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莫是与世隔绝?
什莫是绝望之后的单纯?
在加斯-范-桑特的这部《杰瑞》里面。
我们真正意义上的与世隔绝了。
钢琴的旋律在荒野上徘徊,远处的石头山缓缓推近。
一亮汽车不急不缓的行驶在公路上。
这个4分钟的镜头把我们带到了现实的边缘。
离开城市,离开属于知识的历史主义坐标,离开政治,离开繁复的一切一切。
这里就是简约主义理想的精神家园。
意大利画家弗拉-安吉利科(FraAngelico)曾说过:“真正的财富包括怎样用很少的东西来获得快乐。
”400年后,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Wittgenstein)写道:好的建筑师与不好的建筑师的不同在于,不好的建筑师总是屈服于各种诱惑而那些好的则会拒绝。
简约主义因建筑学而兴起。
不过现代性的浪潮里面它一直不曾离席。
每一个现代主义者都在用各自不同的表达方式寻找同样的东西:精髓及本质。
请注意我用的动词是“寻找”(tosearch)而不是发明,是要发现那些客观存在的但却往往被其他运动的影响而掩盖了的东西。
这就是寻找环境之中蕴藏的真理的愿望。
造型艺术满足我们再造生活的冲动,满足我们不朽的欲望之火。
不过文化的累积总会有令我们不知所措的时候。
人们开始相信自己的力量通及上帝,人类坚信通过探索可以触摸到世界的本质。
这就是简约主义的精神之源。
我们相信世界是存在绝对精神的,结晶体总在地底冉冉生辉。
建筑大师阿道夫-卢斯(AdolfLoos)在他的“装饰与罪恶”一书中大声疾呼结束装饰。
柯布西埃(LeCorbusier)定义建筑是“饶有趣味地利用光照组合空间”。
在他的建筑五原则里,他主要强调了自由,让空间和形式摆脱那些阻碍人们真正欣赏它们的干扰,而表现出它们自己的本来面貌。
密斯-凡得罗(MiesVanDerRohe)(提出了“少就是多”的名言)他认为:少就是任何多余的东西都不要。
“任何多余的东西都不要”这就是现代主义者自信的表达。
加斯-范-桑特用几近固执的方式开始讲述这个在荒漠上迷路以及试图回归的故事。
足足滞留在时间的黑洞里整整100分钟。
谁知道呢?
或许是一百年。
两个年轻人无因的驾车来到荒原,开始漫无目的的徒步行走。
忘记来路,迷惑于去路。
山峦起伏,万年的火山灰堆积在他们的脚下。
云彩飘行,阳光露出身躯,匆匆滑过灰白的大地。
一尘不染,就像神圣的月球。
世界从此只剩下他们两人。
两个人在篝火边上谈论起了电子游戏里的史诗故事“我那时是一个王子,那时候我还拥有许许多多的海港……”不过这些伟大崇高的史诗回忆都永远处在电子游戏的虚拟世界,不属于繁杂的现实社会生活。
电子游戏的世界和荒野在这个导演铺设的交叉点上奇怪的打起招呼。
不过这可能已经预示了我们的处境,我们在时代中漂浮起来的好处渐渐显现。
人们再次需要暴露在广阔的世界底下。
同性恋者的爱是不是必须选择在世界边缘才能有所释放?
就像王家卫在布宜诺斯艾莉斯那个阁楼里面的爱情故事。
无疑的加斯-范-桑特所怀的悲伤和绝望更加凛冽。
两个男人走在世界刚刚诞生的时刻。
世界只有他们两人。
不过最终仇恨还是借着其中一个人的手掐死另外一个。
“我知道我们的车在什莫方向,我也知道我们应该往哪里走……”那个同性恋男子终于道出了渴望逃离世界本身寻求爱的愿望。
他是故意带他心爱的人来到世界尽头的。
同性恋角色的愿望在此时真正和简约主义的本质重合了。
“绝对的”代替“制造的”。
风格的胜利不可能仅仅因其本身的存在而存在。
风格属于心灵世界的本质的重合。
加斯-范-桑特的大胆尝试终于给拥有巨大忍耐心的观众以快感。
电影观众是现代性的世界图景真正观看者。
电影结束,世界仍然不清不明的存在着。
不过,心愿已经发泄了出来,至少保留在简约的世界尽头。
那里或许还躺着一具被掐死的同性恋男人的尸体。
人,都是因为另一个人而成长起来.曾经憎恨这样的成长.到了今天.忘了悲伤.只有无奈.真的很羡慕Gus Van Sant这样的导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拍电影.时至今日.能搞自己艺术的人真的不多了.这部电影很CULT.是我喜欢的.因为有自己的东西.并不像大多数人说得那样无聊.反而很有气质.对于天才的作品也决不能以愚人的角度来衡量.不然就会丧失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变得俗不可耐.一文不值.我喜欢评论中所谓的"极简"说法.其实一切都如此.能简单为什么还要复杂化呢.喜欢Gus Van Sant的长镜头.喜欢那种简单有些忧伤的调调.Gus Van Sant的镜头并不简单.每一帧停顿下来都是一幅画.Gus Van Sant做到了.形容Gus Van Sant的电影绝不能用正常的形容词.也许应该用名词来对待.很摄影.很天空.很飞翔.他们在空旷中奔跑.是Gus Van Sant独特的对自由的理解.自己走过的路.不再回头.即使失败也没有后悔过.写文章的时候在听Bob Dylan的
加一分给导演的执念与勇气。
导演绝对不是玩玩而以,他找了马特达蒙和卡西阿弗莱克!
那连绵不绝的群山,一望无际的沙漠,让人从心旷神怡一步步走向绝望。
然而那游走的云,看不到尽头的山野在镜头里表现的好奇,孤独……曾经感同身受,这种共鸣太神奇,电影要说的也许很多,也许只是想表达这种漫无目的的无聊,人生谁能天天明白的活着呢?
最后男主角搭上车时一路的沉思正是我看完这部电影的种种感受,我想这部电影的伟大就在于它让观者与角色的思绪融为一体,而不是旁观者的姿态。
难以想象,这是一部我看到名字、海报就确定我一定会喜欢的电影,尽管再圣丹斯电影节上放映的时候有半数以上的观众离场,可是仍不妨碍前卫的法国人把它评为《电影手册》2002年度十大电影之一,这也就是Gus Van Sant和Matt Damon、Casey Affleck三个人的有关Gerry的故事。
本片有着极其简单的情节,极其简单的超长镜头,和现代音乐家极简主义的代表人物Arvo Part的配乐,构成了这样一部极其简单的生命苦旅。
对于这种影片,会有一部分人极其的喜欢,同时也会有一部分人极其的厌恶,尽管我承认我在看那少于50个镜头的时候也有犯困的工夫,但是毫无疑问的我是第一种类型(对于第二种类型,这一小时四十分钟的电影就像一部及其快速的催眠曲)。
影片的一开始就是荒原上的公路,汽车在公路上漫无目的的行驶,周围的高山、荒原和天上浓密的白云在随着汽车行驶而不断的变化。
这种感受,像我漫长旅途坐火车回家的时候,几个小时呆呆的注视着窗外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却又像是一成不变的风景,这时候,就会感觉自己像是不存在了一样,周围的一切似在变化又似在不动,这样的自己很容易迷失,果真,车子停下来,两个人下车,漫无目的的向远方走去。
他们只是这样子在荒原里走下去,不停的走,周围的风景有时变化,有时不变,两个人说话不多,荒原的风景很漂亮,当他们到了一个地方之后,终于决定向回走了,这个时候才发现已经记得清原来的路了。
就这样莫名的迷失在沙漠之中,就像我,在某一个时刻,莫名的迷失在这世界的洪流里不知归路。
于是他们试图找到来时路,可是一切都像是被这风沙湮灭了一样,两个Gerry也分开寻找归路,可是他们还是聚在了一起,荒漠的戈壁,陡峭的岩石,天空中的云彩氤氲翻滚,太阳渐渐的落下。
沙漠的黑夜里,时明时暗的火光,一个Gerry说到了自己的游戏,那帝国的纷纭变化,渐渐的在这沙漠里烟消云散。
红色的太阳从天空升起,将这世界都映照成红色,这是新的一天,可是对于两个Gerry来说,他们要继续走下去。
他们需要找到水,他们试图追寻动物的足迹,可是只来到一个更大的沙漠,无边无际的白色的沙漠,他们没有选择,继续走下去,到了一个制高点,在蓝蓝的天空下面,只能看到这片沙漠和远处的高山,这是一种绝望,丧失了希望的绝望。
一个Gerry无望的哭泣,另一个告诉他不要哭,他们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了选择,没有了目标,他们只有在这天地间不停的走下去。
这个时候已经不再是生存的问题,人类,在这个世界里,总归还是渺小的,而走下去,也是他们唯一能够做到的了。
我不清楚,当真的失去了选择,我还能做些什么,继续走下去吗?
这景色,既熟悉又陌生,云卷云舒,飞砂走石,这沙漠并没有因为两个Gerry而有任何的变化,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方式,太阳的升起和落下一样的恢宏,这沙漠一样的壮阔,变化的其实只有人。
他们因为脱水而脆弱,因为绝望而脆弱,哭泣的那个Gerry产生了幻觉,幻觉找到水、找到车、找到路,这幻想如同海市蜃楼一样是个易破的泡沫,生命无法在泡沫中存在,生活无法在幻觉中继续。
音乐简单的也只有几个音符,就像这简简单单的生命旅程一样,几个音符就能构成连绵不绝的乐章。
云彩的翻腾让人迷离沉醉,远处依旧只有连绵的高山,风沙刺痛人的眼睛,可是眼前只有这无尽的荒漠。
他们开始争论着方向,尽管心里知道对于现在的他们哪个方向都没有多大的区别了,又一个夜晚的降临,没有对白,沉默的黑夜。
朦胧的晨光中,他们已经步履蹒跚,他们一前一后,走在白色的盐碱地上。
天渐渐的亮了,一望无垠的白色,天空的蓝色,颜色纯净的让人喘不过气来,他们两个一前一后,艰难的在盐碱地上缓慢的前行。
终于,到了肉体的极限。
白色盐碱地上的两个人,没有生命的气息,但是似乎还有呼吸,脆弱的那个Gerry终于知道时间到了,他对另外一个Gerry说:I'm leaving,然后,只有一个Gerry。
他甚至都不曾为自己哭泣,然后,他也有了幻觉,他站在了公路上,他拦下了一辆车。
他睁开了眼睛,蓝色的天空,白色的盐碱地,他挣扎着爬起来,他挣扎着向前走,他挣扎着跑了起来,因为,视力所及的范围内,这盐碱地的尽头,有着汽车带起的灰尘,这盐碱地的尽头,就是希望。
只有一个Gerry活下来了,他坐在汽车里,无声的开着窗外似乎变化又似乎没变的风景,他是否还有迷失的感觉呢?
车里的一个孩子,童真的双眼,也注视着这片沙漠,这似变没变的风景,这简简单单的生命苦旅,是永远都没有尽头的。
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电影,Gerry就像是为我写的,或者说写的就是我。
两个不知道来出,不知道去处的傻小子,在贫瘠的戈壁沙漠里行走着,买着他们的步伐。
没有交流,没有夸张,没有戏剧冲突。
简短的对话,说的都是很实际的生活用语。
对我来说,荒原对我充满了吸引力,不然我也不会一个人跑去塔克拉玛干沙漠。
这就是我的生活,我是一个业余演员,一个业余旅行者,一个业余的活着的人。
在贫瘠的土地上演出着我的日子,沙子陪着我度日,找不到出口,找不到方向,找不到水,只有沙子和我。
Gerry和Gerry都是我,一个脆弱的我,一个更加脆弱的我。
其实从头到尾都只有一个人,都是我自己在那个心理的荒漠上踽踽独行。
我迷失在现代世界的荒漠,迷失在自己制造的戈壁,迷失了我。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爱上了我自己,也许就只有我自己记得我是谁,前提是我知道答案。
直到最后,一个我以自我的灭亡来换取另一个自我的觉醒,但是谁知道我会不会走进另一个荒漠?
作为一个喜欢徒步的人,电影的节奏画面,表现方式都太适合我了,我自己在行走的时候的状态就是这样,语言不多,没有目标,只要向前就可以了,脚上的鞋都是一样的。
脚掌摩擦地面的声音都是那么似曾相识,以至于我是认认真真的看完了60分钟的电影。
作为一个喜欢表演的人,这就是我想要的,对于我来说,这就是现代荒野版的《等待戈多》,我自己也演过《等到戈多》,我非常能体会到Gerry的心理,我永远也等不到,等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要等的,就这么一直等下去,没有希望,自然也不会绝望。
至于最后那个貌似同志的结局,已经无所谓了,因为都是一个人,一直都是。
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电影,就像是给我写的,就像是我写的。
我曾走过的沙漠,我曾演过的角色。
这两个同名的人,无端端的开车出现在沙漠上公路上,无端的开往某出,无端的弃车进入无尽的荒野,无端的在荒野里或跑或跳或闹,说着一些没来由的话,直到这令曾他们着迷的沙漠让他们迷失。
然后就是一些非常真实的行为和对话和美丽的景色,几乎没有丝毫戏剧化处理。
最后,只有一个男孩孤身回到马路上。
他又上路了,车又继续开向未知的某出。
我们就在这毫无目的开往未知的路上,实在无聊,然后自己折腾自己,折腾怕了,再重新上路,似乎总是向着某处,某个未知的地方。
意义究竟在开往的路上还是在于折腾的过程?
哦,差点忘了,折腾,也是在路上。
这两个同名的人,就像同一个人的两面,一个人的两种性格。
在沙漠里,坚强者生存下来了,从此以后只有一个Gerry了。
这会不会是平实诗意版的《FIGHT CLBE》呢?
一个人的心灵在这无理由的沙漠之旅中受到了洗礼,他还是他吗?
怎样回去面对这社会?
当你已经不再是你?
只希望是这是你的升华。
《沉醉在出发之前》 撰文/林伽 ——写在传说中明天就是末日的前奏范桑特的好处就是从来是个不入流的导演,既做不到稳准狠,也抓不住观众媚俗的文艺片之心。
严格地说,他甚至没拍过文艺片,冗长,废柴的细节,无聊到死。
他的片子里什么都没有。
没有主角,没有故事,没有情节,没有高潮,甚至没有结局。
就算有故事,也就是一句话可以讲完的一件事,比如这部《杰瑞》,俩傻逼开车逛沙漠,其中一个死了。
果然什么都没有吧?
没有悬念,没有巧合,没有必须完成的任务,也没有他妈的最后一分钟营救,任何一个场景都可以随时被终止,每一段对话都可以不必答复。
所谓的大圆满,有趣,范先生统统都放弃了。
他就是爱跟看片的人对着干,怎么拧巴怎么来,你以为主角都不会死,偏偏主角就是死了,真真正正地死了。
把你所有的美梦都幻灭了,把所有人扔进一个绝境的炼狱,提炼出一副副皮囊下面真正的人性和灵魂。
两个人都想活着,但不打算活得有意义,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是真正的苍白,他们没有来龙去脉,迟早要回到故事外的主线,接受四面楚歌的尴尬。
这是潜伏在日常中的异常,不是为了营造荒诞而焚琴煮鹤的真实复刻。
这种路子的电影不多,但也没必要看下去,它跟真实生活的时间轴进度相同,就跟你的生活本身一样空虚,乏味,冗长而且无聊,或者说,这就是生活赤裸的本质。
有焚琴煮鹤之心的人,一定深谙琴与鹤的高逸,劈了名琴野鹤煮来吃,这是脱离了高级趣味之后微妙的境界。
至于这两个傻逼的故事,不过是范先生一次既定行程内的晃神出走,在两个平行的画面里并行不悖地自动更新。
题外话,推荐大家一个和该片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小游戏,叫做《沙漠巴士》。
转一下游戏简介。
“《沙漠巴士》的玩法非常简单,你只需要把一辆巴士从美国亚利桑那州图桑市穿过沙漠开到位于拉斯维加斯的家中,操作也简化到仅有左右方向和油门按键。
如果仅此而已的话,那这款游戏简直可以称为一款不错的模拟驾驶游戏了。
“游戏就像现实一样麻木”,这句话是一款叫作《沙漠巴士(Desert Bus)》的游戏的片头语。
《沙漠巴士》号称史上最无聊的游戏——它甚至没机会正式发行,因为至少对多数以“好玩”为诉求的游戏玩家而言,它实在是太…… 现实了,现实到无聊,到疯狂的程度。
这款游戏带来的无聊感觉是如此与众不同,它从头到尾都透着一股带着黑色幽默的疯狂。
如果你领教过这个游戏,你会说:“原来看着那些身着泳装的美女在我面前欢蹦乱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变态之处 这款游戏的变态之处在于:1、游戏中的时间和现实中同步,也就是说你至少需要8个小时才能把车从图桑开到拉斯维加斯; 2、游戏不能暂停,不能存档,也就是说你只能一次性耗费8小时将游戏打通; 3、别指望你可以玩点小伎俩,比如用工具卡住按键使其一直向前之类的手段蒙混过关,或者在游戏过程中干点别的。
你的巴士会向右跑偏,所以你必须时时按左键进行修正,否则巴士就会陷入公路旁的沙漠,游戏只能重新开始; 4、除了无尽的沙漠外,游戏沿途没有任何风景可以欣赏,也没有乘客上下车,甚至连一辆车都没有,夜幕降临后,除了你车灯照亮的范围外,窗外会变得一团漆黑,而见到一次黄昏至少要玩12小时。
所以在整个游戏过程中,你所有的乐趣就在于一边按着油门一边调整方向,以不超过50公里的时速往前开; 5、唯一的慰藉是在第五个小时时,一只小虫会撞到挡风玻璃上变成一滩绿色的浆糊。
6、最变态的是,如果你千辛万苦将巴士开到终点,你只能在游戏中得到1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奖励。
传说中的《沙漠巴士》,真正的巴士自驾游 不要以为这个无厘头的游戏无聊的原因是它粗制滥造,恰恰相反,它的每一处无聊,每一点令人发疯的感觉绝对都是Penn和Teller精心打造的——即使它永远没有机会得到发行。
和那些所谓的畅销游戏相比,它的制作者太认真了,在游戏的片头录像中,Penn喋喋不休地讲述着游戏的意义:这是世嘉游戏历史上第一款巴士模拟游戏,你开过了赛车、飞机,甚至潜艇,却没人开过巴士这么现实的东西。
我们制作这款游戏的目的就是为了反映人生的漫长和无趣。
你可能觉得这款游戏枯燥无聊,可如果你真的开一辆车去拉斯维加斯,不也是这个样子么?
如果方向盘不跑偏,如果景物多变一点,如果可以存档,如果可以速度更快,如果……如果……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所以注定这款游戏将和你所面对的现实一样麻木,不给你任何幻想和喘息的机会给一款无聊到极点的游戏加上人生意义(尽管不那么积极),反倒让游戏者在枯燥驾驶的时候产生顾影自怜的感觉。
想想看,孤身一人驾驶一辆老旧的巴士行驶在没有尽头的公路上,窗外只有一望无际的黄沙,稍不留神会身陷囹圄,前功尽弃,而就算开到目的地也没有任何奖励——没有旅店,没有赌场,没有美女,没有酬劳,除了可怜的一分,这一切都透着让人绝望的孤独,因为这就是现实。
不知这是否作者有意为之,但由此营造出的气氛却绝非一般的游戏所能给与的,至少还没有一款游戏能让你在游戏过程中思考你了无生趣的人生,当真是把“游戏像现实一样麻木”发挥得淋漓尽致。
操作方法:左右方向键就是控制方向,上下方向键是控制速度的,空格键打喇叭,回车键确定。
2012年12月20日
如果从安迪•沃霍的角度看这个电影便不会有那么多的抱怨了,我想格斯•范•桑特表现得只是行走本身。
这其实是一个纯粹的电影。
寻找也罢,二人同叫一个名字也罢,都与那个大石头的黑色幽默一个性质。
而据有关资料显示,范桑特的确受过安迪•沃霍的影响。
当一个单纯的行为被放大的时候它的意义超越了这个行为本身。
就像画家马格里特那只被放大的苹果,你可能觉得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苹果了。
而这个形式背后确实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你对它的思考。
我没有资料证明这部影片的创作意图与安迪•沃霍一致。
并且这里面还有一个让大家都喋喋不休的问题:电影作为娱乐,还是作为艺术而存在;不过至少我们都会认为电影本身与实验性的影像艺术还是有区别的,我们这么多年来观看电影的习惯让我们这么去想。
糟糕的习惯。
赖声川都说了,创意三毒:习惯、经验、动机。
回到影片本身,从结构上看,这是一个只有因没有果的电影,这让包括我在内的有些观众很失望。
影片的动作刚开始定义为寻找,而到底要寻找什么,那个“the thing”到底是什么(在他们完全迷失之前我想像他们正在寻找一具尸体,这个死去的人或者是他们的朋友或者什么),我们一直在等待着行走背后更深刻的有意义的东西出现,不过到最后你发现什么都没有。
沙沙沙 走过砂砾沙沙沙走过荒山仰望天空风云变幻环视四周满眼土黄 缓慢 无声 苍白地前行 絕望與希望不過一步之遙 【後面當活下來的GERRY看到如甲殼蟲般的汽車,來回穿行時,總覺得很諷刺】NEED RECONSIDERATION about this film...
在讨论正题之前,我们先思索一个问题。
当我们表现一个物体或场景时,我们如何可以不去考虑一个物体的形状与尺寸,而去表现它(好比一把椅子)。
可以说,即使能做到,也很难。
在康德的哲学里面,先验的范畴是我们感知空间属性的必要条件。
而在视觉自动化领域里,笛卡尔坐标系则是是我们教机械“看见”的先验知识。
坐标系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从我出发,以我为原点,重点是我与外界的距离,谷歌地图就属于此类。
第二种与主体无关,仅仅作为客观知识存在,如传统地图、机械制图、数学表格等。
摄影机的出现在某种程度扰乱了以上两种坐标系。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大部分时间都处于第一种坐标系,只要处在移动状态(甚至在静止状态),人都要处理与世界的距离。
比如,我现在就在江苏省的某市。
而第二种坐标系,如工程图上的比例尺,与我无关,仅仅作为客体存在。
但当你拿起摄影机,锚定时空,按下快门,影像刻入胶卷、进入流通环节,最终在某地放映。
这种由影像所锚定的空间就发生了移动,出现在了其他可能的空间中,人们有时会因此感到时空错乱(比如看电影时的失神,仿佛自己身处其间)。
通过摄影机拍摄锚定的空间虽然是可辨认的,但空间的坐标与距离却发生了改变。
影像呈现的空间本身可被视为第二种坐标系,而影像放映的场所可被视为第一种坐标系。
这两者因影像的放映而重合,这种空间的叠加在动态影像出现之前是不存在的。
搞明白这两种坐标系我们就可以进入格斯·范·桑特的空间。
影片《盖瑞》讲述了两个迷路的人在荒野中不断移动的故事,而迷路的本质就是空间坐标的丢失,即第一种坐标系的迷失。
但在镜头之外,摄影机却始终将空间锁定在客观视角(除却最后一段车内的视点镜头,影片几乎都为客观视角)。
也就是说,摄影机的坐标系并没有丢失,摄影机与角色的距离始终都处于一定的把控之中。
这就导致了影像内部坐标迷失与影像(摄影)本身坐标锚定的矛盾。
说白了,就是摄影师明明拍你俩呢,你俩怎么可能迷路?
《盖瑞》影像内部与外部坐标系的矛盾,就意指了上文中动态影像对空间呈现导致的坐标系的混乱,空间的叠加。
摄影机对角色的观看属于第一种坐标系(以我为原点),而被拍摄角色与外部空间的距离由于客观视角则被视为第二种坐标系。
这与观众观看电影,影像呈现画面的坐标系是同构性的。
而角色的在荒野中的迷路就暗指了观众观看影片时状态,即由第一坐标系(观众的观看)向第二坐标系(影片的画面)内部(角色的第一坐标系)的挺进,不过这种挺进却是失败的。
因为观看行为无法脱离距离、坐标而存在,同时观看也无法实现具身的演绎(对比第一视角的枪战游戏)。
这也应证了为何全片几乎没使用主观镜头。
因为空间始终被摄影机所锚定,观众无法仅凭观看就与角色一起迷路。
可以说,桑特在103分钟空间转换中应证了坐标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石头上跳下这一段,石头与人大小、距离之间的对比可被视作解读电影的关键。
(来自豆瓣剧照)
我就是没有理由的喜欢,云以及一切景物的表达方式。
看这片子让我想起了鲁迅的“通假字”,你写错别字就是错别字,大师写的就是“通假字”;是Gus Van Sant拍的,一些snobs就开始思考存在主义的问题了。
all right, its Gus van sant after all.
0.5 / 过于纯粹甚至都没有什么提纯过程的电影。看出了做成短片、视频装置、雕塑、现代舞、摄影展、ASMR小视频以及收藏卡西阿弗莱克人类物种瑰宝级美颜的意义,但就是看不出一丝一毫拍成长片电影的意义。如果电影真的有什么必须要抗拒的诱惑,那就是试图给出“终极意义”或是真的相信“大道至简”这种屁话。最吸引人的时刻居然是因为用了《少年的你》同款配乐……
分数:65 22年前的影片,没有年代感。长镜头、极简主义、似乎隐喻人生的苦旅,哪有那么多婆婆妈妈,就是“一路向前”想不会回头,但那有什么一帆风顺!
挺厉害的,十几二十年前看过小段但是睡着了。2024再看,认为是很有形式感的杰作。美国有死亡谷和犹他州一些地貌,最后是去了阿根廷完成了这段徒步旅。
我觉得比看动物世界还差一点…
空景长镜 不带这么玩儿的... 结尾震撼
刚看时在想怎么没有翻译,五分钟后明白了,台词都没几句需要啥翻译。。“丹尼斯电影节上,这部影片让超过半数观众离场。”笑出声。。
无聊么?我真的蛮喜欢的呀. Matt_Damon
哎呀,轰~`
每一个镜头都像在暗示你,接下来有事发生,但我们习惯被满足的好奇心却最终没有得到任何所谓的意义,有得只是一种带有你自己风格的版本体验。一句被说烂的鸡汤,旅行的目的不是到达,而是经历
真的很美 但是。。求字幕
6/10。用摄影机作长幅平静凝固的静物画,调度上将山峦灌木当前景而退居次景的人物被自然所融合包围,繁用大全景让演员变为开阔环境的小斑点。云卷快速流动的空镜穿插既强调时间推进也隐含了忧郁悲凉的情绪。两位主角的关系和旅行动机避口不谈,只剩直视缓慢耗尽之死的痛苦(76'35远处有人出现穿帮了)。 @2015-02-11 03:03:28
景和乐是还不错,但真的有点无聊
《杰瑞》中的中的长镜头果真是多到令人走神
他们在沙漠里坚持了三天三夜,最后却公路旁放弃了一切。这是一部实验性极强的作品,它根本就不想着去适应观众,而是强迫着观众适应自己,沉浸进去。格斯·范·桑特多少有些聪明反被聪明误,他把主角在沙漠中的绝望和无助,化作长到崩溃的长镜头,支离破碎的台词和毫无意义的闪回,对观众造成了一次心灵上实实在在的折磨,让人过于感同身受,观感极度不适,哪怕到了结尾后承认了导演的高明之处,也还是觉得本可以拍的不这么极端,一个电影终究不应该完全脱离观众而独自存在。
长镜头啊,长镜头。
SB电影,2个SB迷路,2分钟的电影排成快2小时就叫艺术吗?
和《大象》比起来,《盖瑞》里面的很多长镜头给我的感觉就是,没有实用的意义!不过,本片的开头我挺喜欢的,谁叫Ta的画面和音乐都太美了呢?