加上刘峰的告白过于突然,没有铺垫,使得林丁丁感到恐惧、惊悚。
倘若刘峰不那么唐突,而是潜移默化、日久生情,可能会产生另一种结果吧。
当然,即便是两人促成姻缘,也未必长久。
而身为干部子弟的郝淑雯争强好胜,态度强硬;同样身为干部子弟的陈灿却为人低调,平易近人。
尽管两位出身相近的人形成了迥然不同的性格,却终究因为门当户对而喜结连理。
萧穗子同样深爱着陈灿,她输给郝淑雯并非因为出身,而是晚了一步。
如果她早一点向陈灿告白,或许会出现不同的结局。
或许在某个平行世界中,陈灿已经成为人夫,陪伴在他身边的不是郝淑雯,而是萧穗子。
但或许终究只是或许,我们永远无法得知有没有另一种可能。
就文工团本身而言,是一个不可割舍的大家庭,人们一旦分别,就可能是永别。
文工团解散的感觉,就像是把心揉碎了再踏上一万只脚——疼。
从此,他们将天各一方,形同陌人。
文工团并非是十全十美,它也曾误会了善良的刘峰,也曾赶走了无辜的何小萍。
但是历史进程是诸多因素推进的,好事在将来可能变坏,坏事在将来也可能变好,没有人知道一个选择在历史长河中到底对错与否,到底扮演怎样的角色。
也正是历史上无数的对对错错,才让世界演变成现在的模样。
事实就是,刘峰和何小萍正是离开了文工团这样的温室,才在社会上、战场上感受到人性的复杂,进一步回想起彼此是多么好,为将来两人惺惺相惜、相依为命做了铺垫。
人生的迷人之处,从来都不是如愿以偿,而是阴差阳错。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就这个时代而言,它伤害了许多善良和无辜的人,但同样也成就了无数浪漫和动人的爱情故事。
导演没有说文工团是对的,也没有说它是错的,因为文工团没有对错,文工团只是一个载体,它的意义是把这群原本不认识的年轻人联系起来。
同样的,导演没有赞扬这个时代,也没有批判这个时代,因为无法评价这个时代的好坏,这个时代就是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那样。
《芳华》是一出群戏交织的时代影像,通过一群年轻人的芳华,展现七十年代的人生百态和人文精神。
在电影中,我感受不到冯小刚、严歌苓、黄轩、苗苗的存在,我只看到刘峰、何小萍、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陈灿……我仿佛是置身于七十年代的旁观者,观看他们身边上演的故事。
或许再过四十年,会有导演使用同样的手法讲述我们这代人的故事。
但在此之前,我想用四个字总结观看《芳华》的感受:恍如隔世。
对一切集体主义感到恶心
文工团解散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参加完军训看同学们抱头痛哭时一样如坐针毡。一群在文革里估计就是红卫兵的人,在永远虚假的歌舞升平之后,终于活到了可以缅怀青春的年纪。从这个角度来说,这部电影还真是够残酷也够写实的了。
大院子弟大院魂,大院都是人上人
有一点赶,有一点点依赖配乐的嫌疑,但确是冯小刚近年最硬气的一次。向院线低头的片长和应对体制的阉割一定是本片的遗憾所在,但几乎可以想象这个只允许戴着镣铐跳舞的剧本给到小一辈导演手上会是什么样子。或许只有野心勃勃的冯小刚,才能在极为有限的发挥空间里将这个野心勃勃的文本完成到最佳水平。
时代之下命运的戏谑,人的无力感以及长久的伤感。时代才是影片最大的主角,在它面前,一切都好似微不足道,只配颠沛流离,这些转化成影像时,不一定非要去直面,留下线索就也好,线索足够了,愿后辈芳华年月里能偶尔想起,间或有人按图索骥。
唉。为冯裤子的粉丝感到捉急。
所以冯导为什么不把重点放在刻画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更厚重的角色身上?穗子戏份多到浪费
冯小刚现在的意义是“我这么牛逼我这些题材都敢拍。”但其实好题材都被他砸到了手里。调教演员比不过张艺谋的《归来》,人物悲欢比不过《军中乐园》。莫名其妙给女二加了旁白和爱情线,最终导致没有一个人物讲清楚。以及,黄轩真的很丑。
那张照片p得也太假了。不过越肥越想摸啊。为什么不摸。那么垃圾的女人。
也不难看,也不好看,只是媚俗,俗不可耐。冯小刚最好的电影?替你难过。
比我想像的好。那个越战长镜头是仿的《血战钢锯岭》吗?效果相当可以。用台词解释剧情的意图太明显。和《记得少年那首歌》同为写意,角度和方式不同。李晓峰对钟楚曦说“可惜你那条金链子了”,不知道这句台词是不是“我知道你当年喜欢过他了”的意思。苗苗的照片太美了。
刘峰与何小萍都是好人,好人在这个世界上,注定伤痕累累。
其实冯小刚近期的电影仔细品味还是有些内容的,让人回味也好、让人感动也罢,或许许多值得的东西反而被他越来越无端的炒作掩盖了!喧嚣的世界,疲惫的人们越来越想静下来简单地听听音乐、看看电影,所以冯导适得其反了吧!
3.5 镜头里的文工团大院被镀上了一层回忆的金色,时间越靠近现在色调越冷。这也正是现在看芳华的感觉,我们感叹生活不易,社会丛林猛兽适者生存,人心冷漠处处残酷,会怀念当年人和人之间还有善意的时代。最大程度淡化文革背景后,讲了两个失败者的故事,不论在哪个年代他们都格格不入,只能投降
看完就一感觉,好人都没好报。坏人都加官进爵,腰缠万贯,好人不是残了,就是疯了。当好人的代价太大了。
7分还是有的。首先没有一个演员长得是对的,彼时文工团怎么挑人,冯小刚能不知道吗?所以演员选成这样就直接取消问题了,扯什么历史叙事,根本就是个讲校园霸凌的青春片。其次冯小刚与严歌苓在情怀上是严重分裂的;再就是对女性的观看实在太过凝视了,想夹带的私货也太多。再度询唤中老年观众,够狠
看预告片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拍成中年人对大腿和内衣的热爱,还好没有==能看出他想寄托的东西太多,但是从叙述者到片段式的故事,人物依然立不住,与其有展现整段芳华青春的野心,还不如把现在突兀的情节衔接处理好。三星给林丁丁那段心理表述,虽然是用了最简单的画外音的处理方式。
集体性溃散之后的怀旧,而叙事者恰恰是影片中林丁丁那样的人,理解不了理想主义,对于历史的认知始终在它的那点尔汝恩怨里打圈,它们甚至连幸存者的愧疚都不会有。这是一撮干部子弟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芳华,如今它们升格为各种利益既得者,开始了自己假惺惺的编撰。
水平很高,可掌镜春晚
看得很难受,不是难过。哪哪都不对。造作,刻意,用力过度,过于美饰。前半部分是对青春女性肉体浓墨重彩的追忆,后半部分仍然停留在表面和感官,所有的悲喜都让人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